10 【 电气
】。
1—0.1 供—配电系?统
《
?。
10.1—.1 住宅中主】要用电负荷的分级】应,符合国家、行—业现行标准的规【定
【10.?。1.2? 每套住宅—的供电负荷不应【小于:4kW
】
10.1.3【 每个住宅单元】或楼层的配电—总箱:或电:表箱应?设,。置带隔?离功能?的开关电《器
》
10.1.4 ! 住宅供《配电应采取防止因】接地故障引起火灾】的措施
!10.1.5 每!套,住宅应?设电能计《量装置并宜预留【通,信总线?管路;当采用三相】电源供电时应—配,置三相电能表
】
10.1】.6 公共照【明、动力、消防【设,备及辅助《用房、商业网点等不!同用:电性质的负荷应采】用单独回路供电并应!。根据:。不同电价类别分别】计量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