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—4 卫生间
【
【4.4?.1 ? 每套住宅》应设卫?生,间应:至少配置便器—、洗浴器《、洗面器三件卫【生设备或为其预【留设置?位置及条件
—。
4.4】.2 卫生间【可根:据使用功能要求【组合不?同的设备三件—卫生:设备集中配置的卫生!间的使用《面积不应小于2.】50m2
】
4.4.3 !卫生间的采》光和通风应符合【下列规定
】
1【 :住宅套内《设有两?个及以?上,的卫生间时应有一】个,直接采光、》自然通风;
【
,
【2 ?无外窗的卫生—间应设置防止回流的!机械通风或预留【机械:通风:设置:条件有外窗的卫生间!宜预留机械通风设置!条件
《
4.4.】4 无《。前室的卫生》间的门不应直接【开向起居室(厅)】或厨房
《
4—.4.?5 卫生》间不应直《接布置在下层住【户的卧室、起—居室(厅《)、:厨房和餐厅的上层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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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4.6】。 当卫生》间布置在本套—。内的:卧室、起居室(厅)!、厨房和餐厅的上】层时均?应有防水和》。便于检修的措—施
【4.4?.7 卫生间应】有防水、防潮、排水!和防滑?措施
《
4.4.8! :卫生间宜设置洗衣】机的位置《及条件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