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4 !卫生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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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《4.:1 ?每套住宅应设卫【生间应至少配置便】器,、洗浴器、》洗面:器三:件,卫生设备或为—其预留设置位置【及条件
!4.4.2 【卫生间可《根据使?用,功能要求组合不同】的设备三件卫生设】备集中配置的卫生】间,的使用面积》不应小于2.50m!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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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—4.3? 卫生《间的采光《和通风应符合下【。列规: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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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!。 住宅套内》设有两?。个及以上《的卫:。生,间时应有一个直【接采光、自然通风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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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2 》无外窗的卫生间【应设置防止》回流的机《械通风或预》留机械通风设—置,条件有外窗的卫生】间宜预留机械通风】设置:条,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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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:.4.4 无【。前室的卫生间的门】不应直接《开,向起居?室(:厅)或厨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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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4.5【 卫生间不应直接!。布,置在下?层住户的卧》室、起居室(厅【。)、厨房和餐厅【的上层
!4,.4.6《 当卫生》间布置在本套内的】卧室、起居室—(厅)、厨房和餐】厅的上?层时均应有》防水和便于检—修的措?施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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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4《.,7 卫《生间应有防水、防潮!、排:水和防?滑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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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4.8 【 卫生间《宜,设置洗衣机的位置】及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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