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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》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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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0.1 】为保障城镇居—。民的基?本住房?条件和功能质量【提高浙江省城镇【住宅:设计水平使住—宅设:计满足安全卫生、】适用经济、绿—色,美观等性能要求制定!本标:准
【1.0.2 — 本标准《适用于浙《江省:城镇:新建、改建和扩建】住宅的建筑设计【
1.】0.3 《 住宅设计》必须执行国家—和浙:江省有?关,。方针、政策和法规遵!循以人为本、安全】卫生、绿色》环保的原则》
1.0!.4 《住宅:设计除应《执,行本标?准外尚应符合国家】和浙江省现行—有关标准的规定
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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