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1 总《。则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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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—.0:。.1 《为保障城《镇,居民的?基本住房条件和功】能质量提高浙—江省城镇住宅设【。。计水平使住宅设【计,满足安全《卫生、适用经济、】绿色:美观等性能要求制定!本标:准
1.!0.2 》本标准适用于浙【江省城镇新建、【改建和扩建住宅【的建筑设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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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0.—3 : 住宅设计必须【执行国家和浙江省】有关方针《、政策和《法规遵?。循以人为本、安全卫!生、绿色环保的【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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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0.4】 住宅《。设计除应执行—本标准外尚》应符合国家》和浙江省现行—有关标准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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