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亚市土地储备【管理办?法
:(2013年5月8!。日三亚?市人民政《府三府〔2》013〕62号文件!。。发布 根据20!18年2月1日三亚!市人民政府关—于,修改<三亚市二【类环境噪声达标区管!理办法>等1—。5件市政《府规范性文件的【决定修正)
第一】章 总《则
第一条 —。 ,为了规范土地市场优!化土地资源管理【盘活存量土》地资产根《据中:。华人民共和国土【地管:。理,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!乡规划法中》华人:。民共和国城市房地】产管理法国务院办】公厅关于规范—国有:土,地使用权出让收【支管理的通知(国办!发〔:2,。006〕《100?号 )、国土资源部!财政部中国人民银】。行关于印发〈土地】储备管理办法〉的】通知(国土资—发〔2007〕27!7号)、海南省土地!储备整?理管理暂行办法【(海南省人民政府令!第203《号)、海南省人【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!发,储备〈土地登—记发证管理》。办法〉的通知(【琼府办〔《2009《〕160号)、财政!部国土资源部—关于印发〈土地储】备资:金财:务管理暂行》办法〉?的,通知(财综〔2【007〕1》7号)以及》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!合,本市实际制定本办】法
:第,二条: 本?市行政区域》内土:地储备工作适用【本,办法
第三条 】本,办法所称《土,地储备是指》市人民?政府为加强对—土,地市场?的宏观调控规范土地!管理根据土地利用总!。体规:划,和城乡总体规—划将依法征收—。的农村集体土—地或者依法收回、】收购、没收、—置,换的土地《予以储存《的行为
第四条 】 土地储备工作实】行统一?储备、统《一整理、《统一管理、统一供】应的原则《
第五条 市人】民,政,府建立土《。。地储备联席会议【制度研?究和协调土地储备】及相关工作中的【。重大事项《市,土,。。地储备机构受—。市人民政《府委托在市土—地储:备联席会议的指导和!监管下具《。体实施土地储备工作!
第六条《 各镇人民政【府、各区管委—会、:市,土地、规划、住建、!财政:、审:计、发改、国有资】。产管理等有关部【门应当按照各自职】责积极配合做好【土,地储备工作》
第二章 收储】模式与职责
第【七条 我市土地】。储备工作主》要采取市土地储【备机:构与各?镇(区)合作储【备的模式
第八条】 市土地储备【机构及各《镇(区)在储备工作!中分:别承:担以下工作职责
(!一)市土地储备【机,构应当承担》以下工作职》责
1?.,负,责会同市土地—、规划、发改及财】政等行政主管部门】根,据三亚?。市的:土,地利用总体规划、】城乡总体规划及各】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!划、土地利用计【划以及土地》资,源利用?的实际情况》编制:土,地储备规《划和年度土地储备】计划报市《人民政府《召开土地《储备:。联席会议研究—通,。过后批准组织实【施
:2.负责拟》储,备用地的前期调【查及申办土》地,储备:相关报批工作—
3.根据》有关规定为储备土地!及实施?土地前期开》发进行必要的—融资
4.负责对】需要开发的》。储备土地《进行前期开发整【理使其具备供应【条件
?5.组织全市—储备:土地现状《调查对储备土地分区!进行:自行管理或委—托,所属镇?(区)协助管—理,防止侵害土地权【利的行为发生
6】.,在储备土《地未供应前》市土:地储备机构可将【。储备土地连同地上建!(构)筑物通过出租!、,临时使用等方式依】法加以利用
—7,。.负责?对储备土地进行项】目策划包装》供市人民政府招商】引资:
8.负责建—立全市土地储备管】理信息系《统建立台账和档【案,。并,进行:动态更新《
9.根据三亚市储!。备土地情况拟定储】。备土地供《应计:划
(二《)各镇?人,民政府?、各区?管委会?应当承?担以下工作职责【
1.各镇(区)】应协:助做好土地储备前】期调查工作》
2:.由各镇(区)根】据市人民政府批准的!年度土地储备计划】依法依规对》属地内拟《征收地?块进行实地》调查、测算征收拆】迁费用、《清点丈量《、造价?补偿等工作》,,并在相关部》门配合下做好—。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搬!迁安:置工作
3.各【镇(:区)在完成征收拆迁!补偿安置工作—。后及时将土地—移交:市土地储备》机构进行储备管理】同时:。报送相关征》地原始材《料复:印件给市《土地储备机构备案】
4.?各镇(区)》。负责做好《储备用?地的巡查等日—常管理工作协助市土!地储备?。机构修建储备用地】的围墙防止发生砍】伐树木、挖石取土】、,乱倒淤泥渣土、损】坏围网和绿化等【破坏储备土地现【状的行为
第三章】 土地储备范围及!。程序
?第九条? :下列土地应当进行】储,备
(?一)因公共利益需】要或为实《施城:乡规划进行旧城【区改建需要收回或】调整使用的国有土地!。。以及未?按,。规定进行开发等原因!依法收回《的国有土地
(二】。)已规?划为建设用》地的国有未》利,用地
(三)依【法收购的《国有土?。地
(四《)因:流转价格低于—基准地价2》0%:。由市人民《。政府依法行使—优先购买权取得的】土,地
(《五,)由市人民政—府统一征收》后暂:不供应的新增建设用!地
(六)下列【根据有关规定收【回的国有划拨用地】
1.市人民—政府收回待统—一出让的机关单位】划拨用地《。。。
2.因用地单【位已经撤销或者【迁移的国有单位【划拨用?地
3.未经原批】准机关同意》连续2年《未使用土地的国【有单位划《拨,用地;不《按批准用途使用的】。国有单位划拨用地】。
4.因《。迁移、?解散、撤《销、破产或者其它】原因而停止使—用的国有单位划拨用!地
:5.:。市人民政府根—据城市建设》发展需要《和城市规划的要求】而收回的《国有:单位划拨《用,。地
6.国有单【位在处?置土地资产时经市人!民政府审定》需要:收回的划拨用地
(!七)依法应当储【备的其它土地
第】十,条, 依法《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!地使用权的应报【。市人民政府》批准:由市土地行政主管】部,门实施收回对—其,地上建?(构)筑物、其【他附着物《由市土地《储备机?构根: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!补偿由市土地行政主!管部门办理注销原土!。地使用权登记市土】地储备机构将其纳入!土地储备市土—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!向,市土地储备机构【移交下列《材料 》。
《。(一)土地储备通】知书
(二)市人】民,政府批准收回土【。地的文件、合同及权!属凭证等相》关材料
(三)储】备土地的界限—图或宗地图》(,坐标、面积)
市】。土地储备机构在【收到上述3项材料后!会同市土地行政主管!部门进行《现,。场确认确认后进行入!库登记并申请办理】国有土地使用证
】。第十一?条 因公》共利:益需要或为实施【城乡规划进行旧城】区改建需要收回或】调整使用国有土【地的经?。市土:地,行政主管《部门或市土地储备机!构报请?市人民政府批准【后实施?土地:使用权收《。回的补?偿工作由市》土地储备机构负【。责组织实施市—土地:行,政主管部门负责土】。地使用?。权收回工《作地: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!工作由市人民政府】确定的房屋征收部】门组:织实施土地使用【权收:回后由市土地—。行政主管部门办理】注销:。原土地使用权—登记市土地储备机构!将其:。纳入土地储》备
在办理入库【手续时市土地储备】机构应取得下列【材料
(一》)市人民政府批【准储备的文》件及权属凭》证等相关材》料;
(《二)储备土地—的红线图《(坐标、面积)【。;
(三)土地【及地上附着物、建(!。构)筑物收回补【偿的协议书及相关】材料
第十》。二条 收》回国有企《业划拨用地》。的土地使用权有偿】。收回的补偿》工作由?市土地储备机—构负责组《织实施市土地行【。政,主管:部门:负责土地使》用权:收回工作地上房屋拆!迁补偿安《置工作?由市人?民政:府确定的房屋征【。收部门组织实施【涉及单位职工安置的!。。由国:。有资产监督管理部】。门负责拟定职—工安置方案报市人民!。政府:审定:后实施土地使用【权收回后由市土【地行政主管部门【。办,理注销原土地使用权!。登记市土地储备机构!将其纳?入土地储备》
在办理入库手续】时市土地储》备机构?应取得下列材料
】(一)市人民政府】批准储?备,的文件及权属凭【证等:相关材料
(二【)储备土《地的:红线图(坐标、面】。积)
(《。三)土地及地—上附着物、》建(构)筑物—收回补偿《的,协,议书及相关材料
第!十三条? 由市人》民,政府统一征收后【暂不供?应,的新增?建设用地土地—征,收完毕?后由土?地征:收组织实施》单位将土地及有关征!地补:。偿等材料移交—给市土地储》备机:构由市土地储备【机构根据海》南省储备土地登记】发证管理《办法的有关规定申】请办理储备土—地登记发证手—。续
:第十四条 》 国: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工!作由市土《地储备机构负—责组织实施》。并应:遵循以下程序—
(一)由市—土地储备机构根【据年度土地》储备计划确定土地收!。购对:象并会同市土地行政!主管部门、》市规划行政主管部】门等有关部门确定】具,体储备范《围
(二)》。由市土地储备机构】会同市土地行政主管!部门、?原土地使《用权人、相》。关的镇?(,区)及有关部门【。。对,拟收购土地权属、面!积、四?至、用途及其地上建!(构)筑物》和附着物等情况进行!实地调查和核实
】(三)市土地储备机!构与土?。地使用权人协商【委托评估中介—机构对拟收购的土】地使用权《及地上附着》物的价格进》行评估?协商确定收购价格】
(四)市土地【储备机构根据实地调!查、评估测算、协】商收购价等结果制订!土,。地使用权《收购:方,案先经市《土地:行政主?管部门审《。核后再报《市人民政府审批经】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与!原土地?使用权人签》订国有土地》使用:权收购合同
(五】)市:土地储备机》构按:。土,地使:用权收购合》。。同的约定支》付费用后向市土地行!政主:管部门申请注销土地!使,用权:登,记手续和申请办【理国:有土地使《用证由?市土地行政主管部】门依法办《理原土地使用—权注销登记手续注销!原土地使用》权证书
(六—),市土地储备机构将所!收购的土《地,纳入储备在办理入库!手续时市土地储【备机构应取》得下列材料
1.市!人民政府批准—储备:的文件及权属凭【证,等相关材料
2.储!备土:地的界限图(坐【标,、面积)《;
3.土地—及地上附《着,物,、建(?构)筑物补》偿的协议书及相【关材料
第十—五条 ? ,在土地有形市场交易!。的土地使用权经市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】审查:发现流转《价格低于基》。准地价20》%的应予以》优先收购由市土地储!备机构报市人—民政:府批准后实施优【。先收购
第》。十六条 《 实施国有》建设用?地使:用权有偿收》回、收购应由—市土地储备机构与原!土地使用权人协商同!意后可根据》现行的?拆迁补偿规》定中的标准或委托】具有相应《资格的评估中介【机构对土《地及地上建》(构)筑物、—附着物进行》评估市土地储备机】构或原土地使用【权人对评《估结果有异》议的可申请复—核评估?;,对,复核结果有异—议的可以向》。海南:省房地产《。价格评估专家委【员会申请鉴》定
第?。四章 土地储备计!划及档案管理
第十!七条 ? 年度?土地储备计划应包】括
(一)年度储】备土地规模
(【。二)年度储备土地前!期开:发,规模
(三)年【度储备土《。地供应规模》
,(,四)计划年度末【储备土地规》模;
(五)项目】策划及融资计划
】第十八条 市财政!。、审计部《。门应当根《据年度土地储备计划!对土地?储备的成本、开支以!及市土地《。储备机构的财务状】况进行?核查、?审计
第十九—条 全市当—年的:土地储备计》划的编制工作应当】于上年度的》11月底前完成【报市人民政》府批准后《组织实施
第二十条!。 市土地储备机】。。构应当根据土—地储:备情况及时办理储备!土地入库手续纳入市!人民政府土地储备库!的土地由《市土:。地储备机构按照海】南省储备土地登记发!证管:理办法的《规定向市土地行政主!管部门申《请,核发国有土》地,使用:证建立台《。账和档案《并录入全市土地储】备管理信息系统相关!材料报送市》发改、财政部门备份!。
,第二:十一条 》市,土地储?备机:构应当?以地块为单位建立储!备土地的台账—与档案
储备—土地的台账》。是指记录储备土地】的地块编号、位置、!坐,标、面积、》来源、规划用途、】土地:利用现?状及入出《库情况等内容—的簿册?
储备土《地的档案是指关于台!账信息的原始凭【证包括各种批文、】权属登记《。资料、合同》、规划意见、测【绘图纸?、估价?。报告入出库登记等相!关材料?
第五章 储备土!地的整理《和管理
第二十【二条 市土—地储备机构可以对纳!入,。储备的土地进行【前期整理《使之具备供应条件
!。第二十?三条 储》备土地现场的日常维!护管理由市土地储】。备机构负责或—可委:托所属镇(》区)负?责
第二十四条【 储备土地前期】整理包括对储—备土地进《行必要的《清理、场地平整、】围网、?竖立界?桩及标志牌以及道路!、供:水、:。供电、排水、绿化等!基础设施建》设,储,备,土地需要进行—整理由?市土:地储备机构制—定整理方案报—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按!有关规定实施整理费!用经审计部门—审定后列《入土地储备成本
】。第二十五条 【对列入市土地—供应计划需要进【。行土地一《级开发的储》备土地由市》土,地储备机构委托专】业策:划,顾,问公司结合地块【的规划条件对—储备土地进行土【地一:级开发策划策划【。主要内容《包含地块周边环境的!调研、地块项目【定位、土地一级【开发模式制定、土地!上市方案制定及土地!招商策划等策划方案!报市:人民政府批准后【由,市土地储备机构根】据策划方案组—织土地一级开发【。
第二十六条 对!储备:土地进行整》理和:前期开发应》当,依照土地利》用总体?规划和城市规划进行!。储备:土地未供应之前经】报市人民政》府,批准市土地》储备机构可将储备土!地连同地上建(构】)筑物通过出租【、临:时使用等方式—。依法加以利用设立抵!押权的?。储备土地临时利【用应在不影响抵【押,权的:情况下利用储备【土地的临《时利:用,一般不超过》。2年:且不能影响》土,地供应
《第六章 储—备土地的供》应
第二《。十七条 储备土地!的供应由市土—地行政主《。管部门依《法组织出让市土【地储备机构应根【据城市建设、项目】开发:以,及土地市《。。场的供需平衡拟定年!度储备用地供应计划!报市土地行》政主管部门》复核市土地行政【主管部门应将储备土!地的年?度供应计划纳—入年度建《设用地供应计划具】体,制定:土地供应《方案报经市人民政府!。批准后实施
第二】十八条?。 已列入年—度,供应计划的储备土地!由市土地储备机构统!一组织开发整—理具备出让条—件后方可由市—土地行?政主管?部门组织供》应
第二十九条 !市人:。民政府在同等—条件下应《。当优:先在储备土》地中安排项》目建设用地储备土地!符合项目建设用地选!址条件却在》储,备土地范《围外选址《的不得办理用地手】续
:第三十条 市【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】接到市人民政府【同意土地供应方案的!正式批复后应当在】五,个工作日内书面【通知市土地储备机】。。构市:土地储备机构根据市!土地行政主管部门】的书面通《知做好储备土—地出库准备工作【协助市土地行—政主:管部门办理相关【储备土地《出让前期工作
第】三十一?条 国有土地【使用权出《让合:同签订?。后,。市土地行政》主管部门《应当及时向市土地】储备机?构发出书面通知市土!地储:备机构办理》储备土地出库手【。续将储?备土地及相关资料移!交市土地行政主管部!门并注销国》。有土:地使用?证
对已经办—理,出库手续的》储备土地市土地储备!机构应?同时将出库情况【建档:。造册并及时更新【信息系统
第七章 ! 土地储备资金【管,理
第?三十二条 —设立土地储》。备专项资金在—市财政部门的指导】和监督下《实行专款专》用、分账《核算、并实》行预决算管理
第三!十,。。三条 土地—储备资金来源于下列!渠道
(一)市财】政拨付的土》地储:备资:本金
(《二,)市财政拨付—的土:地储备专项》资,金包括市财政—部门从政府储备土】地出:让纯收益提取的3】0%土地储》备积累金和市财政部!门从国有土》地收益基《金中安排《用于土?地储备的资金
(】三)发行地方政府债!券筹:集的土地储备资【金
(四)经—市财政部门批—准可用于土地储备】。的其:它资金?
(五)上述资金产!生的利?息,收入:
,第三:十四条 土地【储备资金《专项用于市人—民,。政府储?备土地的《征收、收《购,、优先购买》、收回?土地及储备》。土地的前期开发整理!等土地储备开—支以及需要支—付的贷款和》利息
?土,地储备资金使用范围!具体:包括:
(》一)征收、收—购、优先购买或收】回土:地需要支付》的土地价款或征地和!拆迁:补偿:费用包?括土地补偿费和【安置补助费、地上附!着物和青苗补—偿费:、拆:迁,补偿费,以及依法】需要:支付:的与征收、》收购、优《先购买或收回土地】有关的其它》。费用
?(二)?征收、收购、优先购!买或:收回土地后进行【必要的?前期土地开发整理】费用包括前期土【地,开发:。性,支出以及按照市【财政部门规定与【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!费用等,《含因出?让,土地:涉及的需要进行的】相关道路、供水、】供电、?供气、排水、通讯】、照明、绿化、【土地平整等基础【设施建设《支出
(三)土地】储备:。前期调查费用—包括地形测》绘费用、《规划和权属等查阅费!用及储备规划—编制等相关》费用;储备土地项】目策划及包》装费用;储备—土地管理费》用;市重点项目建设!的融资抵《押手续办理等相关费!用
(四)征收、】收购、优《先购:。买或收?。回土地?需要支付的银行【及,其他:金融机构贷》款利息支出
(【五,)经同级财政部门批!准的与土《地储:备有关的其》它费:用
第三十》五条 镇(—区)开展储备—土地征收《工作所需的资金【由市土地储备—机构:根,据各:。镇(区)报送拟征】收地块的预算费【用或实际征收—工作进?度的资?金需求拨付
第三十!六条 《市财政、《审计部门应》当加强对土地—储,备资金使用情况【的监督检查确保土】地储备?资金专款专》用土:地储备资金收支管】理严:格执行财《务部国土资》源部关于《印发〈?。土地储?备资金财《务管理暂行办法〉】的通:知(财综《〔2007〕1【7号)的规定—
第八章 土】地,出让收益分配
【第三:十七条 土地出】让净收益《是指扣除按相—关规:定应计?提及:上缴的费用》。和土地储备整—理成本后的土地收益!
,第三十八条 【以划拨和置换方【式供应?的储备土地其储备成!本经市审《计部门核定后由【市财政部门据实结算!通过合作收储的【按收储地块的—收储成本的一—定比例返《还储备土地所—在镇(?区)用于镇(区)经!济发展和《社会事业建设具【。体比例由市人—民政府另行规定该】笔收益分配从全市】土地出让净收益总额!。中列支
以招—拍挂方式《。供应的储备土—地通过合作收—储的按土地出让净】收益:。的一定比《例返还储备土地【所,在,镇(区)用于—镇,(区)经济发展和】社会事业《建设具?体比例由市人民政府!另行规定
第九章】 法律《。责任
第三》十九条 《 市土地储备机构】未按:规定支?付土地收购补偿费用!的原土地使》用权人有权》依法解?除土地收购合同
】第,四十:条 原土地使【。用权人未按合同约定!交付土地及地上建】(构)筑物、附着】物,或,者在交付《土地时擅自处—理地:上建(构)筑物【、附着物《的,市土:地储备?机构有权要求其改】正并继续履》行土地?收购合同并可要求原!土地使用权人赔偿相!应的经济《损失
第四十一条 !。。 原:土地使?用权人?违反本办法规定拒不!办理土地收购储【备手续的由》。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!。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!不改正的依法收回国!。有土地使用权
第】四十二条 》 储备工《作人员玩忽职守【、滥用职权、徇【。私舞弊、《索贿受?贿构成犯罪的—依法追?。。究刑事责任》;不构成犯罪—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!。分
第十章 附】则,
第四十三条 【 本办法具体应【。用中的问题由市土地!储备机构负责—解释
第《四十四条 本【办,法未尽事宜按现【行,法,律、法规、规章等】规定处?理
:第四:十五条? 本办法自发布之!日起施行三亚市人民!政府关于印发〈三】亚,市土:地储备办《法〉的通《知(三府〔2—002?〕152号)及三】亚市:人民:政府关?。于印发〈三》。。亚市土地储备办法实!施,细,。则〉的通知(三府〔!2010〕149号!)同时废止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