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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亚市?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!(201《3年:5月8日三亚—市人民政《府三府〔2》013〕《62号文件发—布, ,  根据2018】年2月?1日三亚市人—民政府关于修—改<:三亚市?二类环境噪声达标】区管理办法>等【15件市政府规范】性文件?的决定修《正) 第一章  】。总则 第一条 【 为:了规范土地市场优化!土地资源管理盘【活存量土地资产根】据中华?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!法中华人《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!中华人民共和国【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!务院: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!土地使用权出让【收支管理的通—知(:国办发〔200【。6〕10《0号 )、国—土资源部财政部【中国人民银行关于】印发〈土地》储备管理办法〉的】通知(国土资发【〔2007〕27】7号)、海南—省土地储备整理管理!暂行办法(海南省】人民政?府令第203号【)、海南省人民政府!办,公厅关于《印发储备《〈土地登《记发证管《理办法〉的通知(】琼府办〔2》009?〕1:60号)、财—政部国土资源部关】于印发〈土》地储备资金财—务管理?暂行:办法〉的通》知,(财综〔2》0,07:。〕,17号?)以及有关法律法】规规定结合本—市,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!。二条  本市行【。政区域内土》地储备工作适—用本办法 第三条 !。 ,本办法所称》土地储?备,是指市人民政府【为加强对土地市场】的宏观调《控,规范土地《。。管理根据土地利用总!体,规划和城《乡总体规划》。将依法征收的农村】集体土?地或:者依法收回》、收购、没收、置换!的土地予以储存的行!。为 第四条》  土地储备工作】实行统?一储备、统一整理】、统一管理》、统一供应的—原则: ,第五:条  市人》民政府建立土—地储:备联席会议制—度研:究和协调土地储备及!相关工作中的重大】事项:市土地储备机构【受市人民政府委托】在市土地储备联【席会:议的指导和监管下】具体实施土地储【备工作 第六条  !各镇人民政》府、各区《管委会、市土—地,、规:划、住?建、财政《、,审,计、发改《、国有资产管理【等有关?部门应?。当按照各自职责积】极配合做好》土地:储备工作 第二章 ! 收储模式与职【责 第?七条  我》市土:地储备工作主要采】取市土地储备机【构与各镇(区)合】作储备的模》。式 第八条  【。市土:地储备机构及各镇】(区)在储备—工,作中分别《承担:以,下工作职责 (一)!。市土地储备机构应当!承担以下工作职责】 ,1.负责《。会同:市土地、规》划、发改及财—政等行政《主,管部门根据三亚市】的土地?利用总体《规划、?。城乡总?体规划及《各片区?的控制性详》细规划、土地利用计!划以及?土地资源利用的【实际情?况编制土地储备【规,划和年度土地储备计!划报市人民政—。府召:开土地储备联席会议!研究通过后批准【组织实施 2.【负责拟储备》用地:。的前期调查及申办土!地储:。备相:关报批工作 —3.:根据:。有关规定为储备土】地及实施土地前期】开发进行必要—的融资 4.负责】对需要开发》的储备土地》进行前期开发整【理使其具备供应条件! 5.组织全市储备!土地现状调》查对储备土地分区进!行自行管理或—委,托所属镇《(区)?协助管?。理防止侵害》土地权利《的行为?发生 6《.在储?备,土地未供应前市土】地储:备机:构,可,将储备土《地,连同地上建(构)筑!物通过出租、临【时,使用等方式依—法加以利用》 7.负责对储备】土地进行项》目,。策划包装供》市人民政《府招商引资 8.负!责建立全市土地储】备,管理信息系》统建立台账》和档案并进行动态】更新 9《.根据三亚市储备】土地情况拟定储【备,。土地供应计划 【(二)各镇人民政】府、各区管》委会应当《承担以下工作职【责 1.各镇(区】)应协助做》好土:地储备前《期调查工作 —2.由各镇》(区)根据市人民】政府批准的年—度土:地储备计《划依法依规》对属地内拟征收地块!进行实地调》查、测算征收拆迁】费用、清点丈量、造!价补偿等工》作,并在相关部门配!合下做好征收土地】范围内的搬》迁安置工作》 3.各镇(区)在!完成:征收拆迁补偿—安置工作《后及时将土地移【交市:土地储备机构—进行储备管理同时报!送相关征地原始材】料复印件给市土地储!备机构?备,案,。 4.各镇(区【)负责做好》储备用地的巡查【。等日常管理工作协】助市土地《储备机构修建储备用!地的围墙《防止发?。生砍伐?树木、挖石》取土、?乱倒淤泥渣土、损坏!围,网和绿化等》破坏储备土地现状】的行为 第三章  !。土地储备范围及程】序 第九条  下】列土地应当进—行储备 (一)因公!共利益需要或为实】施城乡规划进行【旧城区改《建需要收回或调整】使用的国有土地以】及未按规定进行开】发等原?因,依法收回《的国有土地 (二】)已规划《为,建设用地《的国有未利用地【 (三)依法收购】。。的国有土地》 (四)《因流转价格低于基】准地价20》。%,由市人民政府依法】行使优先购买权【取得的土地 (】五):。由市人?。民政:府统:。一征收后暂不—供应的新增建设用】地 (?六)下列《根据有关规》定,收回的国有划—拨用地 1.市人民!政府收回待统一出】让的机关单位划拨用!地 2.因用地【单位已经撤销或者迁!移的国有单位划拨】用地 3.未—经原批准机关同意】。连续2年未使用土地!的国有单位划拨用地!;不:按批准?用途使用的国有【单位划?拨用地 4.因【迁移、解散》、撤销、破》。产或者其它原因而停!止使用的国有—单位划?拨用地 5.市人】民政府?根据城市建》设发:。展需要和城市规划】的要求而收回的国】有单位划《拨用地 6》.国有单位》在处置土《地资产时经市人民】政府审定需要收回的!划拨用地 (—七,)依法应《当储备的其它土地 !第十条  依法无偿!收,回国有?。建设用?。地使用权的应报市人!民政府批准由市土】地行政?主管:部,门实施收回对其地】上建(构)筑物、】其他附着《物,。由市土地储备—。机构根据实》际,情况给予适当补【偿由市土地行政【主管部门办理注销】。原土地使用》权登记?市土地储《备机构将其纳入土】地储备市土》地行政主管部门【应当向市土地—储备机构移交—。下列材料  — ,   (一)土】地储:备通知?书 (二)》市人民?政府批准收回—土地的?文件、合同及—权属凭证等》相关材料 (三【)储备土地的—界限图或宗地图【。(坐:标、面积) 市【土地:储备机构在收—到上述3项材—料后会?同市:土,地行:政主管?部门进行《现场确认确认后进行!入库登记并申—。请办:理国有土地》使用证 第十—一条  《因公共利益需要【或,为实施?城乡规?划进行旧城区改【建需要?收回或调整》使用:国有土地的》经市土?地,行政主?管部:门或市土地储备机构!报请市人民政—府批准后《实施土地使》用权收回的补偿【工作由市《土地储备机构负责组!织实施市土地行政主!管部门负责土地【使用权收《回工作地上房屋拆迁!补偿安置工》作由市人民政府确】定的房屋征收部门】组织实施土》地使用权收回—后由市土地》。。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注!销原:土地使用权登记市土!地储备机构》将其纳入土地—储备 在办理入库手!。续时市土地储备机构!应,取得下?列材料 (一)【市人民政府批准储】。备的文件及权属凭证!等,相关材料;》 (二?),储备土地的》红线图(坐》。标、面积);— (三)土》地及地上附着物、建!(构)筑物收回【补偿的协《议书及相关材料 】第十二条  收回国!有企业划《拨用地的土地使用权!有偿收回的》补偿工作由市土地储!备机:。构负责?。。。组织实施市土地【行政主管部》门负责土地使用【权收回工作》地上房屋拆迁补偿】安置工作由》。市人民政府》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!组织实施涉》及单位职工安置【的由国?有,资产监督管》。理部门负责》拟定职工安置方案报!市人民?政府审定后实施【土地使用权收回后由!市土地行政主管【部门:办,。理注销原土》地,使用权登记市土地】储备机构将其纳入】土地储备 在—办理入库手续时市土!地储备机构应—。取得下列《材料 ?(一)市《人民政府批准储备的!文件及权属凭证【等相关材料》 (二)储备土【地的红线图(坐标、!面积) (三)土地!及地:上附着物《、建:(构:。)筑物收回补偿的】。协议书及相关材料 !第十三条  —由,。市人民?。政府:统一征收《后暂不供《应的新增建设—用地土地征收完毕后!由土地征收组—织实施单位将土【地,及有关征地补偿等材!料移交给市土地储备!机构由市土地储备】机构根据海南—省储备土地登记发】证管理办法的有关】。。规定申请办理储备】土地登记《发证手续 》第十四条  国【。有土地使用》权收购工作由市【土地储备机构负责】组织实施并应遵循】以下程序《 (一?)由市土地储备机】构根据年度土地储】备计划确定土地收购!对象并会同市土地】行政主管部门—、市规划行政主【管部门等《。。有关部门确》。定具体储备范—围, (:二)由市土地储【备机构?会同市土《地行政主《管部门、原》土,地使用权人、相关的!镇(区)及有关部门!对拟收购土地权属、!面积、四至、用途】及其地上建(—构)筑物《和附着物等》。情况进行实地调【查和核实 (—三)市土地》储备机构与土地【使用权人《协商:委托评估中介机构】对拟收?购的土地使用权及地!上,附着:物的价格进行评估协!商确定收《购价格 (四)市】。土地储备机》构根据实地调查【、评估测算、协商】收购价等《结果制订土》地使:用,权收购?方案先经《市土地?行政主?管部门审《核后再报市人民政】府审批经市人民政府!。批,准后:与原:土地使?用权:人签订?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!合同: ,(五)市土地储备】机构按?土地使?用权收?购合同?的约:定支付费用后—向市土地行政—主,管部门申请注销土地!使用权?。登记手续和申请办】。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由!市土地行政主管【部门依法办》理原土?地,使用权注《销,登记手续注销原土】地使用权证书 (六!)市土地《储备机构将所收购】。。的土地纳入储—备,在办理入库》手续时市土地—储备机构应取—得下列材《料 1.市人—民政府批准》储备:的文件及权属凭证等!相关材料 2.储】备土地的界限图(坐!标、:面积); 3—.土地及地上—附着物?、建(构)筑物补偿!的协议书及》。相关:材,料 :第十五条  —在土地有形市场【。交易的土地使用权】经市土地行政主管】部门审查发现流转价!格低于基准地价20!%的应?予以优先收购由市土!地储备机《构报:市,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!优先收购 》第十六条 》 实:施国有建设用地【使用权有偿》收回:、收购应《由市土地储备—机构与原土地使用】权人协商同意后【可根据?现行的拆迁补偿规】定中的标准或委托】具有相应资》格的评估中》。介机构对土地及地】上建(构)筑物、】附着物进行评估市】土地储备机构或原】土地使用《权人对评《估结果有异议的可】申请复核评估—;对复核结果有【异议的可以向—海南省房地产价【格评估专家》委员会申请鉴定 第!四章  土地储备计!划及档?案管理 第十七【。条  年度土—。地储备计划应包【括 (一)年度【储备土地规模 (】二)年度《。储备土地前期开【发规模 (》三)年度储备土【。地供应规模 —(四)计划年度末储!备土地规模; (五!)项目策《划及融资《计划 ?。第十八条 》 市财政《、审计?部门应当根》据,年度土地储备计【划对土地储》备的成本、开支以及!市土地储备机构的财!务状况进行》核查、审计 第十】九条  全市当【年的土地储备计划】的编制?工作应当于上—年度的11月底【前,完成报市人》民政府批准后组织】实施:。 第二十《条  市土地储备】机,构应当根据土地储】备情况及时办理【储备土地入库手续】纳入市人民政府土地!储备库的土地由【市土地储备机—构按:照,海南省储备土—地登记发证管理办】法的规定向市土地】行政主?管部门申请核发【国,有土地使用证建立台!。账和:档案并录入全市土】地储备管《理信息系《统相关材料报送市】发改、财政部门备】份 第二十一条 】 市土地储备机【。构应:当以地块为单位建】立储备土地的台账】与档案 储》。。。备土地的台》账是:指记录储备土地【的地块?编号、位置、坐标、!面积、来源》、规:划用:途、:土地利用现状—及,。入出库情《况等:。内容的簿册 储备土!地的档案是指—关于台账信息的原】。始凭:证包括各种批文、权!属登记?资料:。、合同、规划意见】。、测绘图纸、估价报!告入出库登》记等相关材料 第】五章  《储备土地的》整理和管理》 第二十二条  】市土地储备机构【可以对纳入储备【的土地进《行前期?整理使之具》。备供应条件 —第二十三条 — 储:备土:地,现场的日常维—护管理由市土地储】备机:构负责或可委托【所,属镇(区)负责 】第二:十四条  储备【土地前期整理包括对!储备土地进行必【。要的:。清理、场地平整【、围网、竖》立界桩及标志牌以】及道路、供水—、供电、排水—、绿化等《基础设施建设储备】土,地需要进行》整,理由市土地储备【机构制定整》理方案报市人—民政府批准后—按,有关规定实施整【理费用经《审计部门审定—后列入土地储备【。。成本 ?第二十五条  对列!入市土地供应计划】需,要进行土《地一级开发的储备土!地,由市土地储备机构】委托专业策》划,顾问公司结合—地块的规《划条件对《储备土地进行—土地一级开发策划策!划主:。要内容包含地块周边!环境的调研、地块】项目定位《。。、土地一级开—发模式制定》、,土地上市方》案制:定,。及土地招商》策,划等策?划,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!准后由?市土地储备》。机构根据《策,划方案组《织土地一级开—发 :。。。。第,二十六条  对储备!土,地进行整理》和前期?开发应当依照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】和城市规划》进行储备土地未供应!之前经?报市:人民:政府批准市土地储备!机构可将储备土地连!同地上建(构—。)筑物通过出租【、临时使用等方式依!法加以利用设立抵押!权的储?备土:地临时利用》应在不?影响抵?押,权的情况下》利用储备土地的临】时利用?一般不超过2年且】不能影响土地供【。应 第六章 — 储备土地》的,供应 ?第二十?七条  储备土地的!供应由市《土地:行政主管《部门依法《组织出让市土—地储备机构应根据城!。市建:设、项目开发以【及土地市《场的:供需平衡拟定年度】储备用地供应—计划报市土》。。地行政主管部门【复核市土地行政主】管部门应将储—备土地的年度—供应计划纳入年度】建设用?地供应计划具体【制定土地供应方案】报经市人《民政府批准后实【施, 第:二十八条  —已列入年度供应【计划的储备土地由】市土地储备》机构统?。一组织?开发整理具备出【让条件后方》可由市土地行政主】管部门组织供—应 第二十》九条:。  市人《民,政府在同等》条件下应当》优先:在储:。备土地中安》排项目建设用地【储备:土地符合项目建【设用地选址条—件,却,在储备土《地范围外选址—的不得办理用地手续! 第三十条  市】土地行政主管部【门接到市人民政【府同意土地供—应方案的正式批复后!应当在五个》工作日内书面通【知市土地储》备机构市土》地,储备:机构根据市》土地行政主管部门】的,。书面通?知做好储备土地【出库准备工作协助】市土地行政主—管部:门办理相关储备土地!出让前期工》作 第三十一条  !国有:土,。地使用权出》让合同签订后市【土地行政主管—部门应当及时向市土!地,储备机?构发出书面通知市土!地储备机构办理储】备土地出库手续将】储备土地及相关【资料移交市》土地行政《主管部门并》注销国有土》地使用证 对已经】。办理出库手续—。的储备土地市土地】。储备机构应同时将】出,库情况建档造册【并及时?更新信息《系统: 第七章  土地】储备资?。金管理? 第三十二条  】设立土地储》备专项资《金在市财政部门的指!导和监督下实行专款!专用、分账核算、并!实行预决算管理 】第三十三条 — 土地储备资金来源!于下列渠道 (一)!市财政拨付的—。土地储?备资:本金 (二)市财】政拨:付的土?。地储备?专项资金包括市财政!部门从政府储备土】地出让纯收益提取】的30%《土,地,储备积累《。金和:市财政部《门从国有土地收益基!金中安排用》于土地储备》的资金 (三)发】行地方政《府债券筹集的土地储!备资金 (四)经市!财政部门批准可用于!土地储备的》其它资金 》(五)上述资金产生!的,。。利息收入 第三十】四条  《土地储备资金专项】用于市人民政府储】备土地的《征收、收购》、,优先购买、收回土】地及储备土地的【前期开发整理等土地!。储备开支《。以,及需要?支付的贷款和利息】 土地储备》资金使用范围具体包!括: (一》),。征收、?。收购:、优先购买或收回】土地需?要支付的土地价款】或征:地和拆迁补偿费【用包括土《地补偿费《和安置补助费、地】上附着物和青苗补】偿费、拆迁补偿【费,以及依》法需要支付的与【征收:、收购、优》先购买或收回—土地有关的其它【费用 ?。(二)征收、收【购、优先购》买或收回土地后【。进行必要的前期土地!开发整理费用包括】前期土地开发—性支出以及按照【。市财政部门规定与前!期土地开发》相关的费用等,含】。因出让土地》涉及的?需要进行的》。。相关道路、供—水、供电、供气、】。排水、?通讯、照明》、绿:化、土地平整—等基:础设施建设》支出 (三》)土地储备》。前期:调查费用包括地形】测绘费用、规划【和权属等查阅费用及!储备规划编制—等相关费《用;储备土》地项目策划及包【装费用;《储备土地管理费用;!市重点项目建—。设的融资《抵押手续《办理:等相关费用 (四)!征收、收购、优【。先购买?或收回土地需要【支付的银行》及其他金融》机,构贷款利息》支出 (五)经同级!财政部门《。批准的与《土地储?备有关的其它—费用:。 第:。三十五条  镇【(区)开展储备【。。土地征收工作所需】的资金由市土地储】。备机:构根据各镇》(区)报送拟—征收:。地块的预算费用或】。实际征收工作进度的!资金需求拨付— 第三十六》条  市财》政、:审计部门应当加强】对土地储《备资金使用情况【的监督检查确—保土:。地,储备资?。金专款专《用土地储备资金收】支管理严格执行【财务部国土》资源部关于印发【〈土地储《备资金财务管理【暂行办法〉》的通知(财综〔20!07〕17号—),的规定 《 第八章  —土地:出让收益分配 第三!十七条 《 土:地出让净收益是指】扣除按相关》。规定应计《提及上缴的费用【。和土地储备整—理成本后的土地收】益 第三《十八条  》以划拨和置换方式供!。应的储备土地其储】。备成本经市审计【部门核定后》。由市财政部门据实】结算通过合作收【储的按收储地块的收!储成本的一定—比例返?还储备土《地所:在镇(区《)用于镇(区)【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!建设具体《比例由市人民政【府,另行:规定该笔收益分【配,从全市土地出让净收!益,总额中列支 —以招拍?挂方式供应》的储备土地通—过合作收储的按【。土地出让净收—益的:一定比例返还储备】土地所在镇(区【)用于镇《。(区)经济发—展和社会《事业建设具体比例由!市人民政府》另行规定《 第:九章  法》律责任 第》三十九条 》。 市土地储备机【。构未按规定支付土地!收,购补:偿,费用:的原土?地使:用权人有权依法解】除土地收购合同 】第四十条  原土地!。使,用权人未《按,。合同约定交付土地及!。。地上建(构)—筑物、附着》物或者在交付土地时!擅自处理地上—建(:。构)筑物、附着【物的市土地》储备机构有权要【求其改正并》继续履行土地—收购合?同并可要求》原土地使用》权人赔偿相应—的经济损失》 第四十一条—  原土地》使用权人违反本办】法规定拒不》办理土地收购储备手!续的由市土》地行政主《管部门责令限—期改:正;逾期不改—正的依?法收回国有土地使】用,权 :第,四十二条  —储备工作人》员玩忽职《守、滥用《职权:。、徇私?舞弊、索贿受贿构】成,犯罪的?依法追究刑事—责任;不构》成犯罪的给予相【应的:行政处分《 第十?章  附则》 第四十《三条  本办法具】体应用中《的问题由《。市土地储《。。。备机构?负责解?释 第四十四—条  本办法未【尽事宜按现行法律、!法规、规《章等规定处》理 第?四十五条  本办法!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】三,。亚市人民《政府关于《印发〈?三亚市土地储备【办法〉的通知—(,三府:。〔2002〕1【52号?)及三亚市人民政】府关于?印发〈三亚市土地】储备办?法实:施细则〉的通知【(三府〔201【0〕149》号,)同时?废止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