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亚市土《。地储备管《理办法
(2013!。年5月8日》三亚市人《民政府三府》〔2013》〕62号文件—发布 根—据2:018年2》月1:日三:亚市人民政府—关于修改《<三亚市二》类环境噪声达标区管!理办法>等》15件市《政府规范性文件的】决定修正)
第【一章: 总则《
第一条 为【了规范土地市场优化!土地资?。源管:理盘活存量土—地资产根据中—。华人民共和国—土地管理《法中华人民》共和国城乡规划【法中华人民共和【国城市?。房地:产管:理法国务院办公厅】关于规范国有土地】使用:权出让收支管—理的通知《(国办发〔2006!。〕100号》 )、国土资—源部财政《部中:国人民?银行关于印发〈【土地储备管》理办:法〉:的通知(国》土资:发〔2007—。〕277《号)、?。。海南:省土地储备整理管理!暂行办法(海南省】人民政府令第—203号)、海南】省人民政府办公【厅关:于印发储备〈土地】登记发?证,管理办法〉的通知(!琼府办〔2009〕!160号)、财政部!国土资源部关于【印发:〈土地储备资金财务!管理暂?行办法〉的》通知(财综》〔2:007?〕17号)以—及有关法律法规规】定结合本市实际制】定本:办法
第二》条,。 本?市,行政区域内土地储】备工作适用》本办法
第三条【 :本办法所《称土地储备》是,指市人?民政府为加强—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!控,规范土地《。管理根据土》地利用总体规—划和城?乡总:体规划将依法征【。收的农村集体—土地或者依法—收回、收购、没收、!置换的土地予以储】存的行为
第四条】 土地储备工【作实行统一》。储备、统一整理、统!一管理?、统一?供应的原则》
第:五条 《市,人民政?府建立土《地储:备联席会议制度【研究:和协调土地储备【及相关工作中的重】。大事项市土地储备】机构受市人》。民政府委托在市土地!储备联席会议—的指:导,和监管下具体实施土!地储备?工作
第《六条 各镇人民政!府、各区管委会【、市土地、》规划、住建、财政、!审计、发改、—国有资产管理等有】关部门应《当按照各自职责积极!配合做好《土,地储备工作
第二章! 收?储模式与《职责
第七条 】我市土地储备工作主!要采取市土地储备】机构:与,各,镇(区)《合作储备的》模式
?第八条 市土地】储备机构及各—。镇(:区)在储备工作中】分别承担以下工作】职责
(一)市土地!储备机构应当承担】以下工作职责
1】.负责会《同市土地、规划、发!改,及财:政等行政主管部【门根据三亚市—的土地利《用总体规划、城乡】总体规?划及:各片区?的控:制性详细规划、【土,地利用计划》以,及,土地资源利用的实际!情况编制土地储【备规划和年度土地储!。备计划报市人民【政府召开土地储备】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!批准组织实施—
2.负责拟储备】用地的前期调查及申!办土地储备相关报批!工作
3《。.根据有关规—。定为储备土地—及实施?土地前期《开发进?行必要?的融资
4.—负,责对:需要开发的储备土】地进行?前期开发整理使【其,具,。。备供应条件》
5.组《织,全市储备土地—现状调查对储备土】地,分区进行自行管理】或委托所属镇(【区)协助管理—防,止侵:害土地权利》的行为发生
6.】在储备土地未供【应前市土地》储备机?构可:将储备土地连—同地上?建(构)筑物—通过出租《、临时使用等—方式:依法加以利用
7】.负责对储》备土地进行项目策】划包装供《市,人民政府招商—引资
8.负责建立!全市土地储备管【理信息系统建立【台账和档案并—进行动态更新
【9.根据《三亚市储《备土:地情况拟《定储备土地供应计】划
(二)各镇人】民政府、各区管【委会应当承》担以下工作职责【
1:。。.各:镇(区)应》协助做?好土地储备前期调查!工作
2.》由各镇(区》)根据市人民政【府批准的《年度土地储备—计划依法依规对属】地内:拟征:。收地块进行实地调查!、测算征收拆—迁费用、清点—丈,量、造价补偿—等工作?,并在相《关部门配合下做好征!收,土地范?。围,内的搬迁安置工作】
3.各镇(区【)在完成征》收拆迁补偿安置工】作后及时将土地移】交市土地储备机构】。进行储备管理同【时报送相《关征地原始材—料复印件给市土地储!备机构备案
4.】各镇(区)负—责做好储《备,。用地:的,巡查等日常》管,理工作协助市土地储!备机构?修建储备用地的围】墙,防,止发生砍《伐,树木、挖石取土、】乱倒淤泥渣土—、,损,坏,围网:和绿化等破坏储备】土地现状的行—为
第三章 【土地:储备范围及》程序
第九条 【 下列土地应当进行!储备:
(一)因》公共利益需要—或为实?施城乡规划进—行旧城区改建需要】收回或调《整使:用,的国有?土地以及未按—规定进行开发等原因!依法收回的国有【土地
(二)已规划!为,建设用地的》国有未利用地
(三!)依法?收购的国有土地【
(四)《因流转价格低于【基,。准地价?20%由市》人民政府依法行【使优先购买》权取得的土地
】(五)由市人民政】府统一征《收后暂不供应的新】增建设用地
—(六)?下列根据有》关规定收回的国有划!拨用地
《1.市人民政府【收回待统一》出让的机《关单:。位划拨用地
2.】因用地单位已—经撤:销或者迁《移,的国有单《位划拨?用地
3.未经【原,批准机关同意连续】2年未使用土地的】国有单位划拨用地】;不按?批,准,用途使用《的国有?单位划拨用地
4】.因迁移、解散、】撤销、?破产或者其》它原因?而停止使用的国【有单位划拨》。用地
5.市—人,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!发展需要和城—市规划的要求而收】回的国有《单位划拨用地
6】.国有单《位在处置《土地资产时经市人】民政府审《定需要收回的划拨】用地
(七)依法】应当储?备的其?它,土,地
第十条 【依法无偿收回—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】。权的应?报市人民政府批准】。由市土地《行政主管部门—实施收回对》其地上建(构)筑物!、其他附《着物由市土》地储备机构根据实际!情况给予适当—补偿由市《土地行政《主管:部门办?。理注销?原土地使《用权登记市土地储备!机构将?其纳入土地储备市】土地行?政主管部门应—当向市土地》储备机构《移交下列《材料 》 ,
(《一)土地储备—通,知书
(二》),市人民政府》批准收回土地的【文,件、合同及权—属凭证等《相关材料
(三【)储:备土地的界》。限图或?宗地图(《坐,标、面?积)
市土地储备】机,构在收到上述3【。项材料?后会:。同市土地《行政:。主,管部门进《行现场确认确认后进!行,。入库登记并申请【。办理国有土地使用】证
第十一条 】因,公共利?益需要或为实施城乡!规划进行《旧城:区改建需《要收回或调整使用】国有土地的经—市土地行政主—管部门或市土地【储备机构报请市人】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土!地,使用权收《回,的补偿工作》由市土地《储备机?构负责?组织:实施市土地行政主】管部门负责》土地使用权收回【工作地?上房屋拆迁补偿【安置工作由市人民政!府确:定的房屋征》收部门组织》实施:土地使用权收回后】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!门办理注销》原土地使用权—。。登记市土地储备机构!将其纳入土地—储备
在办》理入库手续时—市土地储《备机构应取》得下列?材料
(一)—市人民?政,府批准储备的文件及!权属凭证等相关材料!;
(二)储备【土地的红线》图(坐标、面—积);?
(三)土地—及地上附着》物、建(构)筑物收!回补偿的协议—书及相关材》料
第十二》条 收回国有【企业:划,拨用地?。的土地使《用权有偿收回的补偿!工作由市土地储备】机构负责《组织实施市》土地行政《主,管部门负责土—地使用权收回工【作地上房屋拆迁【补偿安置工作—由市人民政府确【定的房?屋,。。征收部门组》。织实:施涉及单位职工【安置的由国有资产监!督管理部门负—责拟定职《工安:置方案报市人民政府!审定后实施土—地使用?权收回后《由市土地《行政主管部门办理】注销原?土地使用《。权登记市《土地储备机构将其纳!入土地储备
在【办理入库《手续时市土地—储备机构《应取得下列》材料
(一)—市人民政府批准储备!的文件及权属凭证】等相关材料
—。(二)储备土地【的红线图(坐—标、面积)》
(三)《土地及地上》附,着物:、建(构)筑物收回!补偿的协议书—及,相关材料
第十【三条 由》市人民政府》统一征收《后暂不供应的新增建!。设用地土地征—收完:毕后由土地征收组】织实施单《位,将土地及有关征【地补偿等材料移交】给,市土地?储备机构由》市土地储备机构根据!海南省储备》土地登记发证—管,。理办法的有关规【定申请办理储备土】地登:记发:。证手续
第十四条】 国有土地使用权!收购工作由市土地储!备机构负责组织【实,施并应遵循》以下程序《
(一?),由市:土地储备机构根据年!度土:地储备计划》确定土地收》购对象并会同市土地!行政主管部门、【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!等,有关部门确定具体】。储备范围
(二【)由市土《地,储备机构会同市土地!行政:主管部门、原—土地使?用权人、相》。。关的镇(区)—及有:关部:门对拟收购土地权属!、,面积、四至、—用途:及,其地上?建(构)筑物—和附:着物等情《况进行实地调查和核!实,
(三)市土—地储备机构与—。土,地使:用权:人协商委托评估中】介机构对拟收—购的土地《使,用权:及地上附《着物的价格进行评】估协商确定收购价格!
(四)《市土地储《备机:构根据实地调查、评!估测:算,、协商收购》价等结果制订—土地使用权收购方案!先经市土地》行政主?管部:门审核后《再报市人民政府审】批经市人民政府批】准后:与原土地使用权【人签:订国有土《地使用权收购合同
!(五)?市土地储备》机构按土地》使用:权收:购合同的约定支【付,费用后向市土地行政!主管部门申请注销】。土地使用权登记【手续和申请办理【国有土地使用证由】市土地?行政主管部门—依法办理原土地使】用权注销《登记手?续注:销原土地使用权【证书
(六》。)市土地储备—机构将所《收购的土地纳入【储备在办理入库手续!时市土地储备机构】。应取得下列材料
】1.:市人民?政府批准储备的文件!及权属凭证等相关材!料
2.储备土地】的界限图(坐—标、面积);
3.!土地及地上附着物、!。建(构)筑物—补偿的协《议书及相关材料
第!十五条 》在土地有形市场【交易的土地使用权经!市土地行政主管部】门审查发现流—转价格低《于,基,准地价20%的应予!以优先收购由市土】地储备机《。构报市人民政府【批准后?实施:优先收购
第十六】。条 实《施国有?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!收,回,、收购应由市—土地储备机构—与原土地使用权【人协商同意后可根】据现行的拆迁补偿规!定中的标准或—委托具有相应资【格的评估中介机构对!土地及?地上建(构)—筑物、附着物进【行评估市土地储【。备机:构或原土地使用【权人对评估结—果,有异议的可》申请复核评估;【对复核结果有异议】的可以向海南省房】地产价格《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!鉴定
第四章 】土地:储备计划《及档案?。管理
第十七条 】 年度土地》储备:计划应包括》
(一)年度储备】土地规?模,
(:二,)年度储备土地前】期开发规模》
(三)《年度储备《。土地供应《规模
(四)计划】年度末?储备土地规模;
(!五)项?目策划及融资计划
!第,十八条 《 市财?政、审计部门应当】根据:年度土?地储备?计,划对土地储备的【成本、开支以及市土!地储备机构》的财务状《况进:行核查、审计—。
第十九条 全】市当年?的,土地储备计划的编制!工作应当于上—年,度的11《月底前完成》报市人?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!施
:第二十条《 市土地储备【。机,构应当根据》土地:储,备情况?及时办理储备土地入!库手续纳《入市:人民政府《土地储?备库的土地》。由市土地储备机构按!照海南省储》备土:地登:。记,发证管理办法的规】。定向市土地行—政主管部《门,。申请核发国有土【地使用证建立台账】和档案并录入—全市土地储备管理信!。息系统相关材料报】送市发改、财政部门!备份
第二十一条】 市土地》储,备机构应当以—地块为?单位建?立储:备土地的台账与档】案
储备土地—的台账是指记—录储备土地的—地块编号、位置、坐!标、面积、来源、】规划用途《、土地利用》现,状及入出库情况等】内容:。的簿册
储备土地的!。档案是指关于—台账信息的原始【凭证包括《各种批文、权—属登记?资,料、合同《、规划意见》、测:绘图纸、《估,价报告入出》库登记等《相关材料
第—五章 储》备土地的整理和管】理
第二十二条 !市土地储备机构可】以对纳入储备的土】地进行前期整理【使之具?备,供应条件《
第二十三条 储!备土地现场》的日常?维护管理由市—土,地储备机构负责【或可委托所属镇【(区)负责
—第二十四条 储备!土地前期整理包括对!储备土地进行必要】的清:理、场地平整、围】网、竖立界桩及【标志牌以及道路、供!。水,、供电、排水、绿】化等基?础设施?建,设储备土《地需要?进行整理《由市土地储备机【。构制:定整理方案报市人民!政府批准《后按:有,关规定实施整理【费用经审《计部门?审定后列《入,。土地储备成》本
:第二十五条 【对列入市《土地供应计划需要】进行:土地一级开发—的储备土地》由市土?地储备机构委托【。专业策划顾问公司结!合地块的规划条【件对储备土地—进行土地一级开发策!划策划主要内容包含!地块周边环境的【调研:、地块项目》定,位、土地一级开发】模式制定、土地上】市,方案制定《及土地招商策划等】策,划方案报市人—民政府批准后由市】。土地储备机构根【据策划方《案组织?土地一级开发
第】。二十六条 —对储备土地》进行整理和前—期开发应当依照土】地利:用,总体规划和城—市规划进行储备土】地未供?应之:前经: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市!土地储备机构—可将储备土》地,连同地上建(构)】筑物通过出租、【。临时使用等方式依】法加以利用设立抵押!权,的储备土地临—时,利用:应在不影响抵—押权的情况下—利用储备土》地的临时利用一般】不超过2《年且不能影响—土地:供应
第六章 【 ,储备土地的供应【。
第二?十七条? 储备土地的供】应由市土地行政主管!部门依法《组织出让市》。土地储备机》构应根据城市建设】、项:目开发以及土地市】场的供需《平,衡拟定年度储—备用:。地供应计《划报市土《地行政主管部门复】核市土地行政主管部!。门应将?储备土?地的:年度供应计划—纳入年度建》设用地供应计划具】体制定土《地供应方案报经【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!施
第二《十八条 已列【入年度供应计划的储!备土地由市》土地储备机构统一】组织开发《整理具备出让条件】。后方可由《市土地行《。。政主:。管部门组织供应【
,第二十九《条, , 市人民政》府在同等条件下应】当优:先在:储备土地中安排【项目建设用地储备土!地符合项目建设用地!选址条件却在储备土!地范围外选址—的不得?办理用地手续
第】三十条 市—土地行政主管—部门接到市人民【政府同意土地供应】方案的正式批复【后,应当在五个》工作日内书》面通知市土地储备】机构市土地储备机】构,根据市?。土地行政《主管部门的书面通】知做好储备土地出库!准,备工作?协助市土地》行政主管《部,门办理相关储备【土地:出,让,前期:工作
第《三,十一条 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】让合同签《订后:市土地行政主管【部门应当及时—向市土地储备机构】发出书面《通知市?土地储备《机构:办理储备土地—出库手续将储—备土地及相关资料】移交市?土地行?政主管部《门并注销《国,有土地使用证
对】已经办理出库手续的!。储备土地市土地储】备机构应同时—。将出库情况建档造】册并及时更新—信息系统
第七章】 土地《储备资金管理—
第三十二条 【 设立土《地储备专项资—金在市?。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!督下实?行专款专用、分账】核算、并实行—预决算管《理
第三十三—条 ?土地储备资金—来源于下列渠道【。
(一)市财政拨】付的土地储备资本】金
:(二)?市财政拨付的土地】储备专项资金—包括市财政部—。门从政府储备—土地:出让纯收益》提取的30%土地储!备积累金和市财政】部,门从国有土地收益】基金中安排用于土地!储备的资金
(三)!。发行地方政府—债券筹集的土—地储备资金
(【四)经市财政部门批!准可用?于土地储备的其它】资金
?。(五)上述资—金产生的利息收入】
第三十四条 【 土:地储备资金专—项用于市《人,民政府储备》土地:。的征收?、收购、优》先购买、收》回土地及储备土地的!。前期开发《。整,理等土地储》。备开支以及》需要支付的贷—款和利息
土地【储备资金使》用范围具体包—括::
(一)征收、收购!。、优:先购买或收回土地】需要支付的》土地价款《。或征地和拆迁补【。偿费用包括土地补】偿费和?安置补?助费、地上》。附着物和青苗补【偿费:、拆迁补偿费,以及!依法需要支付的【与征收、收》购、优先《购买或收《回土地有关的—其它费用
(—二)征?收、收购、优先购买!或,收回:土地:后进行必《要的前期土地开发整!。理费:用包括前期》土地开?发性支出《以,及按照?市财政?部门规定与》前期土地开发相关】的费用等《,含因出让土地【涉及的需要进行的相!关道:。路、供水、供—电、供气、》排水、通《讯、:照明、?绿化、土地平—。整等基础设施建设支!出
:(三)土地储备前】期调查?费用包?括地形测绘费用、规!划和权属等查阅费】用及储?备规:划编制等相关费【用;储?。备土地项目策划【及,包装费用;储备【土地:管理费用;市—重点项目建设—的融资抵押手续办】理等相关费用—
,(四)征收、—收购、优先购买或收!回土地需要支—付的银行及其他【金融机构《贷款:利息支?出
(五)经—同级财政部门批准】。的,与土地?。储备:有关的?其它费用
》第,三十五条 镇【(区)?开展储备《土地:征收工作所需—的资金由市土地【储备机构《根据各镇(区)报送!拟征收地《块的预算费用或实际!征收工作进度的资】金需:求拨付
第三十【六条 市》财政、审《。计部门应当加强对】土地储?备资金?使,用情况的监》督检查确保土地储备!资金专款专用—土地储备资》金收支管理严格【执行财?务部国土资源—部,关于印发〈土地【储备资金财务管【理暂行办法〉的通】知(财综《〔2007〕1【7号)的规》定
第八章 】土地出让收》益,分配
第三十七条 ! 土地出让净收益是!指扣:除按:相关规定应计提及】。上缴的?费用和土《地储备?。整理成本《后的土地收益
【第三:十,八条 以划拨和置!换方式供应的储备土!地其储?备成本经市》审计部门核定后由】市财政部门据实【结算通过合作收储】的按收储《地块:。的收储?成,本的一定比例—返,还储备土《地所在镇《(区:)用于镇(区—)经济发展和社会事!业建设具体比例由】市人民政府另行规】定该笔?。收益分配从全市土】地出让净收益总【额中列支
以招拍】挂方式?供,应的储?备土地?通过:合作收储《的按土地《出让净收益的—一定比例返还储备土!地所在镇《(区)?。。用于镇(区)经【济发:展和社会《事业建设具体比【例由:市人民政府另行规】定
第九章 — 法律责《任
:第三十九条 市土!地储备机构未按规】定支付土地收购补】偿费用的原土地【使用权人有权依法】解除土?地收:购合同
第四—十条 原土地使用!权人未按合》同约定交付土地及】地上建(构)筑物、!附着物或《者在交付土地时【。擅自处理地上建(构!)筑物、附着物【的市土地储备机构有!权要求其改正并【继续履行土地收购合!同并:可要求原土地使用权!人,赔偿:相应的经济损—失,
第四十一条— 原土《地使用权人》违反本办法规定拒】。。不办理土《地,收,购储备手续》的由市土《地行政主《管部门责令限—。期改正?;逾:期不改正的》依法收回国有土地】使,用,权
第?四十二条 》 储备?工作人员玩忽职【守、滥用《职权、徇私舞弊、索!贿受贿构成犯罪的依!法追究刑《事责任;不构成犯罪!。的给予相应的行【政处分
第十—章, 附则
第—四十三条 本【办法具体应用中的】。问,题由市土《地储备机构负责【解释
第《四十四?条 本办》法未尽事宜》按现行法《律、法?规、规?章等规定处理—
第四十五》条 本办法自发布!之日起施《行三:。亚市人民政》府关于印发〈三亚】。。市土地储备办法【〉的通?。知,(三府〔2002〕!1,5,2号)及三亚市人】民政府关于印发〈】三亚:市土地储备办法实施!细则〉?的通知(三》府〔:2010《〕14?9号)同《时废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