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亚市土《地储:备管理办法
—(2:013年《5月:8日:三亚市人民政府【三府〔2013〕】62号文件发布【 根据2018!年2月1《日三亚市人民政【府关于修《改<三亚市二类【环境:噪声达?标区管理办法—>等:15:件市政府规范性【文件的决定修正【)
第一章 【总则
第《一条 为了规范土!地市场优化土地【资源管理盘活存【。量土地?资产根?据中华人民》共,和国土地《管理法中华人民共】。。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!人民:共和:国城市房地》产管理法国务院办】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!地使用权出让—收支管理的通知(】。国办发〔《20:06〕?100号 》。)、: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!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!。〈土地储备管理办】法〉的通知(—国土资发《〔,200?7〕277号—)、海南《省,土地储?备整理管《理,暂行办法(海南省】。人民政府令第20】3号)?、海南省人民—政府办?。公厅关于《印发储备〈土—地登记?发证管理办法〉的】通,知(琼府办〔200!9〕16《0号)、《财政部国土》资源部关《于印发〈土》地储备?资,金财务管理暂—行,办法〉的《通知(财综〔200!7〕17《号)以及有》关法律法规规定结】合本市实际制定本】办法
第二》。条 本市行政【区域内土地》储,备工作适用本—办,法
第三《条 ?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!是指市人民政府为】加强对土地市场【的,宏观调控规》范土地?管理根据土地—。利用总体《规划和城《乡总体规划将—依法征收的农村集】体,。土地或者依法—。收回、?收购、没收》、置换的土地予【以储存的行为—
第四条 土地储!备工作实行统一储备!、,统一整理《、,统一管理、统一供】应的原则
》第五条 市—人民:。政府建?立土地?。储,备联席会《议制度研究和协【调土地储备》及相关工作中的重大!。事项市土地储备机】构受市人民政府【委托在市土地储备】联席会议的指导和监!。管,。下具体?。。实施土地《储备工作
第六条】。 各镇《人民政府、各区管】委会、市《。土地、规划、住【建、:。财政、审计、—发改、国有资产【。管理等有关部门应】当按照各《自,职责积?极配合做好土地【。储备工作
第—二章 收储模式】与职责
《第七条 《 我市土《地储备工作主要采】取市土地储备机构】。与各镇(区)合作储!。备的:模,式
第八条》 市土地》储备机构及》各镇(区)在储【备,工作:中分别承担以下工】作职:责
(一)市土【地储备?。机构应?当承担以下工作职】责
1.《。负责会同市土地【。、规划、《发改及财政等行政主!管部门根据三亚市】的土:地利用?总体规?划、:城乡总体规划及各片!区的控制《性详细规划》、土地利用》计划以及土地资源利!用的实?际,情况编制土地—储备规划和年度土地!储备计划报市人民】。政府:召开土地《。储备: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!批准组织《实施
2.》负责:拟储备?用地的前期调查及】申,办土地储备》。相关报批工作
【3,。.根据有《关,规定为储《备土地及实施土地前!期开:发进:行必要?的融资
4.负责】对需要开发的储【备土地进行前—期开:发整理?使其具?备供:应条件?
5.组《。织全市?储备土地现状调查】对储:。备土:。地分区?进行自行管理或【。。委托所?属镇(区)协助管】理防止侵害土地权利!的行为发生》
6.在储备土【地未供应前市土【地储备?机构可将储备—土地连同地》上建(构《)筑物通过出租、临!时使用等方式依法】。加,以利:用
7.《负责:对,储备:土地进行项目策划】。包装供市人》民政府招商引—资
8.负》责建立全市土—地储备管理信息系统!建立台账和档案并】进行动态更新
9.!根据:三,。亚,市,储,。备土地情况拟定储备!土地供应计划
(】二,)各镇人民》政府、各区》。管委会应当承—担以下工作职责【
1.各镇(区)应!。协助做好《土地储备前期调查】工,作
2.由各镇(】区)根据市人民【政府批准的年度【土地:储备计划《依,法依规对属地内拟征!收地块进行实地【调,查、测算《征收拆迁费用、清】点丈量、造价补偿】等工作,并在相关】部门配?合下做好《征收土地《范围内的《搬迁安置工作
【3.各镇(区—)在完成征收拆迁】。补偿:安置工作后及—时,将土地移交市—土地储备机构—进行储备管理同时】报送相关《征地原始材料复【印件给市土地储【备机构备《案
:。4.各镇(区)【负,责做好储《备用地?的巡查等日常管理】工作协助市土—。地储:备机:构修建储备用地【的围墙防《止发:生砍伐树木、—挖石取土、乱—倒淤泥渣土、—损坏:围网:和绿化等《破坏:储备土地现状的行】。。为
第三章》 , 土地储备范—围及程序
》第九条 下列土】地应:当进行储《备
(一)因公共利!益需要或《为实施城乡规划进行!旧城区改建需—要收回或调整使【用,的国:有土地以及未按规定!进,行开发等原因—。依法收回的国—有土地
(》二)已规划为建设】用地的国有》未,利用地
(三)依】法收购的国有土地
!。(,四):因流转价格》低于:基准:地价2?。0%由市人民—政府依法行》使优先?购买权取得的土【地 :
(五)由市人民】政府统一征收后【暂不供应的新增建】设用:地
:(六)下列》根据有关规定—收回的国有划拨用地!
1.市《人民政府《收回:待,统一出让的机关单】位,划拨:用地
2《.,。因用地单位已经撤销!或者迁移的国有【单位划拨用》地
3.未经原【批,准,机关同意《连续:2年未使用土地【的国:有单位划拨用—地;不按《批准用途使用—的国有单位》划拨用?地
4?.,因迁移、解散、撤】销、破产或者其【它原因而停止—使用:的国有单位划—拨用:。地
5.市人—民政府根据城市【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!规划的?要求而?。收,回的国有单》位划拨用《地
6.国》有单位在《处置土地资产时经市!人民政府审定需【要,收回的划拨用—地
(七)依—法应当储备的其【。它土地
第十条 】 依法?无偿: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!用权的应报市人民】政府批准由市土【地行政主管部门实】施收回对其》地上建(构)筑物、!其他附?着物由市土地储【备机构根据》实际情况给予适【当补:偿由市土《地行政主管》部,门办理?注,销,原土地使用权登记】市土地储备机—构,将,其纳入土地储备市土!地,。行政主?管部门应当》。向市:土,地储备机构移交下】列材:料
】(一)土地储备通知!书
(二)市人民】政府批准收回—土地的文件、合同及!权属:凭证等相关》材料
(三)储备】土,地的界限图或宗地】图(坐标、面积)】
市土地储备机构在!收到上述3项材【料后:会同市土地》行政:。主管:部门进行《现场确认确》认,后,进行:入,。库登记并申请—办理国有土地使【用证
第《十一条 因公共利!益需要或为实施城乡!规,划进行旧城区—改建需要收回—或调整使用》国有土?地的经市土》地行政主管部—门或市土地》储备机构《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!后实施土地使—。用权收回的》补偿工?作由:。市土地?储备机构负责组织】实施市土地行政主】管部门?。负责土地使用权收回!工作地上房屋—拆迁补?。偿安置工作由—市人民政府确定【的房屋征收部门【组织实施土》地使:用权收回后》。由市土地行政主管】部门:办理注销原土—地使:用权:登,记市土地储备机构】将其纳入土地储备
!在办理入库》手续时市《土地储备机构应取】得下列材《料
(一)市人民政!。府批准储备的—文件及权属凭证等相!关材料;
(二)】储备土地的红线图(!坐标、?面积);
(三)】土地及地上》附着物、建(—构)筑物收回补偿】的协:议书及相关材料
第!十二条? 收回国》有企业划拨用—地的土地使用权有】偿收回的补偿工作由!市土地储备机构负责!组织:实施市土《地行政主管》部门:负责土?地使用权收回—。工作地上房屋拆【迁,。补偿安置工作由市】人民政府确定的房】屋征收部门》组,织实:施涉及?单位职工安置的由国!。有资产监督管理部】门负责拟定职工安】置方案报市人—民政府审定后实施】土地使用权收—回后由市土》地行:政主管?部门办理《注销:原土地使用权登记市!土地储备机构—将,其,纳入土地储》备
在办理》入库手续时市—。土地储?备机构应取得下列】材料
?(一:)市人民政府批【准,储,备的文件及权属凭】证等相关材料—
(二)储备土【地的:。红线图(坐标、【面积)
(三)土地!及地上附着》物、建(构)—筑物收回补偿的协议!书,及相:关材料?
第十三条 【。。由市人民政府统一征!收,后暂不供应的新增】建设用地土地征收】完毕后由土》地征收组织实施单】位将土地及有关【征地:。补偿等材《料移:。交,给市土地储备—机构由市土》地,储备机构《根据海南省储备【土地登记发证管理】办法的有关规定申】请办理储《。备土地?登记发证《手续
第十四条 !国,有土地使用》权收:购工作由《市土:地储:备机:构负:责组织实施并应遵】循以下?。程序
(一)由市土!地储:备机构根据年—度土地储备计划确定!土地收购对象并会同!市土地行政》主管:部门、市规划—行政主管部》门等有关部门确定具!体储备范《围
(二)由市土地!储备机构《会同市土地行政主管!部门、原土地使用】权人、相关的—镇(区)及有关部门!对拟:收购土地权》属、面积、四至、用!途及其地上建(构】)筑物?和附着物等情况进行!实地调?查和核?实
(三)》市土地储备机构与】土地使用权人协【商委:托评估中介机构对拟!收购的土地使用【权及:地上附?着物的价《格进:行,。评估协商确定收购】价格
(四)市土】地储备机构根据实地!调查、评估测算【、协商收购价等【结果制订土地使用权!。收购方案先经—市土地行政》主管部门审核后【再报市人《民政府审《批经市人民政—府批:。准后:与原土地《使用:权人签订国》有土地?使用:权收购合同
—(五)市《土地储备机构按【土地使用权》收购合同《的约定支付》费,用,后向市土地行—政主管部门申请注销!土地使用权登记【手续和申请办—理国有土地》使,用证由市《土地行政主管—部,。门依法?办理原土地使用权】注销登记手续注【销原土地使用权【证书
(六)市【土地储?备机构?将所收购的》土地纳入储备在【办理入库手续时【。市土地储备机构应】取得:下列材料
1—.市人民政府批准】储备的文件及权【属,凭证等?相关:材料:
2.?储备土地《的界限图(坐标、面!积);
3》.土地及地上附着物!、建(构)筑物补】偿的协议书及相【关材料
第十五条】。。 在土地》有形市场交易—的土地?使,用权:经市土地行》政主管部门》审查发现流转价格】低于基准地价2【0%的?应予:以优先收购由市土】地储备机构报市【人民政?府,批准后实施优先收】购
第十六条 【 ,实施国有建设用地】使用权有偿收回、】收购应由市土地储备!。机构与原《土地使用权人协商】同意后可根据现【行的拆迁补偿规定中!的标准或委托具有】相,应资格的评估中介】机构对土地及地上建!(构)筑物》、附着物《进行评估《市土地储备机—构,或原土地《使用权人《。对评估结《果有:异议:的可申?请复核评估;—对复核结果有异议】。的可以向《海南省房地产—价格评估专家—委员会申《请,。鉴定
第四章—。 :土,地储备计划》及,档案管理《
第十七《条 : 年度土地储—备计划应《。包括
(一)年度】储备土地规模
【(二)年度储备【土地前期《。开,发规模
(三—)年度?储备土地供应规【模
(四)计—划年度末储》备土地规模;—
(五)项目—策划及融《资计划
第十—八条 市财政、】审计:部门应?当根:据年度土地储备【计划对土地储—备的成本、开支以】及市土地储备机构的!财务状况《进,行核查、审》计
第十九条— :。全市当年的》土地:储备计划的》编制工作应当于【上年:度的11月底前【。完成:。报市人民政》府批准后《组织实施
第二【十条 市土地储】备机构?应当根据土地储备情!况及时办《理储备土地入—库手续纳《。入市人民政》府土地储备》库的:土地由市土地储备】机构按?照海南省储备—土地登?。记发证管理办法的】规定向?市土:地行政主管》部门申请《核发国有《土地:使,用证建立《台账和档案并录入全!市土地储备管理信】息系统相《关材料报送市发【改、财政部》门备份
第二—十,一条 市土地储】备机构应当以地块】为单位建立储备土地!的台账与档案
储】备土地的台》。账是指记录储备土地!的地块编《号,、位置、坐》标、面积、来源【、规划用《途、土?地利用?现状:及,入出库情况等内容】的簿册
储备土【地的:档案是指关于台账信!息的原始凭证包【。括各种批文、权属登!记资料?、合同、规》划,意见、测《绘图纸、《估价报告入出库登】。记等相?关材料
第五章 !储备土地的整理和管!。。理
第二十》二条 市土地【储备机构可》以对纳入《储备的土地进行【前期整?理使之具备供应条】件
第?二十三条 储备土!地现场的日常—维护管理由市土【地储备机构负责或】可,委托所属镇(区【)负责
第二十【四条 储》备土地前期整理包括!对储备?土地进行必要—的清理?、场地平整、围【网、竖立界桩及标志!牌以及道路》、供:水、供?电、排水、》绿化等基《础设施建设》储,备土:地需要进行整理【由市土地储》备机:构制:定整理方案报—市人民?政府批?准后:按有关规《定实施整理》费用经审计部门审定!后列入土地储—。备成本
第二—十五条 对列【入市:土地供?应计划需要进—行,土地一级《开发的?储备土地由市—土地:储备机构委托—专业:策划顾问公司—结,合地:块,的规:划条件对储备土地】进行:土地:一级开发策划—策划主要内容包含地!块周:边环境的调研—、地块项目定位、土!地,一级开?发模:式制定、土地上【市方案制定及土地招!商,策划等策《划,方案报市人民政府】批准后由市土地储备!机构根据策》划,方案:组织土地一级开【发
第二《十六条 对—储备土地进行整理】和,前期:开发应当依照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!。城,市,规,划,进行储备土地—未供应之前经报【市人民?政府批?准市土地储备机【构可将储备》土地连同地上—建(构?)筑物通过》出租、临时使用等】方式:依法加以利用—设立抵押权的—储,备土:地,临时利用应在不【影响:抵押权的情况下【利用储备土地的临时!。。利用一般不超过【2年且不能影—响土地供应
第六】章 储备土地的】供应
第二十七条 !。。。 ,。储备土地的》供应由市土地行【政主管部《门依法组织出—让市土地储备机构】应根据城《市建:设、项目开发以及土!地市场的供》需平衡拟定年度储】备用:地供应计划报—市土地行《政主:管部门复《核,市土地?行政主管部门应将】储备:土地的年度供应计划!纳入年?度,建,设用地供应》计划具体制定土地供!应方案报经市人【民政府批准》后实施
第二十八】条 已列》入年度供应计—划的储?备土地由《市土地储备机—构,。统一组织开发整理具!备出让条件后—方可由市土》地行:政主:。管部门组织供应【
第二十《九条: 市人民政府在】同,等,条件下应当优—先在储备《土地中安排项目建】设用地储备土—地符:合项目建设用地【选,址条件却在储—备土地范《围外选址的不—得办理用地手续
】第三十条 —。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!接到市?人民政府《同意土地供应方案】的正式批《复后应当在五个【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市!土地:储,备机构市《土地储备《机构根据市土地【行政主管部》。门的书面通知做好储!备土地出库准—备工作协助市土【地行政主管部门办】理相关储备土地【出让前期工作
第】三十一条 》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!让合同签《订后市土地行—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!向,市土地储备机—构发出书《面通知市《土地储备机构—办理储?备土地出库手续将】储备土地及相关资料!移,交市土?地行政主管部—门并注?销国有土地》使用证
对已经【办,理出:库手续的储备土地市!土地储备《机构应同时将出库情!况建档造《册并及时更新信息】系统
第七章 【 土地储备资金【管理:。
第三十二条— 设立土地储【备,专项资金在市财政】部门的指导》和监督下实行专款专!用、分账核算、并】实行预决算管理【
第三十三条 土!地储备?。资金来源《于下列渠道
(【一)市财《政,拨付的土地》储备资本金
(二】)市财?政拨付的土地—储备:专项资?金,。包括市财政》部门从政府储—备土地出让》纯收益提《取的30%》土,。地储备积《累金和市财政部门】从,国有土地《收益基金中安排用于!土地储备的》资金
(三)—。发行地方政府—债券筹?集的土地储备资金】
(四)经》市财政部门批—准可用于《土,地储备的其它资【金
:(五)上述资金产生!的利息收入
第【三十四条 土地】。储备资?金,。专项用于市人民【政府储备《土地的征收、—收购、优先》购买:、收回土地及储备土!地的前期开》发整理?等土地储备开—支以及需要支付的】贷款和利息
土地】储,备资金?使用范?围具体包《括:
(一)—征收、收购、优先购!买或收回土地需【要支付的土地—价款或?征地和拆《迁补偿费用包括【土地补偿费》和安置补助费—、地上附《着物和青苗补偿费】、拆迁?补偿费,《以及依法需要支【付的:。。与征收、收购、【优,先购买或收回—土地有关《的其它费用
(二】),征收、收购、优先】购买或收回土—地后进行必要的前】期土地开《发整理费用包括前】期土地开发性支出】以及按照市财—政部门规定与前期土!地开发相《关的费用等,含因出!让土地涉《及,的需要进行的相关道!路、:供水、供电、—供气、排水、通讯】、照明、绿化—、土地平整等基础设!施建设支出
(三)!。土,地储备?前期调查费用—。包括地形测》绘费用?、规划和权属等查】阅费用及储备规划】编制等?相,关费用;储备—土地项目策划及包装!费用;储备土地【管理费用;市重点】项目建设的融资抵押!。手续办理等》相关费用
(四)征!收、收购、优先购】买或收回土地需【。要支付的《银行及其《他金融机《构贷款利息支出
(!五)经同级财—政部:门批准的与土地【储备有?关的其它费用
第三!十五条 》镇(区)开展—储备土地征》收工作所需的资金】由市土地储备机构根!据各镇(《。区)报送拟征收【地块的预算费用或实!际征收工《作进度的资金需求拨!付
第三十六条【 市财政、—审计:部门:应当加强《对土地储《备,资金使?用情况的监督—检查:确保土地储备—。资金:。专款专用土地—储备资金收支管理严!格,。执行财务部国土资】源,。部关于印《发〈土地《储备资金财》。务管理暂《行办法〉的通知(】财综〔2007〕】17号)的》规定
第八章 !土地出让收益分【配
第三十七条 !土地出?让净收益是指扣【除按:相关规定应计提及】上,缴,的费用和《土地:。储备整?理成本后的土地【收益
第三十—八条 以划拨和】置换方式供》应的:储备土地其储备【成本经?市审计部门》核定后由市财政部】门据实结算通—过,合作收?储的按收储地块的】收储成?本的:一定比例返还—储备:。土地所在镇》(区)?用于镇(区)经济】发展和社会事—业建设具体》比例由市人民政【府另行规定该笔【收益分配《从全市土地出让净】收益总额中列支【
以招拍挂方式【。供应的储备》土地通过合作—。收储的按土地出【让净收益的一定【比例返还储备土【地所在镇(区)【用于镇(《区,),经济发展《和社会事业建设具体!比,。例由市人民政府另】。行规定
第九章 】 法律责任
第三】十九条 市—土地储备机》构未按规定支付土地!收购补偿《费用的原土地使【用权人有权依法【解除土地收》。购,合,同
第四十条 】原土地使用权人【未按合同约定交付土!地及地上建》(构)筑物、附着】物或者在交付土地】。时擅自处《理地上?建,(构)筑物、—附着物的《市土地储备机构有权!要求其改正并继【续履行土地收购合】同并可要《求原土地使用权人赔!偿相应的经济损失】
第四十一》条 原《土地使用权人违反】本办法规定拒—不办理土地收—购储备手续的由市土!地,行政:。主,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!;逾期?不,改正的依法收回【国有土地使》用权
第四》十二条 》储备工?作,人员玩忽职守、滥用!职,权、徇?。私舞弊?、索贿受贿构—成犯罪的依法—追究:刑,事责任;不》构,成犯罪的给》予相应?的行政处分
第十】章 附则
—第四十三《条 本办法具【体应:用,中,的问题由市土地储备!机构负?责解释
第四—十四条 本办【法未尽事宜按现行法!律、法规、》。。规章等规定处理
第!四十五条 本办法!自发布之《日,起施行三亚》市人:民政府关于印发〈三!亚市土地储备办【法〉:的通知(《三府〔20》02〕152号)及!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!印发〈三亚市土【。地储备办法实—施细则〉的通知(】三府〔20》10〕14》9号)同《时废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