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:第五章 测量标志】
第二十九条! 市、县(市—)测绘行《。政,主管部门《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!量标志迁建申请【测量的核实》和转报工作定期【检查、维修和保护永!久性测?量标志?并可以?将测量标志委托有关!单位保管、维护建立!测,量标志档案发现测】量标志损毁或者受到!危害时应当》按,规定修复或者采【取其他补救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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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十条 任何】单位:和个人都有保—护测量标志的义务不!得损毁或者擅—自移动?。永久性测《量标志不得》侵占永久性》测量标志用地不得在!永久性测《量,。标志安全控制区内】。。从,事危害测《量标志安全和使用】效能的活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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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—一条 ?进行工程建》设应当避开永久性测!量标志确实无—法避开需要拆迁或者!使永久性测量—标志失去使用效【能,的工程建设单位【必须依法向所在【地的:测绘行政主管部门】办理迁建审批手【续所需迁建费用由工!程,建设:单位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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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申请迁建永久性【测量标志申请单【位应提供《以下材料《
(一】),书面申请;
! (二)建设工程!立项及规划》。批准:文,件,;
?。
(三)建设!工程总平面图—。;
?
《(四)依《法应当提交的材料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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