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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宁市!人民政府办》公室关于《印发济宁市政—府,投资:工程:建设项目招标—投标管理办法等规范!性文件?的通知
济!宁市人民政府—办公室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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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政办发》〔2012〕2 】号
各县(—市,、区:。)人民政府济宁【。高新区、济宁北【湖新区?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!。各大:。企业各高等院校
! : ? 济:宁,市政府投资工程【建,设项目招标投标【管理办法、济宁【市公共资源交易项】目随机选《用,中介:机构管理办法、济】宁,市政:府投资小额工—程建:设项目随机抽取【定标办法、济宁市政!府重点工程》建设项目标》后跟踪督查办法、济!宁市评标专家管理办!法、济宁市工—程建设项目投—标单位诚信》考评办法《、,济宁:市公共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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源交》易投诉处理办法已】经市:政府同?意现印发《给你们请认真—贯,彻执行
济宁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】
二○《一二年一月十七【。日
第一条 为】加强政府投资—工,程建设项目招标投】标管理规范政府投资!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!标活动提高》投资效益促进—廉政建设根据中【华人民?共和国?招标投标法》、中华?人民共?和国招标《投标法实施》条例和中共》济宁:市委济宁市人—民政府关于进—一步加强和》改进:公共资源交易集中监!管工:作的意见等规定结合!我市实际《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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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条 》本办法所《称政府投资是指使】用下列资《金进行的工程建【设项目
《。
: 》(一)财政预算【安排的建设资—金;
》 》(二)列入》财政预算管理的【各,种专项资金》(基金)及行政【事业性收费;
! , : (三)》以转:让、出售、》拍卖国有资产或【。政府收益权》获得的权益》收入;
— (四)】需要由财政偿还本】息的各类《融资:资金;
! , (:五)国际《金融组织和外国政】府的贷款、赠款【;
】 (:六,。)政府管理的其【他资金
— ,。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!工程建设《项目包括房屋建【筑工程、市政基【础设:施工程、公》路工程、水》运工程、《。水利:工程等?建设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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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四条 本市行政区】域内政府投》资工程建设》项目的勘察、设【计、施工、监理及与!工,程建:设有关的重要—设备、材《料、服务等》招标投标活动适【用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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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! ,市、县(市、区)】。公共资源《交易监管部》门按照职责负责对政!府投资工程建—。设项目招标投—。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!。
》 发展改革、住!房和城乡建设—、交通运输》。、水利、财政、监察!、,审计:。等部门按照职责做好!政府投资工程—建设项目招标—投标有?关管理工作
【
《 第六条 政府投!资工程建《设项目招标》投标活动遵循公开、!。公,平、公?正和诚?实信用的原则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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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七条 政府投【资工程?。建设项目达到下【列标:准之一的《应当进行公开—招标
— 《(一:)施工单项》合,同估算?价在200 —万元人民币》以上的;《
(!二,),重要设?备,、材料等货物的【采购单项合》同估算价在8—0万元人民》。币,以上的;
】 (三)勘察!、设:计、监理等》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!估,算价在30》 万:元人民币以上的;】
,
? (四)【单项:合同估算价低于本款!(一)、(二)【、(三?),项规定?标准:但,项目总?投资额在《1000 万—元人民?币以:上的
《。 第?八条 济宁市城市规!划区(包括市中区】、任城?区,、济:宁高新?技术产业开发区【、济宁北湖省—级,旅游度假区)范【围内的政府》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!标投标活动必须在】市公共?资源交易中心进【行县:(市)行政区—域内的政《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!招标投标《活动必须《在本县(《市)公?共资源?交易:中心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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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政】府投资工《程建设?项目招标人在向发】展改:革部门报《送,的,可行:。性研究报告中须【包括:招标范围《、招标方式、招标组!织形:式,等,招标内容《
【 第十?条 :发展改革部门在审批!政府投资工程—建设项目《可行性研究报告【时应依据国家、省】有关规定核》准项目的招》标范围、招标组织形!式和招标方》式等招标《。内容并应将招标内】容核:准手续抄《送公:共资源?交易监?管部门备《。案
】 第十一条 按【照,本办法第七条规【定应公开《招标的?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!。目,因特殊?情况:拟采用邀请招标等方!式的必须由》招标人提出申请经发!展改革部门审—核报公共资源交易监!督管理委员会同意】监察机关备案
】。 ? 其中市中区、任!城区、济宁》高,新技术产业开—发区、济宁》北湖省级旅游度【假区的?政府:投资工程《建设项目还须报市公!共资源交易监督【管理委员会同意市】监察机关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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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二条 《对本办法第》七条规定公开招【标限额标准以下的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!目应按?照规定采用竞争性谈!判、随机《抽取定标《等方式发包并—按照:本办法第八》条的规定在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】进行交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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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三《条 政府《投资:。工,程建设?项目招标人》需要委托招》标,代理机构办理招【。标事宜的应从公【共资源交易监—管部:门设立的中》介机构库《中通过随机抽取的方!式确定招标代理机】构
》。 , 因情况特殊政!府投资工程建设项】目不适合在中介【机构库中《通过随机抽》取,方式确定招》标代理?。机,构的应通过》公开招标方》式选用招标代理机构!
《
? 第十四条》 政府投资工程建】设项目招标》人,设置投标人资格条件!应当:符合以下要求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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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(一)对投标】人,。的资质等级、项目】负责人的资》格等要求应与招【标项目?规模相适应》不得以?不合理的条》件限制或者》排斥潜在投》标人;
— 》(,。二,),对投标人及其—项目负责《人,提出具有与招标【项目类似工程业【绩要:求的应仅限于工程】。规模:、结构?形,式、施工工艺等并不!得对:具有类似工程—业绩的?数量:提出要求
【
第十五条! 因特殊《情况政府投》资工程建设》项目招标《人,。要求提高投》标人资格条件的须】经公共资源交易【。监管:部门同意并报监察机!关备案
! 第十六条 政】府,投资工程建》设项目招标》人审查投标人资格】。一,般应采用《资格后审的方式;】对规模大、技术复杂!、投标人《数量过多《。的项目经《公共资?源交易?监管部门同意可采】用,资格预审《的方式
】
: 第十七条》 政府投资》工程建设项目—招,标公告?、,资,格预审公告应当在】济宁市公《共资源交易网和【项目所在地公共资】源交:易网等?媒体:同步发布
】 采用—资,格预审的《政,府投资工程建—设项目招标》人应将未通过—资格预审的》。。投,标申请人名单—及,未通过的原》因在前款规定媒体上!予以公布公布时间】不少于2 个工作】日,
【 第十?八条 政府》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划!分标段并《对投标人资》格条件要求相同的招!标人可采用随机抽取!的方式平均》确定每个《标,段的投标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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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,十九条 招》标人应根据政府【投资工程建设项【目情况编制招标【文件:负责:对招标文件内容【进行解释并承担相应!法律责任
!
第二》十,条, 招标人在》招标文件中以暂估价!的形式?包括在工程》量清单中的设备、材!料和专业工程达到本!办,法第七条规定—的必须公开招标的规!模标准?的应通过公开—招标确定设备—价格、材料单价与】专,业工程分包价—
第!二,十一条 《招标文?件规定的各项技术】标准应符合》国家强制《性标准
— 招标文】件,规,定的各项技》术标准不得限定或】者指定特定的专利、!商标、?名称、设计》、原产?地或:者生产供《应者不得《。含有: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!标人:的其他内容;如【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!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!能清:楚地:。。说明拟招标项目的】技,术标准时应当—附有“相当于某【一生产供应者”【的表述
》 :
? 第二十二条—。 招标?文件规定的》评分办?法应采用综合评【估法、?经评审?的最低投标价—法和法律、法—规、规章规定的【其他:评分方法《
《 施工单【项合同估算价—在500 万元【人民:币,以上的工程建—设项目应采用综合】评估法;施》工单:项合同?估算价在200【。 万元?人民币至《50:0万:元人民币之》间的工程建设项目应!采,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!价法
【
?第二十三条 公【共资源交易监—管部门应按》照职责对招》标文件?进行审查备案—
? 》招标文件《经公共资源交易【监管部门审查—备案后?方可发?。出
!第二十四条》 政府投《资工程建设》项目应采《。用电子化招标投标】方式招标人、投标人!应使用“济宁市【建设:工程电子《标书编制软件”编制!电,子招标文《。件和投标文件
】 ,
《 第二十五条 【市、县?(市)公共资源交易!。中心受招标人的【委托对投标人—交纳:的,投,标保证金进行—统一收退
】。 《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!超,过,投标:。总价的2《%但最高不》得超过8《0 万元人民币【
》 投标人必【须从其基本账户将应!交纳:的,投标保证《金转入投标》保证金统一收退专用!账户以其他》方式交纳的投—标保证金无效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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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六条 政府!投,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!人应在招标文件【中要求投标人法定】代表人?或其:授权的代理人、拟】选,。派项目负责人在【投标截止时间前【到达开标《现场;投标人法定】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!必,。须具备?济宁市公共》。。资源交易项目交易】员,资,格投标人《拟选派项《目负责人必须是与】投标人签订劳—动合:同,并依:法办理?社会养?老保险?的,。人员;?投标:人法定代表人—或其:授,权的代理人、拟选】派项目负《责人在投标截—止时:间前未到《达开标现场的—其投标文件作—废标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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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十七《条 :政,。府投资工程建—设,项目评标委员会的所!有成员应全部从【评标:专家库?中随机抽《取产生
— 同—一评标委员会中来自!同一单位的评标【专家只?限1 人《。
— 第二十八条 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】项目施工招标采用】综合评估法的评【标委:员会成员人数应为】不少:于7 人《的单数投《标人的得分为在所有!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】评,。分中去掉《一个最高分和一【个
最低分后!的平:均值:
【。 ,第二十九条》 对政府投资工程建!设项:目施工组织设计【或监理大纲》等,技术标进《行评审应采取技术】标暗标评审方式并】。逐步实行电》子化远程评标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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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三十条 政府投资!工程建设项》目首次招标》未能成立重新招标需!要缩:短招标时《间的招标人应—提出书面《申请报公共资源交】易监:督管理委员》会同:意监察机关》备案:后招:标时间可适当缩短】但,是,自招标?文件开始发出—之日起至投标人【递交:投标文件截止之日】止不得少《于10 《日其中?。。市中区、任》。。城区:、济:宁高新?技术产业《开,发区、济《宁北:。湖省级?旅游度?假区的政府投—资工程建设项—目还须报市公共【资源交易监督管【理委员会同》意市监察机关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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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!十,。一条 投标人—在多个项目施工投】标中:拟选派?的项目负责人为同一!人如在两个或两【个以上项目招标【。投标中均《被确定为中标人的投!标人为?最先中标项目—的中标人其他中标项!目招标人应取消其】中标:资格没?。收其:投标保证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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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十二条 】项,。目中:。标后及施工期—间,中标人应将中标【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!造师证?。书存放在公共资源】交易监管《部门待?工,程竣工验收后凭竣工!验收手续到公共资】源交易?监管部门办理注【册建造师《证书退付《手续;对于工程【。完工后因特殊情况不!能及时组织竣工【验收的项目也可【凭招标人、监理单】位共同出《具的工程《完工证明《到公共资源交易【监管:。部门办理注册建【造师证书退付手续】
— :第,三十三条 中标人在!项,目施工期间》不得:随意变更中》标项目负责人—情况:特殊确须更换的【须经招标《人同意并《。将更换?项,目负责人理由的证】明材料报公共资源交!易监管部门备—案
!。。原,中标项目《负责人?自备案之日起至【原合同工期期—满之日?止不得作《为项目负责》人承接其他工程如】备案之日至原合【同工期期满之日【不足6 个》月则限制其》承接工程的期限【为6 个月
【 《 公共资源—交易监管部门必须】在,备案:手续上注《明限制项目负—责人承接工程的起止!日期并?在办理?备案手续《之,日起:的3 个工作日内将!项目:负责人?变更情况、限制承】接工程的期限在【公共资源交》。易网上予以公—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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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十四条 监】察机关应组织公共资!源,。交易监?。管部门、行业—行政主管部门、司法!机关定期召》开招标投标》联席会议《通报招?标投标?工作信息和有关政】策落实情况处理招】标投标活动中存在】的难点问题和—复杂疑难《投诉案件等》。
《 : :监,察机关应组织—公共资源交易—监管部?门、行业行政主管部!门开展标前和标后】专项检查对标前准备!和中标履约情—况,进行跟踪督查
!
?。 , ,第三十五《条 :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!一的属于串通—投标行为《
(!一)不同投》标人的投标文件内】容存在异常》一致的;
! (二》。)不同投标人的投】标报价组成异常一致!或者呈规律性—变,化的;
》 (三)!不同投标人的—投标文件由同一【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!制的;
《
【(四)不同投—标人的投标文件【相,互混装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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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:(五)不《。同投标人的投标文】件由同一台电—脑编制的;
【 , : (六》)不同投《。标人委?托同一人投标—的;
?。
【(七)不同投标人】使用同一账号交纳投!标保证金的;
! (八)不!。。同投标?人聘请同《一人为?其投标?提供: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!务的但招《标工程?本身要求采用专有】技术:的除:外;
— (》。九)法律、法规、】规章规定属于串【通投标?的,其他情形
【 《 评标委员》会,成员三分之二及以】上多:数,认为投标文》件存在?。前款(一)、(【二)项所列情形的】即,可认定投标人—有串通投标行为评】标委:员,会应对投标人—投标文件《作废标?处理公共资》源交:易监管部门发现【投,标人有前款》(三)至(九)【。。项所列情形的即可】认定投标人有串通投!标行为
】
, 第三十》六条 公共资源【交,易监管部门应—将招标人《、投:标人、招标》。代理:机构、评标专—家以及其他》招标投标《活动当事人的—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在!公,共资源交易网—上予以公告
【 :
第三十七条! 对:投标人?。在工程建设项—目招标投标》活动中围标串—标、弄?虚作假等违》法,违规:。行为以及在投标【和标后履《约,过程中被住房—和城乡?建设、?交通运输、》水利:、监察、审计、检】察、工商等部门列】。入不良?。行为、黑名单记录】的公共资源交—易监:管部门按照》有关规定限制—其一定期限的—投标资格《有关行?政主管部门》依法给予行政处罚;!构成犯罪的》由司法机关依法【追究刑事责》任,
》 有关部门应在!。对投标人作出列【入不良?行为、 黑名单记】录,决定之日起7 日】内,将不:良行为、黑名单记录!有关信息告知—公共资源交易监【。管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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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第三十八条 招标!人规避招标、虚假招!标或者不进入公【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!交易的公《共资源交易监管部】门应对其进行通报批!评并责令改》正;有关行业行政】主管部门应依法【给予:行政处罚《;监察机关》应追究其直接负责】人和其他直接责【任人:员的责任;构成犯罪!的由司?法机关依法追究【刑,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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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十九条 公】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!和行业行政》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!招标投标管理—工作中玩忽职守、滥!用职权、徇私舞弊】的由其?所在单位或上级机】关,依法给予处分;构】成犯罪的《由司法机关依法追】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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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—条 本办《法自:2012 年2 】月17 日起施行】。有效期至《2015 年—2 月16 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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