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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》 济宁市人!民,政府办?公室关于印发济宁】市政府?投资工程建设项目】。招标投标管》。理办法等规范性文】件的通?知 济宁市!人民政府办》公室文件 》 济政办发〔201!2〕:2 号?。 各县(》市、区?)人民政府济宁高】新区、济宁北湖新区!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!各大企业各高等院】校   【  济宁市政府投】。资工程建设》项,目招标投标管理【办法、济宁市公共】资源交易项》目随机选用中—介机:构管:理办法、济宁市【政府:投资小额工程建【设项目?随机:抽取定标办法、济宁!市政府重点工程建设!项目标后《跟踪督查办法、济宁!市,评标专家管理—办法、济《。。宁市:工程建设项目—投标单位诚信考【评办法、《济宁市公共资 【 源交易—。投,诉处理办法》已,经市政府《同意现印发给你们】请认真贯彻》执行 《济宁市?人民政府办公室 !二○一二年一月十】七日: 第?一条 ?为加:。强政府投资》工程建设项目招【标投标?管理规?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!项目招标《。投标活动提高投【。资效益促《。进廉政建《设根据中华人民共】。和,。国招标投标法、中】华人民共和》国,招标投标法》实施条例和中共【济宁市委济宁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】一步加强《和改进公《共资源交易》集,中监管工作的意见等!规定结?合我市?。实际制定本办—法 【 :第,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!府,投资是指《使用下列资金进【行的工程建》。设项目  】。。   (一)财【。政预算安排》的建:设资金; 】    (二)【列入财政《预算管理的各种【专,项资金(基金—)及:行政事业性收费; !     (三!)以转让、出售、】拍卖国有资产或政府!收益权?获得的?权,益收入?;   【  (?四)需?要由财政偿还本【息的各类融》资资金;  !  : (五)国际金融】组织和外《国政府的贷款、赠】款; 》     》(六)政府管理的其!他资金 》 第三条 本【办法所称工程建【设项目?包括房屋建筑工程、!市政基础设施工程】。、公路工程》、水运工程、水利工!程等建?设项目 《 , 第四条! ,。本市行?政区域内《政府投?资工:程建设项目的勘察、!设计、施《工、监?理及与工程建—设有关的《重要设?备、材料、服务等招!标投标?活动适用本办—法 】 第五条 市、县(!市、区)公共资源交!易监管部门按—照,职责负?责对政?府,投,资工程建设》项目招标《投标活动进》。行监督管理 【     发【。展改革、住房和城】乡建设、交》通运输、水利—、财政、监察、【审,计等部门按》照职责做好政府投资!工程建设《项目招?标投标有关》管理工作《 : , ?。。 第六条》 政府投《资工程建设项目【招标投标活动遵循公!开、公?平、公正和诚实信】。用的原则 — 第七】条 政府投资工程】建设:项目达到下列标准之!一的应当进行公开招!标  —   (一)施工】单项合同估算价【在200 》万元人民币以—上的; 》     (二】)重要?设备、材料》等货物的《采购单?。项合同估《算价:在80万元》人民币以上的; 】。。     (】三)勘察、》设计、?。监理等服务》。的采购单项合同估】算价在30 —。万元人民币》以上的;  !   (四)单项合!同估算?价低于?。本款(一)》、(二)、(—三)项规定标准【但项目总投资额【在1000 万【元人民币《以上的 【第八:条 济宁市城—市规划区(包括市中!。区、任?城区、济宁高新技术!产业开发区、济宁北!湖省级旅游度—假区)范《围内的政府投资【工程建设项目招【标投标活动必须在】市公共资《源交易中《心进行县(》市)行政区域—内的:政府投资工程—建设项目招标投【标活动必须在本县(!市)公共《资源交?易中心进《行 》 ,。。 第九条 政府!投资工程建》设项目招标人在向】发,展改革?部门报送的》。可行性?研究报告中须包【。括招标范围》、招标方式、—招标组织形式等招】标内容 【 ?。 ,第十:条 发展改》革部门在审批政府投!资工程建设项—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!。应依据国《家,。、省有关规》定核:准项目的招标范围、!招标:组织形?式和招标方式等招标!内容并?应将招标内容核准手!续抄送公共资源交易!监,管部门备案 — — 第十一《条 :按照本?办,法第七条规定应公】开招标的政府—投资工程建设项【目因特殊情况拟采用!邀请招标等方式的】必,须,由招标?人提:出申请?经发展改革部—门,审核报?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!理委员会同》意监察机《关备案     ! 其:。中市中区、任城【区、济?宁高新技术》产业开发区、济【宁北湖省级旅—游度假?区的政府投资工程建!设项目还须报市公】共资:源交易?监督管理委》员会同意市监察机】关备:案 》 《第,十二条 《对本办法第七条【规,定公:开招标?限,额标准以下》。。的政:府,投资工程建》设项目应按照规定采!用竞争性谈》判、:随机抽取定标—等,方式:发包并按照本—办法第八条的规【定在:公共资源交易中心】。进行交易 — 第十】三条 ?政府投资工程建设】项目招标人需要委托!招标代理机构办【理招标事宜》的应从?公共资源交易—监管部门设立的中介!机构库中通过随机】抽,取的方式确定招【标代理机构 】。     因情【况特殊政府》投资工程建设项目】不适合在《中介机构库中—通过随?机,抽取方式《确定招标代理机构】的应通过公开—。招标方式选用招标】代理机构 —。 第十】四条 政府投资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】人设置投标》人资格条件应—当符合以下》要求 ?     (一!)对投?标人的资质等—级、:项目负责人》的资格等要求应与招!标项目规模》相适应不得以—不,合理的条《件限制或者》排斥潜在投标人;】 ,   》。  (二)对投标人!及其项目负责人提】出具:有与招标项目—类似工程《业绩要求《的应仅限于》工,程规模、结构形式】、施工工艺等并不】得对具有类似工程】业绩的?数量提出要求 【 , 第十五!条 因特殊情—。况政府?投资工程建设—项目招标人要求【提高:投,标人:资,格条件的《须经公共资》源交易监管部门【同意并报监察机【关备:案 》。 《第十六条 》政府投资工程建设】项目招标人审查投】。标人:资格一般应采用资格!后,审的方式;对规模大!、技术复《杂,、投标人数量过【多的项目《经公共资源交—易监管部门同—意可采用资格预审】的方式 》 , 第十七】条 政府《投资工程《建设项目招》标公告、资格预【审公告应当在济宁】市公共资源交易【网和项目所在—。地公:共资源交易网等媒】体同步发布 —     【采用资格预审的政府!投资工?程建设项目招标人】应将未?通过资格预审的【投标申请人名单及】未通:过的原因在前款规定!媒体上?。予以:公布公布时间不【少于2?。 个工作《日 【 第十八》条 政府投资工程】建设项目划分标【段并:对投标人资格—条件要?。求相同的招》标人可采用随机抽取!的方式平均确定【。每,个标段的《投标:人 【 :第十:九条 招标人应【根据:政府投资《工程建设项》目情:况编制招标文件负】责对招标文件内容进!行解:释,并承担相应》法律责任《 : 第【二十条 《招标人在招标文【件中以?暂估价的形式包括】在工程量《清单中的《设,备、材料《。和专业工程》达到:本办法?第七条规《。定的必须公开招标】的,规模标准《。的应通?过公开招标确定设备!价格、材料》单价与专业》工程分包价 】。 , : 第二十一条 招!标文件规定的各【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!家强制性《标准  【   招标文—件规:定,的各项?技术:标准不得限定或者】指定特定的专—利、商标、名称【、设计?、,原产地或者生产【供应者不得含—有倾向或者排—斥,潜在:投标人的其他内容】;如果必须引用某】一,生,产供应者的技术【标准才能清》。楚地说?明拟:招标项目的技术标】准时应当附有“相】当于:某一生产供应—者,”的表述《 《 《第二十二条 —招标文件规定的【评分办法应采—。用综:合评估法、经—评审的最低》投标价?法和法律、法规、】规章:。规定的其他评分【方法  【   施工单项合同!估,算价在500 万元!人民币以上的工程建!设项目应《采,用综合评估》法;施工单项合同】估算价在200【 万:元人民币至》500万元人民币】之间的工程建设项目!应采用经评》审的最?低投标价法》 第!二十三条 》公共资源交易监管】部门应按照职责【对招标?。文件进行审查备案】 《  :  招标文》件,经公共资源》交易监管部门审查】备案后方可发出 】 :。 》第二十四条》 政府投资工程建】设项目应采用电【子化招?标投标方式招标【人、投标人应使【用“济?宁市建设工程电子】标书编制软件—”编制电子招标文】件和投标《。文,件 ? , , 第二十【五条 市、县(市】)公共资源交易【中,。心受招?标人的委托对投标人!交纳的?投标保证《金进行统一收退【     】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!超过投标总价的2%!。但最高不得超过80!。 万元人民》币 ?  ?   投标人—必须从其基本—账,户将:应交纳的投标保证】金转入投标》保证金统一收退专】用账户以其他方【式交:纳的投?标保证金《。无效:。 《。 第二十六条! 政府投资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】人应在招《标,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法!定代表人《或其授权的代理人、!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在!投标截止时间前到】达开标?现场;投标人法定】代表人授权的—代理人必须具备济宁!市公共资《源交易项《目交易员资格投标】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!必须是与投》标人签订《劳动合同并》依法办理社会—养老保险的人员;】投标人法定代—表,人或其授权的—代理人、拟选—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!。截止时间前未到【达开标现场的—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!理 》 第二十七条! 政府投资工程建设!项目评标委》员会的所有成员【应全部从评标专家】库,中随机抽取产—生 : :  :。  :。 ,同一:评标委员会中来自同!一单位的评标专家只!限,1 :人 《 第二十八!条 政府《投资工?程建设项目施—工,招标采?用综合评估》法的:评标委员《会成员人数应为不少!于7: ,人的单?数投:标人的得分为—在所有评标委员会成!员的评分中去掉一】个最高分和一个【。 最低分【后的平均值 ! : 第?二十九?条 对政府投资工】程建设项《目,施工组织设》计或监理《大纲等技术标进行评!。审应采取技》术标暗?标评审方《式并逐步实行—电子化远《程评标方式》 】第三十条 》政府投资工》程建设项目首—次招标?未能成立重新招标】需要缩?短招标时间的招标人!应提出书面申请报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】管理委员会同意【监察机关《备案后?招,标,。时间可适《当缩短但是》自招标文件开始【发,。出之日起至投标人】递交投标文件截【止,。之日止不得少于1】0 日其中》市中区、任城区、】济宁高新技术产【业开发区、济宁北】湖省级旅游度假区】的政府投资工—程建:设项目?还须报市公共资源交!易监:督管理委员》会,同意市监察机—关备案 《。 ? 第三十一条! 投标人在》多个项?。。目施工投标中拟【选派的项目负责人为!同一人如在》两个或两个以上项】目招标投标中均被确!定为中标人的投标人!为最:先中标项目》。的中标人其他中【标项目?招标人应取消—其中标资《格没:收其投标《保证:金 !第三十二条 项目中!标,后及:施工期间中标人应将!中标: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!造师证书存》放在公?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!待工程?竣,工验收后凭竣—工验收手续到公共】资源:交易监管部门办理】注册建造师证书退付!手续;对于工程完】工后因特殊情况【不能及时组织竣工验!收的:项目也可凭招标人、!监理单位共同出具的!工程完工证明到【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!门办理注册建造师】证书退付手续 】 《 :第三十三《条, ,中标人在项》。目施工期间不得随意!变更中标项》目负:责人情况特殊确须】更,换的须经招》标人同意并将更换项!目负责人理由的证明!材料报公《。共资源交易》监,管部门备案 】 ,    原》中标项目《负责人自备案—之日起至原合—同工期期满》之日止不《。。。得作为项《目负:责,人承接?其他工程如》备案:之日至原合同工期】期满之日不足6【 ,个月则限制》其承接工程的—期限为6 个月 】    — 公共资源交—易,监管部门必须—在,备案手续上注明限制!项目:负责人承《接工程的起止日期并!在,办理备案手续之日】。起的3 个工作【日内将项目负责人】变更情况、限制【承接工程的期限在】公共资源交》易网上予以公—。。布 !第三十四条》 监察机关应组【织公共资源交—。易监:管部门、《行业行政主管—部门、司法机—关定:期召开招《标投标联席》会议:通报:招标投标工作信息和!有关政策落实情况】处理招标投》标活动中存在的难点!问题和?复杂疑难投》诉案件等 】    监》察,机关应?组织公?。共资源交易》监管部门、行—业行政主管》。部,门开展标前》和标后专项》检查对标前准—备和中标履约情况进!。行跟踪督查 】 》第三十五条 —投标人有下列情形】之一的属于》串通投标行》为    】 (一)不同—投标人的投标文【件内容?存在异常一致的【; 《     (二)不!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!组成:异常一致或者—呈规:律性变化的》;, 《    《(三)不《同投: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!一单位或者同一【个人编制的; 】 ,     》(,四)不同投标人的】。投标文件相互—混装的?; 】     (五)不!。同投:标人的投标》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!制的:;  —   (《六)不同投》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!的; ? ,     (【七)不同投》标人使用同一账【号交纳投标》保证金?的;    ! (八)《不同投标《人聘请同一人—为其投?标提:供技术或者经济【咨,询服务的但招标【工程本?身要求?采用专有技》术的除外; 】   ? , ,。。(九:)法律、《法规、规章规—定属于串通投—标的其他情形 !     评标【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!及以上多数认为投】标文:件存在前款(—一)、(二》。)项所列情形—的即可认定投标【人有串通投》标行为评《。标,委员会应对投标人】投标:文件作废标》处理公共资源交易】监管部门《发现投?标人:有前款(三)至(】九)项?所列情形的即可认定!投标人有串通投【标行为 — ,。 第三十【六条 公共》资源交易监》管,部门应将招标人【、投标?人、招标《代理机构、评标【专家以及其他—招标投标《活动当事人的违法违!规,行为及时在》公共资源交易—网上予以公告 【 》 第三十七条 对!投标人在《工程: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!动中:围标串标、弄虚【作假等违《法违规行《为以及在投标和标后!履约:过程中?。被住房和《。城,乡建设、交通—运输、水利》、监察、审》计、检?察,、工:商等部门《列入不良行为、【黑名单记录的公【共资源交易监管【部,门按照有关》。规定限制其一定期】限的投?标资格有关行政主】管部门依法》给,予行政处罚;构【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!依法:追究刑?事,责任  【   有关部门应在!。对,投标:人作出列《入不良行为、 黑名!单记录决《定之:日起7 日内—将不良?行为:、黑名单记录—有关信息告知公共资!源交易?监管部门 — ? 第三》十八条 招标—人规避招标》、虚:假,招,标或者?不进入公共》资源交易中》心进行交《易的公共资源交易】监管部门应对其进】行通报批评并—。责令改正;有关行业!行政:主管部?门应依法给予行政】处罚;?。监,察机:关应:追究其直接负责【人和:其他直接责任人员】的责任;构成犯罪的!由司法机关依法【追究刑事责》任 【 第三十九条 】公共:资源交易监》管部门和《行业行政《主管部门工》作人员在招标投【标管理工作中玩忽】职守、滥用》职权、徇私舞弊的】由其所在单位—或上级机关》依法给予处分—。。;构成犯罪》的由司法机》关依法追究刑—事责任 《。 :。 第四十条! 本办法自》20:12: 年2 《月17 日起施行】。有效期?至2:015 年2— 月16 日 !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