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。 济宁市人民政】府办公室关》于,印发:济宁市政府投资工】程建设项目招—标投标?管理办法《等,。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!
济宁—市人民政府》办,公室文件
济【政,办发:〔2012〕2【。 号
各县(市】、区)人民》政府济宁《高新区、济宁—北湖新区管委会市】政府各部门各大企】业各高?等院校
】 , 济宁市政府【投资工程建设项目】。招标投?标,。管理办法、济宁市】公共资?源交易项目随—机选用中介机—构管理办法、济宁】市政府投资小—额工程建设项目随】机抽取定标办法、】济宁市?政府重点工程建设】项目标后跟踪—督查办法、济宁【市评标专家管理办法!、济:。。宁市:工,程建设项目投—。标单位诚《信考评?办法、济宁市公共资!
? 源交?易投诉处理》办法已经市政府【同,意现印发给你们【请认:。真贯彻执行》
济宁《市人民政《府办公?室
二《○一二年《一月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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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加强】政府投?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!投标管理规范政【。府投资工程建设项】目,。招标投?标活动提高》。投资效益促进—廉政建设根据—中华人民共和国招】标投标法、中—。华人民共和国—招标投标《法实施?条例:和中:共济:宁市委济宁市人民】政府关于进一—步,。加强和改进公共【资,源交易?集中监管《工作的意见等规定结!合我市实际制—定本办法
》
》 :第二条? ,本办法所称政府【投资是?指,使,用下列?资金:进行:。。的工程建设项—目,
】(一)财《政预算安排的建设】资金;
】。 : (二)《列入财政预》算管理的《各种:专项资金(》基金)及行政事业性!。。收费;
【 (三)以】转让、出售》、拍卖国《有,资,产或政府收益—权获得?的权益收入;
! (四)需!。要由:。财政偿还本息的各】。类融资资金;—
—。 (五《)国际金融组—织和外?国政府的贷款、赠】款;
—。 (六—)政府?。管理的其他资—金
第三条】 本办法所称工程】建,设项目?。包,括房屋建筑工—程、市?政基础设施工—程、公路工程—、水运工程、水利工!程等建设项》目
》
第》四条 本《市行政区域内政府投!资工程建设项目的】勘察、设计、施【工,、监理及与》工程建设有》关的重要设备、材】料、服务等招—标投标活动》适用本办法》
《
第五—条 市、县(市、】区):公共资源《交易监管部门按【照职责负责对政府】。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!标投标活《动,进行监督管理
【
— 发:展改革、住房和城】乡建:设、交通运输—、水利、财政、监察!、审计等部门按照职!责,做好政府投资工程建!。设项目招标投标有】关管理工《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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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六条 政府投资!工,程建设项《目,。招,标投标活动遵—循公开、公平、公】正和诚实信用—的原则
《
第】七,条 :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!目,达到下列标》准之一的应当—。进行公?开,招,标
》 : (?一)施工单项合同】估算价在200 】万元人民币以上【的;
?
— (二?)重要设备、材料】等货物?的采购单项》合同:估算价在80万【元人民币以上—的;
》 (三【)勘察?。、,设计、监理等服务】的采购单项》合同估算《价在30《 万元人《民币以上的;
【。。
? 《(四)单项合同【。估算价低《。于本款(《一)、(二)、(三!),项规定?标准:但项目总《投资:额,在10?00 万元》人民币以《上的
—第八条 济宁市城市!规,划区(包括》市中区、任城区、济!宁高新技术产业开】发区、济宁北—湖省级?。旅游:度假区)范围内的政!府投资工程建设项】目招标投标活动必须!在市公?。共资源交易中—心进行?县(:市)行政区域内的】政,府投资?。工,程建设?项目招标投标—活动必?须在本?县,(市)公共》资源交易中心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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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:九条 政府投资工】。程建设项目招标人】在向发展改革部【门报送的可行性研】究报告中须》包括招标《范围、招标》。方式、招标组织【形式等招《标内容
】
第十》条, 发:展改革部门在审批政!府,投资工程建设项【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!应依据国家、省有关!规定核准《项目的招《标,范围、招标组—织形式和招标方式】等招标内容并应【将招标内容核准手】续抄送公共资—源交易监《管部门备案》
【。 第十一条》 按照本办法—。第七条规定应公开招!标的政府《投资工?程建设项目因特【殊情况拟采用邀请】招标等方式的必须】由招标?。人提出申请》经发展改革》部门审?核报公共资源交易】监督管理委》员,会同意监《察机关备案
! 其中市中区】。、任城区、济宁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】区、济?宁北湖省级旅游度】假区: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!。项目还须报市—公共资源交易监督】。管理委员《会同意市监察机关备!案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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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】对,本办法?第七条规《定公开招标限额标】准以下的政府投资工!程,。。建设项?目应按照规》。定采用竞争》性谈判、随机抽取定!标等方?式发包并《。按照本办法第—八条的规定在公共资!。源交易中心进行交】易
【 第十三条—。 政:府投资?工程建设项目招【标,。人需:要委托招标》代理机构办》理,。招标事宜的应从公共!资源交?易监管部门设立的】中介机构库中通过随!机,抽取的方式确定招】标代理机构
! 因情—况特殊政府投资【工程建设项目不适合!在中介?机,构库中通《过,随机抽?取方式?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的!应通过公开招标方】。式选用?招标代理《。机构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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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四《条 :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!。目招标人设置投标】人资格条件应当【符合以下要求
! (一)对!投标人的《资质等级、项目负责!人的资格等要求应与!招标项目规模—相,适应不得以》。不,合,。理的条件限制—或者排斥潜在—投,标人;
! (二)》对投标人及其项【目负责人提出—具有与?招标项目类似工【程业绩要《求的应仅限于工程】规模、结构形—式、施工工艺等并】不得对具有类似工程!业绩的数《量提出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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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五条 —因特殊情况政府投资!工程建设项目—招标人要求提高投标!人资:格条件?的,须经公共资源交易监!管,部门同意《并报监察机关备【案
【 第?。十,六条 ?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】项目招标人审—。查投标人《资格一般应采—用资:格后审?的方式;对》。规模大、《技,术复杂、投标人数】量,。过,多的项目《经公共资源交易监】管部门?同意:可采用资《。格预审的《方式
?
第十!七条 政府投资工程!建设项目《招标:公告、资格预审公告!应当在济宁》市公共?资源交易《网和项目所在—地公共?资源交易网等媒体】。同步发布
】 采用—资,。格预审的政府—投资:工程建设《项,目招标人应将未通】。过,。资格预审《的投标申请》人名单?及未通过《的原因在前款—规定媒体上予以公布!公布时间不少于2】 个工作日
!
《第十八?条, 政府投资》工,程建设项目划分标段!并对投?。标人资格条件—。要求相同的》招标人可《采用:随机抽取的方式平均!确定:每个标段的投标人】
【 第十?九条 招标》人应:根据政府投资—工程:建设项目《情况编制招标文件负!责对招标文件内容】进行解释《并承担相应法律责】任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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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 招!标人在招标文件【中以暂估价的形【式包括在《工程量清单中的设】备、材料和专—业工程达到》本办法第七》条规定的必须—公开招标的规模标】准的应通过公开【招标确定设备价格】、材料?单价与专业》工程分包价
【
》 第二十一条— 招标文件规定【的各项技术》标准:应符合国《家强制性标准
【
? ? 招标文件》规定:的,各项技术标准不得】限,定或者指定特—定的专利、商标【。、名称、设计、原产!地或者生产供应者】不得含有倾向或【者排斥?潜在投标人的其他】。内容;?如果:必须引用某一生【产供应?。者的技术标》准才能清楚地说明】拟招标?项目:的技术标准时应【当附有“相当—于某一生《产,供应者”的表述【
? ,
第二十【二,条 招标《文件规?定的评分办法应采】用综合评估法—、经评审的》最低投标价法—和法律?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!。其他评分方法—
】施工单项合》同估算价在500】 万元人《民币以上的工程【建设项目应采—用综合?评估:法;施工单》项,合同估算价在—200 万元人【民币至50》0万:元人民币之间的工程!建设项目《应,采用经评审的最【低投标价法》。
【 第二十三条 公】。共资源交易》监管部门应按照职】责对招标《文,件进行审查备案【
【 ,招标文件经公共资源!交,易监管部《门,审查备案后》方可发出
【
第二十四!条, 政府投资工—程建设项《目应采?。用电子化招标—投标方式招标—人、投标人》应使用“济宁—市建设工程电子【标书编制软件—”编制电子招—标,文件和投《标文件
》
《。 第二十五条 】。市、县(市》)公:共资源交易中—心受:招标人的委》托对投标人》交纳的投标》保证金进《行,统一收退
》
? 《投标保证金一—般不:得超过投《。。。标总价的2%—但最高不得超—过8:0 万?元人民币
! , 投标人必须【从其基本《账,户将应交纳的—投标保证金转—入投标保《证金统一收退—专用账?户以:其他方式交》纳,的投标保证金—无效
》
《 第二十六条 政府!投资工程建设项目】招标人应在》招标:文件中要求》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!其授权?的代理?人、拟选派项目负责!人在投?标截止时间前—到达开标《现场;投标》人法定?代表人授《权的:代理人必须具备【济,宁市:公共资源《交易项目《。交易员资《格投标人拟选派项】目负责人必须是【与投标人签订—劳动合同并依法办理!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!;,投,。标人法定代表人或】其授权的《代理人、拟选—派,项目负责人在投标】截,。止时间前未到达开】。标现场的其投标文】件作废标《处理
《
第【。二,十七条 政府投资工!程建:设项目评标委员会的!。所有成员应全部【。从评标?专,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!
】同一评标《委员会中来自—同一单位《的评标专家只限1】。 人
《 ,
第二【十八:条 政府投资工【。程建设项目施工招】标采:用综合评估法—。的评标委员会成【员人:数应:为不少于7》。 人的单数》投标人的得分—为在所有评标委员】会成员的评》分中去掉一个最【高分和一个
—
最低分后的平!均,值
《。
》第二十?九条 对政府—投资:工程建设《项目施工《组织设计或》监理大纲等技术标进!。行评审?应采取?技术标暗标评—审方式并《逐步:实,。。行电子?化远程评标方式
!。
第【。三十条 政》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!首次:招标未能成立重【新招标需要缩短招】标时间的招标人应】。提出书面《申请报公《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!委员会?同意:监察:机关备案后招—标时:。间可:适当缩短但是—自,招标:文件:开始:发出之日起至投【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!止之:日止不得少》于10? 日其中市中区【、任城区、》济宁高新技术—产,业开发区《、济宁?北湖省级《旅游度假区的政【府投资工程建设【项目还须报市公共资!源交易监督管—理委员会同意—市监察机关备—案
】 第三十一》条 投标人在多个】项目施?工投标?中拟:。选派的项目》负责人为同一人如】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项!。目招标?投标中均被确定为】中标人的《投标人为最先中标】项目的?中,标人其?他中标项目》招标:人应取消其》中标资?格没收其投标保证】金
】 第三十二条 项】目中标后及施工期间!中标人应将中标项目!负责人的注册建【造师证书存放在公】共资源交《易,监管部门待》。工程竣工《验收后?凭竣工验收手—续到公?共资源交《易监管部门》办理注册建造师证书!退付手续《;对于工程完工后】因特殊情况不能及】时组织竣工验—收的项目也》可凭招标人、监理】单位共同出》具的工程完工证明】到公共资源》交易监管《部门办理注》册建造师证》书,退付手?续,
》
第三十三【。条 中标《人在项?目施工?期间不?得随意变更中—标项目?负责人情况特殊确】须更换的须》经招:标人同?。意,并将更换项目负责人!理由的证明材料【报公共资源交易监】管部门备案》
【 原中标项目—负责人自《备案:之日起?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!日止不?。得,作为项目《负责人承接其他工】程如备案之》日至原?合同工期期满之【日不足?6 个月则限制其】承接工程的期限为6! 个月?
公!共,资源交易监管—部,门必:须在备案《手续上注明限制项】。目负责人承》接,工程的起止日期并】在办理备《案手续之《日起的3 个工作】日内将项目负责【人变更情况、—限制承接工》程的期限《。在公共资源》交易网上予以—公布
》
第三十四!条 :监,察,机关应组织》公共:资,源交易监管》。部,门,、行业行政主—管部门、司法机【关定期召开招—标投标联席会议通】报招标投标工—作信息和《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处!理招标投《标活动?中存在?的难:点问:题和复杂疑难投【诉案件等
! 监察机关应组!织公共资源交易监】管部门、行业行【政,主管部门开展标前】和标后专项检查【对标前准《备和中标履约—情况进行《跟,踪督查
《。。
第三!十五条 投》标人有下列情形之】。一,的属于串通投—标行:为
】。。 (一)不同投【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!。。存,在异常?一,致的;
【。 ? (:二)不同投》标人的投《标报价组《成异常?一,致或者?呈规律性变化的【。;
? 《 (三《)不同投标》人的投?。标文件由同一单位】或者同一《个人编?。制的;
— 》。(四)不同投标人的!投标文件相互混【装的;
! : (五)不】同投标人的投—标文件?由同:一台:电脑编制《的;
?
— (六)不同投【标人委?托,同一人投《标的;
— (七)不!同投:标人使用同》一账号交纳投标保】证金的;
— —(八)?不同投?标人聘请同一—。人为:其投标提供技术或】者经济咨询服务的】但招标工程本—身要求采《用专有技术的除外】;,
— (九)法—律、法规《、,规章规?定属于串通投标【的其他?情形
【 ,。。 评标委员会成员!三分之二及》以上多数认为—投标文件存在前【。款(一)、(—二,)项所?列情形的即可认定投!标人:有串:通,投标行为评标—委员会应对投标人】投,标文件作废标—处,理公共?资源交易《监管部门发现投【标人有前款(三)至!(九)项所列情【形的即可认定—投标人有串通投【标行为
《。
》 第三十六—条 公共资》源,。交易监管部》门应将招标》人、:投标人、《招,标代理机《构、评标专》家以及其他招标投】标,活动当事人》。的违法违规行为及】时在公共资源交易】网上予以《公告
》
第三十】七条: 对:。投标:人在工?程建设项目招标【投标活?动,中,围标串标、弄虚作假!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!在投:。。标和标后履》约过程中被住房和】城乡建设、交通运】输、:水利、监察、—审计、检察》、工商?等部门列《。入,不良行为、》黑名单记录》的公:共,资源交易监管部门】按照有关规定限制】其一定期限的投【标资:格有关行政主管部门!依法:给予行?政处罚?;构成犯《罪的由司法机关依】法追究刑事责—任
】 有:关,部门应?在,对投标人作》出列入?不良行为、 黑名】单,。记录:。决定之日起7— 日内将不良行为】、黑名单记录有关信!息告知公《共资源交易监管【部,门
!第三十八条 —招标人规避招标、】虚假招标《或,者不:进入:公共:资源交易中心—进行:交易的公共资源【交易监管部门应【对,其进行?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!;有关行业行—政主管部门应依【法给予?行,政,处罚;监察机关应】追究其直接负—责人:和其他直接责—任,人,员的责任;构—成犯罪的由司法机】。关依法追《究刑事责任
!
第三十【九条 公共》资,源交易监管》部,门和行业行政主【管部门?。工作人员在招标投标!。管理工作中玩忽职】守、滥用职权、徇私!。。舞弊的?由其所在单位或上】级机关依法给予处】。。。分;构成犯罪—的由:司法机关依法—追究:刑事:责任
《 :
? 第四十条 本办法!自2012》 年2 《月,1,7 日?。起,施行有效期至201!5 年2 月16】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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