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平市城市】生,活垃圾处理费征收】管理办法
第一】条 为了加强城市】生活垃圾管》理改善城市市容【和环境卫生根据城】市市容和环境卫【生管理?条例、城市生活垃圾!管理:办法和?国,家计委、财政部、】建设部、环》保总局关于实行城】市生活垃圾》。处理:收费制?度促进?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!。知以及?福,建省人民政府办【公厅关于进一步【。加,快城市污水、—垃,。圾处:理 产业化发—展,的补充通《知等法规政策结合】我市实际《制定本?办法
《。第二条 本办—法适用于南平市延平!。区城区范围》内城市生活垃圾处理!费的征收《、管理和《使,用
第三条 【本,办法所称城市生活垃!圾是:指南平市延平区城区!范围内所《有单:位及居民在日常【生活或为日》常生活提供服—务产生的固体废【物以及法律、行政法!规规定的其他应视】为城市生活垃—圾的固体废物不【包括工业固体废物】、,。城市建筑垃》圾和其他危险废【。物
第四条 本办!。法所称城市生活【垃圾处理费是指【城市:生活垃圾的收集【。。、中转、运输以及】垃圾:无害化?处理全?过程所发生的运行和!管理费用《不包括单位》内部:清扫收集和街道、】公共:场,所的清扫保洁以及“!门前三包”等—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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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城市【生活垃圾处》理费由政《府、:。单,位,、个人?共同承担专项用于】补偿城市生活垃圾收!集、中转、运输【。和消纳处置的成【。本,不足部分《由南平市、延平【区两级财政承担【
, 凡在南【平市延平区城—区范围内《产生城?市生活垃圾的—单位和个人均应当按!照本:办法:规定缴纳城市—生活:垃圾处理费
第】六条 ?南平市、延平区人】民政府应《当加强对城》市生活?垃,圾处:。理的管理和监督【积极推进城市生活】垃圾分类收集鼓励和!支持城市《生活垃?圾有用物《资的回收和综—合利用逐步实现城】市生活垃圾处—理的资源《。化和减?量化
第》七条 ?南平市住房和城【乡建设局负责南平市!延平区城区范围【内城市?生,活垃圾处理费的征】收管理?工作南平市城市【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!站具体负《责,。日常征收管》理工作
第八条】 城市生活垃—圾,处理费实行政府【定价管理
第九条! ,任何单位和个—。人均有?权对违反城市生【活垃:圾,处理费征收管理的行!。。为进行检举和—控告
第十条【 南平市住房—和城乡建设局按照】下列:规定与相关单位签订!委,托代收协《议委托其代收城市】生活垃圾处理费
!。 (一《)与南平市供排【水公司确立供用水合!同关系的用户由市供!排水公司《负责代?收代:收手续费由南平市住!房和城乡建设局【按,征收额的《5%%向市财政【。申报:南平市财政审核拨】付;
? (《二,)自备水《源,的单:位或个人由南平市】城市:生,活垃:圾处理费征收站负】责征:收;
(三】)自收自运》至垃圾处理厂的【单位:或个:人由垃圾处理厂【负责计量由南平市城!市生活垃圾处—理费征收站负责征收!。;
《 (四?)外来暂住人口以及!供水区外、自备水】。源的缴?费对象的生活垃圾处!理,费由所在的村(居)!委会或物业服—务企业负责代—收代收手《续费由南平市—住房和城乡建—设局按?征收额的《8%%向市财政申】报市财政审核拨【付;
第十—一条 南《平市住房和城乡建】设局应当与委—托收费单位签—。订城市生《活垃圾?处理费委托代收协议!内容包括
(!一,)委托部门和代收单!。位的名称;》
(二)收】费项:。目、标准、范围和】期限;
》 :(,三)代收手》续费:。用的:标,准;
》 (四)《代收垃圾处理费上缴!。财政专户的程序;】
(五)代】催、代收欠费的义务!;
:。 (六》)其:他需要约定的内【容
第十二—条 城市生活垃圾】处理费征《收标准按照下—列规定?。执行
(一)!城市居民户和外来暂!住人员实行》定,额征收
》 1《.2011年—8月至20》12年12月常住】人口(家庭》独立租住的》外,来,暂住人员视同常【住人口?)每户每《月征收9元》。(其中由《供排水公司代征5】。元由居?。委会代征4元用于】袋装垃圾《收集费?用);集体宿舍、单!身公:寓以:及其他外来暂住【人员每人每月征收】3元
》 , 2:。.2:013年1月—至201《5年12月常住人】口(家庭《独立租?住的外?。来暂住人《员视同常住人—口)每户每月征收1!2元(?其中由供《排水公?司,代征:7元由居《委会:代征5元用》于袋装垃圾收集费用!);集体宿舍—、单身公寓以及其他!外来暂住人员每【人每月征收4—元
: 《3.20《16年?。1月起常住人—。。口(家庭独立租住的!外来暂住人员视【。同常住人口)每户】。每,月征收15元(其中!由供排水《公司代征9元由【居委:会代征6元用—于袋:装垃圾收集》。费用);《集体宿舍、单身公】。寓以及其《他外来?暂住:人员每人每》月征收?5元
《 ?城市居民户月用水量!少于1吨的该用户】生活垃圾处》。理费暂予以免征
!。 (二)国家机关!、企事业单位、【部队、社会》团体以及农贸市场从!垃圾运?输到处置环节的【费用:按其:用,水量:实行:。“水:消费系?数法”?征收
《。 :。 1.20》11:年8月至20—12年?12月国家机关【、事业单《位、部队和社—会团体?按其用水量每吨【征收0.37元;农!贸市:场按其用水》量每吨征收1.45!元;商业企》业按其用水量—每吨征?收0.96元;其他!企业按其用水—量每吨征收0—.37元
— 2.2—013年1》月起国家机关、【事业:。。单位、部队》和,。。社会团体《按其用水量每吨【征收0?.45元;农贸市场!按其用?水量每吨征收1【.90?元;商?业企业按其用水量】每吨征收《1.15元;其【他企业按《其用水量每》吨征收?0.45元
!(三)漂染、—单一性?经营的游泳》场馆、洗车》场、啤酒厂、纯净水!加工厂?等特殊用水群体从】垃圾运输《到处置环节的—费用按?其生活垃圾实际产生!量实行计《量征收?
: 1.20【11年8月至201!2年12月》每吨:垃圾征收101【.41元《
》2.:2013年1月起每!吨,垃圾征收121.】。41元
》 (四)工业企】业,按照上年年末在单】位发:。放工资?的人数?(含合同《工、临时工、—聘用人员)每人每月!3元标准计》。征
(—五)国家机》关、企?事业单位、部队【、社会团体以—及农贸市《场垃圾?。处,。理费按处理》环节:不,同收取
【 1.自行清运垃】圾至垃圾《处理厂每《吨垃圾?处理费按《政府与垃圾处—理厂签订的处理费标!准征收;
】。 2:.委托清运至垃【圾,处理厂的每吨垃圾】。除按政府与垃圾处理!厂签订的处理费标】。准征收处理费外加收!61.41元的运输!费,。
第十三条 烈】属、:五保户以《及家庭?人均收入低于当【地最低生活》。保障线?的特困户持民政【部门有效证》件予以免征
—。 : 城市《消防、市政设施、环!卫设施、园林绿化生!产用水?予以免征《
用水量大!产,生垃圾少的单位【可向南平市》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!报由南平市》住房和城乡》建设:。局根据?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收!费标准报南平—市物:。价局备案后执行【。
:第十四条 征收的城!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实!行“收支两条线【。”管理收入全额上交!市财政支出》由南:平市财政列入—部,。门综合预算专—项用于支付》。垃圾收集、中转运】输和消纳处置设【施的改造《。、建设、运营管理费!用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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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五,条 单位《和个人不按本办法】规,定缴纳?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!的由南平市住房和城!乡建设局依照建设】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!办法有?。关规定予以》处罚
《第十六条 侮辱【、殴打城市生活垃圾!处理费?征收工作人员或【阻挠工作人员执行】公务:的由:公安机?关依照中《华人民共和国治安】管理处罚《法予以处罚;构成】犯罪的依法追—。究刑事责《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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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十:。七条 ?城市生活垃圾—。处理费征《收,部门、受委》托代收单位及其【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!之一的由其》所在单位《或上级主管部—门给予行政处分;】。。。构成犯?罪的依法追究刑事】责任
? (一)未【持,有专用票据、收【费,。证件收费的;
【 (二)—擅自改变《收费范?围和标准的;—
(三)截留!、挪用城市》生活垃圾处》理费的;
】。(四)有其他滥用职!权、:徇私舞弊、玩忽职】守行为的
—第十八条 》本办:法,自,201?1年8月1日—起施行2002年1!2月1日南平市【。人民政府《发布的南平市城市】生活垃圾处》理费征收管理暂【行规定(南政—〔2002〕综24!8号)?同,时废: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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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平市人民—政府
?二〇一一年七月二】十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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