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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平市城市生】活垃圾处理费—征收:管理办法
第【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!生活垃圾管理改善】城市市容和环境卫】生根:据城市?市容和环境卫生【。管理条?例、: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!法和:国家:计委、财《政部、建设部—、环保总局》关于:实行:城市生活垃》圾处理收费》制度促进《垃圾:处理产?业化的通知以及【福建省?人民政府办公厅关】于进一步加》快城市污水、垃圾处!。。理, 产业化发展的补充!通知等法规政策结合!我市实际制定本【办法
第二条 】本办法适用》。于南平市《延平区?城区:范围内城市生活【垃圾处理费的征【收、:管理和使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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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《 本办法所称—城市:。生活垃圾是指南平市!延,平区城区范围内所有!单位:及,居民在日常生活或】为日常生活》提供服务产》。生的固体《废物以及《法律、行政法规【规定的其他应视【。为城市?生,活垃圾的固体废物不!包括:工业固体废》物、城市建》筑,垃圾和其他》危险废物
第四】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!生活垃?圾处理费是指城【市生活垃圾的—收集、中转、运输以!及垃圾无害化处理】全过程所发生—的运行和管理费用不!包,括单:位内部清扫收集和街!。道、公共场所的清扫!保,洁以及“门前—三包”等费用
】第五条 城市生活】垃圾处?。理费由政府、单位、!个人共同承担专项用!于补偿城市生活垃圾!收集、中《转、运输和消纳处置!的成本不足部分【由南平市、延平区两!级财政承《担
: : , 凡在南平市—延平区城区范围内】产生城市《生活:。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均!应当按?照,本办法规定》缴纳城市生活垃【圾处理费《
第六条》 南平?市、延平区》人民政府应当加强】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!的管理?和监督积极推进城市!生活:垃圾分?类收集鼓励和支【持,。城市生活垃》圾有用物资的回收】。和综合利用逐步实现!城市生活垃圾处理】的资源化和减量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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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?条 南平《市住房和城乡建【设局负责南平市延平!区城区范围》。内城市生活垃—圾处理费的征—收,管理工作南平市【城市生活垃》圾处理费征收—站具体负责日常征】收管:理工作
》第八条 《城市生活垃》圾处理费实行政府】。定价管理
第【九条 任何单—位和个人《均有权对违反城市生!活垃圾处理费征收】管理的?行为进行检》举和控告
第十】条 南平市住房和】城乡建设《局按照下列规定与相!。关单位签《订委:托代收协议》委托其?。代收城市生活垃圾】处理费?
(一)与南!平市供排水公司确】立供用?水合同关系的—用户由市供排水【公司负责《代收代收手续费由】。南平市?住房和城乡建设【。局按征收《额的5%《。%向市财政申报【南,平市财?政审核拨付;
】 (二《)自备水源的单位】或个人由南》。平,市城市生活垃圾处】理费:征,收站负责征收;【。
《(三:)自收自运至垃圾处!理厂的单位》或个人由垃》圾处:理厂负责计量由南平!市城:市生活垃《圾处理费征收站负责!征收;
— (四)外》。来暂住?人,。口以及供水区外【、自备水源的缴费对!象的生活垃》。圾处理费由所在【。的,村(居)《委会或物业》。服务企业负责代【收代收手续费由南平!市住房和城乡建【设局按征收》额的8?%%向市财政—申报市财政审核【拨付;
第十【一条 南平市—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】应当与委托》收费单位签订城市】生,。活垃圾处理》费委托代收协议【内容包括《
: (一)委托部门!和代收单位的名【称;:
(二)收费!项,。目、:标准、范围和—期限;
【(三:)代收?手,续费用的《标准;
(四!)代收垃圾》处理费上缴》。财政专户《的程序;
】(五)代催》。、代收欠费的义【务;
? (六)—。其,他需:要,约定的内《容
第十二条 城!市生:活垃圾?处理费征收标准【按照:下列规定执行—
: (一《)城市居民户和外来!暂住人员实》行定额征《。。。收
《 1?.2011年8月至!2012《年12月常住—人口:(家庭独立》。。租住的外来暂住人】员视同常住人口)】每,户,每月征收《9元(其中由—供排水公司代征5】元由居委会代征4元!用于袋装垃圾收集】费,用,);集体宿舍、单】。。身公寓?以,及其:他外来?。。暂住人员每人每月征!收3元?
》。2.2013年【1月至2015年】12月?常,住人口(家庭独【立租住的外》来暂住人员视同常】住人口)每户每月】征收12元(其中】由,供排水公《司代征7元由居委会!代,征5元用于》袋装垃圾收集费【用);集体宿舍、】单,身公寓以及》其他外来暂住—人员每人每月征收4!元
3.】20:16年1《月起:常住人口(》家庭:独立租住《的外来暂住人员视同!常住人口《。。)每户每《月征收?。15元?(其中由供排—水公:司代征9元由居【委会:代征:6元用?于袋装?垃圾收集费用);集!体宿舍、单身公寓】以及其他外来—暂住人员《每人每月征收5元
! 城市—居民户月用》水量:少于1吨的该用户】生活垃?圾处理费暂予以【免征
—(二:)国家机关》、企事业《。单位、部队》、社会团《体,以及农贸市场从垃】圾运输?到处置环节的费用】。按其用水量实行“水!消费系数法”—。征,收,
》1.20《11年?8月至2《012年1》2月国家机》关、:事业单位、》部队和社会团—体,按其:用水量每吨征收【0.37《元;:农,贸市场按其用水【量每吨征收1.【45元;商业企【业按其用水量每吨】征收0.96元;】其,他企:业按:其用水量每吨征【收,0.37《元
2.2!0,13年1月起国【家机关、事业—单位、部队和社【会团体按其用水量每!吨征收0《.45?元;农贸市场按【其用水量《。每吨征?。收1.90元;【商业:企业按其用水量每吨!征收1?.15?元,;其他?企业按其《用,水量每吨征收0【.45?元
: (三)漂染、!单,一性经?。营的游?泳场:馆、洗车场》、啤酒?。厂、纯净水》加,工厂等特殊用水【。群体从垃《圾运输?到处置?。环节的费用》按其生活垃圾—实际产生量实—行计量征《收
—1,.2011》年8:月至2012年1】2月每吨垃圾征收】101.4》1元
【。2.2013年1】月起每?吨垃圾?征收12《1.41元
】 (四)工业企【业,按照上?年年末?在单:位发放工《。资的人数(含合同工!、,临,时,工、聘?用人员)每人每月】3元标准计征
】。 (?五)国家机》。关、企事业单—位、部队、社会【团体:以及农贸市场垃圾处!理费按处理环节【不同收取
【 1.《自行清?运垃圾至垃圾处理厂!每吨垃圾处》。理费按政府与—垃圾处理厂签订【的处理?费标准征收;—
2—.委托清运》至,垃圾处理厂的每【吨,垃圾除?按政:府与垃圾《处理厂签订的—处理费标准征收处理!费外加收《。61.41》元的运输费
第十!三条 烈属、五【保户以及家庭—人均收入低于—当地:最低生?活保障线的特困【户持民政部门—有效证件予》以免征
【 城市?消防、市政》设施、环卫设施、园!林绿化生产用水予以!免征
《 用《水量大产生垃圾少的!单位可向南》平市住?房和城乡建设局【申报由南平市—住房:和城:乡建设局根据实际】情况确定具体—收费标准《报南平市物价局【备案后执《行
?第十四条 征—。收的城?市生活垃圾处—理费实行“收支两】条线”?管理:收入全额上交市财】政支出由《南平市?财政列入《部门综合预算—专项用于支付垃圾收!集,、中转运输和消纳】处置设施的改造、】建设:、运:营管理费《用等
第十五【条 单位和个人不按!本办法规定缴纳【城市生活《。垃圾处?理费的由南平市住】房和城乡建设局【依照建设部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】。办法有关规定予以】处罚
第》十六:条 侮?辱、殴打城市生活】垃圾处理费征收【工作人员或阻挠工作!人员执行公务的由】。公安机关依》照中:华人民共和》国治安管《理处:罚法予以处罚;构成!犯,罪的依法追究刑【事,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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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 城市生!活垃圾?处理:费征收?部门、受委托—代收单?位及其工作人员有】下列行为之》一的由?其所在?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!给予行政处分—;构成犯罪的—。依法追究《刑事责任
》 (一)未持】有专用?票据、收费证—件收:。费的;
(二!)擅自改《变,收费范围和标准的】;
》(三)截《留、:挪用:。城,市,生活垃圾处》理,费的;
(】四)有其他滥—用职权、徇》私舞:弊、玩忽职守—行为的
第十八条!。 ,本办法自2》011年《8,月1日起施行200!2年12月》1日南平市》。人民政府发布—的,南平市城市生活【。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!暂行规?。定(南政〔2002!〕,综248《号,)同时废止
南平!市人民政府》
二〇?一一:年,七月二十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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