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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平》市,。城市生活垃圾处【理费征收管理—办法 第》一条 为了加强【城市生活垃圾—管理改善城市—市容和环境》。卫生:根据: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】。生,管理条例、城市生】活垃圾管理办—法和国?。家计委、财政部【、,建设部、环保总局关!于实行城市生活【垃圾处理《收费:制度:促,进,垃圾处理产业化【的通:知,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!办,公厅关?于进一?步加快?城市污水、垃圾处理! 产业化发展的补充!通知等法规政策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!办法 第》二条 本办法适【用于:南平市?延平:区城区范围内城市】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!收、管理和使用 !。第,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!市生活垃圾是—指南平市延平—区城区范围内所有】单位及居民在日常生!。。活或:为日:常生活提《供服务产生》的固体废物》以及法律、行政法】规规定的其他应视】。为城: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!物不包括《工业固体废物—、城市建筑垃圾和】其他危险废物 第!四条 本办法—所称城市生活—垃,圾处:理费是?指城市生活垃圾【的收集?、,中转、运《输以:及垃:。圾无害化处》理全:过程所发《生的运?行和:管理费用《不包括?单位:内部清扫收集和【街道、公共场—所的:清扫保洁《以及“门前三包”等!费用 第五条 城!市生活垃《圾处:理费由政府、单位、!个人共同承担专项用!于补偿城市》生活:垃圾:收集:、中:转、运输和消纳处置!的成本不足》部分由南平市—、延平区两》级财:政承担   —。  凡在南平市【延平:区城:区范围内产》生城:市生活垃圾》的单位和个人—均应当按照本办法规!定缴纳城市生—。活垃圾?处理费 》第,六条 南平市、延平!区人民政《府应当加强对—城市:生活垃圾《处理:。的管:理和监督积》极推进城市生活【垃圾分类收集鼓励和!支持城市生活垃圾】有用物?。资的回收《和综合利用逐步实】现城市生活垃—圾处理的资源化和】。减量化 第—七条 南平市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】负责南平市延平区城!区,范围内城《市生活垃圾处—理费的征收管理工作!南平市城市生—。活垃:圾处理费《征收站具体负责日常!征收管理工作—。 :第八条 城》市生活垃圾处理费】实行政府《定,。价管理 第—九条 任何单位和】个人:均有权对《违反城?市生活垃圾处理【费征收管理的行为进!行检举和控》告,。 第十条 南平市!住房:和城乡?建设局按照下列规定!与相关单《位,签订委托《代收协议委》托其代收城市生活】垃圾处理费   】 (一?)与南?平,市供:排水:公司确立供用水合同!关,系的用?户由市供排水公【司负责代收代收手续!。费由:南平市住房和—。城乡建设局按征收额!的5%%向市财政】申报南平市财—政审核拨付》;    (二【)自备水源的单【位或个人由南平【市城市生《活垃圾处理》费征收站负责征收;!  :  :(三)自收自—运至垃圾处理—厂的单位或》个,。人由:垃圾处理厂》负责:计量由南平市—城市:生活垃圾处理—。费,征收站?负责征收;》    (四—)外来暂住人口【以,。及供水区外、自【备水源的缴》费对:象的生活垃圾处理费!由所在的村(—居)委会《或物业服务企业负责!代收代收手续费【由,南,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!局按征收额的8【%,%向市财政申报市财!。政审核?拨付; 《 第十一条 南【平市住房和》城乡建设局应当与】委托收费单位签【订城市生活垃—圾处理费《委托代?收协议内容包—括,    (一—)委托?部门和代《收,单,位的名称; —   (《二)收费项目、标准!、范围和期》限;    —(三)?代收手续费用的【标准;    (四!)代收垃圾处理【费,上缴财政专》户的程序《;,    (五)【代催、代收》欠费的义务》。;,    (六)其他!。需要约定的内容 】 第:十二:条 :。城,市生活垃圾处理费】征收标?准按照下《列规定执行   】 (一)城》市居民?户和外来暂住人员实!。行定额?征收 ?  :  1.《2011《。年8月至201【2年12月常住人】口(家庭独立租住】的外来暂住人员【视同:常住:人口)?每户每月征收—9,元(其中由供—排水公司代》征5:元由居委《。会代:征4元用《于,袋装垃圾收集—费用);《集体宿舍、》单身公寓以》及其他?外来暂住《人员每人每月征收】3元   》 , 2.2《。013?年,1月:至2015年—12月常住人口【(家庭独立租住的外!来暂住?人员视同常住人口)!每户每?月征收12》。元(其中由供排水】公司代征7元由居】委,会,代征5元用于袋【装垃:圾收集?费用);集体宿舍】、单身公寓以及其】他外来暂住人员【每人每月征收4元 !  :  3.2》016年1月起常住!人口(家庭独立租】住的外来暂》住人员?视同常住《人口)每户每月征收!1,。5元(其中由供【排水:公司代?征9元由居委会代征!6元用?于袋装垃圾收集费用!);集体《宿舍、单《身公寓以及其他【外来暂?。住人员每人》每月征收5元—     城—市居民户月用水【量少于?1吨:的该用户生活—垃圾处理费暂—予,以免:征    (—二)国?家机关、《企事业单位、部队、!社会团体以及农【贸市场从垃圾—运输到处置环节的】费用按其《用水量实行“水消费!系数法”征》收  ?   1《.2011年8月至!2,012年1》2月国家机关、事】业单:位、部?队和:社会团体按其用水量!每吨征收《0,.37元《;农贸市场按其用】水量每吨征收—1.45元;商业企!业按其?用,水,量,每吨征收0.9【6元;?其他企业按其用水量!每吨征收0.3【7,元     2.2!013年1月起国】家机关、事业单位、!部队和社会团—体按:其用水量每吨—征收0.45元;农!贸市场按其用水量】每吨征收1.90】元;商业企业—。按其用水量每—吨征收1.》1,5元;其《。他企:业按其?用水:量每吨征收0.4】5元   》 (三)漂染、单】一性经营的》游泳场?馆、洗车场、啤酒】厂、纯?净水加工厂等—特殊用?水群体从垃圾运【输到处置环节的【。费用按其《生,活垃圾实际产生量实!行计量征收 —    1.201!1年:8月至2012【年12月每吨垃圾征!收1:01.41》元 :    2》.,2013年》1月:起每吨垃圾征收1】。21.41元— ,   (《四)工业企业按照上!年年末在单位—发放工资的人数(含!合同工、临时—。工、聘?用人员)每人—每月3元标准计征】    (五)国家!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!部队、社会团—。。体以及农贸市—场垃圾处理费—按处理环节》不同收取 》    《1.自行清》运垃圾至垃圾处【理厂每吨垃》圾处理?费按政府与垃圾处理!厂签订?的处:理费:标准征收《;     2【.委托清运至—垃圾处理厂》的每吨垃圾除—按政府与垃圾—处理厂签订的—处理费?。标准征收处理费【外,加收6?1.41元的—运输费 第—十三条 烈》属、五保户以及家庭!。人均收?入低于当地最低生】活保:障线的特困》户持民政《部门有效证件予以免!征     —城市:消防、市政》设,施、环?卫设施、园林绿化生!产用水予以》免征     【用水量大产生—垃圾少的《单位可向南平市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!报由南平市住房和城!乡,建设局?根据实?际情况确定具体收费!标准报南《平市物价局备案【后执行 第—十四条 征收的城】市生活?垃,圾处理费实行“收】支两条线”管理收】入全:额上交市财政—支出由?南平市财政列—入部门综《合预算专项用于支付!垃圾收集、中转【运输和消纳处置设施!的改造、建设、【运营管理费用等 !第十:。五条 单《位和:个人不按《本办法规《。定缴纳城市》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由!南平市住房和城乡】建设局依照建设【部城市生活》垃圾管理办法有【关规定予以处—。罚 第十六条 侮!辱、殴打城市生活】垃圾处理费征收【工作人员或阻挠工】作,人员执?行,公务的由公安机【关依:照,中华:人民:。共和:国治安管《理处罚法予以处罚;!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!刑,事责:任, :第十七条《 ,城市生?活,垃圾处理费征收【部门、受委托代【收单: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!列,行为之一的由—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!管部门给予行—政处分;构成—犯罪的依法》追,究刑事责任    !。(一)未持有—专用票据、》收,费证件?收费:。的,;,。   ? (二)擅》自改变收费范围和】标准的;   【 (三?)截留、《挪用城市生》活垃圾处理费的【;   《 (四)有其—他滥用职《权、徇私舞弊—、玩忽?职守行为的》 第十八条 本】办法自2011【年,8月1日《起施行?2002年》12月?1日南平市人—民政:。府发布的南平市城市!生活垃圾处》理费征收管理—。暂行规定(南政〔2!00:。2〕:综248号)同时废!止 南平市人【民政府 《二〇一一年七—月,二十五?日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