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南平市《城市生?活,垃圾处理费》征收管理办法 第!一条 为了加强城】。市生活垃圾管理改】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!生根据城市市容和】环境:。卫生管理条例、【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!。法和国家《计委、财政部、【建设部、环保总【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!垃圾处理《收,费制度促《进垃圾处理产业化】的通知以及福建省人!民政府办《公厅关于进》一步加快《城市污水、垃圾【处理 产业化发展的!补充通知等法规政策!结合我市《实际制?定本办法 第二条! 本办法适用于南平!市延平区城区范围】内城市?生活:垃圾处理《。费的征收、》管理和使用 【第三条? 本办法《所称城市生活垃【圾是指南平》市延平?区城区范《围内所有单》位及居民在》日,常生活或为》日常:生活:提供服务产生的固体!废,。物以及法律》、行:。政法规?规定的其《他应:视为城市生活垃圾】。的固体?废物不包括工业固】体,废物、城市建筑垃】圾,和其他危险废物【 :第四条? 本办法所称—城市生活《垃圾处理费是—指城市生活垃圾的】收集、中转、运输以!及,垃圾无害《化,处,理全过程所发生的】运行:和管理费用不包【括单位?内部:清,。扫收集和街道、公】共场所的清扫保洁】以及“门前三包”】。等费用? 第五条 城【。市生活垃圾》处理费由《政府、单《位、个?人共同承担专—项用:于补偿城市》生活垃圾《收集、中转、运输】和消纳处置的成本不!足部:分由南平市》、延平区两级财政】承担 ?  :。  凡?在南平市延平区【城区范围内产生城市!生,活垃圾的单位—和个人均应当按照本!。办法规定缴纳—城,市生活垃圾处理【。费 第六条 南平!市、:延平区人民政府应】当加:强对城市生活垃圾处!理的管理和监督积极!推进城?市,生活垃?圾分类收集》鼓励和支持城市【生活垃圾有用物【资的回收和综合利】用逐步实现》城市生?活垃圾处《理的资源化和减量】化, 第七条 南【平市:住房和城乡建设【局负责南平》市延平区城区范【围内城市《生活:垃圾处理《费的征收管》理工作南《平市城市生》活垃圾处《理费征收站具体【负责:日常征收管理工作 ! ,第八条 城市—生,活垃圾处理费实行政!府定价管理 【第九:条 任何单》位和个人《均,有权对违反城市生】活垃圾处理》费征收管理的—。。行为进行检》举和:控告 第》十,条 南平市》住房和城《乡建设局《按照下?列规定与《相关单位签》订委托代《收协议委托其代收城!市生活垃圾》处理费?    (一)与南!平市供排水》公司确立供用水合同!关系的用户由市供】排水公司《负责代收代收手【续费由南平市住【房和城乡建设局按征!收额:的5%%向》市,财政申报南平市财】政,审核拨付;   】 (二)自》备水源的单位或【个人:由南平市城市生活】垃圾:处理费?。征,。收站:负,责征收;    】(三)自收》自运至垃圾处理【厂,的单位或个人—由垃圾处《理厂负责计量由【南平市城市生活【垃圾:处理费征《收站负责征收—;    (四)】外来暂住人口—以,及供:水区外?、自备水源》的缴费对象的生活垃!圾处理费由所在的村!。(居)委会或物【业服:务企业负责》代收代收手续费由】南平市住房和—城乡建?设局按征收》额的8%%向市【财,政申报?市财政审核拨付;】 第十一》条 南平市住房【和城乡建设局应【当与委托收》费单:位签订城市生活垃圾!处理费委托代收协】议内容包括 —。   (《。一)委托部门和代】收单位?的名称;    (!二)收费项目、标】准、范围和》期限;   — (三)代收手续费!用的标准;    !(四)代《收,。垃圾:处理费?上缴财政专》户的程序;    !(五)代催、代收欠!费的义务《; :   (六)其他】需要约定的内容 !第十二条 城—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!收标准按照下—。列,规定执行    (!一)城市居》。民户和外《来暂住人员实行【定额征?收     1.】2011年8—月至2012—年12月《常住:人口(家庭独立租住!的外来暂住人员视】同常住人口)每【户每月征收9元(其!中由供排水公司【代,征5元由居委会代】征4元用于袋—装垃圾收《集费用)《;集体?。宿舍、?。单身公?寓以及?其他:外来暂住《人员每人《每月征收3元   !  2.201【3年1月至201】5年12月常—住人口(家庭—。独立租住的外来暂住!人员视同常》住人口)每户—每月征收12元(】其,中由供排水》公司代征7元由【居,委会代征5元用【于袋装垃圾收集费用!);集体宿舍—、单身公寓》以及其他外来暂住人!员每:人每月征《。收4元     3!.2016》年1月起常住—人口(家庭》独立租住的》外来暂住人员视【同常住人《口)每户《。每月征收15—元(:其,中由供排《水公司代《。征,9,元由居委会代征6】元用于袋装垃圾【收集费用);—集,体宿舍、单身公寓】以及:其他外来暂住人员】每人每月征》收5元     】城市居民户》。月用水量少于—1吨的该用户生活】垃圾:处,。理费暂予以免征  !  (二)国家【机关:、企事业单位、部队!。、社会团体》以及:农,贸市:场从垃圾运输到处】置环节的费》用按其?用水量实行“—水消费系数法”【征收:     1.2】011年《8月至2《0,12年1《2月国家机关、事】业单位、部队和社】会,团体:按其用水量每吨征】收0.37元;农贸!市场按其用水量【每,吨征收?1.45元;商【业,企业按其《。。用水量每吨》征收0.96元【;其他企业按其【用,。水量每?吨征收0《.37元 》    2.201!。3年1月起国家【机关、事《业单位、部队和社会!团,体按其?用,水量:每吨征收《0,.45元;农贸【市场:。按其用水量每—。吨,。征收1.90元【;,商业企业按其用【水量每吨《征收1.15—元,;其他?企业按其用》水量:每吨征收0》.,45:元  ?  (三)漂染、】单一性经营的游泳场!馆、:洗车场、啤酒厂、】。纯净水加工》厂等特?。殊用水群体从—垃圾运输到处置【环,节的费用按》其生活垃圾实际【产生量?实行计?量征收     】1.20《1,1年8月至20【。12年12月每吨垃!圾征收10》1.4?1元     【2.201》3年1?月起每吨垃圾—征,收121《.41元    】(四)工业企业【。按照上年年末在单位!。发放工?资的人数(含合【同工、临时工、聘用!人员:)每人每月》3元标准《计征    (五】。),国家机?关、企事业》单位、部队、社会】团体以及农贸市场垃!圾处理费按处理【。环节不同收取—     1.自】行清运垃《圾至垃?圾处:理厂每吨《垃圾:处理费按政府—与垃圾处《理厂:签订的处理费—标准征收;   】 , 2.委托》清运至垃圾处理【厂的每吨垃圾除按政!府,与垃圾处理厂—签订的处理费—标准征收处理费外加!收61.4》1元的运输费 】第,十三条 烈》属、:五,保户以及家庭人均】收入低于《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!的特:困户持民政部门【有效证件《予以免征    】。 城市消防、市【。政设施?、环卫设施、园【林绿化生产用—水予以免征 —。 ,   用《水量大产生垃圾少的!单位可向南平市住】房和城乡建设—局申报由南平—市住房和《城乡建?设局根?据实际情《况,确定:具体收费标准报【南平市物《价局备案后执行 】 第十四条 —征收的城市生活垃】。。圾处理费实》行“收支两条线【”管理收入全—额上:交市财政支》出由:。南,平市财政列入部【门综合预算专项【用于支付垃圾—收集、?。。中转运输和消纳处置!设施的改《造、建?设、:运营管理费用等【 第十五条— 单位和个》人不按?本,办法规定缴纳—城市生活垃圾处【理费的由南》平市:。住房和城乡》建设局依照建设部城!市生活垃《圾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予以—处罚 第十—。六条 ?侮辱、殴《打城:市生活?垃圾处理费征—收工作人员或—阻挠工作人》员执行公务的—由公安机关依—照中华人民共和【国,治,安,管理处罚法予以处】。罚;构成《犯罪的?。依法追?究刑事责《任, 第十七条—。 城市生活》垃圾处理费征收部门!。、受委托代收单位及!其工作人员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】由其:所,在单位或上级—主管部?。门给予行政》处分;构成犯罪的依!法,追究刑事责任  】 ,。。 (一)未持—有专用票据》、收费证件收费的】;    (—二)擅自《。改,变收费范围》和标准的《。;   《 (三?),截留、挪用城市生】活垃圾处理费—的;  《  (四)有—其他滥用《职权、徇私舞—弊、玩忽职守—行为的 第十八条! 本办法自201】1年8?月1日起施行—2002《年12月1日南【平,市人:。民政:府发布的《南平市城市生活垃圾!处理费?征收管理《暂行规定《(,南,政〔2002〕综】248号)》同时废止 南平市!人民政府 二〇【。一一年?七月:二十五日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