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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南平市城市生—活垃圾?处理费征《收管理办《法 ?第一条 为了加强】城,市生活垃《圾管理改《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!生根据城市市容【。和,环境卫?生管理条例、城【市生:活垃圾管《理办法和国》家计委、财政部【、建设部《。、环保?总局:。关于实行城市生【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!促进垃?圾处理产业化—的通知以及》福建: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!。于进一步加快—城市污水、垃圾【处理 产业化发展】的补充?通知:等法规政策结合【我,市实际制定本—办法 《第二条 本办法适】用于南平市延平【区城区范《围内城市生活垃圾处!理费的?征收、管理》和,使用 第三条【 本办法所称城【市生活垃圾是—。指南平市延平区城】区范围内所有单位及!居民在?日常生?。活或为日《常生活提供服—务产生?的固体废《物以及法《律、行政法规规定】的其:他应视为城市生活垃!圾的固体废物—不包括?工业固体《废物、城市》建筑垃?。圾和其他危险废【物 第《。四条 本办法所称城!市生:活垃圾处理费—是指城市生活垃圾】。的收集、《中转、运《输以:及垃圾无害化处理全!过程所发生的运【行和管理费》用不包括单位内部】清扫:收集和街道、公【共场所的《清扫保洁《以及“?门前三包”等费用】。 第五条 城【市生:。活垃圾处理费由政府!、单位、《个人共同《承担:专项用于补偿城市生!活,垃圾收集、中—转、运?输和消纳处置的【成本不足部分由南平!市、延平区两—级财政承担  【   凡在南平市延!。平区城区范围内【产生:城市生?活垃:圾的单位和个人均应!当按:照本办法《规,定缴纳城市生—活,垃圾处?理费 第六—条 南平市、延平区!。。人,民政府应当加—强对城市生活—垃圾处理的管理和】监督积极推进城市生!活垃圾?分,类收集?鼓励和支持城市【生活垃圾有》用物:资的回收和》综合利用逐步—。实现城市生》活,垃圾处理的》资源化和减量化【 第七《条 南平市住房【和,城乡建设《局负责南平市延平】区城区范围内城【。市生活垃圾》处理费的征收管【理工作南平市城【市生: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站!具体:负责:日常征收管》理工作? 第八条》 城市?生活垃圾处理费实行!政府定价管理 】。第九条 任何单【位和个人均有—权对违反城市生活】垃圾处理费》征收管理的行为【进行检举和控—告 第十条— 南平市住房和城】乡,建,设局按照下列规定与!相关单位签订委托】代收协议委托其代收!城市生活垃》圾处理?费    (一)与!南平市供排水公【司确立供用水合同】关系的用户由市供排!水公司负责代收代】收手续?费由南平市》住房和?。城乡建设局按征收】额的:。。5%%?向市财政《申报:南平:市财政审核拨—付;    (【二)自备水源的【单,位或:个人由南平市城市】生,。活垃圾?处理费征收站负【责征收;  —  (三)自—收自运?。至垃圾?处理厂的单位—或个:人由垃圾《处理厂负责计量由】南平市城《。。市生活垃圾处—理,费征:收站负责征收;【    (四)【外来暂住人》口以及供水区—外、自备水源—的缴费对象》的生活垃圾处理【费由所在的村(居】)委会或物业服【务,企,业负责代收代收【手,续费由南平市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】按征收额的8%【%向市财政申报市】财政审核《拨付; 第—十一条 南平市住房!和城乡建设局—应当与委托收费【单位签订城市生【活垃圾处理费委托】代收协?议内容包括   】 (一)委托部门】和代收单位》的名称;   【 ,(二)收费项—目,、标准、范》围和期限;   】 (三)代》收,手续费用的标—准;  《  (四)代收【垃,圾处理费上缴财政专!户的程序;  【  (五)代—催、代收欠费的义】务,;    (六)其!。他需要约定的内【容 第十二条 城!市生活垃圾处理【费,征收标准按》照下列规定执行  !  :(一)城市》。居民户和外来暂住人!员实行定额征—收 :    1.20】11年8月至—2,。012年1》2月常住人》。口,(家:庭,独立租住的外来【暂,住人员视《同常住人口)—每户每月《。征收9元(其中由供!排,水公司代征5元由居!委会代征4元—用于袋装《垃圾收集费用)【;,集体宿舍、》。。。单,身公寓?以及其?他外来暂住》人,员每人每月征收3元! ,    2.201!3年1月至》2015年12【月常住人口(—。家庭独?立,租住的外来暂住【人员视同常住人口】)每户每月征—收1:2元(其中》由供排水公司代【征7元由居委会代】征5元用《于,袋装垃圾收集—费用);集体宿舍】。。、单身公寓以及其】。他外来暂住》人员每人每月—。征收4元 》    3》.2016年1月】起常住人口(家庭】独立租住的外来暂住!人员视同常住—人口)每户》每,月征:收15元(其中【由供排水公司代征9!元由:居委:。会代征6元》用于袋装《垃圾收集费用)【;集体宿舍、单身公!寓以及其《他外来?暂住人员《每人:每,月征收5元  【 ,  城市居民户【月用水量少于—1,吨的该用户生活垃圾!处理费?暂予以免征   】。 ,(二)国家机—关、企事业》单位、部队、社【会团体?以及农贸市场从垃圾!运输到处置环节的】。费用按其用水—量实行“《水消费系数》法,”征收 《    1.201!1年8?月至2012年1】2月国家《机关、事业》。单,。位、:部队和社会》团体按?其用水量《。每吨征收0.—37:元;农贸市场按其用!水量每吨《征收:1.45元;商业】企业按其用水量每】吨征收0.96元;!其,他企业按其用—水量每吨《征收0.37元【 ,    2.20】。13年1《月起国家机关—。、事业单位、—部队和社会团体按其!用水:量每:吨征收?0.45元;农贸】市场按其用水量【每吨征收《1.:90元;商业企【业按其用水量每吨征!收1.15元;其】。他企:业按其?用水:量每:吨征收0.4—。5元: ,   (三)—漂染、?单一性经营》的游泳场馆、洗车】场、啤酒厂、纯【净水加?工厂等特殊用—水群体?从垃:。圾运输到处置—环节的费用按—其生活垃圾》实际产生量实—行计量征《收     1【.20?11年8月至20】1,2年12月每—吨垃圾征收101】.41元  — ,。  :2.201》3,年1月?起每吨垃圾征收12!1.41元》   ? (四?)工业?企业按照上年年末在!单位发放工资的人数!(含合同工、—临时工、聘用人【员)每人《每月3元标》准计征 《。。   (五)国家机!关、企事业单—位、部?队,、社会团《体以及农贸市—场垃圾处理费按处理!环节不同《收取     1.!自行清运垃圾至垃】圾处理厂每吨垃圾】处理费按政》府与:。垃圾:处理厂签《订的处理费》标,准,征收:;  ?   2.委托【清运至垃圾处理【厂的:每吨垃?圾除按政府与—垃圾处理厂签—订的处理费标准【。征收处理费外加收】61:.41元的运输【费 第十三—条 烈属、五保【户以及家庭人—均收入低《于当地最低生活【。。保障线的特》困户持民《政部门有效》证件予以免》征    》 城市消《防、市政设施、【环卫设施、园—林绿化生产用水予以!免征  《   ?用水量大产生垃圾少!的单位?可向:南平市住房和城【乡建设局申报由【南平: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!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】具体收费标准报南】平市物价局备案后执!行, 第?十,四条 征收》的,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!实行“收《支两条?线”管理收入全【额上交市财政支【出由南平《。市财政列入部—门综合预算专项用】于支付垃圾收集【、中:转,运输和消纳处置设】施的改造、》。建设、运营管—理费用?等 第十五—条 单位和个人不按!本办法规定缴纳城】市生活垃《圾处理费的由南平市!。住房和城《乡建设局依》照建设部城市—生,活垃:圾管理办法》有关:规,定予以处《。罚 : 第十六条 侮辱】、,殴打城市生活—垃圾处理费征—收工作人员》或阻挠工《作人员?执行公务的由—公安机关依照中华】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!。处罚法予以处罚【;构:成犯罪?的依法追究刑事责】任 ?第十七条 城市生】活垃圾处理费征【收,部门、受委托—代收单位及其工【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!一的由其《所在单位或上级主】管部:。门给:予行政处分;构成】。犯罪的依法追—究刑事责任 —   (一)未【持,有专用票据》、收费证件收—费的;    (】。二)擅自改变—收,费范围和《标准的; 》   (三)截留】。、,挪用城市《生活垃圾处理费【的;  《  (四)有其他】滥用职?权、:徇私舞弊《、玩忽职《守行:为的 《第十八条 》本办法自2011】年8月1日起施【行2002年1【2月1日《南平市人《民政:府发布的《南平市城市生—活垃:圾处理?费征:收管理暂行规—定(南政〔2—002〕综2—48号)同时废止 ! 南:平,市人民政府》 二〇一一年七【。月二十五日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