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漳州市人民】。政府关于印发—漳州市建设工—程竣工规划条件【核实管理规定的【通知 ? 漳政综〔2—010〕70—号, 芗城区、》龙,。文区人民政府市直各!单位    漳州市!建设工?程竣:工规划条件核实管理!规定已?经市政府研究同意】现,。印发给你们请认【真贯彻执行 漳】。州市人民政府 二〇!一〇:年六:月,三日 漳州市建设!工程竣工规划条件】核实:管理:规定:。 第一条 》为进一步规范漳州】市中心?城市规划区建—设,工程竣工规划条件】核实管理强化城乡规!划的有效实施—根,据中华?人民共?和,国城:乡规划法等》法律、法规和有关规!。定结合我市实际【制定本?规定 第《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!漳州市中心城市规】划区:范围内新建、扩【建、改建等》各类建设工程  】   文物》保,护单位和《历史建筑、优—秀近:现代建?筑、历史文化街区】的整治保护工程、】城市雕塑、广告和夜!景工程?的竣工规《划条件核实不适用本!规定: 第:三条 建设工程完成!并,具备竣?工规划条件》核实后建设》单位应向核准建【设项目的城乡规【划主管部门(以下简!称城乡规划主管【部门:)申报进行建设工】程,竣工规划条件核实】(以下简称规划条】件核:实): 第四?。条 规划条件核实】按建筑工程(指非】市政工程类)—、市政工程两类【分别进行《审查核对 第五条 !建设单位应委托有相!应资质的测绘单位进!行实地竣工》测量并?向城乡?规,划主管部《门,提交形成的》竣,工测量报告》、竣工总平面布置】图和测绘《成果电子文件— 第:六条 建筑工程竣】。工测量报告》应包括以《下主:要内容    (】一,)建设工程》。性质、规模》、平面位置、—。尺寸、?高,程、建?筑密度、绿化—及,停车、出入口等【主要规划《控制指标(在—竣工总平布》置,图上标明《);    —(二)建筑》物的层数、建筑【高度、层高、—建筑基底情》况(长度、进深【)、:建筑面积《、建筑间距及室内】外地面标高;—    (三)公】共服务设施用房、设!备用房、管理用房】。、停车?位的:。设置位置和数量【以及其它《公共配套设》施的情况 第七【条 建筑工程规【划,。。条,件核实申《报材料?包,。。括    (—一)建设工程—竣工规划条》件核实申请表(或申!请报告);   】 (二)《城乡:规划主管部》门核发的建设工程】验线单、城乡规【划,主管部门核查的【建设工程《±0.00》验,线合格单;》    (》三)竣工测量报告】(附电子《文件)?;    (四)】其,它需提交的涉—及规划条件核实【申请材料 第八条 !市政工?程竣工测量报—告应包括以下—主要内?容 :   (一)道路、!管线:工程实施范围; 】   (二》),道路(?含桥:梁,、地道、《隧道等)平面布【置、坐标、标高(】包,括中心线坐标—、竖向控制节点【标高); 》   (三)管线(!含架空线、涵、【渠、沟等)》性质、平面布置、中!心线坐标、管—径、竖向转折点、】控制点标高》(交叉点标高—)、管线综合道【路,横断面、检》查井;    (四!)道路附属设施(】。含天桥、《地道等)的位置【、尺寸; 》  : (五)桥》梁、地道、架空管】线等净空 第九条】 市政工程规划条件!核实申报材料包括】   ? (一)市政工【程竣:工规划条《件核实?申请表(或申请【报告);《    (二)【城乡规划主》管部门核发的工程放!样、:验线通知单(市政项!目);   — ,(三)市政工程【竣工测量报告—(附电?子文件)《 第十条 城—乡,规划主?管部门收到建—设工程规《划条件核《。。实申请后对报送资料!不齐:全的应当在收到报送!。资料之日起五个工作!日内向申请人—。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!有,关,内容;对《报送资?料,齐全的应当在收到】报送:资料之日《。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!成竣工规划条—。件确认提出规划条】件核实或整改—意见     因】特殊原因不》能在:二十个?工作:日内作出确认的【经城乡规《划主管部门负责【人批:准可以延长十个【工作日并《书面告?知申请人延期的【理,由 第十一条 【建筑工程《。竣工规划条》件核实内容和标准包!括    (一【)平面布局核查建设!用地红线、》建筑:位置、建筑间距以及!与周:围建筑物或构筑【物等平面关系是否】符合规划许可内容;!    (》二)空间《布局核查建筑物层】数、建筑高度、建筑!层高:是否:符合规划《许可内容《;    (三【)建筑立面》核查建筑《物或:构筑物立《面及色彩《等是否与所批准的】建筑设计方案—图相符;    (!四)主要技术指标】。核,查建筑面积、容【积率、建筑》密度等主要指标是否!。符,。合规划许可内—容; ?  : (五?),建设项目《配套工程核查绿化工!程(绿地率》)、:停车场(库)(停】车位的设置位置和数!量)、垃《。圾站、市政》公用设施、地下【工程管?线、物业管理设【施以及文《物,、古树名木保—护等:是否按照规》划许可内容进行【建设;  》  (六)建筑功能!核查建筑《使用功能是否—符合规划许可内【容,;    (七)核!查其他在土》地出让合同中的相】关规划条件是否满】足,;    》(,八,)临时建《设情况核《查用地红线内临时建!筑及:设施是否已拆除(】经,。规划许可的临时【建筑按规划》要求执行)未经【许可的建(》构)筑物《及原经?许可但规划要求拆】除的建(《构)筑物是否已拆】除 第十《二条 市政工程【竣,工规划条件核—实内容和标准包【括  ?  (一)核查【道路、管线工程【实施:范围是?否与:规划:。许可一致; —   (二)核查道!路平面布置、中心线!、竖向控制节—点标:高、:。标准:横断面?等是否?与规划?许可一致; —   (三)核查】管线管?径、埋设深度—。、管:线中心线、转折【点,。和检查井等是否与规!划许可?一致;?    《(四)核查》道路附?。属设施(含天—桥,。、地道、架》空管线等)是否按规!划许可内容进行【建设;   — (五)核查桥梁、!地道、架空线等净】空是否按规划—许可内容进行建设】 ,第十三条 》市政工程《中的场、站、—。厂等建?设工程的竣工测【量报告、申请材料、!竣工规划条件核实】内容和标准按照第六!。条、第七条、—第十一条的规定执行! 第十四条》。 建:设,工程:经核实符合》规划条件《。的由城乡规划主管】部,门出具建《。设工程?竣工规划条件核实】意见书?;经核实不符合规】划,条件的由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】出具建设《工程竣工《规划条件核实—整改意见通》知书建设单位—应按:建设:。工程竣工规划—条件核实整》改意见要求》进,行整改;建》设单位按建》。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!核实整改意见通知】书要求整改》之后可再次》向城乡规划主—管部:门申:请办理规划条件【核实 ?第十五条《 建设项目因施工误!差造成建筑面—积超过建设项目【规划许可核》准面积?。属建筑平面布—局、高度、》层数:符合:规划及相《关技术规范许可要求!对城市规划》和市容景观影—响不严重的可按以】。下方式处理》    (一)【整个建设项》目总增?。建建筑面积(指计】入容积率《的建:筑面积)占该整个建!设项目规划》许可核?准的建筑面积—0.5%以内(【含0.5%》),、并且在300【平方米?以,内(含300—平方米)的补—交城市基础》设施配套费》后可办?理规划条《件核实;有续建工】程的需在补》交城:市基:础设施配套》。费后在?下一期核减以上超建!的建筑面积并—在建设工程竣—工规划条件核实【意见书载《明,以上情形后予以办理!规划条?件,核,实   《 (二)整》个建设项目总增建】建筑面积(指计【。入容积率的建筑【面积)占该整个【。建设项目规划许【可核准的建》筑面积?在0.5%(不含0!.5:%)到1《。%(含1《。%)之间《或大于3《00平方米》的,(两项控制指—标只要一项达到规定!值,即适用本《款规定处理)   !。  1、有续建工】程的且整个建—设项目规划》许可核?准的总建筑面积有】足额可抵《减所超建《。建筑面积的可由建设!单位提出《申请经市城乡规【划主管部门同意补】交城市基础设施配】套费后在下》一期:核减以上超建的建】筑面积并《在建设工程竣工规划!条件核实意见书载明!以上情形《后,予以办理规划条【。。件核实  》   2、无分期】续建的经依》法予以处罚并补交城!市基础设施配套费】后方可办理规—划条件核实其中【以出让?。方式取得国有—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!目需按?原,楼面:地价补交土》地出让金《    (三)【整个建设《。项目总增建建筑面积!(指计?入容积率的建—筑面积)占该—。整个建设项目规划许!可核准的建筑面积】超过1%《的,增建建筑《面积经依法》予以处罚并补交城】。市基础设施配—套费后,《 方可办理规划条】件核实其中以出让方!式取得国有土地使】用权的建《设项:目按:该宗土地原楼面【地价的3《倍收取土地出让金】 ,第十六条 》以出让方式取得建】设用地的房地—产开:发建设项《目在建设《过程中未经批准【擅自提高容积率【增加建筑面积—。除第十五条规定【情形之外严重影响】城,市规划的依》法限期拆除或者没收!违法建筑物;对影响!城市:规划但尚可》采取改正措施的责】令纠正并依》法予以处罚;对【城市规划和市容景】观影响不严重、【且符合相关技术【规范的?超容积率增》建建筑面积经—依法:予,以处罚并按该宗土】地原:楼面地价的3倍收取!土地出让金和有关】规费后予以》办理规划《条,件,核实:     上款【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!项目在建设过程【中,增加建筑《面积的依照中—华人民共和国城【乡规划法等有关规定!予以处理 第十【七条 ?土地出让《合同:。因历:史遗留问题》无确:定计入?容积率建筑面积【的,以该建设项目核准时!城乡规划主管部门】核发的规划设计条】件或建设项目选址】意见书的《计入容积率》建筑面积为准 【第十八条 行政【许可涉及本规定第】。十五、十六条—规,定的规划变更、修】改各种情形应依【法采取公示或听证等!形式听取利害关系】人的意见 第十九】条 城乡规划部【门工作人员滥—用职权?、,。玩忽职守《、徇私舞弊未按本】规定:进行建设工程竣【工规划条件核实的由!其所在单位或上级】。有权机?关给予行政》处分:;构成犯罪的由【。司法:机关依法《追究刑事责任 第】二,十条: 各县(市》)可结合实际参【照本规定制定具体】管理办法 第二十】一条 本规定自二〇!一,〇,年七月一日起—施行有效《。期为五?年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