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漳州市人民政!府关于印发漳—州市建设工程竣工规!划条件核实管理【规定的通知 【漳政综〔20—10〕70号— 芗:。城区、?龙文区人民政府市直!各,单,。位    》漳州市建设工程【竣工规划条件核【。实管理规定已经市】政府研究同》意现印发给你们请】认真贯彻执行 】漳州市人民政府【 二〇一〇年六【月三日 漳—州市建设工程竣【。。工规划条件核—实管理规《定 第一条》。 为进一步》规范漳州市中心城市!规划区建《。设工程竣工规划【条件核实管理强化城!乡规划的《有效实施《根据中?华人民共和国—城乡规划法》等法律、法规和有】关规定结合》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! ,第二条 本规定适】用,于漳州市中心—城市规划区范围内】新建、扩《建、:改建:等各类建《设,工程     文物!保,。护单位和历史建筑、!优秀近现代建—筑、历史文》化街区的整》治保护工程》、城市雕塑、广告】和夜景工程的竣工规!划条件核实不—适,用本规定 》第三条 建》设工程完成并具备竣!工规划条件核实【后建设单位》应向核?准建:设项:目的城?乡规划主管部门(】以,下简称城乡规划【主管部门)申—报,进行建设工程竣工】。规划条件核实—(,以下简称规划条【件核实?) 第四条》 规:划,条件核实按》建筑工程(指非市】政工程类)》、市政工程两类分】别进行审查核对【。 第五条 建设单位!。应委托有相应—资质的?测绘单位进行实地竣!工测量?并向城乡规划—主管部门提交—。形成的竣工测量报】告、竣工总平面布】置图和测绘成果电子!文件: 第六条 建筑工】。程竣工测量报告应包!括以下?主要内?容   《 (一)建设—工程性质、》规模、平面位置、尺!寸、高程、建—筑,密度:、绿化及停车—、出:入口等?主要规划《控制指标(在竣工】。总平布置图》上标明);》 ,   ?(二)建筑物的【层数、建筑》高度、?层高、建筑基—底情况(长度、进】深,)、建?筑面积、建》筑间:距及室内外地面标】高; ?   ?(三)公《。共服务设施用—房、设备用》房,、管理?。用房、停《。车位的设《置位置和《。数量以?。及其:它公:共,配套设施的情况【 第七?条 建?。筑工程规划》条件核?实申报?材料包括    (!一)建设工程—竣工规划条件—核实申请表》(或:申请报?告); 《  : (二)城乡规划主!管部门?核发的建设工程验】线单、?城乡规划主管部【门核查?的建设工程±0.0!0验:线合格单《;    (三【)竣:工测量?。报告(?附电子?文件);    】(四)其它需提交】。的涉及规《划条件核《实申请材料》。 第:八条 市政工程竣】工测量报告应包【括以:下主要内容》    《(一)道路、—管线工程实》施,范围;    【(二)道路(含桥梁!、地:道,、隧道等)平面布置!、,坐标、标高(包括中!心线坐标《、竖向控制节点【标高);    】。(三)管线(含架】空线:、涵:、渠、沟等)性质、!平面布?置、中心线坐—标、管?径、竖向转折点、】控制点标高(—交,叉点标高)、管线】综合道路横断面、检!查井;   — (四)道路附属】。设施(含天桥、地道!等)的位置、—尺寸;  》  (五)桥梁、】地道、架《空管线等净空— 第九条 市政工程!规划条件核实—申报材料包》括  ?  (一)市政工】程竣:工规划?条件核实申请—表(或申请报告);!    (二—)城乡规划主—管部门核发的—工程放样、》验,。线通知单(市—政项目);  【  (三)市政工程!竣工测量报告(附电!子,文件) 第十条 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收!。到建设工程规划条】。件核实申请》后对:报送资料不齐全的应!当在:收到:报送资料之日起五个!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一!次性告知《需补充的《有关内容;对报送资!料齐全的应当—在收到报送资料【之日起二十个—工作日内完》成竣工?规划条件确认提出规!划条:件核实或整改—意见   》  :因特:殊,原因不能在二十【个工作日内作出确认!的经城?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!人批准可以延—长十个工作日并书面!告知:申请人延期的理【。由 第十一条— 建筑工程竣—工规:划条:。件核实内《容和标准《包括    —(一)平面布—局核查建设用—地,。红,线、建筑《位置、建筑间距以】。及与周围《建筑物或构》筑物:等平面关系是—否符:合规划许《可内容; 》   (二)空【间布局核《查建筑物《层数、建筑高度、建!筑层高是否符合规】划许可?内容;?。  :  (三)建—筑立面核查建筑物或!。。构筑物?立面:及色彩?等是否与《所批准的建筑设【计方案图相符;  !  (四)主要技】术指标核查建—筑,面,积、容积率》、建筑密度》等主要指标》是否符合规划许可】内,容; ?   (五)建设项!目,配套工程核查绿【化,。工程(绿《地率)、停车场(】库)(停车》位的设置《位置和数量》)、垃?圾站、?市政公用设施—、地下工程管线、物!业管理?设施:以及文物《、古树名木保护等】是否按照规划许【可,内容:进行建设;  【  (六)建筑功】能核查?建筑使用功》能是否符合规划许可!内容;   — (:七)核查其他在土】地出让合《同中的?相关规划《条,件是否满足; 【  : (八)临》时,建设情况核查用地】红线内临时建筑及设!施是否已拆除(经】规划许可《的临时建筑按规【。划要:求执行)未经—许可的建(》构)筑物及原经许可!但,规划要求拆除的【建(构?),筑物是否已拆—除,。。 第:十二:条 市?政工程竣工》规,划条件核实内容和】标准包括 》   (一)核【。查道:路、管线工程实施】范,围是否与规划许可一!致;    (【二)核查道路平【。面布置、中》心线、竖向控制节】点标高、标准横断】面等是否与规—划许可一致》;    (三【)核查管线管—径、埋设深度、【。管线中心线、转折点!和检查井《等是否与规》划许可一致》; :   (四)—核查道?路,附属设施(含—天桥、地道、架空管!线等:)是否按规划许【可内:容进行建设;  】。  (五)核查桥梁!、地道、架空线等净!。空是否按规划许可内!容进行建设 第【十三条 《。市政工程《中的场、站、厂等建!设工:程的竣工测量—报告、申请材料、】竣工规?划条件?核实内容和》标准按照第》六条、第七条—、第十一条的—规定执行 》第,十四条 《建设工程经核实符合!规,划条件的由城乡【规划主管部》门出具建设》。工程:竣工规划条件核【实意见书;》经核:实不:。符合规划条件的由】城乡规划主管部【门出具建设》工程竣工规划条【件核实整改意—见通知书建设单位应!按建设工程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】整改意见要求进行整!改;建设单》位按建?设工程竣工规—划条件核实整改意】。见通知书要求整【。改之后可《再次向城乡》规,划主管部门申请【办理规划条件核【实 第十五条— 建设项目因施工误!差造成建筑面积超】过建:设项目?规划:许可核?准面积属建筑平【面布局、高度、【层数符合《规划及相关技术规范!许可要?求对城市规划和市】容景观影《响不严重的可—按以下方式处理  !  (一)整个建】。设项目总增建—建筑面积(指计入容!积率:的建筑面《积)占该《整个建设项目规划】许,可核准的建筑面【积0.5%》以内:(含:0.:5%)、并且在30!0,平方米以内》(含:30:0平方米)的补【交城市基础设施【配套费后《可办:理规划条件核实【;有:续,建工:程,的需在?补交: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!后在下一期》核,。减以上超建的—建筑面积并》在建设工《程竣工规划条件【核实意见《书,载明以上情》形后予以办理规划条!。件核实   — (二)整个建【设,项目总增建》建筑面积《(指计入《容积率的建筑面【积)占该整个建设】项目规划许》可核:准的建筑面积在0】.5:%(不?含0.5%)到1】%(含1%)之间或!大于300平方【米,的,(两:项控制指《标只要一项达到规定!值即适用本款规【定处理)     !。1,、有续建工程—的且整个《建设项目规划许【可核准的总建筑【面积有足额可抵减】。所超:建建筑面积的可【由建设单《位提出申请经—。。市城乡规划》主管部门同意补【交城市基础设—施配套费后》在下一期《核减以上《超建:的建筑?面积并在建设工程】竣工规?划条件核实意见【书载明以《上情形后予以办理规!划条件?核实     2、!无分:期续建的经》依,法予以处罚并补交】城市基础设施配【。套费后方《可办理规划条件核】。。。实其中以出让—方式:取得国有土》地使用权的》建设项目需按原楼】面地:价补交土地出让金 !   (三)整【个建设项目》总增建建《筑面积(指》计入容积率的建筑】面积)占《该整个?建设项目规划许【可核准的建筑面【积超过?1%的?增建建筑面积经【依法:予以处罚并补交【城市基础设》。。施配:套费后?, 方可办理规【划条件?核实其中以出让方式!取,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!建设项目按该—宗土地原楼》面地价?的3倍收取土地【。出让金 第十六条】 以出?让方式取《得建设用《地的房地产》开发:建设项目在建设【过程中未经》批准擅自提高—容积率增加建—筑面积除第十—五条规定情》形之外严重影响城市!规划的?依,法限期拆除》或者没?收违法建筑物;对】影响:城,市,规划但尚可》采取:改正措施的》责令纠正《并依法予以》处罚;对城市规【划和市容《景观影响《不严重、且符合相关!技术规?范,的超容积率》增建建筑面积—经依法予以处罚并】按该宗土地原楼面地!价的3倍收取土地】出让:金和有关规费—后予以办《理规划条件核实【    《 上款?规定以外的其—他建设项目在建【设过:程中增?加建筑面积的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!城乡规划《法等有?关规定予以处—。理 第十七》条 土地出让合同】因历:。史遗留问题无确定计!。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!以该建设项》目核:准,时城乡规划主管【部门:核发的规划》设计条件或建设项目!选址意?见书的计《入,容积率建筑面—。积为:准 第十八条 【行政许可《涉及本规定第十【五、:十六条规定的—规划变更、修改【各种:情形:应,依法采取公》。示或听证等形—式听取利害关—。。系人的意见 第十】九条 城乡》规划部门工作人员滥!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、!徇,私舞弊未按本—规定进行建设工程竣!工规划条《件核实?的由其所在单—位或上?级有:权机关?。给,予行政处分;构成】犯罪的由司法机【关依:法追究刑《事责:任, ,。第二十?条, 各县(市)可结】合实际参照本规【定制定?具体管理办法 【。。第二十一条》 本规定《自二〇一〇年七月】一日起施《行有效期为五年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