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— : 第七》章 容积率的竣工】核实 第九条! 建设项目因施【工误差造成建筑【面积超过建》。设项目?规划许可《核准面积属建筑平面!布局、高《。度、层数《符合规划及相关【技,术规范许可要求对城!市规划和市容景【观影响不严重的【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!    (一【)建设项目总增【。建建筑?面积(指《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!积)占?整个建设项目规划许!可,核准的建筑面积(】。指计入容积率的【建,筑面积)0.—5%以内(含0.5!。%)、并且在300!平方米以内(含【。300平方米)的】     1、!有续建工程的需在】补交城?市基础设施》配套费后予以办【理规:划条件核实并—在下一期核减—。超建的建筑面—积    【 2、无分期续建工!。。程的补交城市基础】设施配套《费后可办《理规划条《件核实 》    (二)【建设项?目总增建建筑—面积(指计入容积】率的建筑《面积)占《整个:建设:项目规?划许可核《准的建筑面积—(指:计入:容积率的建筑面【积)在0.5%(】不含0.5%)到1!%(含1%)之间】或大于3《00平方米》的(两项控制—指标:只要一?项达到规定值即【适用本款规定处理)!   》。 , 1、有续建—。工程的且整个建【设项目规划》许可核准的总—建筑面积《有足:额可:抵减所超《建建筑?。面积的可由建设单】。位提出申《请经市城乡规划主管!部门:同,意补交?城市基?础设施配套》费,后予:以,办理规划条件核实并!。在下一期核减超建的!建筑面积  】  : 2、无《分期续建工程—的经依法予以处【罚并:补交城市《基础设?施配套费后方—可,办理规划条》件核实其中以出让方!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!权的建设项目还需】按原楼面地价补交土!地出让金《 ?   (三)—建设项目总增建建】筑面积(指》计入容积《率,的建:。筑面积)占》整个建设项》目,规划许可《核准的建筑面积(指!计入容?积率的建筑面积)超!过1%的 【    《1、有续建工—程的且整个》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核!准的总建筑面积【有足额可抵减所超】建建筑面积》的增建建筑面积【经依法?予以处罚后可由【建设单位提出申请】经市城乡规划主管】部门同意补交—城市:基础设?施配套费后》予以办理规》划条件核实并在【下一期核减超建的建!筑面积;《建,设单位未《提出申请《的该期建设项—。目按不符《。合规:划,条件处理   !  2?、无:分,期续建的增建建筑】面积经依《法予以?处罚:。并补交城市基础【设施配套《。。费,后方可办理规—划条件?核实其中《以出让?方式:取,得国有土地使—用权的建设项目按】该,宗土地?原楼面地《价的3倍收取—土地出让金 ! ,第十条 以出让方】式取得建设用地的房!地产开?发建设项目在建设】过程中?未经批准擅自—提高容积《率增加建《筑面积除第》九条规定情形—之外严重影响城市】规划的依法限期拆】。除或:者没收违法》。建筑物;对》影响城市《。规划但?尚可采取改正措施】的责令?纠正并依法》。予以处罚;对城【。市规划和《。市,容景观影响不严重】、且符合相关—技,术规范的《超,容积率?。增建建?筑面积经依》法予以处罚并—按该宗土《地原楼面地价的【3倍:收取土地出让金【和有关规费后予以】办理规划条》件核实 《。   《  上?款,规定以外的其他建】。设项目在建》设过程中增加—建筑面?积的依照《中华人?民共:。和国:城,乡规划?法等:有关规定予以—处理 第十一!条 土地出让—合同因?历史遗留问题无确】定容积率或计入容】积率建筑《面积的以该建—设项目核准时城乡规!划主管部门核发【的规划条件》或建设项目》选址意见书》确认的容积率—或计入容积率—建筑面积为》准 :。。 第十二【。。条 行政许可—涉及本规定第—九、十条规定的规】划变更、修改等各】种情形应依法采取】公示或听证等形【式,听取利害关》系人的?意见 ? ?。。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