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】 第七章 【容积率的竣工—核实 第九条! 建设项目因—施工误差造成建筑面!积超过建设项目规】划许可核准》面,积属建筑平面布【局、:高度、?层数符合规划及相关!技术规范许可要求】对城市规划和市容】景观影响《不严:重的可按以下方式处!理 ?   ? (一)建设项【目总:增建建筑面积—(指计入容积率的建!筑面积)占整个【建设项?目规划许《可核:。准的:建筑面积(指计入】容积:率,的建:筑面:。积)0.《5%以内(含0.】5%:)、并?且在300平方米】以内(含300平】方米)的 》。     1【、有:续建工程的》需在补交城》市基础设施》配套费后予》以办:理规划条件核—实并在下《一期核减《。超建的建筑面—。积    【 ,2、:无分期续建》工程的补交城—市基础设施》配套费后可办理规划!条件核实  】  (二)建设项目!总增:建建筑面积(—指计入容积》率的建筑面积)【占整个建设项目规划!许可核?准的建筑面积(【指计入容积率的建筑!面积)在《0.5%(不含0.!5%)到1%—(含1%)之—间或:大于30《0平方米的(两【项控制指标只要一】项达到规定值即【适用本款《规定处理)  !  : 1、有续建工【程的且整个建—设项:目规划许可核—。准的总建筑面积【有足额可抵减所【。超建建筑面积的可】由建:设单位?提出申请经市—城乡:规划主管部门同【。意补交城市基础设施!。配套费后予以办【理规划条件》核实并在下一期核减!超建的建筑面积 !     》2、无分期续建工程!的,。经依法予《以处罚并补》交城市基础设施【配套费后《方可办理规划—条件核实其中以出让!。。方式取得国》有,土地使用权的—建设项目《还需按原楼面地价补!交土地出让金 【 :   (三)—建设项目总增—建,建筑:面积(指计入—容积率的建筑面积)!占整个?建设项目《规划许可《核准的建筑面积(】指计入容积率的建】筑面积)超过1%的!     1、!有续建工程的且整个!建设项?目规:划许可核准的—。总建筑面积有—足额可抵减所—超,建建筑面积的增建建!筑面积经依》法,予以处?罚后可?由建设单位提—出申请经市城—乡规划主管》部门同?意补交城市》。。基础设?施配套?费后:予以办?理规划条件核实【并在下一《。。。期核减?超建的建筑》面积;建设单位未】提出申请的该期建设!项,。目按:不符合规划条件处理!     2、!无分期?续建的?。。增建建筑面积—。经依法予以处罚并补!交城市基础设施配】套费后?方可办?理规划条件核—实其中以出让方式取!。得国有?土地使用权的建【设项目按该宗土地原!楼面地价的》3倍收取土》。地出让金 】 第十条 以出让】方式取得建设—用地的房地》产开发建设项—。目在建设过程—中未经批准擅自提高!容积:率增加建《筑面:积除第九条》规定情形《之外严重影》响城市?规划:的依法限期拆—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!物;对?影响城市规划—但,尚可采取《改正措施的责令纠正!并,依法予以处罚—;对城?市,规划:和市:容,。景观影响不》严重、且符》合,。相,关技术规范的超【容积率增建建筑【面积经依《法予以处罚并按该宗!土地原楼面地价的3!。倍收取土地出让【金和有关《规,费后予以办理规划】条件:核实 ?     —上,。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!设项:目在建设过程中增加!建筑面积的依照中华!人民共和《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!规定予以《处理 第十一!条 :土地出让合同因历史!遗留问题《无确定容积率或【计,入容积?率建筑面积的—。以该建?设项目核准》时城:乡规划主管》部门核发的规划条】件或建设项》目选址?意见书确认的—。容积率或计入—容积率建《筑面积为准 ! 第十二条 行政】许,可涉及本规定第【九、十条规》定,。。的规划?变更、修改等—各种:情形应依法》采,取公:示或听证等形式听】取,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!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