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拉萨市?建设:领域支付民工工【资保障办法 第【一条: 为规范建设—领域企业民工工【资支付行为保障【民工合法权益根据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】动法:、中华人民》共和国劳《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!结合本市《实际制定本办法【 第二?条 本办法适用【于在本市行政区域】内施工的《建设领域企业—(以下?简称企业)》和,与之形成的劳动关系!的劳动者 进入【诉,讼、仲裁程序的劳】动合同纠纷不适用本!办法: ,。本办法?所称:企业是指《从事土木工程、建】筑、市政、交通【运输、水利、林【业绿化、《电力、电信》、线路管《道、设?备安:装、室?内外装?修等各类建设工程】(,。包括新建《、改建、扩》建项目)及从事矿】资源开发、勘探、】加工的矿山》类企业和从事采掘】类的企业 第三条 !。 人力资源社会【保障部门负责—本行政区域内拖欠】农民工工《资问题的《组织协调依法对企业!民工工资支付进【行管理和监》察工作 第四条【 , ,公安:部门负责受》理人力资源》社会保障部门移交的!涉嫌拒不支付—劳动报?酬罪案?件依法及时审查立案!查处 ?。第,五条  市、县(】。区)住建、》交,通运输?、水利、《国土资源《、监:察、公安《、工商、《发展和?改革、?。环,境保护、安全监管、!。。工信、信访》等有关部门》和工会等社会—组织按照各自—职,责协助做好工—资支付工作 第六条! 企业招《用民工必须依法签订!书面劳动合》同,市、县(区》)人: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!应当加强对》企业与民工订立和履!行劳动合同》的指导和监督 【第七条 企业支【付民工工资应当编】制工:资支付表如实—记录支?。付项目、《支付时间、支付【对象、支付标—准、支付方式、支】付签:领登记等《工资支付情况并【保存两年以上—备查 ?第八:条 建?设领域全面实行民】工工资?保证金制度》民工工资保证金【由施工?总承包企业或—中标企业(包—括来拉萨《施工企业)在领取】施工:许可证前存入—项目:实施地人力》资源社会保障部【门指定?银行专用账》户企业?凭,人,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】门出具的建设领域民!工,工资保证金缴—存,证明书到《。。相关:部门办理《施工许可证 第九】条 民工工》资保:证金比例按照企业类!别和诚信级》别实行差异化缴【存 (一)》。。土木、?建筑:、市政、交通—、水:利、绿化类》工程项目工资保【证金缴存比例为工】程合同总《。造,价(中标额)的4】%; (二)电力、!电信、?线路管道《、设:备安装、《室内外装《修类工程项目—工资保证金缴存【比例为工《程合同?总造价?(中标额)》的3%?; (三)矿山企业!。、采掘类工资保【证金缴存《比例为?。企业上年应付工资总!额的4%; (【四)对一定》期限内?未发生工资拖欠【的企业实行减免措】施,;对发生工资拖【欠的企业适》当提高缴存比例但】缴存比?例不得高于6% 第!十条 企业通过银行!保函等第三方担保方!式对施工《项目民工工》资支付进《。。行担保的《。不,再缴存工资保证金】担保金额不得—低于规定的民工【。工资保证金缴存【金额: 第:十一条  》。企业不?得,。以,。任何理由《。不缴或者缓缴—民工工?资保:证金 (一)当【工,资支付保证金由于被!。先行垫?付民工工《资导致数额》不足时施工企业必须!在10日《内追加缴纳使—保证金数额保持【初始水平《 (二)发生拖欠】民工工资时由劳动合!同双方认可经人力】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!认后出具支付证明可!以先行动用》民工工资保证金【支,付被拖欠的民工工资! (三)《。工程建设项目竣(】交)工验收合格企业!无拖欠民工工资【并经30日公示期】无投诉、举报的【企业提?。出申请?项目建?设单位确认后—在项:目实施?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!部门办理退还民工】工资保证金》手续 ?第十二条 》 ,政府:投资项目由项目【法人单位督促总承包!企业:代工程履行地缴存工!资保证?。金并向?工,程履行地《人力资源社》会保障部门备案 第!十三:条 : 建:立,工,。资支付公示制—度企业应当》将每次(每月)发】放工资的情》况在工?地现:场向民?工公示;在工程【项目竣工时》领回工资保证—金前将该项目工程】。所有民?工,工资:发放情况进行公示时!间不少于10天【 第十四条 —。 推行银行》。代发工?资制度实行人工费】用与其他《工程:款分账管理设—立民工工资代发【专用账户《专项用?于支付民工工资 第!。十五条 企业因被】拖欠工程款导致【拖欠民工《工资的企业追回【的被拖欠工程款应当!优先用?于支付拖欠的—民工工资《 因工程总承—包企业将工程发包】、,分包导致民工工【资拖欠?的由工程《。。总承包企《业承担清偿民—工工:资责任 工》程发包方与工—。程承包企业》。或者:班组存在工程款【纠纷致?使民工?工资被拖欠的从【工程总承包》企业缴存的工资保证!金中先行《支付 第十六—条  建立》。信息通?报制度对拖欠民工工!资的企?业人:力资源和社会—。保障:部门在依《法予以处理的—同时应当及时将相关!信息向财政、—银行、招《投标及公共资源交易!等部:门通报 第》十七条?  实行拖欠民【。工工资?失信企业《(黑名单)管理制】度,被列入失《信企业管理》名单:(黑名单)的企业行!业主管?部门要按照有—。关规定进行惩处 第!十八条  县(【。区)人民政府及【开发区(《园区)管委会—应,。当建立欠《薪应急周转金—制度欠薪应》急周转?金实行专账管—理 第十九条  项!目,建设单位应》当按照?合同约?。定及:时拨:付工:程款项? 建设?资,金未:落实:不能提供《相关部门或者银【。行出具的资金到【位证明住建部—门不得为其》发放施?工许可证不得批【准,开工报告 》第二十条 政—府投资建设》项目因建设资—金不到?位而:拖欠:民工工资《行政主管部门不【。正确:履,行职责?存在失职渎职情形的!市监察部门应当追究!相关人员责》任 :第二十一《条 市、县(区)】人力资源社会—保障部门《负责对施工企业【违反工资支付—有关:规定拖欠《或者克扣民工—工资的?案件进行《查处同时记录信用】档案并通报有关部】门 住建部门协助】做好:对有: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企!。业的处理工作—对其市场准入、招】投标资格《和新开工项目许可证!。等进行限制对恶意拖!欠、情节严重的依】法责令停业》。。。整,顿、降低或者取消】资,质,同时将处《理,结果向社《。会公示 第二十【二条 民工发现【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!的有权?向,当地人力资源—社会保障部门投诉、!举报: (一)未】按照约定支》付工资的; (二)!支付: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!资标准的; (三)!企业未?与本人签订书面劳动!合同:或者企业签订劳【动合同的签字人不】是企业法定》代表人或者其委托】人的; (四—)拖欠或者》克扣:工资的; 》(五:)不支?付加班工《资的; (》六)侵?害或者变相侵害【工资报酬《权益的其他行—为 第二十三条【 政:府,投资建?设项目形成的—民工工资《拖欠:纠纷:由,工,程项:目建设单位负—责协调解决;招商】。引,资项目形成的民工】工资拖欠纠纷由招商!引资单位协调解决】;出租土《地建房引起的—民工工资拖欠—纠纷由土地出—租单位?协,调解决;其》他民间投《资,项目形成的民工工】资,拖欠纠?纷由许可(》核准)部门协调解】决 第二十》四条 民工与—企,业因工资支付—发,生争议的按照—国家关于劳》动争:议的处理规》定执:行 第二十五条【 本办法自》20:18年3月1—日起施行201【0,年,11月17日—市人民政府发—布施行的《拉萨:市建设领域支付民】。工,工资保障办法(政府!令30 号)同时废!止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