拉萨市建设领—域支:付民工工资保—障办法?
第一条 》为,规范建?设领域企业》民工工资支》付行为保障》。民工合法《权益根据《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!法、: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!合同法等《有关规定《结,合本市实际》制定本办《法
第二条 本办】法适用于在本—市,行政区域内施—工的:建设领域《企业(以下简称企业!)和与?之形成的《劳动关系的劳动者】
进:入诉讼、仲裁—程序的劳动合—同纠:纷,不适用本办法—
本办法所》称企业是指》从事土?木工程、《建筑、市政、—交通:运输、?水利、林业》绿,化、电?力,、电信?、线路管道、设【备安装?、室内外装修等各】类建设工《程(包括新建、改】建、:扩建项目《。)及:从事矿资源开发、】勘探、加工的矿山】类企业和从事采掘】类的企业
第—三,。条 : 人:力资源社会保障【部门负责《本行政区域内—。拖欠:农民工工资问题的】组织协调依法对企】业民工工资支付【进,行管理和监察工作】
第四条 》 公安?部门负责受》理人力资《源社会保障部门移交!的涉:嫌拒不支付》劳动报酬罪案—件,。依法及时审查立案】查处
第五条 】市、县(《区)住建、交通运】输,、水利、《国土资源、监—察、公安、工商【、发展和《改革、环境保护、】安全监管《、,。工信:、信访等《有关部门和工会等】社会组织《按照:各自职责《协助做好《工资支付工作
第六!条 企业招用—民工必须依法签【订书面?劳动合同市、县(】区)人力资源—社会保障部门—应当加?强对企业与民工订】立和履行劳动—。合同的指导》和监督
第七条 】企业:支付民工《工资应当编制工资支!。付表如实记录支付】项目、支付时间、支!付对象、支付标准】、,支,付方式?、支:付签领登《记等工资《支付:情况:。。并保存两年以上备】查
第?八,条 建设领域—。全,面,。。实行民工《工资保证金制度【民工:工资保证金由施工】总承包企业或中标】企业(包括来拉【萨施工企业)在领】取施:工许可证前存入项】目实施地人力资源】社会保障《部门指定银行专用】账户企业凭人—力资源?社会保障部》门出具?的建设领域民工工】资保:证金缴存《证明书到相关部门办!理施工?许可证?
第九?条 民?工工资保证金比例】按照企业类别和诚】信级别实行差异【化缴存?
(:一):土木:、建筑、市政、交】通、水利、绿化类工!程项目工资保证【金缴存比《。例为工程合同总造】价(:中标额)《的4%;
》(二)电力》、,电信、线《路管道、《设备安装、》室,内,外装修类工程项目工!资保证金缴存—比例为?工程:合同总造价(中标额!)的3%;
—(,三)矿山企业—、,采掘类工《资保证金缴存比例为!。。。企业上年《。应付工资总额—的4%;
(—四)对一定期—限内未发生工资拖欠!的企业实行减免措施!;对发生工资拖欠的!企业适当《提高缴存《比例但缴存比—例不得高于6%
】第十条 企业通过】银行保?函等:第三方担保方式对】施工项目民工工资支!付进行担保的不【再缴存工资保—证金担保金额—不得低于规定的【民工工资保证金【缴存金额
第十一】条 企业不得以任!何理由?不,缴或者缓缴民工工】。资保证?金
(一)当—工资支付保证金由于!被,先行垫付《民工工资《。。导致数额不足时施】工企业必须在1【0日内追加缴纳使保!证金:数额:。保,持初始水平
(二)!发生拖欠民工—。工资时由劳动合【同双方认可经人【力资源社《会保:障部门确认》后出:具支付证《明可以?先行:动用民工工资保【证,金支付被拖欠—的民工?工资
(《三,)工程建设项目竣】(交)工验》收合格企业无拖欠】民工工资并》经30日《公示期?无投诉、《举报:的,。企,业提出申请项目【建设单?位确认后《在项目实施地人【力资源社会保—障部门办理退还民工!工资保?证金:手续
?。第十二条 》 ,。政府投资项目—由项目法人单位【。督促:总承包?企业代工程履行地缴!存工:资保证金《并向工程《履,行地人?力资源社《会保:障部门?备,案
第十三条 【 建立?工资支付《公示:制,度企业应《当将每次《。(每月)发放工资的!情况在工《地,现,场向:民,工,。公示:;在工程《项目竣工时领回工】资保证金前将该项】目工程所有民工【工资发?放,情况进行公示时间不!少于:10天
第十四【条 推行银行【代发工?资制:。度实行?人工费?用与其他工程—款,分账管理设》立民工工资代发专用!账户专项用》于支付?民工工资
第十五条! 企业因被拖—欠工:程款导致拖欠—。民工工资的企业【追,回的被拖欠工程【款应当优先用于支付!拖欠:的民工?。。工资
因工程总承包!企业将工《程发包、分》包导致民《工工资?拖欠:的由工程《。总承包企《业承担清偿民—。工工资责任
工【程发包方与工程承包!企,业或者班组存在【工程款纠纷》。致使民工工资—被,拖欠的从工》程总承包企业缴存的!工资保证金》中,先行支付
第—。十六条? 建?立信息通报制度【对拖欠民《工工资的企业人力】资源和社《。会保:。障部门?在依法予以处理的同!时,应当及时将相关【信,息向财政、银行【。、招:投标及公共》资源交易等部门通报!
,第十七条 实行】拖,欠民工工资失—信企业(《黑名:单)管理制度被列】入失信企业管—理,名单(黑名》。单)的企《业行:业主管部门要按照】有关规?。定进行惩处
第十】八条 县(区【)人民政府及—开发区(园》区):。管委会应当》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!制度欠薪应急周转】金实行专账管理【
第十九《条 ?项目建设《单位应当《按照合同《约定及时拨付工【。程款:项
建设资》金,未,落实不能提供相【关部门?或者:银行出具的资金到位!证明住建部门不【得为其发放施工许可!证不得批准开工【报告
第二十条 政!府投资建设项目因建!设资金不到位而【拖欠:民工工资《行,政主管部门不正确履!行职责?存在失职渎职—情形的市监察部门应!当追究相关人—。员责任?
第:二十一条 市、县】(区)人力资源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】对施工企业》违反:工资支付有关规【。定拖欠?或者克扣《民工工资的案件进行!查处同?时,记录信用档案并通】。报有关部《门
住?建部门协助做—好对有拖欠》民,工工资问题企业【的处理工作对其市场!准入、招投标资格和!新开工项目许可证等!进,行限制对恶意拖欠、!情节严?重的依法责》。令,。停业整顿、》降低或者《取消资质同时将处】理结果向社会公示
!第二十二条 民工发!现企业有下》列情形之《一的有权《向当地人力》资,源社会保障部—门投诉、举》报:
(《一)未按照约定支】付工资的;
(二)!支付:工资:低于当地最低工资】标准的;
(三)企!业未:与本:人,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!者企业签订劳—动合:同的签字人不是企】业法定代表人或【者其委托人的—;
(四)》拖欠或者克扣工资的!;
:(五)不支付加班工!资的:;
(?六)侵?害或者变相侵害工】资报酬?权益的其他行为
第!二,十三条 政府投资】建设项目形成的民工!工资:拖欠纠纷由工程项目!建设单位负责协调解!决,;招商引《资项目形《成,的,民工工资拖欠—。纠纷由招商引—资,单位协调解决;出租!土地建房引起的民】工工资?拖欠纠纷由》土地:出租单位协调解【。决;其他民间投资】项目形成的民工【工资拖欠纠纷由许】可(核准)部—门协调解决
第二十!四条 民工与—企业因?工,资支付发《生,争议的按照国家关于!劳动争?议的处理规定执【行,
第:。二,十五条 本办法自2!018年《3月1日起施行2】010年《11月17日—市人民政《府发布施行的拉萨市!建设领域支付民工】工资保障办》法(政府令30 】号):同时废止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