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:附录二 计》算规则
【1、建筑容积率计算!
《 , (1)在【计算容积《率时地下室的建筑面!积不计
【 《(,2)对高度》在2.2米以下【(不含2.2—米)的车库层、设备!层和半地下》室,面积可不计入容【积率;对设备层兼作!避难:层,的其高度可适当放宽!
: , (《。3)高?度在2.《2米以?上(含2.2—米)的半地下室在室!外地面?以上部分《的高度不超过1米的!。不计半地下室在室外!地面:以上部分的高度超过!1米的按下式计算】并计入容积率
【
, A’=KA—
: 式中A’折算【的建筑面积K半地下!室地:面以:上的高?度与其层高之比【A半地?下室建筑面》积
》 (》4)住宅建筑当【层,高大于等于》4.5米不》论层内是否有隔【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!。建筑面?。积均按该层》。面积乘1.》5倍计算跃层式【住,宅、别墅等当起居】室(厅)层高—在户内通高时可按其!实际面?积计:入容积率
】 :。 办公《建筑当层高大于【等于4.《5米:不论:层内是否有隔层计】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!面积均按该层面【。积,乘1.?5倍计算门厅、大】堂、中庭、内—廊、采光厅等可按】其实际建《筑面积计《算容积率《
商!业建筑当层高大于】等于4?.,5,米,计算:容,。积率指标《时建筑面积均按【该标准层面积乘【1.5倍计算达到2!00:0平方米以上—的大:型商业用房(如【超市、大型商—场、专卖店、餐饮】酒,店、娱乐等》功能集中布置—的,商业用房《)建筑?高度可根据》功能要求适当提高门!厅,、大堂、中庭、内廊!、采光厅《等可按其实际建筑面!积计:算容积率
》
(】5)建?。筑底层布置架空层其!建筑面积可不计入】地块容?积率但电梯》井,。、门:厅、过道《等围:。。合部门应计入容积】率架空层应满—足以下条 》件以柱、剪力墙落地!视,线通透、空》间开:敞;不得围合封闭】改作:他用或出售、—出租只作为开敞空间!使用
2、建】筑密度计算》
,。
, 》 在计算《建筑密度时》地,。下室顶板在室外地面!以下深度超过—1米:的部分不计;地下】室顶板?标高:在室外地面以下深度!1米至地面》以上1米《的部分按50%【计,入建筑?密度;半《地,下室在室《外地面?以上部分的》高度超过1米全【部计入建筑密—度
:。
, 3、?。。建筑基地面积计【算
《 , (1)建】筑基地边界
—
建筑!基地应与控制—性详细规划相衔接】四至边界应以城市道!路、河流等自然边界!和相邻建筑基地边界!为界:限,
】街坊:内建设?用地性?质不同类的应在【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细!分地块
【 (》2,。)建筑基地面—积
【。 建筑基地面【积以城市规划管理部!门正式划定用地范】。围的面积为准
】 4、?建筑:间距计算
【 (—1)除另有规定外】建筑间距是指两幢】建筑的檐口最—突出部分垂直投影】线之间的最小距【离
》 《(2)建《筑物:有每处不《超,过3米?长(含3米)的凸出!部分(?如楼梯间)凸出距离!不超过1米且—其累计?总长度不《超过:同一面建筑》外墙总长度的—1/4?者其最小《。间距可忽略》不计:凸出部分居住建【筑阳台累计总长度(!突出于山墙面之外或!。转弯到山墙面—。上的阳?台长:度可不计《)不超过同》一建筑外墙总—长度1/2的(含】1/:2,。)其最小间距—仍以建筑外墙计算】;,超过1/2的—应以阳台外缘—计算建筑间距
【
》 (3)坡度大于!45度?的坡屋面《建筑其建筑间距是指!自屋脊线在地面上的!垂直:投影线至被遮挡建筑!的外墙面之》间最小?的垂直距离
—
? 《(4)建筑后退基】地边界地《距离和建筑》间,距应同时符合规【定,。因基地条 件限【制不能同时符合规定!的经与?。相邻地块《产,权,人协议并《经规划管理部门核准!可适当缩减》基地边?界后退?距离但必须符合消】防规定
《
,。 5、建筑》高度计算
— (【。1,)本:规则仅适用于确定建!筑间:。距、退界距》离和后退道路时的】建筑高?度计算其他规—。定对建筑高度—有限制?的(如气象》台、微波通道—。、安全保密、—日照分析、视—线分析?等)按建筑物的最高!点计算
【 (2)在】计算建筑间距时建】。。筑高度按下列规定计!算
:
《 平屋面建筑挑!檐屋面自室外—地面算至《檐口顶(见图一);!有女儿墙的》。。屋面自室外地面算】至女儿墙《。。。顶(见图二)
! ? 坡屋面建筑【屋面坡度小于45】度(含45度)的】自室外地面算至檐】。口顶(见图三)【;坡:度大于4《5度的自《室外地?面算:至屋脊顶(见—。图,四):
: 水箱】、楼梯?间、电梯间、机【械,房等突出屋面的附】属设施其高度在【6,米,以,内且水?平面积之《和不超过屋面建【筑面积1/8—的不计入建筑—高度
》6、:。沿路建?筑,。高,度
:
(】一)沿路《一般:建筑高度的》控,。制(见图五)—
H≤1.5】(W+S)
(!二)沿路高层组合建!筑高度的控制—(见:图,六、图七)
【 A:≤L(W+S)
】
7、《建筑高度控制视线分!析方法
— 根据【优秀历史建筑—和文物保护单位【的周:围环境选《择适当视点确定视】线走廊进行视线分】析视点的距离应大】于或等于3H因现状!条 件限制难—以按3H视点—距离控制高度的视点!距离:。可适当缩小但—不得小于《2H:(见图八)
】
?
》。
《
?
?
》
,
?
》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