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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】 附录二 计—算规则 》。 :。1、建筑容》积率:计算 《     (1】),在计算容积率时地】下室的建筑面积【不,计  —   (2)—对高度?在2.?2米以下(不含【2.:2米)的《。车库层?、设备层和半地下】室面积可不计入【容积率;《对设备层兼作避难】层的:其高度可适当—放,宽   》  (3《。。)高度在2》.,。2,米,以上(含2.2【米)的半地》下室在室外地面以】上部:分的高度不超过1米!的不计半地下室【在室外地《面以上部分的高【度超过1米的按下】式计算并计入容【积,率 A’—=KA —式中A’《折算的建筑面积【K半地下室地面【以上的高度与其【层高:之比A半地下—室建筑?面积  【  : (4?)住宅建筑当—层高大?于等:于4.5米不论【层内是否有隔层【计算容积率指标【时建筑面积均—按该层面积》乘1.5倍计—算跃:层,。式住宅、别墅等【当起居室(厅—)层高在户内通高】时可按其《。实际:面积计入容积率【。 《    办》公建筑当《层高大于等于4.5!米不论层内是否有隔!层计:算容:积率指标时建筑面】积均按该层面积乘】1.5?倍计算门厅、大堂】、中庭、《内廊、采光》厅等:可,按其实际建筑面积】计算容积率 —。     【。商业:建,筑当层高大》于等于4《.5米计《算容积率《。指,标时建筑面积均按】该标准层面积乘1】.5倍计算达—到,2000平方米以上!的,大型商业用房(如】超,市、大型商场、专卖!店、餐?饮酒店、娱乐等【功能集中《布置的商业》用房)建筑高度【可根据功能要—求适:当提高门《厅、大堂、中庭【、内廊、采》光厅等可《按其实际建》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!     【。(5)建筑》底层布置架空层【其建筑面积可不计】入地块?容积率但电梯井、门!厅、过道等围合部门!应计入容积》率架空层应》满足:。以下条 件以柱、剪!。力墙落地视线通【透、空间开敞;【不得围合《封闭改?作他用或《。出售、出租只作为开!敞空间?使用: : 2、建《筑密度计《算 》  :。  在计算建筑【密度时地下室顶板】在室外地面以—下深度超过》1米的部分不计;】。地下室顶板》标高在室外》地面:以下深?度1米至《地,面以上1米的部分按!50%计入建筑【密,度;:半地下室《在室外地面以上部】分的高度超》过1米全《部计入建筑密度【 : 3:。、建筑基《。地面积?计算  【   ?(1:)建筑?基地边界 【     建—筑基地应与控制性详!细规划相衔接四【至边界应以城市【道路、河流》等自然边界》和,相邻建筑基地边界为!界限: , :     街坊内建!设用地性质不同类的!应在控制性详细规】划中细分地块 !     》(,2)建筑基地面积 !。    — 建筑基地面积以城!市规划管理部门正】式划定?用地范围的》面积为准 — 4、建筑》。间距计算 】    (1)【除另有规定外建筑】间距:是指两幢建筑的檐口!。最突出部分垂直【投影线之《。。间的最小《距离 —    (2)建筑!物有每处不超过【3米长(含3—米):的凸出部分》(如楼梯间)凸出距!离不:。超过1米且其—。累计总长度不超【过同一面建筑—外墙总长《度,的1/4者其最【小间距可忽略不计】凸出部分居住建筑】阳台累计总》长度:。。(突出于《山墙:面之:外或转弯《到山墙面上的阳台】长度:可不计)不超过同一!建筑:外墙总长《度1/2的(含1/!2)其最小》间距仍以建筑外【墙计:算,;超过1/2的应以!阳台外?缘计算建筑》间距  【   (3》)坡度大《于45度的》坡屋面建《筑其建筑间距是【指自屋脊线在地面上!的,垂直投影线至被遮】挡建筑的外墙面之】间最:小的垂直距离 !     》(4)建《筑后退基地边界【地距离?和建筑间距应—同时符合《规定因基《地条 ?件限制不能同时符】合规定的经与相【邻地块产权人协【议并经?规划管理部门核准】可,。适,当缩减基地边界后退!距,。离但必须符合消防】规定 《 5:、建筑高度计算 】     【(1)本规则—仅适用于《确定建筑间距、退界!距离和后《退道:路时:。的建筑高《度计算其他规—定对建?筑高度有限制的(】如气象台《、微波通道、安全】保密、?日照分析、》视线分析等)—按建筑物的》。最高点计算 【。     (2】。)在计算建筑—间距:时建筑高度按—下列规定计算 【 :     平—屋面建筑挑檐屋面】自室外地《面算至檐《口顶:(见图一);—。有女儿墙的屋面【自,室外地面算》至女儿墙顶(见图二!。) 》    坡屋面【建筑:屋面坡度小于—45度(含》45度?)的自室外地—面算至?檐口顶(见图—三);坡度大—于45?度的自?室外地面《算至屋脊顶》(见图四) 【     水箱、!楼梯间、电》梯间、机械房等突】出屋面的附属—设施其高度在6【米以内且水》平面积之和不超过屋!面建筑?面积1/8的—不,计入建筑高度 】 6、沿路》建筑高度 【     (一)】沿路一般建》筑高度?的,控制(见图》五) H≤1.!5,(W+?S) 》(二)沿《路,高层组合建筑高度的!。控制(见《图六、图七)—。 A《≤,。L(W+S) 【 7、建筑高度】。控制:视线分?析方法   ! , 根据优秀》历史建筑和文—物保护?单位的周围环—境选择适当》视点确定视线—走廊进行视线分【析视点的距离应大】于或等于《。3H:因现:状条 件限制难【以按3H《视点距?离控制高《度的视?点,距离可适当缩—小但不得小于—2H(见图八)【。 : : ,。 】 】 】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