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— ? 湖州市市—区城: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! , 湖州市人民政!府关于印发》湖州市市区城镇廉】租住房保障》办,。法的通知 湖政!发(2005)6】5号 各—县区人民政府—。市府各?部门市?直各:单位 《   现将》湖州市市区》城镇廉租住》房,保,障办法现印发给【你们请认《真贯彻实施 —。 二○○五—年十:一月六日《 湖州市市区城】镇廉租住房保—障办法 第一条! 为建立和完善城】镇廉租住房》保障:制度保障《城镇最低收入—家庭的基本住房【需,求根:据国家?和,省有关规定结合【市区:实际制?定本办法 》。 第二条 市【建设局和各区城乡】建设与交通局(以下!。。称市、区房地产行】。政,主管部门)负责【市区及?各区廉租《住房保障管理工作 !   市(区【)民政、财政、总工!会、公安、价格、】审计、国土等—。部,门在各自职责范【围内负责廉租住【房保障的《有,关工作 第三条! 城镇廉租》住房保障包括发【放住房租《赁补:贴,、实物配租和租金核!减等形式《具体保障《形,。式及其适用范围、条!件由市、区房地产行!政主管部《门根据本《地区实际制定报【同级人民政》府,批准后向社会公【布 《  本办《。法,所称住房租赁补贴】是指向?符合条?件的保障对》象定期发放》补贴由其到市—。场上租赁住房—   本办【法所称实物》配租是指向》符合条件的保障对】象直接?提供廉?租住房由其租—赁居住 》   本办法所称租!金,核减是?指对现已承租公有】住房的?保障对象给予租金】核减 第四【。条 市?房,地产:行政主管部门—具体负责湖州—。。城区廉租住房—保障的实施和审批】工作;?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!门,具体负责除湖州城】区外各区廉》租住房保《障的实施和审批【工作根据《廉租住房保》障工:作实际可《委托镇?人民政府或》者,街道办事《处办理廉租住房保障!的有关管理》、服务工作 【 第:。五,条 廉租住房保障】资金的取得以财政预!算资金为主》住房公?积金:增值部分《资金作为《廉租住房《的补充资金并采取多!渠道筹措 【  鼓励《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廉!。租住房保障事业进行!捐赠 《 第六条 》廉租住房保障资【金实行财《政专户管理廉租【住房保障资金—必须全部《用于发放租金补贴】、廉租住房》的建设?、购置和维修以【及租金核减不得【。挪用、截留和私【分   财【。政、:审计等部门依法【对廉租住房》保障资金的使用【情况进行监》督 第七条 廉!租住房的房》源由市、区》房地:。产行:政主管部门通过下列!方式筹集 》   (》一)收购符合条件的!普通住?房; 》 ,。 (二)《公有住房(含成套】和非成?套); 》   (《三)建设用于—。廉租住房《保障:的普通住宅》; 《  (?四)接受社会和【个人捐赠的普通【住房 第八条 !廉租住房建》设用地应当符合【土地利?用总:体规划纳《入土地利《用年度计划以行政划!拨,方,式供应 —  对?廉租住房的》购置、?。廉租住房《租金收?入,按照规定给予税收】优惠 第九【条 市?区最:低住房面积保障标】准,。。按每户家《庭住房面积》计算不?低于36平方米同时!按人均住房面积【计算不低于1—2平方米具》体,由市、区房》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!同民:政、财政、价格等部!门制定?报本级人民政府【批准后公布》执行并报《上一级人民政—府备:案 第十条 】具,有,本市市区城镇居【民户籍?已取得城镇居民【最低:生活保?障救助的《家庭或其他经济困难!家庭住房《面积低于市、—区规定的最低住【房面积保障》标准的?均可: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!   前款所称其!他经济困难家—庭,标准分?。别由市(区)民【政部门?、总工会会同房【地,产行:政主管?部门等单位根据实】际,情,况具体确定报本级】人民政府批》准后予以公布— ?第十一条 申请廉租!住房保障的家庭其】住房面积按家庭【成,员拥有的下》列住房面积认定【  《 ,(一)私有》住房(包括与他【人共有住房部分);! :   (二)拆【迁安置房(包—。括拆迁货币补偿【的原住房面》积);  【 (三)承》租的公有住房 】   前款所称家】庭成员?包括申请人、配【。偶以:及实际共同》居住的子女、父母】和其他有《法定:扶养、赡养、抚养】关系的人员》 ,。 , 第十?二条 ?申请:廉租住房保障由【家,庭户主向《市(区)房地产行】政主管部门提出书】面,申请并提交下—列材料  【 (一)廉租住房】申请表;《   (—二)户籍证明、家】庭成员身《份证明; 》 ,。   (三)最【低生活保《障救助证明;— ,   (四—)住房情况证明; !   (五)房地!产行政主管部门规】。定的其他材料 】 第十三条 房【地,产行政主管部门应】当,自收到申请》之日起?5个工作日内—进行初审《并根据下列情况分】别作出处理》 ,。   (一)对申!请,事,项属:于职权?范,围,且申请材料齐—全的应当予以受理】; :   《。(二)?对申请事项不属【于职权范围的—应当:即时作出不》予受理的决定并【告知:申请人向有》关行政机关申请;】   (三)对!申请材料《不齐全的应》当告知申请人需要补!正的全部内容— 第十四条 市!、区房?地,产行政主管部门受理!申请后应当将申【请家庭的基》本情况在其居住地等!予以公布征求群【众意见公《布期限应当》。不少于7《个工作日同时—将申请家庭的基本】情况通报有关—部门 ?。 第十五》条 市、区房地【产行政主管部门【应当在受理申请后】20个工作日内【会同有关部门完【成对申请《家庭经济情况、住房!。情况、?家庭成员户》籍,情况的核查  ! 申请人和有—关单位或者》个人应?当接受调查如实【提,供情况 第十】六条 市《、区房地产行政主】管部门应《当在受理申请后2】0,个工作日内作—出决:。定对:符,合,条件的申《请家庭批准给于相应!的廉租住《房保障;对不符合】条件的申请家庭不】予批准并书面说明】理,由批准给予廉租住】房,保障的家庭(—以下简称保障家【。庭)由市、区房【地产:行政主?管部门在其》居住地予《以公示接受群众监】督 《。  在20个工作】日内不能作出—决定的经本行政机】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!长1:。0个工作日并应将】延长期限和》理由:告知申请人》 第十七—条, 任何单位和个【人认为获保障家庭】不符合条件的都有权!向获保障家庭—居住地市、区—。房地产行政主管【部门提出意见;【市,、区房地产行政主】管部门应当进行核查!并作:出处理 第【十八条 给予廉【租住房保障的住【房面积按照》不低于获保障家庭】。住房面积与市、【区规:定的最低住房面积】保,障标:准的差额部分核【。定具体由市》、区房地产行—政主管部门制定经】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!执行 第—十九条 廉》租住房保障形—式以发放住房租赁补!贴为主夫妻》双方年?龄均在55(含)周!岁以上?或烈属、重残疾【等特殊困难的保障对!象实行?。实物配租的保—障形式   前!款所称重残疾是指已!取得有关部门—核发的二级》(,含)以上《残疾等?级的人?员 第二十【条 :对获得住房租赁【补贴的家《庭由市?、区房地产行—政主管部门》自,批准的当月》起,定期发给《补贴获得补贴的家庭!应当将其住房租赁】合同或通过》其他途?径解决?住房:的,情况报市《、区房地产行政主】管,。部,门备案? , , ,  住?。房租赁补贴》数额按照《给予:廉租住房《保障的住房》面积乘以单位住房】面积的?租赁补贴金额标准】确定 》  :单位住房面积的【租赁补?贴,金额:标准由市、区物价】、财政主管部门会同!房,地产行政主管部门】确定报本《级人民政府批—准后公?布执行?。。 第二》十,一条 对获得—。实物配?租资:格,的家庭由《市、:区,。房地产行政主—管部:门安排廉《租住:房予以配租因—房源不足自作出给予!实物配租批》准之日起超过1【个月未安排廉租住】房的该家庭可以【自行租赁《。住房由市、区房地】产行政?主管部门《。按照第?二十条的规定发【给住房租赁补—贴   对【获,得实物?配,租资格的家庭成员中!有孤老、《烈属:、重:残疾等特《殊情:况,的应:当,。给,予,优先安排 【第二十二条 —已承租公有》住房的家庭取得【廉租住房保障资【格的取得实物配【租资格的其》承,租的:公,有,住房转为廉租住【房予以配租租金【标准按照本办法第二!十五:条的规定执行;未】取得实物配租—资格的廉租住—房保障?面积部分的租金按】照本办?。法第二十五》条第二款规定确定】的标准执《行 第二—。十三条 《用于配租的廉租【住房应当《符合:。国家规定的建筑【质量:标准和安全标—准具备?基本居住的设施【。和条件 第二】十四条 廉租住房产!权管理单位》负,责廉租住房的日常】维修和管理 【 第:二十五条《 承租廉租》住房的家庭》(以下简称承租家庭!)应:当按时向廉租—住房产权管》理单位缴纳租—金;确?有困难的经廉租【住房产权管理—。单位同意可以—缓缴租?。金   廉【租,住房租金《标准根据弥补维修】费和管理费并充分】。。考虑承租家》庭承:受能力的原则确定】。具体由市、区—物价、财政主管【部门会同《同级:房,地,产行政主管部门确】定报本级人》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!行,   》廉租住房面》积超过承《租家庭核定保障面】积的部分的租金【按照公有《住房租?金标准缴《。纳 ?。 第二十六条— 承租家庭应当按】规定:使用廉租《住房不得转让、【。转租、出借或者用于!违法:活动 ?   承租家庭应!当妥:。善,保管廉租住房未经廉!租住房产权单位【同,。意不得擅自装—修或者改变》房屋:结,构 《第二十七条 承租家!庭,有下列行为》之一的市、区房地产!。。行政主管部门—有权收回廉租住【房, :   (一》。)未按时缴纳租金经!催缴后无正当理由拒!不,缴纳的; 【  (二《),无正当理由闲置廉】租住房?达6个月以》上的:; ?   (《三):将廉租住房转让、】转租、出借或者用于!违法:活动的?;   (【四)擅自《装,修或者改变房屋结构!影响:房屋使用安全的; !。   (五)违】反廉租住房使用【。规定且情节严重的】其他行为 》 第二十八—条 市、区房地产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!期对获保障》家,庭的成员、收入、住!房等基本情况进行】。核查:及时:了解、掌《握其变?动情况  【 获保障家庭的基】本情况发生变—化后不再符合廉租】住,房保障条件的其【户,主,应当自发《生变化之《日起1?0日内向市、区【房地产?。行政主管部门报【。告,;市、区房地产主管!部门应当进行—。。核查并根据核查【结果和有关规定相应!作出维持《、改变?或者停止给予廉租住!。房保障的书面处理】决,定同:。时说明理由》。 第二十九条】 市:、区房地《产行:政主:管部门作出降低【。廉租住房保障面积】或者停止廉租住【房,保障:的决定前《应当:充,分,听取:获保障家庭的意见】 第三十条 】市、区?房地产行政》主管部?门依:照本办法第二十七条!、第二十八条的规】定决:定收回廉租》住房:的应当同时决—定给:予承租家庭必要的退!房,期限退?房期限一般不少【于20日 【  承租家》庭应当在规定期限】内退房?对确有正当理由【无法按期退房的经市!、,区房地产行政—主,管部门?批准可以延长—退房期限 —   退房期限内的!。廉租住房租金标【准按公有住房租金标!准缴纳 —第三十?一条 ?从事廉租住房—管理的部门有下列行!为之一的由市—房地产行政》主管:部门和市监》察机关依法责令改正!;对负有直接—责任的主管》人员和其《他直接责任人—员由所在单位或【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!行政或者纪律处分】;构成犯罪的依【法追究其《刑事责任 —   ?(一)对符合条件】。的家庭拒不批准给予!廉,租住房或者对不符合!条,件的家庭批准给予廉!租住房?的,; ?   (《二)挪用《、截留或者私分【廉租住房资金—的;  — (三)擅自改变】最低住房面积标【准、租赁补贴金【。。额标准或者》廉租住房保障形式】的;   (】四):未履行规定的—公布:、公示、核》查等职责的》;   (【五)其他玩忽职守】、徇:私舞弊或者滥—用,职权的行为 —   对因故意】或者:过失造?成国家利益》。损失的人员》应当同时责》令其赔偿损失 !第三十?二条 对采取—虚,。报、隐瞒、伪—。。。造,等手段骗取廉租住房!保障或者《违反本办法》第二十八条第二【。款规:定的由市、区房【地产行政《主管部门给予警【告追缴其骗》取的住房《租赁补贴、减—免的租?。金或者收回廉租住】房;:。对收回廉租住房【的责令?其按当地公》有,住房租金标准补【缴承租期间》少缴的租《金;对情节恶—劣的可处5》0,。0元以上1》000元以》下的罚款 》 第三《十三条 对违—反本办法第三—十条规?定,拒不退房的》由市、区房地产行】政主管部门给予警】。告依法收回廉—。租住:房;情节恶劣的可处!2,00元?以上1000元以下!的罚款 》 第三?十四条 承租家庭】因违法或者不—当使:用造成廉租住房【损害的应当》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! , 第三十五条 有】关,。家庭认为《。市、区房地产—行政主管部门等行政!机关:。在廉租住房保障工作!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!犯其合法权益—的可以依法申请【行政复议或者—提起行政诉讼 【 :第三十六条 市、区!房地产?行政主管部门应当】依,据本办法分》别制定湖州城—区和各?区廉租?住房保障实》施细则 》   三县可参【照执行 第【三十七条 本办法规!定的住?房面积均按照建【。筑面积计算 【 ,第三十?八条 本《办法自公布之日起】施行 ?。。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