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!。 湖州市市区城】。镇廉租住房保障【办法 —湖州市人民》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!市区城镇廉》。租住房保障办法的通!知 湖政发【(2:005?)6:。5号 《 各县区人民政【府市:。府各:部门市?直,各单位?   现将湖】州市市区城镇—。廉租住房保障—办法现?印发给你们》请认真?贯彻实施 二○!○,五年十一月六日 !湖州市市区》。城镇廉租住房保【障办法 第一】条 为建立和—完善城镇廉》租住房保障制—度保障城镇最低收入!家庭的基《本住房需求根据【国家和省有关规定】结合市区实际制定】本办法 第二条! 市建?设,局和各区城乡—建设与交通》局(以下称市—、,区房地产行政主管】部门)负责市区【及各区廉租住—房保障管理工作 】   《市,(,区)民政、财—政、总工会、公安、!价格、审计、—。国土等部门在各【。自职责范围内—负责:廉租住房保障的有】关,工作: 第三》条, 城镇廉租住房【保障包括《发放:住房租赁补贴、实物!配租和?租金核减等》形式具体保障形式及!其适用范围、—条件由市、区—房地产行《政主管部门根—。据本地区实际—制定报同级人民政】府批:准,后向社会公布 !  :本办法?所称住房租赁—补贴是指《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!象定期发放补—贴由其?到市场上《。租赁住房 【  :本办法所称实—物配租是《。指向符?合条件的保障对象直!接提供廉租》住房由?其租赁居《住  》 本办法所称—租金核减《是指对现已承租公有!住房:的保障对《象给予租金核减 ! 第四条《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!部门具体负责湖州城!区,廉,租住房保《障,的实施和审批工作;!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!门具体负责除湖州城!区外各区廉租住房保!障的实施和审—批工作根据廉租住】房保障工作实际【可委托镇人民政府或!者街道办事》处办理?廉租住房保障的【有关管理、服务【工作 第五条 !廉,租住房保《障资金?。。的取得以《财政预算资金为【主住房公积金—增值:部分资金作为廉【租住房?的补充资《金并采取多渠道筹措!   鼓励社会!组织:和个人对《廉租住房《保障事业进行捐赠】 第六条— 廉租住房保障【资金实行财》政专户管理》。廉租住房《。保障资金必须全部用!于发放租金》补贴、廉租住房【的建设、购置—和,。维,修以及租《金核减不得》挪用、截留和私【分   财政、!审计等部门依—法对廉租住房保障】资,金的使用情况—进行监督 【第七条 《廉租住房的房源【由,市、区房地》产行政主《管部门通过下—列方式筹集 】  (一《)收购符合》。条件的普通》。住房;   (!二)公?有住房(含成—套和非成《套);   (!。。三)建设用于廉租住!房保障的普通住宅;!。。   (—四,)接受社会和个人捐!赠的普通《住房: ?第八条 廉租住【房建设用地》应当符合土地利【用总体规划纳入土地!。利,用年度计划以行【政划拨方式供应 】   对廉租住】房的购置、》廉租住?房租金收入按—照规定?给,予,税收优惠 》。 第九条》 ,。市区最低《住房面积保障标【准按每户家庭住房】。面积计算不低于【36平方米同时【按人均住《房面积计算不低【于12平方》米具体?由市、区房》地,产行政主管部—。门会同民政、财【政、价格《等部门制定报本【级,人民政府批准后公】布执:行并报上一级人民政!府备案 》。 第十条《 具有本市市区【城镇:居民户籍已取—得城镇居民最低生】活保障救助的家庭】。。或其他?经济困?难,家庭住房面积低于】。市、区规定的最【低住房面积保障【标准:的均可?申请廉租住房—。保障 ?   《。前,。款所:称其他?经济困难家庭—标准分别由市(区】)民政部门、总工会!会同房地产行—政主管部门等单位】根,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!报本级人民政—府批准?后予:以公布 《。 第十一》条 申请廉租住房】保障的家《庭其:住,房面积按家庭成员】拥有的下《列住:房面积认定 —   (一—)私有住房(包括与!他人共有住房部分】); 》  (二)拆—迁安置房(包括拆】迁货:币补偿的原》住房面积《); 》  :(三)承《租的公有住》房 : : , 前款所称家—庭成员包《括申请人、配偶以及!实际共同居住的子女!、父母和《其他有法《定扶养、《赡养、抚养关系【的人:。员 : 第十二条 申请!廉租:住房保障由家庭户】主向市?(区)房地》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!书面申请并提交【。下列材料  】。 ,(一:)廉:租住房申请表—;,   (二)】户籍证明、家庭【成员:身份证明; —。   (三—),最,低生活保《障救助?证明; 》  : (:四,)住房情况》证,明;:   》(五)房地产—行政主?管部门?规定的其他材—料, 第十三条【 房地产《行政主管部门应【当,自收到?。申请之日起》5,个工作日内进—行初:审并根?据下列情况分—别作出处理 【   (一》)对申请事项—属于职权范围且申请!材料齐全的应—当予以受理; 【。  ? (二)对申请事项!。不属于职权范—围的应当即》时作出不予受理的】决定并?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!政机关申请; !  (三)对申【请材料不齐全—的应当?告知申请人需要【补正:的全部内容》 第十》四,条 市?、区房地《产行政主管部门受】理,申请后应当将申请家!庭的:基本情况在其居住】地等予以公布征求群!众意见公布期限应当!不少于7个》工作日同时将申【请家庭的基本—情况通报有》关部门 》。 第十五条》 市、?区房:地,产行政主管部—门应当在受理申【请后:20个?。。工作日内会》同有关部《。门完成对申请家庭经!济情况、住》房情况、《家庭:成员户籍情况的核查!   》申请人和有关—单,位或者个人应当接受!调查如实提供情况 ! 第十《六条 市、区房【地产:行政主管部门—应当在受理》申请:后20个工》作日内?作出决?定,对符合条件的—申请家庭批准给【于相应的《廉租住房保障;对不!符合条?件的申请家庭不予】批准并?。。书面说明理由批【。准给予?廉租住房保障的家】庭(以下简称保【。障家庭?),由市、区房》地产行政主管—。部门在其居住地予】以公示接受群众监】督   —在20?个工作日内不能作】出决定的《经本行政《。机关负责人批—。准可以延《长10个工作日【并应:将延:长期限和《理,由,告知申请《人 第十七条】 ,任,何单位和个人—。认,为获保障家庭不符合!。条件的都有权向获保!障家庭居《住地市、区房—地,。。产行政主管部门【提出:意见;?市、区房地产行【政,。主,管部门应当进行核查!并作出?处理: ?第十八条 给予廉租!住房保?障的:住,房面积按照不—低于获?保障家庭住房面积与!市、:区规定的最低住【房面积保障标准【的差额部《分核定具体由市、】区房:地产行政主管部【门制定经《本级人民《政府批准后执行【 第《。十九条 《廉租住房《。保障形式《。。以发放住房租赁补】贴为主夫妻双方【年龄均在55(含)!。周岁:以上或烈属、重残疾!等特殊困难的保【障对象实行实物配租!的保:。障形式   】前款所称重残—疾是指已取得有关部!门核发?的,二级(含)以—上残疾等级的人员 ! 第?二十:条 :对获得?。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!由市、区房地产【行政主管部门—自批准?的当月起《定期发?给补贴获得补贴【的家庭应当将其住房!租赁合同或通过其他!途径解决住房的情况!报市:、,区房地产行政主【管部门备案》   住房租赁!补贴:数额按照《给予廉租住房保障】的住房面积乘—以单位住房面积的租!。赁补贴金额标准【确定  — 单位住房面积【的租赁补贴金额标】准,由市、区物价、财】政主管部门会同【房地产行政》主管部门确定—报,本级人民政府批准】后公布执行 — 第二十一条 】对获得实物配租【资格:的家庭由《市、区房地产行政】主管部门《安排廉租《住,房予以?。配租因房源不足自】作出给予《实物配租批准之日】起超过1个》月未安排廉》租住房的该家庭【可以自行租赁住【房由市、区房地产】行政主管《部门按照第》二十条的《。规定:。发给住房租赁补贴】   》对获:得实物配《。租资格?的家庭?成员中有孤老、【烈属、重《残疾等特《殊情况的应当给予优!先安排 第【二十二条 已承【租公有住房的家【庭取得廉租住—房保障?资格:的取得实物配租【资格的其承租的【公有住房转为—廉租住房予以配【租租金?标准按照本办法第二!十五条的规定—执行:。;未取得实物配租】资格的廉租住房保】障面积部分的—租金:按,照本办法第二十五】条第二款规》定,确定的标准》执行 ? :第二十三条 用于配!租,的廉租住房应当符合!国家规定的建筑【质,。量标准?和安全标准具—备基本居住的设【施和条件 第二!十四条 廉租住房产!权,管,理单位?负责廉租住房的【日常:维修和管理 — :第二十五条》 承租廉租》住房的家庭(—以下:简称承租家庭)应当!按时向廉租》住房产权《管,理,单位缴?。纳租:金;确有困》难的:经廉租?住,房产:权管理单位》同意可以缓缴租【金   廉租】住房租金标准—根据:弥补维修费和—管理费并充分考虑承!租家庭承《。受能力的原则确定具!体由市、区物—价、财政主》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!产行政?主管部门确》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!准后公布执行 !。  廉租住房面【积超过承租》家庭核定保障面【积的:部分的租《金按照?。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缴!纳 第二十六条! 承租家庭》应当按规定》使用廉租《住房不得转让—、转租、出借或者】用于违法活动 !。 , 承租家庭》应当妥善保管廉【租住房未经廉—租住:房产权单位同意不得!擅自装修或者—改变房屋结构 【 第二十七条 】承租家庭有》下列行为之一的【市、区房地》产,。行政主管部》门有:权收回廉租住—房 :   (》一)未按时》缴纳租金经》催缴后?无正:当理由拒《不缴纳的; —  ? (二)无正—当理由?闲置廉租住房达6个!月以上的; — :  (三)将廉【租住房转让、—转租、出借或者用于!违,法活动的;  ! ,(四:)擅自装修或者【改变房屋结构影响】房屋使用安全的;】。 ?  (五)违反廉】租住房使用》规定且情《节严重的其他行【为 第二十八条!。 市、?区房地产行政主【管部门应《当定期?对获保?障家庭的成》员、收入、住房等】基本:情况进?。行核查及时了解、】掌握:其变动?情况   【获,保障家?。庭的基本情况发生变!化,后不再符合廉租住】房保障条件》。的其户?主应当自《发生变化之日起【10日内向市、【区房地产《行政主管部门报告;!市、区房《地产主管部门应当进!行,核查并根据核—查结果和有关规【定相应?作出维持、改—变或者停止给予廉】租住房保障的书面】处理决定《同时:说明理由《 : 第二十九条 【市、区房地产行政】主管:部门作出降低廉租住!房保障面积或—者停止廉租》住房:保障:的决定前应》当充分听取》获保障家庭》的意见 》。 第三十《条 :市、区房《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!照本办法第二—十七条、第二—。十八条的规定决定收!回廉租住房的应【当同时?决定给予承租家庭】必要:的退房期《限退房期限一般不少!于,20:日  》 承租家庭》应当在规定期—限内退房对确有【正当理由无》法按期退房的经市】、区:房,地产行政主》。管,部,门批准可以延长【退房期限   !退房期限《内的廉租住》。房租金标准按—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缴!纳 《第三十一《条 从事廉租住房】管理的部门有下列】行为之一的由—市房地?产行政?主管部门和市监察机!关依法责《令改正?;对负有直接—责,任的主管人员—和,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!所在单位或者监察机!关依法给予行政或者!纪律处分;构成犯罪!的依法追究其刑【事责任 》   (一)—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拒!不批:准给予?廉租住房或》者对不符《合条件的家庭批准给!予廉:租住房的; 】  (二)挪用、截!留或:者私:分廉租住房资金的】。;   (【三)擅自改变最低】住房面积标准—、租赁补贴金额【。标准或者《廉租:住房保障形式的;】   (四【)未履行规定的【公布、公示、核查等!职责的;   !(五)其他》。玩忽职守、徇私【舞弊或者滥用职权的!行为 《   对因故—意或:者,过失:造成国家《利益:损失的人《员应当?同,时责令其《赔,偿,损失 》。第三十二《条 对?采取虚报、隐—瞒、伪?造,等手段?骗取:廉租住房保障或者】违反本?办法第?二十八条第二款【规,定的由市《、区房地《产行政主管部—门给予警告追缴其骗!取的住房租赁补贴】、减免的《租金或者收回廉租住!房;对收《回廉租住房的—责令其按当地公有住!房租金标准补缴【承租期间少缴的【租金:;对情节恶》劣,的可处?500元以上10】。0,0元以下的罚款【 : 第三十三条— 对违反《本办法第三》十条规定拒不退房的!由市、区房地—产行政主管部—门给予警告依—法收:回廉租住房;情节】恶劣的可处200元!以上1000元【以下的罚款》 : 第三十四条 【。承租家庭因违—法或:者不当使用》造成廉租住房—损害:。的应当依《法承担赔《偿责任 —第三十五条 有关】家,庭认为市、》区,房地产行政主管部】。门等:行政:。机关在廉租住房保障!工作中的具体行政】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!。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!复,议或者提起行政诉】讼 : :第三十六条 市、】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!门应:。当依据本办法分别】制,定湖州城区和—各区廉租住》房保障实施》细则 《   三县》可,参,照执行 第三十!七条 本办法规定的!。住房面积均》按,照建筑面《积计算? 第三十八【条 本办法自—公布之日起》施行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