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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湖州?市市区?城镇廉?租住房?。。保,障办法
湖】州市:人民:政府关?于印发湖州市市【区城镇廉租》。住,房保障办法的通知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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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:政发:(2005》)65号 》
各县区人民政府!市,府各部门《市直:各单位?
?。 现将湖州—市,市区城?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!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!贯,彻实施?
?二○○五年》十一月六日
【湖州市市区城镇【廉租住房《保障办法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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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?条 为?建立和完善城镇【廉租住房保障制【度保障?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!基本住?房,需,求根: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!结合市区实际—制定本办法 —
第?二,条 市建设局和各】。区城乡建设与—交通局(以下称【。市,、,区房地产行政主管】部门)?负责市区及各区【廉租住房《保障管理工作 【
市(区【)民政?、财政、《总工会、《公安、价格、审【。计、:国土等部门在—各自职责范围内负】责廉租住房保障【的有关工作》
第三条 城镇!廉租住?房保障包括发放【住房租赁补》贴、实物配租和租金!核,。减等:形式具体《保障形式及其适用范!围,、条件由市、区【房地产行政主—。管部门根据本地【区实际制《定,报同:级人民政《府批准?后向社会公布
! 本办法所称住房!租,赁补贴是指》向符合条件的保障】对象定期发放补【贴由其到市场上租】赁,住房
》 本?办法所称实物—配租是?指,向符合条件》的保障对象直接【提供廉?租住:房由其租赁》居,住
本【办法所?称租金核《减是指对现已承租公!有住房的保障对象】给予租金核减—
第四条— 市房地产行政【主管部?门具体负责湖州城区!廉租住房保障—。的实施和《审批工作《;区房?地产行政主管—。部,门具:体负责除湖州—城,区外:各区廉租住房保障】的实施和审批工【。作根:据廉租住房保障工】作实际可委》。托镇人?民政府或《者,街道办事处》。办理廉租住房—。保障的有《关管理、服务工作 !
第?五条 廉租住房保障!资金:的取得以财政预算资!金为主住《房公:积金增值部分资金作!为廉租?住房:的补充资金并采取】多渠道筹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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鼓励社会组织!和个人对廉租住【房,。保障事业进行捐赠】
第六条 廉租!住房保障《资金实行财》政专户管理廉租【住房保障资金必须全!部用于发放》租金补贴、廉租【。住房的建设、购【。置和维修以》及租金核减》不得挪用、》截留和?私分
【财政、?审,。计等部门依法对廉】租住房?保障资金《的使:用情况进行监督 】
第七条》 廉租住房的房【源由市、区房地【。产行政主管部门通过!下列方式筹集
】。
(一》)收:购,符合条件的普—通,住房:;
》 (二)公有—。住房(含成套和非】成,套,);:
《 (三)建设用【于廉租住《房保障的普通住【宅;
(】四,)接受社《会和个人捐赠的【普通住房
—
第八?条 廉租住房建【设用地应《当符合土地利用【总体规划纳入—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!行政划拨方式供应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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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廉》租住房的购置、【廉,租住房租金收—入按照规《定给:予税收优《惠
第九条 】市区:最低住房面》积保障标准按每【户家庭住房》。面积计算不低于36!平,方米:同时按人均住房面积!计算不?低于12平方米具】体由市?、区房地产行政主管!部,门会同民政、财政】、价格?等部:门制定报本级人民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!并报上一《级人:民政府?备案
》第十条 具有—本市市区城镇—居民户籍已取得城】镇居:民最低生《活保障救助的家庭或!其他经济困》难家庭住房面积低于!市、区规定》。的最低住房面积保障!标准的均可》申请廉租住》房保障
— :前款所称其他—经济困?难家庭标准》分,别由市(区)民【政部门?。、总工会会同—房,地产行?政主管部门等单位】根据实际情况具体】确定报?本级人民政府—批准:后予以公布
第!十一条 申》请廉租住房保障的】。家,庭其住房面积按家】庭,成员拥有的下列【住房面积认定 【
: (?一)私?有住房?(包括?。与他人共有住—房部分?);
—。 (:二)拆迁安置—房(包括拆迁货币】补,偿的原住房面—积):;
》。 (三)承租的【公有住房
!前款所称家》庭,成员:包括申?请人:。、配偶?以及实际共同—居住的子女》、父母和其》他有法定《扶养、赡《养、抚养关系—的人员
第十】二条 申请廉租住】房保障?由家庭户主向市(区!)房地产行政—主管:。部门提出书面申【请并提交下》列,材料 ?
? (一)廉租—住,房申请?表;:
(二【)户籍证明》、家庭成员身份证】明; ?
(三)【最,低,生,活保障救助证明;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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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(四)住房情—况证明;
!(五)房地产行政】主,管部门规定》的其他材料
【
第十三条 房地产!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!收到申?请之:日起: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!审并根据下列情【况分别作出处—理,
(一)对!。申请事项属于职权】。范围且申请材—料齐全的应当予以】受理;
(!二)对申《请事项不属于职【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!出不予受理的—。决定并告知申请人】向有关行政机—关申请;
—
: (三)对申请材料!不齐全的应》当告知申请人需要】补正的?全部内容
第】十四条 市、区【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!受理申请后应当【将申请家庭的—基本情况在其—居,。。住地等予以》公布征求群众—。意见公布期限—应当不少于7—个工:。作日:同时将申请家庭的基!本情况通报》有关部门 》
第十五条— 市、区房》。地产: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!受理申请后2—0,个工作?日内会同有关—。部门完?成对申?请家庭经济情况、住!房情:况、家?庭成:。员,户籍情?况的核查
!申请人和有关—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接!受调查?如实:提供:情况
第—十六条 《市、:区房地产《行政主管部》门应当在受理申请后!20个工作日内作出!。决定对?符合条件的申—请家庭?批准给于相应—的廉租住房保障【;对不符合条件【的申请家庭不予批准!并书面说《明理由批准给予廉】租住房?。保,障的:家,庭(以?下简:称保障家庭)由市、!。区,房地产行政主—管部门在其》居住地予以公示接】受群众监督
【
, 在20个工作】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!经本行?政机: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!长10个工作日并】。。应将延长《期限和?理由告知申》请人
第—。十七条 任》何单位?和个人?认为获?保障家庭《不符合条件的都有】权向获保障家—庭居住?。。地市、区房》。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!出意见;《市、区房地》产行政主管部门应】当进行?核查并作《出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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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 给予廉!租,住房保障的住房面】积按照不低于获保】障家庭住《房面积与市、区【规定的最低》住房面积保障标准的!差额:部分核定具体由市、!区房地产行政主【管部门制定经本级人!民政府批准》后执行
第【十九:条 廉租《住房保障形式以【发放住房租赁补【贴为:主,夫妻双方年龄均在5!5,(含)周岁以上【或烈属、重残疾【等特殊困难的保障对!象实行实物配租的】保障:形式
前款!所称重残《疾是指已取》得有:。关部门核发的二级(!含)以上残疾等级的!人员
第—二十条 对获得住】房租赁补贴的家【庭由市、区》房地产行政主管部】门自批准的当—月起定期发给补贴获!得补贴的家庭应当将!其住房?租赁合同《或通过?。其他途径解决住房的!情况:报市、区房地产【。行政主管部门备案】。。
? 住房租赁—补贴数额按照给予】廉租住房《。保障的住房面积乘以!单位住房面积—的租赁补贴》金额标准确》定
》 单位住房面积【的租赁补贴金额【标准由市、区—。物价、财政主—管,部门会?同房地产行政主【管部:门确定报本级人民】政府批准后》公,布执行
第二十!一条 对获得实【物配租?资格的家《庭由市、区房地产】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廉!。租住:房予以配《租因房源不足—自,作出给予实物配租批!准之日起超》过1:个月未安排廉租住】房的该家《庭可以自行租—赁住房由市》、区:房,地产行?政主管部《门按照第二十—条的规定发给—住房租赁补贴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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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《获得:实物配租资格—的,家庭成员《中,有孤老、烈属—。。、重残疾等》。特殊情况的应当【给予优先《安排: ,。
第二十》二条 已承租—公有住房《的家庭?取得廉?租住房保障资格的】。取得实物配租—资格的其承租—的公有住《房转为廉租住房予】以配租租金》标,准按照本办法—第二十五条的规定】执行;未取得实【物配租资格的—廉租住房保障面积部!分的租金按照本办】法,。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!定确定的标》准执行 《
第二十三—条 用于配租的【廉租住房《。应当符合《国家规定的》建筑质量标准—。和安全?标准具备基本—。居住的设施和条件 !
第二十》四条 廉租住房产权!管理单位负责廉【租住房的日》常维:。修和管理 》。
第?二,十五条 承租廉租住!房的家?庭(以下简称承【租家庭?。)应当按时》向廉租住《房产权管理单位缴纳!租金;确有困难的经!廉租住房产》权,。管理单位同意可【以缓缴租金》
《。 ,。廉租住房租金标【准根据弥补维修【费和:管理费并充》分考虑承租》家庭承受能力的原】则,确定具体由市—、区:物价、?财政主管部门会同同!。级房地产《行政主管《。部门确定报》本级人民政府批准】。后公布?执,行
《 , 廉租住房面—积超过?承租家庭核定—保障面积的》部分的租金按照【公有住房租》金标:准,。缴,纳
第二十六条! 承租家庭》应当:按规定使用廉—租住房不得转让、】转租、出《借或者用于违法【活动
承】租,家庭应?当妥:善,。保管廉租住房未经廉!租,住房产权单位同【意不得擅自装修或者!改,变房屋结构 —
第二《十七条 承租—家庭有下列行为之一!的市、区房》地产行政主管—。部门有权收回廉租】住房
(】。。一)未按时缴—纳租金经《。催缴:后无正当理由拒【。不缴纳的;
! (:二)无正《当理由闲置廉—租住房达《6个:月以上的《。。;
(三】)将廉租住》房转:让、转租、出—借或者?。用于违法活》。动的; 《
(四—)擅自装修》或者改变房屋结构影!响房屋使用安全的;!
(—五)违反廉》租住房使用规定且情!节严重的其》他行为
—第二十八条 市、】区房地产《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!期对:获保障家庭的成员、!收入、?住房等基本情况进】行核:查及时了解》、掌握其变》动情况
》
: ,获保:障家庭的基本情况】发生变化《后不再符合廉租【住房保障条》件的其户主》应,当自发生变化之【日起10日内向市、!区,房地产行《政主管部门》报告;市、》区房:地,产主管部门应当进行!核查并根据》核查结果和有关规定!相应作出维持—、改变或者停止给】予廉租住房》保障的书面处—理决定同时》说,明理由
—第二十九条 —市、区房地产行政主!管部门作出降低廉】租,住房保障面》积或者停止廉租住房!保障的决《定前:应当充分听》取获:。保障家庭的》意见
第三十】条 市、区房地产行!政主管?部门依?照本办法第二十七条!、第二十八条的规】定决定?收回廉租《住房的应当同—时决定?给,予承租家庭必要【的退:房期限退房期限一般!不少于20日—
承租家】庭应当?在规定期限》内退房对确有—正当理?由无:。法按期退房的经市、!区房地产行政—主管部?门批准可以》延长退房《期,限
退房期!限内的?。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按!。公有住房《租金标准缴纳—
第三十一条 !从事:廉租住房《管理的部门》有下列行为之一【的由:市房地产行政主【。管部:门和市监察机关依】。法责令改正;对负有!直接责任的主—管人员?和其他直接责—任人员由所在单位】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!予行政或者纪—律处分;构成犯【罪的:依法追究其刑事责】。任
(【。一)对符《合条件?的,家庭拒不《批准给?予廉租?住房:或者对不符合条【件的家庭批准给【予廉:租住房的;
【
(二)—挪用、截留或者私】分廉租住房资金的;!
(三)】。擅自改变最》。低住房面积标准【、租赁补贴金额标】准或者?廉租住房保障—形式的;
【 (四)未履行】规定的?公布、公《。示、:核查:等职:责的;
】(五)其他玩忽职守!、徇私舞弊》或者滥用《职,权的行?为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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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因故意【或者过失造成国家】利益损失的》人员:应,当同时?责令其赔偿损—失
第三十二条!。 对采取虚报、隐瞒!、伪造等手段骗【取廉租住房保障【或者违反本办法【第二十八条第二【款规定?的由市、区房地产行!政主管部门给—予警告追缴其骗取】的住房租赁》补贴、?。减免的租金或者收】回廉租?住房;对收回廉租住!房的责令其》按当地公有》住房租?金标准补缴承租期】。间少缴?的租金;对情节恶】劣的可处《500元以上10】00:元以下?的罚款
第三】十三:。条 对违《反本办法《第三:十条规?定拒不退《。房的由市《、区房地《产行政主管》部,门给予警告依—法收回廉租住—房;情节恶劣的【可处2?00元以上10【00元以下的罚款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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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条 承】租家庭因违》法或者不当使—用造成廉租住房【损害的应当依—。法承担赔偿责任 】
第三十五条 有!关家庭认为市—、,区房地?产行政主管部门等】行政机关《在廉租住《房保障工《作中的具体行—政行为侵犯其—合法权?益,。的可以依法申—请行政复《议或:者提起行《。政诉讼
第三十!六,条, 市、区《房地产行政主—管部门应当》依据本办法分—。。别制定湖《州城:区和各区廉》租住房?保障实施细则 【
? 三县可《参照执行《
第三十七【条 本办法规定的住!房,面积均按照》。建筑面积计算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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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八条 本办!法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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