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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湖州市市区城】镇廉租住房保—障办法 湖】州市:人民政府《关于印发湖州市【市区城镇廉租住【房保障办法》的通知 湖政】发(2005)65!号 各》县区人民《。政府:市府各部门》市直各?单位   【现将:湖州市市《区城镇廉租》住房保障办法现印发!给你们请《认,。真贯:彻实施 二○】○五年十一月—六日 《湖州市市区》城,镇廉租住房保障办】法 : 第一条 为建】立,。和完善城镇廉租住房!保障制度保障城镇】最,低收入家庭》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据!国家和省有关—规定:结合市区实际制定】。本,办法 第二条】 市建设局》和,。各区:城乡建设与交通局】(以下称《市、区房地产—行政:主管部门)负责市区!及各区?廉租住房保》障管理工作 【   市(区)民政!、财政、总》。工会、?。公安、价格、—。审计:、国土等部门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】负,责廉租住房保—障的有关工》作 第三—条 城镇廉租—住房保障包》括发放住房租赁补贴!、实物配租和租【金核减等形式—。具体保障形式及其适!用范围?、条件?由市、区房》地产行?政主管?部门:根据本?地区实际制定—报同级人民政—府,批准后向社会公【布 ?。 ,。  本办法所称住】房租:赁,补,。贴是指向符合条件】的保:障对象定期发—放补贴由其到市场上!租赁住?房   —本办:法所称实物配租【。是指:向符:合条件的保障对【象直接提供》廉租住房由其租赁】居住  — ,本办法所称》。租金核减是指—对现已承《租公有住房的保【障对象给予租—。金核减 第【四条 市《房地产?行政主管部》门具体负《责湖州城区廉—租住房保障的—实施和审批工—作;区房地》产行政主《管部门具体负责除湖!。。州城区外各区廉【租住房保障的—实施和审批工作根据!廉租住房保障—。工作实际可》委托镇人民政—府或者?街道办事处办理廉】租住房保障的有关管!理、服务工作 】 第:五条 廉租》住房保障资金的取】得以财?政预:算资金为主》住房公积金增值【部分资?金作:为廉:租住房的补充资金并!采取多渠《。道,筹措   鼓】励,社会组?织和个人对廉—租住房保障事业【进行捐?赠 第》六条 廉租住房【保障资金实》行财政专《户管理廉租住房保】。。障资金必《须,。全部用于发放租【金补贴、廉租住房】的建设、购》置和维修以》及租金?核减不得挪用、截留!和私分   】财政、?审计等?。部门依法对廉租【住房保障资金—的使用情况进行监】督 第七条 】廉租住房的房源【由市:、区房地产行政主管!部门通过下》列,方式筹集《 :   (一)—。收购符合条件—的普:通住房;《   (二)公!有住房(《含成套和非》成套:); 《   ?(,三):建设用于廉》。租住房保障的普通】住宅; 》   (四)接受】社会和个人捐赠的普!通住房?。 ?第八条 廉租住【房建设用地》应当符合土地利用】总体规划纳入土地】利用年度计划以【行政划拨方式—供应  — ,对廉租住《房的:购置、廉租住—房租金收入按照【。规定给予税收优【惠 第九条 市!区最:低住房面积保障标】准按每户家庭住房面!积计算?不低于36平方【。米同时按人》均住房?面积计算不》低于12平方—米具:体由市、区房地【产行政?主管部?门会同民政、—财政:、,价,格等部?门制定?。报本级?人民政府批》准后:公布执行并报上【一级人民政府备案】 , 第十条 具有本!。市市区城《镇居民户《籍已取得《城镇: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!助的:家庭或其他经济困难!家庭住房面积低于市!、区规定的最低住房!面积:保障:标准:的均:可申请?廉租:住房保障 》   前款所称其!他经济?困难家庭标准分【别由市(区)民【政部门、总工会会同!房地产行政》主管部门等单—位根据实际情况【具体确定《报本级人民政府批】准后予以公布 】 第:十一条 申请廉【租住房保障的—家庭其住房面积按家!庭成员拥有的下列住!房面积认定》 :。  : (一)私有住【房(包括《与他人?。共有住房部分)【; ? ,  (二)拆迁安】。。置房(包括拆迁货】。币补偿?的原住房面积—);   【(三)承租》的公有?住,房,   前款所称!家庭成员包括申【请人、配偶以及【实际共同居住的子】。女、父母《和其他有法定—扶养:、赡:养、抚?养关系?的人员 第【十二条 申请廉租住!房保障?由家庭户主向市(区!)房地产行政主【管部门提出》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!材料   【。(一)廉租住—房申请?表;   【(二)户籍证明【、家庭成《。员身份证明; 】   (三)最低生!。活保障救助证明;】 ?  (四)》住房情?况,证,明; 《。   (五》)房:地产行政主管—。。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! 第十》三条 房地产行【政主管?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!之日起5个工—作日内?进行初审并根据下列!情况:分别作出处理—   (—一,)对申请事》项属于职权》。。范围且申《。请材料齐全》的应当予以受理【; :   《。(二)对申请事【项不属?于职权范围的应【当即:时作出不予》受理的决定并告【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!机关申请; —。。   (》三)对申《请,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告!。知,申,请人需要补》。正的全部内》容 第十四【条 市、区房地产】行政:主管部门受》理申请后应当—将申请?家庭的基本情况在其!居,住地:。等予:以公布征求群众意】见公布期《限应当不少》于7个工作日同时将!申请家庭的基本情况!通,报有关部《门 第十五条】 ,市、区?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!应当在受理申—。请后20个工作日内!。会同有关部门完成】。对申请?家庭经济情况、住房!情况、?家庭:成,员户籍情况的核查】 :   申请人和有关!单,位或:者个人应当》接,受调查如实提供【情况 第十【六条 市《、区房地产行政主管!部门应当在受理申】请后20个工作【。日内作出决定—。对,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!批准给于相应的【廉租住房保障—;对不符合条件的申!请家:庭不予批准并书【面说:明,理由批准给》予廉租住房保—障的家庭(》以下简称保障家庭)!由市、区房地产行】政主管?部门在其居住地【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!督   —在20个工作—日内:。不能作出决定的经】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!准可以延长10个】工作日并应将延【长期限?和理由告知》申请人 《 第十七条— 任:何单:位和个人认为获保障!家,。庭不:符合条件的都有权向!获保障家庭居—住地市、区房—地产:行政主管部》门提出意《见;市、区房地【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!进行核查并作—出处理 第十八!条 给予廉》租住房保障的住房】面积按照不低于获保!障,家庭:住房面积与市、区】规,定的最?低住房?面积保障标准的差额!部分:。核定具体由市、区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!制定经本级》人民政府批准—后执行? 第十》九条 廉租住房保】障形式?以发放住房租—赁补贴?为主夫妻双方年龄】均在55(含—)周岁以《。上或烈?属、重残《。疾等特殊困难的【保障对?象实行实物配租的】保障:形式   前】款,所称重残《疾是指已取得—有关部?门核发?的二级(《含,)以上残疾等—级的人员 【。第二十条 对获得住!房租赁补贴的家庭】由市、区房地产行】政主管部门自批【准的当月起定—期发给补贴获得补】贴,的,。家庭:应当将?其住:。房租:赁合同或通过其【他途:径解决住房》的情况报市、—区房地?产行政主管部—门备案 —  住房《租赁补贴数额按【照给予廉租住房保障!的住房面积乘以【单,。位住房面积的租赁补!贴金:额标准确《定 :。   单》位住房面积的租【赁补贴金额标准【由市、区物》价、:财政主管部门—会同房地产行政【主,管部门确定报—本,级人民政府批准【后公布执行 第!二十一条 》对获得实物配租资格!的家庭由《市、区?房地产行政》。主管部门安排廉租住!房予以配《租因:房,源不足自《作出给予《。实物配租批准之日】起超过1个月未安排!廉租住房的》该家庭可以自行租】赁住:房由市、区房地产】行政主管部门—。按照第?二十条的规定—发给:住房租赁补》贴,。   对获得】实物配租资格的家庭!成,。员中有孤《老、烈属、重—残疾等特殊情况【的应当给《予优先安排 】第二十二条 —已承租公有住—房的家?庭,取得廉租住》房保障资格的取【得实物配租资格【的其承?租的公?有住:房转为廉租》住房予?以配租租金标—准按:照本:办法第?二十五?条,的规定执行;未取得!实物:配租:资,格的廉租住房保障】面积部分《。。的租金按照》。本,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!款规定确定的标准】执行: 第《。二十三条 用于配】租,的廉租住房应当符】合国家规定的—。建筑质?量标准和安》全标:准具备基本居住的设!施和条?件 第二—十四条 廉租—住房:产权管理单位—负责廉租住房的日】常维修和管理— , 第二《十五条 承租廉租】住,房的家庭(以—下简称承《租家庭)应当按时】向廉租住房产权管理!。单位缴纳租》金;:确有困难的经—廉租:住房产权《管理单?位同:意可以缓缴租金 !   廉租住—房租金?标,准根据弥补》维修费和管理—费,并充分考虑承—租家庭承受能—力的原则确定具体由!市、:区物价、《财政主管部门会【同同级房《地产行政主管部【门确定报本级人民】政府:批准后公布》执行   【廉租住房《面积超过《承租:家庭核定《保障面?积的部?分的租金按照公有】住房租金标准—缴纳 《。 第二十六条 承租!。家庭应当按》规定使用廉租住房不!得转让、《转租、出借或者【用于违法活动— :   承租家庭【。应当妥善《保管:廉租:住房未经廉》租住房产权单—位同:意不得?擅,自装修或者》改变房屋结构 【 第?二十七条《 承租家庭有下【列行为之一的—市、区房地产行政主!管部门有权收回廉】租住房 — ,。 (一)未按时【缴纳租金经催—。缴后无正当理—由拒不缴纳》的;   【(二)无正当理由闲!置廉租住房达6【个月以上的》; ?   (三)将【廉,租住房转让》、转租、《出借或者《用于:违,法,活动的; 【  (四)擅自【装,修或者改变房屋结构!影响房屋使用安【。全的; —  (五)违—反廉租住《房使用?规定且情节严重的】。其他行为 —。 第二十《八条: 市、区房地产行政!主管部?门应当定《期对获保障》家庭的成员、收【入、住房等基本情】况进行核查及时【了解、掌《握其变动情况 】   获保障家庭】的基本情况发生变】化后不再符合—廉租住房保障条【件的其户主应当自发!生变:化之日?起10日内向市、】区房地产行政—主管部门报告;市、!区房地?产主管部门应当进】行核查并根据核查】结果和有关规定相应!作出维持、改变或者!。停止给予廉租住房】保障:的书面处理》决定同时说明理由】 第二》十九条 市、—区房地产行政—主管部门作出降【低廉租?住房保障《。面积或者停止廉租】住房保障的》决定前应《当充分听取获保障家!。庭的意见 — ,第三十条 市、区】房,。地产行政主管部门】依照本办法》。第二十七条》、,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决!定,。收回廉租《住,房的应当《同时决定给》予承租家庭》必要的退房期限退】房期限一般不—少,于20日 —  : ,承,租家庭应当在规定期!限内退房《对确有正当》理,由无法按期》退房:的经:市、区房地产行政主!管部门?批,准可以延长退—房,期限   【退房期限内的廉租住!。房租金标准按公【有住房租金》标准:缴纳 ? 第三十一—条 从事《廉租住房管理—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!一的由?市房地产行政—主管部?。门和市监察机—关依:法责令改正;对负】。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!员和其他直接—。责,任人员?由所在单位或者监察!机关依法给予行政】。或者纪律处分;构成!犯罪的依法追究【其,刑事责任 【  :(一)对《符合:条件的家庭拒不【批准给予廉》租住房或者对不【符合条件的家庭批】准给予廉租住—房的;?   (二)挪!用、截留或》者私分廉租住—房资金?的; 》 , (三)擅》自,改变:最低住房面》积标准、租赁补【贴金额标准》或,者廉租住房保障【形式的; 》   (四)【未履行规定的公布】、公示、核查—等职责的; 【   (五)—其他:玩忽职?守、徇私舞弊或者滥!用职权?的行为   】对因故意或者—过失造成国家利益】损失的?人员应当同时—责令其赔《偿损失 第三】十二条? ,对采取虚报、—隐瞒、伪造等手段骗!取,廉租住?房保障或者违反本】办法第二十八条第】二款规定的由市、】区房地?产行政主管部门给】予警告追缴其骗【取,的住房租《赁补:。贴、减免的租金【或者收回廉租住【房;对收回廉租住房!的责令其按当地【公,有,住房租金标准补缴承!租,期间少缴的》租金;对情》节恶劣?的可处5《00元以上100】0元:以,下的罚款 》 第三十三条 】对违反本办法第【三十条?规定拒?不退房的《由市、区房地产【行政主?管部门给《予警告依法收回廉租!住房;情节恶劣的】可处200元以上】100?0元以?下的罚款 — 第三十四条 【承租家庭因违法或】者不当使用造—成廉租住房》损,害的应当依法—承担赔偿责任— 第三十—五条 有关家—庭认:为市:、区房地产》行政主管《部门等行政》机关在廉租住房保障!工作中的《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!合法权益的》可,以依: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!提起行政《诉,讼 第三十六条! 市、区房地—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!依据本?办法分别《制定湖州城区和各】区廉租?住房:保障实施细则—   三县【可参照执行 】第三十七条 本办】法规定的《住房面积均按照【建筑面?积,计算 》第三十八条 本办】法,。。自,公布之日起施行 】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