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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湖州市城市管理规定!(试行?)
《
,湖政发〔200【6〕50号
】湖州:市人民政府关—。于,印发湖州市城市【管理规定(》试行)的通知—
?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!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!
: 现》将湖州市城市管理规!定(试行)印发【给你们请认真遵【照执行 《。
二○○六年八月!十七日
》
第一章《。 总: ,则
第一条 为!了加强城市管—理创造文明、整【洁、优美的城市环境!根据中华人民共和】国,道路交通安全法【、,中华人民共》和国环境保护—。法、城市市容和环】境,卫生管理《条例和浙《江省城市《。市容:和环: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!等有关法律、—法规、规《章,结合本市《实际制定本规—。定
第》二条 ?本规定适用》于湖州市中心—城区 ?
第三条 市【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委!员会代表市》。人民政府《。统一组织领导—城市管理工作;市】城市:管,理委员会办公室【具体协调、督—促城市管理的各项】工作负责本规定的】实施
各级!人民政府、市—政府各有关部门应根!据法律法规和—本规定各《司其职密切》配,合共同做好城市管】理相关?工作
》第四条 各》级人民政府》及其所?属各:部门、教育机构【以及新闻媒体—应当加强《对城市管理》工作的宣传教育不断!增强市?民文明?意识树立良好的社】会道德风尚创—造良好的《城市管理环境
!第五条 《任何单位《和个人都《。有享受优美城市【环境的权利维护城】市整洁、爱护公共】环境:卫生和公共》设施的义务对—违反本?规定的行为》有责任进行规劝【、,。批,评和检举
第】六条 各级人—民政府对在城市管理!工作中成绩》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!予表彰和奖励 【
第?。二章 城市》市容管理
【第七:条 城市容貌管【理应当遵守》本章规定和》湖,。州市城市市》容规定
第【八条 城市主要道路!。两侧和景观区—内建筑物、构筑物】和其他公共设—施应当保持整洁【、完好、美观—对影响?市容观瞻的脏污【外墙、残垣》断壁等?。责任单位或个人【应定期进《行清洗或粉刷、整】修,
《 ,具有特色风格—及历史价值的建筑】物、构筑物(包括历!史遗迹等)根据【规,划要求保《持原有风《。貌并设置专门—标,志不得任意改—动和拆除
第九!条 城市主》要道路?。两侧和景观区域内的!建,。筑物、构筑》。物和其他设施应当按!照景:观灯光规划要求设】置景观灯光设—施景观灯光设施应当!保持完好并按规【定的时间开启—
第十》条 户外广告设置的!审批与管理由市【户外广告管理领导】小组统一《领,导
市户外!广告管理《领导小组办公—室组织实施具体【办法:另行制定
第十!一条: 中心城《区范围内禁止—。在建设工程》施工现场搅拌—混凝土建筑施工【。。场地周围必须构筑高!度不低于2米的【遮挡:围墙并粉刷工程竣】工时即时拆》除各种?临时:工棚、?。设施、?围墙等并将现场【清理干?净施工场地出入口】地面应硬化出场车】。辆轮胎必须冲洗干】净不:得带:泥泥(污)水必须】经处理后排入—市政截污管网
!第十二条《 室:外的各类摊点摊位】。允许经?营的由市城》市管理?委,员会:办公室会同规划与建!设,、行政执法、工【商、卫生、》公安(交警)—等,部门统一安》排到不影响市容和交!通又便于经营的地】点规范经营
【
任何单—。位和个人不》得擅自?占用城市《道路、桥梁及—其他公共《场所设摊经营—、兜售物品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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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三条 在《城市道路行驶的机动!车应当?保,持车容整《洁;利用《车辆张?贴、设置广告或【者宣:传品的须经有关【部门批准并保持整洁!、,完好出现陈旧、【污损的应《当及时清洗、—修复、更换 —
:第,三章 城市环境卫】生管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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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四,条 环境卫生设施的!设置应当符合国家】规定的有关标准 】
第十五条 城】市公共?广场、城《市道路、国省道过】境段以及城乡结合部!道路的环境卫生【由市市容环卫主管部!门、市公路管理部门!、湖州经《济技:术开发?区、吴兴《区,按职责分工负—责,城,市道路应制》定分级保洁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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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河道【的清障疏浚、环境卫!生由市水利部门和】市容环卫主管部门按!职责分工负责
】
居民住宅小区!环境:卫生由该《小区物业公司负【责
第十六条 !。。单位应按环卫部【门规定的《地点:、时间、方式—倾倒垃圾、》废弃物也可委托环境!卫生专?业单位?有偿保洁、清运禁】止随:意倾:倒
施【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工!地设置?符合:规定要求的临时【。厕,所,。和生活垃圾容器并】按,规定:自行处置或委托环境!。卫生专业单位有偿清!运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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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《条 市容环境—卫生主管部》门、开发区管委会应!当定期组织疏通市政!排污管网市政排污管!网污水?外溢时应《当组织有关单位及时!清,除、疏通;》人,为,原因造成的责任者】应,当,承担相应费》用
第十八【。。条 居民住》宅区内禁止饲养【鸡、鸭、《鹅、兔?、羊、猪、》肉鸽等家畜家禽【;饲养信鸽须经县级!以上:人民政府体育—行,政主管?部门同意并》报同级人民政—府市容环《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!
第十九—条 :居民:饲养:的犬只必须注册登】记注射疫苗》对犬只在道路和其】他公共?场所排泄的》粪便应当《。。即时:自行清除
—。
禁止携带【犬,。只进入下列场所
!。
(一)公【交车:辆,;
《 , (二)国家机关及!学,校、儿童专用活动】场所;
【 (三)影剧院【。、博物馆《、图书馆、歌—舞厅、体育场馆、游!乐场所等《公共文化场所; 】
: (四《),餐厅、商《店、市场、医—院、候?车(船)室等公共场!所
第二十条 !在公共场所》禁止下列影响环【境卫生的行为—
(—一)随地吐》痰、便溺《; :
(》二)乱扔瓜皮果【壳、纸屑《、,烟蒂、饮《。料罐、口香糖等废】。弃物;
】(三)乱《。丢废电池等》实行单独收集的【特殊废弃《物;
— (四)《在露天?场,所,和垃圾收《集容器内焚烧—树叶、垃圾或者其】他废弃物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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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(五)?有损:环境卫生的其它行为!
第《二十一?条 居民《应当自?觉维护?住宅区的整》洁遵守生《活垃圾袋装化—的,规定不得占用公【共场所堆放杂物装修!垃圾应当在物业【公司或者《居民委员《会指定?。的地点堆放 —
第二十二条 】餐,饮业经营《者不得占用人行道】、绿地?等公共?场所摆设《桌椅、?。器具从事经》营活动和进行—宰杀畜?禽,、清洗蔬菜食品【等,活动
经】营中产生的餐厨垃圾!业主应当按》照有关规定》自行收集和处置或者!委托有关环境—卫生:专业:。单位有偿收集和处理!;污:水应采取油》污,过滤措?。施后:排入下水道》
?第二十三条 各【类商品交易》市,场的举办单位应当】。采,取措施保持场内和周!围环境整洁并做到垃!圾日产日清;场内经!营者:。应当保持摊位和经】营场地?。周围的整洁
第!二十四条 医院、】疗养院、屠宰场、生!物制品厂《等单位产生的有毒】、有害废物以及【动,物尸体应严格按环保!和疾病控制》的有关规定处置不】得混入生《活垃圾随意倾倒、排!。放和遗弃
【第二十?五条 城市公共绿地!应当保持整洁、美观!养护:。。单位应?当及:时清除绿地内的垃圾!杂物在道路两侧栽培!、修剪树木或者花卉!等作业?产生的枝叶》、泥土作业单位应当!及时清除
【第二十六条 举办节!庆,、,文化、体育》活,动经批准临时—占用道?路及其?他公共场所》的应当?保持周围环境卫生】整,洁;活动结束后【活动举办者应及时清!理废弃?物和临时《。。设,施
第二—十七条 产生建筑垃!圾、工?程渣土的工程项【目建设单位应当【向市容?环境卫生管理—部门申报产生量【和处置方案取得市】。容环境卫生》管理部门《许,可并:按,核定的路线运—至指定场所或—委托:环境卫生《专业单位有偿清运】 ,
禁止擅自处!置建筑垃圾、—工程渣土《
第二十八条】 废:品收购经营者应当】保持经营场》所周:围环境卫生整—洁采取措施》防止污水外流或者】废弃物?向外散?落 :
第二十九条 】禁止向城市供—水取水口《水源保护《区倾:倒垃圾、《排放污水;保护区】范围内不得》设置与?供水无关的码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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船舶应当配备!残(废)油、—垃圾、粪便收集容器!并保持正常使—用依照?有关规定处置—不,得向水体直接—排,。放
第三—十条 ?生活垃圾集中处置】应当符合有关技术】规范要求《和环境卫《。生质量标准》 ,
《鼓励按照资源—化,、无害化的原则对】废弃物进行回收利用!
?第三十一条 中心城!区范:围内已建的燃煤锅】炉,逐步予以《淘汰以?燃气锅炉《或集:中供热供《气替代
机!动车排放的尾—气不得超过规定的排!放标准
第四章! 城市道路交通管】。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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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三,十二条? 车辆驾驶员—和行人应《当遵守中华人民【共和国道路》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!规
第三十【三条 车《辆在城?市道路?上行驶应当遵守下】列规定?
(一【)在划分机动车和】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!机动:车在机?动车道?行驶摩?托车应当《在最右侧车道行【驶非机动车(包【括,。电动车)《、残疾人专用车在非!机动车道行驶在没】有非机动《车,道的道路上应—当,靠,车行道?。的右侧行《驶; ?
(二)车辆!应当:按照交通信号指【示通行必须遵守交】通标志?、标线的规定;通过!人行横道时机动车必!。须减速?慢,行主:动避让行人
【
(三)自行车!、电动自行车限【载一名十《二周岁以下未—。成年人;
【 (?四)各类拖拉—机一律不《准在城?市道路?上行驶;
—。
: (:五)禁鸣区域禁【止鸣:按机动车喇叭 【
第三十四条 城!市公交车辆应—按规定?的线路和站点—行驶、?停,靠;线路和站—点的调整《。需经有关部门批准】广泛听取公众意【见,并向社会公告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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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五条—。 履带式车》辆需要?在,城市道路《或,国、省道城市—过境段上行驶的【须经市政管理部门】或公路管理部门同】意并按公安》交通管理部门指定】的,时间、路线行驶【。
第三十—六条: 行人在城市道路】上行走必须遵—守,下列规定;》
《 (一?)须在人《行道:。内行走没有》人行道的靠路—边行走; 》
(二)行】人通过?路口或者横穿—。道路时应当走人行横!。道或行人过街设【施注意避让车辆确保!安全后通过》;通过设置有交通】信号灯的路》口或道?路应当或按照交通信!号灯指示通》行;
(】三)不准在车行【道上拦?乘出租车《、中巴车等机—。动,车辆
《
第:。三,十,七条 新建、—改建:、扩建的公共建筑、!商业街区、居住区】、大(?中)型建筑等—应当按标准配建、增!建停:车场(库)、设置公!交站;依法》应当作交通影响分】析的在项目报建【审批:阶段须应经规划【与建:设部门和公安交【通管理部门共同【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! ,
新建、改】建道路应设置—港湾式公交停靠站】点原有道《路的公交站点—应逐步改造为港湾式!站台应设置》在交叉口的出口道】双向对称、错—开布设错《开间距应《。不小于30米—
第三十八条 !城市中的临时停【车场地由《城市规划行》。政主管部门与—公安交通《管理部门共同统一规!划、设置《
根—据道路交通需—求在:不影响行人、车辆】通行的情况下—公安: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建!设行政管理和城【市管理?行政执法部门可【以在:城市道路范围内施划!机动:车、非机《动车停车泊位 【
第三十九条【 机:动车辆必须在停车场!或在城市道路准许】停车的地点停放【不准:任意停放妨碍交通】;自行车必》须在人行《道上:划定的停车线内【停放
《
第五?章 城市道路管【理
第四十【。条 市政管》理,部门和公《路管理部门按照各自!的职:责负:责城市道路和国省】道过境?段的:管理
第四十】一条 道路应当经常!。保持平坦、完—好、通畅路面出【现坑凹、碎裂、【隆起、溢水等情【况时管?理部门应当及—时组织修复
】第四十二条 任【何单位和个人不【得随意损坏道—路,及其:设施
未】经,批准任何单位和个】人不得擅自占—用城市道路堆放物】料、摆摊设点、维】修车辆、搭建—建(构)筑物
!第四十三条》 城市道路挖—掘、修复按照湖【州中心城区城市【道路挖掘修复管理】实施办法执》行
第》六章 环《境保护?与饮食业卫生—管理
》第四十四条 禁止在!居民:区内开办超过国【家规定的噪声排放】标准、干扰他人【正常生活《。。的加工(生产—)企业和作坊
】
居民楼内不得!开办产?生噪声污染的娱乐】场所
第四十五!条 :禁,止,在商业经《营,活动中使《用高音广《播喇: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!噪声的方《。法招揽顾客文化娱乐!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!隔音措施达到国家】规定的噪声标准并】限,制夜间?营业时间《 ,。
:第四十六条 建筑工!。地应当?。符,合国家规定的场【界环境噪声排放【标准;除抢修、抢险!作,业和经许可外—禁止夜?间(晚10时至晨6!时之间)进行施【工作业
—第四十?七条 除《。规,划,作,为饮食服务用—房外居?民住:宅楼或商住楼内【不得新建产生油【烟污染的《饮食:服务:经营场所 》
第四十》八条 新建》或,改建、扩建的饮【食业单位必须—严格:。按照有关环保要求】进行审?。批
—饮食业经营者—必须:采取措施防止油烟】对附近居民的居住】环境造成污染—。排放:油烟:、烟尘不《得超过规定标准【
?第四:十九条 餐饮业经营!者必须建立健全卫生!管理制度做》好从业人员健—康检查和培训工作】配备专职或》者兼职?的食品卫生管—理人员保证》食品卫生《、安全 《
第五十条—。 ,饮,。食业经?营场所?必须符合相》应的卫生要求贮【存,、加工、《销售场所应》当保持清《洁有防鼠《、防潮、《防,蝇、防尘措施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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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应当分】类存放并定期检查】及,时处理?变,质或超过保质期限】。的食品
—第五:十一条? 餐饮业经营者发现!食物中?毒,或,疑似食物中毒事故】时必:须向卫生行政部【门报告并《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!者,可能导致食物中毒】。的,食品及其原》。料、工具、》设备和现《场,积,极配合?卫生行?政部门开展食物【中毒事故《的调查和处》理
第》七章 监督》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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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二条 【城市管理委员会成员!单位:以及城市管理工作相!关职能部门按—职,责做:好本规定的实施工】作指导纠正和依法】查处违?反本规?定的行为 》
:第五十三条 —城市管理有关—行政执法人员—在,执,法活动中必须执证】上岗、亮证执法【、文明执法 —
:第五十四条 —阻碍城市《管理有关部门工作人!员依法履行》公务的依照中华人】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!罚,法的规定进行处罚;!构成犯罪的》依法追究刑》事责任?
第五十五【条 城市管理有关部!门工作人《员在城市管理—活,动,中玩忽职守、滥用职!权、徇私舞弊的依】法给予行政处分【;构:成犯:。罪的依法追究—刑事责任
第】八章 附 则—
第五十—。六条: 本规?定由湖州市人民【政府城市管理委【员会办公室负责【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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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?十七条 本规定自】。公,布之:日起施?行原湖州市城—市管理暂行规定(湖!政〔1995〕【6号)同时废止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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