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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州市城【。市建设档案》管理办法
】。湖州:市人民政府批转市】规划建设《。局关于湖《。州市城市建设档案】管理办法的通知【
湖《政发:〔2007〕5号 !
各?县区人民《政府市府各部门市】直各单位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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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将市规划!建,设,局关于湖州市城市】建设档案管理—办法批转给你—们请认?真遵照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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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○○七年【一月:十八日
《
,第一条 》为了加?强对城?市建设档案的管【理有效?地收集?、保管和利用城市建!设档:案,为城市?。规划、建设和管【理服务根据中华人】民共:和国档案法、中华人!民,共和国城市规划法】、建设?。工程质量管理条【例、浙江省》。城市建设档案—管理办法、浙—江省实施〈中华人民!共和国档《案法:〉办法、建设部城】市建设档案管理【规定的规定结—合本:市实际制定本—办法:
? 第二条 本【办法所称城市—。建设档案(以下【简称城建《档案:)是指在城》市规划、建设和管理!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!国家和社会》具,有保存价《。值的文字《、图纸、图表—、声:像、电子文件等各种!载体的文《件,材料
第【三条 本》办法适用于》本市市区(包—括吴兴区、南—浔区、湖州经济开】发区、太湖旅游度假!区,。等)范围内》城建档案《。的管理活《动
《 第四条《 各级人》民政府?应,当,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!的领导把城建档案】事业:纳入国民经》。。济和社会发》展规划以适》应城乡建《设的需要
【 ,第五条 《 建立健全以市【城建档案馆为基础】的城建档《案工作网络》保证城建档案的【完,整、准确、系统、安!全和有?效利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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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建档《案,机构应当《运用计?算机和网络》技术建立《和完善城市建设【档案信息网络将城市!建设信息资》料纳入收集范围及时!采集、?接,收、存储、整理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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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建档《。案馆(室《)的设计应当—符,合档:案馆建筑设》计规范?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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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建档案机—构所:必需的经费由同级财!政部门通过预算予】以安排 —
?第六条? 市建设行政【主管:部门主管《城建档案事业业【务上受同级档案【行,政主管部门》的监督、指》导;建设行政主【管部门的城》建档案机构具体负】责城建档案管理工】作
】区人民?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!门负责?本,。行政区域内城建【档案管理工作—业务:上,受同级档案行—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!指导
【
建》制镇:人民政府应当配备】专(:兼)职人员负责本】。镇的城建档案管理】工作 》
有关主!管部门?应当重视本》。系统的城建档—案工作建立健全【本系统城建档案管】理制度并接受城建档!。案机构的《业务监督指导 【
第—七条 《城,建档案机构的职责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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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受建设行】政主管部门委托【具体负责城建档案】管理工作;组织实施!有关城建档案—。管理的法律》、法规、规》章和政策《;编制实施城建档案!事业:发展规划和工作计】划;实施城建档【案工作?的具体业务标准和技!术规范;《。 ?
(二】)负责城建档案的收!集、保?管和利?用;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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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对城】建档案的形成、【管理:等工作进行监督【和业务指导;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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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《对城建档《案,和资料?。进行:科学管理开展编研工!作;
】
(五)开发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】。开展技术咨》询服务;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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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法律、!法规:和规章规定的其【他职责 《 :
第八条— , 城:建档案机构接收和】管理下?列档案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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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》。)各类城市建设工程!档案
】
1.工业【、民用建筑工—程,工厂、矿山、—仓库和住宅、行政】办公、文《化娱乐、医》疗卫生、体育、商业!、广播电视、金融保!险、:。社会公益《事业等项目;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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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市政基【础设施工程道路、】广场、桥梁、涵洞】、排水、城镇照明】等项目;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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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公用基—础设施工程供—水,、,燃气、供热》等项目;
】
4.【交通基础设施工【程铁路、港口、【公共交通、长途汽】车客运站等项目; !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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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
5.供电—、电信设施》工程电厂、变—电站、邮政、电信】枢纽等项目》。;
》
6—.园林?建设、风景名胜【建设工程公园、游乐!场、动(植)物【园、纪?念馆、城市绿—地,、风景?名胜区、《纪念碑、《城市雕塑、名人故居!等项目; 》
《
7.—市容环境卫生设施】建设工程垃圾—填,埋,场、垃圾《中,转站、公厕》等项目;
!。
8.城市防!洪、抗震《工程防洪防震规【划、:城市河?道水系图、防洪工】程设施分布图—、防洪设施工程【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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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9.村镇建设【工程建制镇、集【镇的市政公用设施、!。公共建?筑,工程等项目; 【
》
10》.结合民用》建筑修建《的地下防空工程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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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军民共!建工程档案资料【。中除军事禁区—和军事?管理区以外》的穿越?市,区的地下《管线走向和有关【。隐蔽工?程的位置图》 ?
(二】)城市规划》区内的各类地下【管线工程(包括【城市供?水、排水《、燃气、热力、电力!、电信、工业等地下!。管线)档案 【 ,
(【三)城?市建设系《统各专业管理单位(!包括城?市规划、勘》察、设计、》施工、监理》、,园林:、风景名胜》、环境卫生、市政】、公用、房地产管理!等单位?),形成的业务技—术档案? ?。
(四】)有关城市规—划、建设、管理【的政策法规、科【研成果和城市风貌史!。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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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建设】。部、国?家档案局确定的【。其他城建档案—资料 ?
》第九条 按—照,本办法所确定的范围!有,关,单,位应向城《建档案机构报送【有关城建《档,案属:规划、市政公用【及管理方面的由主】管部门?负责:报送;属基本建【设项目(工》程)方面的由—。建设单位负责报送】;属城市建》。设系统科研、—设计以及《地下管网普查、补测!等方面的由》承担任务部门或【单位负责《报送:
《第十:条 城市建设工程!档案材料《由各建设《单位按照国家和【本省规定的标准收集!、整理并按规定【的,时限:向城建档案机构移】交
《
前款所称】建设工?程档案包括工—程项目前期、施【工及竣?工所形成的应当归档!保存的文《件材料工程项目前】期管理文件》材,料可以?移交副本 —
第》十一条 建设单位!在向有关部门—申请领取建》设工程规《划许:可证或施工》许可证时《。必须与工程》。所在地城建档案机】构签订?建设:工程竣?工档案移交承—诺书:。城建档案《机构应当《书,面告知建《设单位有按规定【移交城建档案—。的义务
【第十二条 —有关行政主》管部:门或者建设单—位组织建设工—程竣工?验收时应当通知城】建档:案机构参加由城建档!案机构对《建,设工程的《技术: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!是否完整提出—意见 ?
第《十三:条 : 建设单位应当【自建设?。工程验收合格—之日起20个工【作日内向所》在地城建《档案机构报送—一套符合建设工程文!件归档整《。理规:范(GB/T503!28-2《001)规定的【建设工程档案—但建设工程决算资料!可以:在建设工《程验收合格之日起】3个月内移交建【设工程档案不齐全的!。应当:补充齐全
】
开发》区的城建档案按国】家、省有关规定向】当地城建档》案机构移交 【
【。因单位体《制机构?变迁:而将建?筑物、构筑》物移交新单位管理时!必须同时《。移交:工程档案 —
停】建、缓建工程的【档案暂由建设单位】负责:保管:
!撤销单位的》工程:建设档案应向上【级,主管部门或市城建档!案机构?移交 》
第十四条【 各?建设单位对形成的】城建档案除按照本】办法:规定向城建档案【机构移送外还—应,当做:好整理、归档和【。利用工作并由本单】位综合档案》室,集中保?。。管
第十【五条 ? 建设工程档—案,。的移:交与接?收应当按照建—设工:程竣工档案移交承】诺书要?求办:。理交接手续》。。
第十六条】 建设项》。目投入使用后进【行,改,建、:扩建或者对》重要部位《进行维修的建—。设单位应当组织设】计、施工《单位据实修改—、补充和完善原【建,设工:程档案涉及结—构和平面《布置改变的应—当重新编制工程【竣工档案《并在工程竣工—验,收后3个《月,内向城建档案机构移!交档案
第十!七条: 城市建设系统内!部,各,。专业管理部门形【成的业务技术档【案凡具有永久—保存:价值的?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!起1年至5》年,。内向城建档案—机构移交《;,对具有长期》保存:价值的档案城—。建,。档案机?构,可以自档《案形成?之日起?1年至5年内根据】需要选择接收
! 第十?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!向,城建档?案机构?移交下列地》下管线工程》档案
!(一)地下管线【工程项目前期—工作、施工、监理及!。竣工验收文件和竣工!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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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地【下管线工程竣工测】量成果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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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其他】有关:地下管线工程的电子!文件、照片、录像】、缩微品等特种载体!形态的?档案资料
】。
前款规】定的地下管线档【。案资料建设单—位应当按《照本办?法的规定与建设工】程档案?。。一并或?者单独向城建档【案机构移交 【 ,
第十九条 】 建:设单位申请领取建】设工程规划》许可证时应当—到城建档案机构查询!该建:设,工程施工地段—的地:下管线档案资料取得!施工地段地下管【线现状资料》并向建设工》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机!关说明地《下管线现状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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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 【 城市地《下管线?权属单位应当—将更改、报废、【漏测部分的地下管】。线及:时修改、补充—到地:下管线专业》图上并在修改、补】充后3个月内向【城建档案机》构报送
— 第二十一条 城!市人民政府应—当定期?对地下管线进—。行普查和《补测普查和补测【形成的档案资料由】城建档案机构负【责管理
【第,二十二条 建设【单位收集、整理【或者补测补绘档【案材料确有困难【的城建?档案机构《可以提供咨》。询、代理服》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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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《十三条 《 ,城建档?案机构对接收或【者收集?的档案资料应当及时!登记、整理、编【制检索工具做好【档案的?保管、鉴定、统计、!编研、保护和利【用工:作对破损、变质【的档案要及时采取】有,效措施?确保档案《安全
》。 第二十四条— 保管城建》档案必须有专用库房!库房应当保持—适,当的温?度和湿度有》防盗、防火、防水】、防强光、防潮、】。防尘:、防污染、防—有害气体和有害微生!物等措?施并具有相》应的:抗震:和抵:御其:它,自然灾害的能力库】。。房面积应《当符:。合省建设《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!城建档案工作业务】规,范,要,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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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建》或改建档案库—房应当严格执行档】案馆建筑设》计规范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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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城建档案馆(【室,)应当使用符合国家!标准的档案用—。品和:装具逐步配备温湿】度自动控制、监控】、计:算机、声像等—设备实现城建档案管!。理,的规范化《、标:准化和现代》化
第》二十五条《 城建《档,案机构应当定期向】社会公布开放—档案的目录有计划地!编纂档案史料开【发档案信息资源为档!。案,的利用?提供便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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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及—国家秘密的城—建档案应当按照【。国家秘密范围的规】定确定?密级并遵守国—家,有关保?密管理?规定未经产权单位或!者上:级主管部门批—准不得查阅使—用 : :。
有关建!设,单位应?。当及时?。。、,充分地利用》城,建,档案:资料确保建设—工程项目的设计、施!工,、监理质《量,防止各类损》。害,。事故的?。发生 》
第《二,十,六条 办《理借阅城建档案应】持有:关证明文件并遵守档!案借阅规定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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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建档案利用有】偿,。服务的收费标准依照!省规定执行 — :
第二》十七条 城—建档案机构应当建】立健:全科:学的管理制》度依法做好档案的接!收、整理、保—护、鉴?定、统计、保密等】工作
【
城建档》。案,。。工作人员应当—。忠于职守维护史实】遵纪守法保守—秘,密具备相应的城建档!案管理专业知—识并:按照国?家和:省有关?规定取得上岗资【格
第】二十八条 违反】。本办法第《十三条第《一款、?第十六条《规定的依《照,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】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!处理
》 第二十九》条 违反本办法】第十七条规》定,不按期移交业—务技术档案的由建】设行政主管》部门责?令其限期改正对直】接负责的主》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!责,。。任人员依法给—。予行政或者》纪律处分
第!三十条 违反本办!法,第,十八条、第二十条】规定未按《规定向城建档案【机构:。报送地下管线档【案资料的依照—浙江省城市》建设档案管理办法】由建设行政》主,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!。并可处1万元—。。以,上5万元以下—的罚款?对他人造成损失的】依法承?担赔偿责任对城市建!设公共?利,益造成?损害的?由有:权机关对直接负责】的主管人《员或者其他直—接,责任人员依法给予】行政或者纪律处分】
? 第三十一条— 违反?本办法有关规定有】下列行为之一的由】档案行政主管—。部门或者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对直接负【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!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!给予行政处分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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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对不!符合规定《要求的档案》。予以接收《的;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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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?二)在参与工程【竣工验收或者档案】管,理工作中弄虚—作假的;
】
(—三)其他徇》私舞弊、玩忽职守】行,为 :
《 第三?。十二条 对违反【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!为的处理有关档【案管:理法:。律、法?规已有规定的从其】规定;构成犯—。罪的由?司法机?关,依法追?究刑事责任
】 第:三十三条《 各:县可参照本办法【执行:
《第三十四条》 本办法自公布】之,日,起施行原湖州市城市!建设档案管理办法(!湖政办发《。〔2001〕—75号)同时废【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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