】
湖州市城市】建设档案管理办【。法
湖—州,市人民政府批转【市规划建设局关于湖!州市城市建设—档案管理办法的通】知
湖政—发〔:2007《〕5号
各县区!人民政府市府各【部门市直各》单位
【
现将】市规划建设局关于湖!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!理办法批《转给:你们请认《。。真遵照执行
】 二○○七年一月】十八日
》第一条 》。。为了加强对城市建设!档案的?管,理有效地收集、保管!和利:用城市建设档—案为城市规划、【建设和管理服务【根据中华人》民共和?国档案?法、中华人民共和国!城市规划法、建设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】、浙江?省城市建设档案管】理办法、《浙江省实施〈中华人!民共和国档案法〉办!法,、建设部城市建设档!案管:理,规定的规定》结合本市实》际制定?本办法
— 第二条 本办法!所称城市建设档【案(以?下简:称城建档《案)是指在城—市规划、建设和【管理活动中直—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!会具:有保存价值的文字、!图纸、图《表、声像、电子文件!。等,各种载体《的文件材料》。
:
第三条》 :本办法适用于本【市市区(包括吴兴区!、南浔区《、湖州经济》开发区、太湖—旅游度假区等)范】围,内城建档案的—管理:活动
—第四条 《 各级人民政府应】当加强对城建档案工!作的领导把城建档】案事业纳入国民经济!和社:会,发展规划以适应城乡!建设的?。需,要
?
第五条 — 建立健《全以市城《。建,档案馆为基础的城】建档案工作网络保】证城建档案》的完整、《准确:、系统、安全和【有效利用《 ,
城建】档案机构应当运用】计算机和网络—技术建立和完善【城市建设档案信【息网络将城市—建设信息资料纳入收!集范围及时采集【、接收、存储—、整理 》
》
城建档案馆(室!),的,设计:应当符合《档,案馆建筑设计规范】要求 》。
?
?城建档案机构所必需!的,经费由同级财—政部门通过预算【予以:安排
】第六条 市—建,设,。行政主管部》门主管城建档—案,事业业?务上受同级》档,案行政主管部—门的监?督,、指导;建设—行政主管部门的城建!档案机构具体负责城!建档案管理工作 】。
区人民!政府建设行政—主管部门负责—本,行政区?域内城?建档:案管理?工作业务上受同【级档案行《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!指导 》
,
建制镇人!民政府应《当,。配备专(兼》)职人?员负责本镇》的城建档《案管理工作》。
】
有关主管部门应当!重视本系统的城建档!案工:作,建立健全本系统城建!档案管理制度并【接受城?建档案机构的业务监!督指:导
》
第七条 城】建档案机构的—职责:
》
(一)受建【设行政主管部门【委托具体负责城建】档案:管理工作;组织实施!有关城建档案—管理的法《。。律、法规、规—章和政策;编制实施!。城建档案事业—发展规划《和工作计划;—实施城?建档案工作的—具体业务《标准和技术》规范;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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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二,。)负责城《。建,档案的收集、保管和!利用:;
— ,
(三)对【城建档案的形成、】管理等工《作进行监督和业【务指导; —
—
,(四)对城》建档案和《资料进行《科学管理开展编研工!作;
!
(五)开—发城:建档案信息资源开】展,技术咨询服务; !
?
(六)法律!、法规和规章规定的!其他职?。责
》
第?八条 ? 城建档案机—构接收和管理下【列档案
】
(一)各类城】市建设工程》档案 《
【1.工?业、民用《建,筑工:程,工厂、矿山、—仓库和住宅、行政办!公、文化娱乐—、医疗卫《生、体育、商业、】广,播电视?、金:融保险、《社会公益事》业等项目; 】
》
2.市政基础设施!工,程道路、广》场、:桥梁、涵洞、排【水、城镇照明等【项目; —
? ,
3.《公用基础设施工程供!水、燃气、供热等项!目; ?
【
4.交通基础设】施工程铁路、港口、!公,共交通、长》途,。汽车客运站等—项目;
!
:
5.供《电、:电信设施《工程电厂、》变电站、邮政、电信!枢,。纽等项目;
!
,
6.园林】建设:、风景名胜建设工程!公园、?游乐场、动(植)物!园、纪念《馆、城市绿地—、风景名胜区、【纪念碑、城》市雕塑、名人故居】。等项:目;
!
7.市容环【。。境卫:生设施?建,设工程垃圾填埋场】、垃圾?中转站、公厕等项】目;
!
8.城市防洪、!抗震工程防洪防震】规,。划、:城,市河道水系图、【防,。洪工程设施》分布图、防洪设施】。工,程等;
】
9》。.村镇建设工—程建制镇、集镇的】市政公?用设施、《公共建筑工程等【项目;
!
10.结合民!用建筑修《建的地下《防空工程《; 《
—11.军民共建工】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!。禁区和军事管理【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!地下: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!工程的位《置图
【
《(二)城《市规划区内》的各类地下管线工】程(包括城市供【水、排水、燃气、热!力、电力、电信【、,工业等地下管—线)档案
】
:
(三)城【市建设?系统各专业》。管理单位(包括城市!规划、?勘察:。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!、园林、风景名【胜、环境卫》生、市政、公用、】房地产管理等—。单位)?形,成的业务《技,。术档案
】
(四)有关!。城市:规,划、建设《、管理的政策法规】、科研成果和—。城市风貌史料 !
: :
(五)建设【部、国家档》案局:确定的其他城建档案!资料 《
?。 第九条 按【照本办法所》。确定的范围有关单位!应向城建档》。案机构报送有关城】建档案属规划—、市政公用及管理】方面的由主管部门】负责报送《;属基本建设项目】(工:程)方面的由建设单!位负责报送;—属城市建设系统科研!、设计?以及地下管网普【。查、补?测等方面的》由,承担任务部门或【单位:。负责报送
—
第十《条 城市建设【工程档?案材料由《。各建设单位按照国】家和本省规定的【标准收集《、整理?并按规定《的时限向城建档案】机构移交
!
前款《所称:建设工?程档案包括工程项】。目前期、施工及竣】工所形成的》应,当归档保存的文件材!料工程?项,目前期管理》文件材料可以移交副!本 :
?。
第十《一条 建设—单位在向有关部门】申请领取建设工程】规划许可证或施工】许可证时必须与工程!所在地城建》。档案机?构签订建《设工程竣工档案【移交承诺书》。城建档案机构应【当书面告知建—设,单,位有按?规定:移交城建档案的义】务
第十二条! 有关行政主【管,部门或者建设单位】组织建设工程—竣工验收时应当通】知城建档案机构【参,加由城建档案—机构对建设工程【的技术档案》和施工管理资料是】否完整提《出意见
【。第十三条 建【设单位应当自—。建,设工程验收》合格之日起2—0个:工作日内向》所在地城建》档,案机构报送一套符合!建,设,工程文件归档—。整理规?范(GB/》T50328-20!01)规定》。的建设工程档—案但建设工》程决算资料可以在建!设,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!3,个月内移《交建设工《程档案不齐》全的应当补充齐全 !
开发】区,的城建?档案按国家、省【有关规定向当地城】建档案机《。构移:交
【
:
因单位体制机【构变:迁而将建筑》物、构筑物移交【新单位管理时—必须同时移交工【程档案 》
《
停建》、缓建?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!单位负责保管 !
撤销单!位的工程建设—档案应?向上:级主管部门或市【城建档案机构移交】 ,
?
, 第十四条 各】建设单位对形成的城!建档案除按照—本办:法规定向城建档案】机构移送外还应当】做好整理《、归档和利用工【作并由本单》位综合?档案室?集,中保:管
?
第十《五条 建设工程档!案,的移交与接》收,应当按照建设—。工程竣工档案移交】承,诺书要求办理交接手!续
第十六】条 : 建设项目投—入使用?后进行改建、—扩建或者对重要【部位:。进行维修《的,建设单位应当组织】设计:、施工单位据实修】改、补充《和完善原建设工【程档案涉及结构和平!面,布置改变的应—。。当重新编制》工程竣工档案并在】工程竣工验收后【3个月?内向城建档案机构移!交档:案
》第十七?条 城市建设系统!内部各专业管理【部,门形成的业务技术档!案凡具有永久保存】价值的应当自—档案形成《之日起1年至—5年:。内,向城建档案机构【移,交;对?具有长期保存价【值,的档案城《建,档,案机构可以自档【案形成之日起1【年至:5年内根《据需要?选择接收
】。第十八条《。 建设单《位应:当向城建《档案机构《移交:下列地下管线工程】。档案
—
(一)地下管!线工程项目前期工作!、施工、《监,。理,及竣工验收文件【和,竣工图; 》 :
(二)!地,下,管线工程竣工—测量成果;
!
(三)】。其他有关地下管线】工程的电子文—件、照片、录像【、缩微?品等特种载体形态】的,档案资料 【
:
《前,款规定的地下管线档!案资料建设单—位应当按照本—办法的规定》与建:设工:。程,档案一并或》者单独向城建档【案机构移交
!
第十九条— 建设单》位申请领《取建:设工程规划许可【证时应当到》城,建档:案机构查询该建设】工程施工地段的地】下管:线档案资料》取得施?工地段地《下管:线现状?资料并?向,建设工程规划许【可证核发机关—说明地下管线现状情!况
第—。二十条 城市【地下管线权》属单位应当将更改】、报废、漏测—部分的地下管—线及时修改、补充到!地,下管线专《业图上并《。在,修,。改、:。。补充后3个月—内向城建档案—。机构报送 》
: 第二十一条—。 :城,。市人民政府应当定期!对地下管线进—行普查和补测普查和!补测形成的档案【。。。资料由城建》档案机构负责—管理
第【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!收集、整理或者补】测补绘档《案材料?确有困难的城建【档案机构《可以提供咨询、代】理服务
》
:第二:十,。三条 ? ,城,建档案机构对接收或!者收集的档案资料】。应当及时登记、【。整理、编《制检索工具做—好档案的保》管、鉴定、统—计、编研、保护和利!用工作对《破损、变《质的档案要及—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!。。档案安全《
第》二十:四,条 保管城建档【案必:须有专用库房库【房应当保持适当的】温度和湿度有防盗】、防火、防水、防】强光、防潮》。、防尘、防污染、防!有害气体和有害微】生物等措施并具有】相应的?抗震和抵御其它自】然灾害的能力—。库,。房面积应当符合省】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制?定的:城建档?案工作业务规范【要求 ?
:
新建或改建!档,案库房应当》严,格,执行档案馆建筑【设计规范 》。。
《
城建档【案,馆(:室)应当使用符合国!家标:准的档案用品和装具!逐步配备温》湿度自动控》制、监控、计算机】、,声,像等设备实现—。城建档案管理的规范!化、标准化和现代化!。
第二十—五条 城建档案机!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!布开放档案的目录】有计划?地编纂档《案史料?开发档案信》息资源为档案的利】用提供便利
【。
涉及国】家秘密的城建档【案,应当:按照:国家秘密范围的规】定,确定密?级并遵守国家有关保!密管理规定未经产】权单位或者上级主管!部门批?准不得?查阅使用 —
有】关建设单位应当及时!、充:分,地利用?。城建档案资料—确保:。。建设工程项目—的,设计:、,施工、?监理质量防止各类】损害事故的发—。生 《
第二十六条】 办理借阅城建【档案应持有关证明】文件并遵守档案【借阅规定
】
城建档案利用!有偿服务的收费【标准依照省规定执行!
》 第二十七条 城!建档:案机构应当建立【健全科学的》管理制度依》法,做好档案的》接收、整《理,、保护?、鉴定、《统计、保密等—工作
《
》城建档案工作—。人员应当忠于—职,守维护史实遵—。纪守法保守秘密具备!相,应,的城建档案管理专】业知识并按照国家】和省有关规》定取得上岗资格 !
第二十八条! :违反本?办法:第十三条第》一,。款、第?十六条规定的依照】建设工?。程质量管理》。条例第五十九—条规定处理
】 第二十九条— :违反本办法第—十七条规定不按【期移交业《务,技,术档案的由建设【行,政主管部门责令其】限,期改正对直接负责】的主管人员》或者其他直接责任】人,员依法给予行政或者!纪律处分
—。
:第三十条 》 违:反本办法第十八【条,、第二十条规定未】按规定向城》建档案机《构报:送地下管线档案资】料的依照浙江—省城市建设档—案管理办法》由建设行政》主管部门《责,令限期改《正并可处1万元以】上5:万,。元以下的罚款对【他人造成损失的依】法承担赔偿》责任:对城市建《设公共利《益造:成损害的《由有权机《关对直接负责—的主管人《员或者?其他直接《责任人员依法给予】行,政或者纪律》处分
第三】十,一条 违反本办【法有:。关规定有下列行为】之一:。的由档案《行政:主管部门或者—建设行政《主管部门《对直接?负责的?主管人员或者—其他直接责》。任人员依《法给予行政处—分
【
(一)对》不符合规定要求【的档案予《以接:收的;
!
(二)在【参,与,工程:。竣工验收或者—档案管?理工作中弄》虚作假的;》
—
(《三)其他徇私舞弊】。、玩忽职守行为 】
》第三十二《条 对违反本办【法,规定的其他行为【的处理有关档案管】理法律、法规已有规!定,的从其?规定;构成犯罪【的由司法机关依法】追究刑事《责任
《
第三《十三条 各县可参】照本办?法执行?
:。。。
, 第三十四条 本!办,法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!湖,州市城市建设档案】管理办法(湖政办】发〔2001—〕,75号)同时废【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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