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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州市城!市建设档《。案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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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州市—人民政府批转市【规划建设局》关于湖州市城市建】设档案管理办法的通!知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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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政发〔》2007〕5号【
?各县区人民政府市】府,各部门市直各单位】
【
现将市【规划:建设局关于湖州市】城市建?设档案管理》办法批转给你们请】认真遵照执》行
二○○】七年一月《十八日
第一【条 为了加强对】城市建?设档案的管理有效】地,收集、保管和利【。用城市建设档—案为城市规划、建】设和管?理服:务根:据中华人民共和【国档:案法、中华人民共】和国城市《规划法、建设工程】质量管理条例、浙】江省:城市建设《档案管理办》法、浙江省实施【〈中华人《民共:和国档?案法〉办法、建设】部城市建设档案管】理,。规定的规《定结合本市实际制】定,本办法
第二!条, , ,本办法所称城市建】设档案?(以下简称城建档案!)是指在城市规【划、建设和管理【活动中直接形—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!有保存价值的文字】、图纸、图表—、声像、电》子文件等各种载体的!。文件材料
第!三条 本办法适用!于本市市区(—包括吴兴区、南浔区!、湖:州经济开《发区、太湖旅游度】。假区等?。)范围内《城建档?案的管理活动
! 第四条 各级】人民政府应当—加强对?城建档案《。工作的?领导把城建档—案,事业纳入国民经【济和社会发》展规划以适》应城乡建设的需要 !
第五》条 建立健—全以市城建档案馆】为基础的城建档案】工作网络保证—城建档案的》完整、准确、系统】、安全和有效利用】
【城建:。档案机构应当运用】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建!立和完善城市建设档!案信息网《络将:城,市建设信息资料【纳入收集范围及【时采集、接收、存】储、整理 —
【城建档案馆(室)】。的设计应当》符合档?案馆建筑设》计,规范要?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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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城建档案《机,构所必需的经费由同!级财政部门通过【预算予以安排 】。 ,
第六条 【 市建设行》政主管部门主—管城建档《案事:业业务上受同—级档案行政》主管部门的》监督、指导》;,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的城建档《案机构具体负责城建!。档案管理工作 【
区【人民政?府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负责本行政【区域内城建档案管】理工:作业务?。上受同级档案—行政主管部》门的监督和指导 】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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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制镇人—民政府应当配备专(!兼):职人员负责本—镇的: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!
有!关主:管,部,门应当重视》本系:统的城建《档案工作建立健全本!系统城建档案管【理制度?并接受?城建档案机构的业】务监督指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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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【城建档案《机构的职责 —
(一)!。受,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!托具体负《责城建档《。案管理工作;组织】实施有关《城建档案管》理的法律、法规、规!章和政策;编制实】施城建档案》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!计划:;,。实,施城建档《案工作的具》体,业,务标准和技》术规范;《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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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负责【城建档?案的收集、保—管和利用; 】。
(三】)对:城建:档案:的形成、管》。理等工作进行监督和!业务指导;》
】
,(四)?对,城建档案和资—料进行科《学,管理:开展编?。研工作; 【
(五】)开发城建档案信息!资源开?展技术咨询服务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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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【法律、法《规和规章规定的【其他职责 —
第八条 】 城建档案机构【接收和管理下列【档,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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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》),各类城市建》设工:程档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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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—。。.工业、民》用建筑工程》工厂、?矿山、仓库和住宅】。、行政办公、文化】娱乐、医疗卫生、体!育,、商业?、广播?电视:、金融保险、社会公!益事业等项目; 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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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《市政基础设施工【程道路、《广,场、桥?梁、涵?洞、排水、城—镇,照明等项《目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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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公用》基础设施工程供水、!燃气、供热等—项目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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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交通基】础设施?工程铁路、港口【、公共交《通、长途汽车—客运站等项目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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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供【电、电信设》施工程电厂》、变电?站、邮政《、,电信枢纽等》项目;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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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《园林:建设、风景》名胜建设工程公【园、游乐场、动【(植)物园、纪念馆!、城市绿《地、风景名胜区、纪!念碑、城市雕—塑、名人《故居等项目;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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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市》容环境卫《生设施建设工—程垃圾填埋场、垃圾!中转站?、,公厕等项目;—
】
8.城市防洪、抗!震,工程防洪防震规【划、城市河》道水系图、》防洪工程设施分【。布图、防洪设施【。工程等;
!。
9.村【镇建设工程建制【镇、集?镇的市政《公用设?施、公共建筑工程】等项目;
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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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?.结合民用》。建筑:修建的地下防空工】程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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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11.军民共建【工程档案资》料中除军事禁区和】军事管理《区以外的穿越市【区的地下管线走【向和:有关隐?蔽工程的位》置图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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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城市规划区!内的各类地下管线】工程(包括城—市供水、排水、燃气!、热力、电力—、电信、《工业等地下管线)档!案
】
:。(三:。)城市建《。设系:统各专业管》理单位(《。包括城市《规划、勘察、设【计、施工《、监理、园林、风】景名胜、环境卫生、!。市政、公《用,、房地产管理—等单位)形成的业务!。技,。术档案
】
(四)有】关城市规划、建【设,、管理的政策—法规、科研成—果和城市风貌—史料 ?
】(五)建设部、国】家档:案局确定的其他【城,建档案资《料 《
?第九条? 按照本》办法:所确定的范围有【关单位?。应向:城建档案机构报【送,有关城建档案属规划!、市政公用及—管理方面《的由主管《部门负责报送;属】。基本建设项目(工】。程)方面的由建设单!位负责报《送;:属城市建设系统【科研、设计以及地下!管网普查、补—测等方面的由承担】任务部门或单位【负责报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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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— 城市建设工程档】案,。材料由各建设单位】按照国家和》。本省规定的标准收】集、:整理并?按规定的时限向【城建档案《机构移交
【
前款所【称建设工程》档案包括工程项目前!期、施工及竣工所形!成的应当归档—保存的文件材料工程!项目:前期管理文件材料可!以移交副本
!
第十一条 】建设单位《在向有关部门申【请,。领,取建设工程》规划许?可证或施工许可证时!必须与?工程所在地城建档案!机构签订建设—工程竣工《档案移交《承诺书城建》。。。档案机?构应当书面》告知建设单》位有按规定移—。交城建档案的—义务:
第十—二条 有关—行政主管部门或者】。建设单位组织建设工!程竣工验收时应当通!知城建档案》机构参加由城建【档案机构对建—设工程的技术档案和!施工管理资料是【否完整?提出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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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》条 建设单位应】当自建?设工程验收合格之日!起20个《工作日内《向所在地《。城建:档,案机构?报送一套符合建设】工程文件归》档整理规范(GB/!T50328-2】001?)规定的《建设:工程档?案,但建设工程决算资】料可以?在建设工《程验收合格之—日起3?。个月内移《交建设工《程档案不齐全的应】当补充齐全
】
《开发区的城建档案】按国家、省有关【规定向当《地城建档《案机构移《交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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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因单位体制》机,构变:迁而将建《筑物、构筑》物移交新《单,位管理?时必须同时移交工程!档案
【
《停,建、缓建工程的【档案暂由《建,设单位负责保管 】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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撤销单—位的工程建》设档案?。。应,向上级主《管部门或市城—建档案机构》。移,交 《
?第,十四条 各建设】单位对形成的城建档!案除按照本办法【规定向城建档案机构!移送外还应当—做好整理、归档和利!用工作并由本单位综!合档:案,室集中保管
【
第十《五条 建设—工程档案《的移交与接收—应当按照建设工【程竣工档《案移交承诺》书要求办理交—接,。手续
》。 第十六条 建】设项目投入》使,。用后进行改建、扩建!或者对重要部位进行!维修的建设单位应当!。组,织设计、《施工单?位据:实修改?、补充和完善原【建设工程档案—涉及:结,构和平?面布置改《变的应当《重新编?制工程竣工档—案并在工程竣—工验收?后3个月内向城【建档案机构移交档】案
第十七】条, 城市建》设系统内部》各专业?管理部?门形成的业》务技术档案凡具有】永,久,保存价值的应当【自档案形成之—日起1年至5年内向!城建档案机构移交;!对具:有,长期保存价》值的档案城建档案机!构可以?自,档案:形成之日起1年至5!年内根据需要选【择接收?
《第十八条 建设【单位应当向》。城建档案机构—移,交下列地下管线工程!档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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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?。。)地下管线工程项】目前期工作》、施工、监》理,。及竣工验收文件【和竣工图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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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》)地下管《线工程竣工》测量成?果;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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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其—。他有关地下》管线工程的电—子文件、照片、录像!、缩微品《等,特,种载体形态》的档案资料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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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款规定的地下管!线档:案资料建设单位应当!按照:本办法的规定与建设!工程档案一并或者】单独向城《建档案机构》移交
第!十九条 建设单】位申:请领取建《设工程规划许—可证时?应当:到城建档案机构查】询该建设工程施工】地段的?。地下管线档案资料】取得施?。工地段?地下管线现状资【料并向建设工程【规划许可《证,核发机关《说明地下《管线现状《情况
》 第二?十,条 ?城市地下管线—权属:单位应当将》更改:、报废、《漏测部分的地—下管线及时修改【、补充到地下管【线,专业图上并在修【改、补充后3个【月,内向城建档案机构报!送
第—二,十一:条 : ,城市人民政府—应当定期对地—下管线进行普查和】补测普查和补测形成!的档案资料由城建档!案,机构负责管》理
》第二十二条 建【。设,单位收集《、整:理或者补测补绘档案!材料:确有:困难的城建档—案机构可以提供咨询!、代理?服务
—第二十三条 城建!档案机?构,对接收或者收—集的档案资料应当】及时登记、》。整理、编制检—索工具做《好档案的保》管、:鉴,定、:统计、编《研、保护和利—用工作对《破损、变质》的档案要及时—采取有?效措施确《保档案安全
【
第二十四条 】保管城建档案必须有!专用库房库房应【当保持适当》的温度和湿度—有防盗、《防火、防水、防强】光、防潮、防尘、】防污染、防有—害气体和有害微生物!等措:施并具有相应的抗震!和抵御其它自—然,灾害的?能力库房面》积,。应当符?合,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。制定:的城建档案工作业】。务规:范要求
】
新?建或改建档案库房】应当严格执行档【。案馆建筑设计—规范
】
城建档案馆】。(室)应《当使用符《。合国:家,标准:的档案用品和装具】逐步配备温湿度【自动控制、》。监,控、计算机、—声像:等设备?实现城建档案管理的!规范化?、标准化和现—代化
第二十五!条 ?城建档案机构应当】定期向社会公布【开放档案的目—录有计划地编纂档】案史料开发》档案信息《资源为档案》的利用提供》。便利
!涉及国家秘密的城】建档案应当》按,照国家秘密范围【的,规定确定密级并遵】守,国,家有关保密管理规】定,未经产权单位或者】上,级主管?部门批准不得—查阅使用 【
有关建!设单位应当》及时、充分地—利用城建档案资料确!保建设工程项目的】设计、?施工、监《理质量防止各类【损害事故的》。发生:
第【二十六条 》办理借阅城》建档案应持有关【证明文件并》遵守档案借阅—规定
【
城建档案利用】有偿服务的收—费标准依《照省规定执行 !
第二十七条 ! ,城建档案《机构应当建立健全】科学:的管理制度依法做】好档案的接收、【整理、保《护、鉴定、统计【、保密等《。工,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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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建档案工】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!维护史实遵》纪,守法保守秘密—具备相应《的城建档案管理专】业知识并按》照国家和省有—关规定取得上岗资】。格
— 第二十八条—。 违反本办—法第:十三条?第一款、《第十六条规定的依照!建设工?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!十九条规定处—理
》第二十九《。。条 违反本—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不!按,期移交?业务技术档案的【由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责令《其限期改正对直接负!责的主管人员或者】其他直接责任—人,员依法给予行—政或:者,纪律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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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《十条: :违反本办《法第:十八条、第二—十条规定未按规【定,向城:建档案?。。机构报送地下管【线档案资料的—依照:浙江省城《。。市建设档案》管理办法由建设行】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!改正并可《处1万?。元以上?5,万元以下的罚—款,。。对他人造成损—失,的依法承担赔偿【责任对城市建设【公共利益造》成损害的《由有:。权机关对直接负责】的主管人《员或者其他直接责】任人员依法给予【行政或者纪律处分】
第三十一条! 违反本办法有【关规定有下列—行为之一的由—档案:行政主管部门—或,。者建设行政》主管部门对直接【负责:的主管人员或者【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!法给予行政处分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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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对!不符合规定要—求,的,档案予以接收的【;
】
:。(,二)在参与工程竣】工,验收或者档案管理工!作中:。。弄,虚作假的;》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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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—其他徇私舞》弊、玩忽《职守行为《
第三】十二条 对违反本办!。法规定的《其他行为《的处理有关档案管理!法律、法规已—有规定的从》其,。规定;构成犯罪的】由司法机关》依,法追究刑事》责任
第【三十:三条 各县可参照】本办法执《行
》第,三十四条 本办】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!原,湖州市?城市建设档案—管理:办法(湖政》办发〔?2001《〕75号)同时【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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