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湖?州市:市区城市房屋拆迁】管理实施办法—
湖州市人】民政:府关:于,印发湖州市市区【城市:房屋拆迁《管理实施办》法的通知 》
湖政发》〔2007〕62】号
?
,各县区人民政府市】府各部门《市直各单《位
】现将湖州市市—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!实施办法印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!执行
》 二○○七》年八月二十八—日
第一—。章 : 总 则【。
? 第一?条 为《加强城?市房屋拆迁管理保】护,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!益,保障建设项目顺【利进:行根据浙江省城市房!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!本市实际制》定本办法 》
第二条 【 在:本市:市区:。城市规划《区内的国有土—。地上实施房屋拆【迁并:需要:对被拆迁人补偿【、安:置的适用本办法【
—
本办法所》称房屋拆迁是—指因实施城市规划或!者因其他公共—利益需要依》法收:回,国有土?。地使用?权而拆除该地—块上房屋《的行:。为
《。第三条 》城市房屋《。拆迁必须符合城市】规划有?利于城?市旧区改造和生【态环:境改善?保护文?物古:迹和有价值的—历,。史,建筑
第四条! :本办法所称》拆迁:人是指市人》民政府设立的具体实!施收: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并!依法取?得房屋拆迁》许可证的单位
! :
本办法所称被拆!迁人是?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!人
?
第五条 市区!城市房?屋拆:迁应严格控制拆【迁规:模严:格执行拆迁计划和】拆迁:安,置用房建设计划保】障被拆迁人及时【妥善安?置,切实维护被拆迁人合!法权益
》
,。 第:六条 市规划【与建:设局为本市负责【管理城市房屋拆迁】工作的行政部门(】以,下简:称房屋拆《迁管理部门)对【本市:行政区域《。内的城市房屋拆迁】工作实施监督管理】具体负?责本办法实施
! :
市?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!各区人?民政府、各乡(镇】)人民政府、—各街道?办事处?。、湖州经济开—发区:管委会、太湖旅游度!假区管委会应当【按照各?。自职责互相配合【共同:做好城市房屋拆【迁管理工作》
第七条【 拆迁人必—须,依照本办《法,规定对被《拆迁人给予合理补】偿、安置被》拆迁人、被拆—迁房屋承租人必【。。须服从城市建设需】。要在:规定的搬迁期限【内完:成,搬迁
第—二章 ? ,拆迁管理
第】八条 ? 市规划与建设【、国:土资源、发展和改】革等行?政管理部门应—当按照?城,市总体规划的要【求根据本市社会经】济,发展:水平同时考虑—近期:。新建商品房的市场】供应等因素制定城】市房屋拆迁的中长】。期,计划、年度计划【和安置用房》建设计划报市人民政!府批准后实》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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拆迁年】度计划和安》置用房建设计—划由市人民政府报】省人民政府》备案
》第九条? 安置《用房建设计划经批】准后年?度土地利《用,计划:。中,应,落实安置《。用房:建设用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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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置用房—的规划?、施工图设计文件经!审查通过后建—设单位?未经房?屋拆迁管理部门同】意不得?改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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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根据安置用房【建设计划建设的【安置用房只能用【于拆迁安置》使用未经《市,政府批准不得挪【作他用?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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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【需实施房屋拆迁【的建设项目规划部】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!许可证时应当—将涉及拆迁的—用地红线图予—以公布
【
按中华人民共!和国合同法原则建立!的、不?带有福利性》质的房屋租赁关【系的房屋所有—人与使用人应在【其房屋被列》入拆迁范围》前对遇到房屋拆迁时!的相关事《宜预:先进行约定 【。
》
有关房屋—所有人要求》改变房屋登记—用途的可《以在其房屋被列【入拆迁范围前—持有关文件向产权登!记部门?。申请变更登记 】
拆迁!房,屋的单位在申请拆】迁许可前应》当对用地红线范围内!房屋和土地的性质、!用途、面积以—及权属和租赁等【。情况进行《摸底并登记造册 !
第十一【条 :。。 拆迁房屋的单【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!证后方可实》施拆迁申请房屋【拆迁许可证应当向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!交下列文件 —
(【一):建,设项目批《准(备案、核准)文!件;:
】
,(二)建设用地规划!许可证; 》
?
(三【)国有土地使用权】批准文件《(指市人民政府依】法作出的收回国有土!地使用权的》。决定文件); 】
《
(四)拆【迁计划和拆迁—方案(拆迁》方案应当对临时周转!用房:和用于产权调—换的安置《用房作出安排;需要!新建安置用房—的应当提《供安置用地》批准:文件);
】
:
?(五)市区》行政区域《内办理存款》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!的拆迁补《偿安置资金证明(】拆迁补偿安置资金】住宅按照《住宅拆?迁预算的《100%确》认,非住宅按照》非住宅拆迁预算的】。80%确认同一专户!储存拆迁人提供【。的安置用房》可以折价计入但住】宅,安置用房的折算【资,金,不得低?于住宅拆迁预算的】60%;不足部分由!拆迁人在房》屋拆迁管理》。部,门规定的期限内补】足) 》
,
第?十二条 》。。房屋拆迁《管理部门应》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!3,0,日之内对申》请事项进行审查【;经审查符》合条 件的颁发】。房屋拆迁许可—证
《
房屋拆迁】管,理部门?在核发房《屋拆:迁许可证前应当依】法举:行听证?就拆迁许可涉—及的拆迁计划—、拆迁方案和拆迁补!偿安:置资金的落实情况等!相关事?项听取?意见
【
市房—屋拆迁管《理部门可以》委托区房《屋拆迁管理部门实】施行政许可 【
第十—三条 房屋拆迁管!理部门应当自房屋拆!。迁许可证核发—之日起5日内—将建设项《目的名称、拆迁【人、拆迁范围、搬迁!期限、拆迁期限以】及暂停办理相关手续!。期,限等事项,以公告形!式在新闻《媒,体以及拆迁范围内】予以公布并》书面告?知被拆迁人
【
?
房屋拆迁管【理部门和拆》迁人应当及时—向被:拆迁人做好宣传【、,。解释工作
! 第十?四条 拆》迁,人应当在拆》。迁工作现场》建立公示《栏将以下《内容:向,被拆迁人、》房屋承租人公布 】
(一)!房屋拆迁许可—证,; :
】(,二)拆迁《政策:; 《
》。
,(,三)产权《调换房源的位置、】设计套?型、价?格及交付时间;【
】
(四)拆》迁工作计《划和流程; 】
—(五:)受委托的拆迁单】位、房屋《拆,除施工?。单位和房地产评【估机构名称 —
?
第十五条 【 拆迁人负责对拆】迁现场秩《序,的管理和《维护;?负责对?受委托的拆》迁单位、房屋拆【除施工单位和房【地产评估《机构之间的工作【协调和管理》
拆迁!人和房屋《拆除施工单》位应当按照建设【。。工程安全《生产管?。理条例的《。。有关规定进行房屋】拆除工程《的委托和《。。施,工
【第十六条 拆迁范!围公布后拆迁—范围内?的单位?。和个人在暂停—办理相关手续期间不!得进行下列活动
!
《
?(一)新建、扩【建、改建房屋—;
《
(二)改】变房屋和土地用【途;
】。
(三》)租赁房屋 —
房!屋拆迁管理部—门应:。当就前款所列事【项书面?通知有关《部,门暂停办理》相关手续
!
暂停办理】的书面通知》应当载明暂停期【限暂停期限不—超过一年;拆迁【人需要延长暂停期】限的应当经房屋拆】迁管理部门批—。准延长暂停》。期,限,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!
第十七条! :拆迁人自取得房屋】拆迁许可证》之,。日起3个月内—不实施拆《迁的房屋《拆迁许可《证自:。然失效并由房屋【拆迁管理部门—予以公告
—
实施房屋!拆迁不得超越—房屋拆迁许》可证核?。准的拆迁范》围和拆迁期限 【。。
【
需要延长拆迁期限!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!期限:届满15日前向房屋!。拆迁管理部》门提出延期申请;】房屋拆迁管》理部:。门应当自《收到延期拆》迁申请之日起10】日内予以答复 !
第《十八条? 拆迁《人,可以:自行拆?迁也可以委托—拆,迁,从事拆迁业务单位应!当,按照国家和省的有】关规定依《法取得房屋拆迁资】。格
《 ,
:
房屋拆迁管理部】门不得作为拆迁人】不,得,接受拆?迁委托 《
?
第十九条 】拆迁人委《托拆迁的《应当向被《委托的拆迁》单,位出具?委托书并签订拆迁】委托合同拆迁—人应当自拆迁委托】合同签订日起1【5,日内将合同报—房屋拆迁管理部【门备案
—。
受委托的】拆迁单位不得转【让拆:迁业务
【
, ,
委托拆迁服务!费用由委《托双方在合同中【协商确定
】
:第二十条 拆【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!送达拆迁补偿安【置方案?
拆迁!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在!公告规定的搬迁【期限内根《据本办法规定签订拆!迁,补偿安置协议—协议应当载》明补偿形式、货币】补偿金额及其支【。付期限、安置地点】、安置用房面积、搬!迁期限?、过渡?方式、过渡》期限、搬《家,补助费和临时安置】补助费?、违约?责,任以及当事人认【为需:要订立的其他条【 款 《。
【
拆迁租赁房屋【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!迁人、房屋承—租人签订拆迁补偿】安置协议
】
《
拆迁房管部门【代,管的房屋拆迁人应当!与代:管人签订拆迁—补偿安置协议;代】管房:屋,有使用人《。。的拆:。迁,人应当与《代管人?、房屋使用人签【订拆迁补偿》安,置协议 《。
】拆迁:补偿安置《协议自签订之日【起生效拆迁》人,应当自协议签订之日!起15日内将协议】报房屋拆迁管理部】门,备案:。
《
》拆,迁补偿安置》协议:书应当使用》浙江省建设行政管理!。部,门统一监制的—文本
【 ,第二十一《条 ?被拆迁房屋的房屋所!有权:证由拆?迁,。人负责收回并在【房屋拆?除后30《日内移送产权登记部!门申请注销登记产权!调换的安《置用房被《。拆迁人应当自—取得房?屋之日?起3个月内》申请房屋产权登记】
第二十二】条, 公安、》教育、公用》事业:等部门应当根据【被拆迁人、》。房,屋承租?人的拆迁补偿安置】协,议或裁决机》关的裁?决书:等生:效的:法律文件及时—办理和安《排被拆迁人、房【。屋承租人的》户口转移、子—。女转学转托》以及:。有关公用事业等【事宜
《
:
拆迁范围【内的中、小学生可】以,在原学校或安置地】学校就?读学:校不得以非本学区】学生为?由拒绝其入学也不得!另行收取其》他费用 —。
第二》十三条 拆迁补偿!安置协议签》订后被拆迁人或者】房屋承?租,人在:搬迁期限内拒绝搬】迁的拆迁《人可以依法向—仲裁委员会申请仲】裁也可以依法向人】民法院起诉诉讼期】间拆迁?人可以依《法申请人民》法院先予执行
!。 第二十四条— 拆迁当事人【对补偿形式》、补偿金额、安置】用房面积、安—。。置地点、过渡方【。。式、搬迁《期限、过渡期限等】内容在搬迁期—限内经协商达不成协!。议的拆迁当事人可以!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!申请裁决被拆迁【人是房屋《拆迁管理部门的【由市人民政府裁决】
裁决!应当自受理》裁决申请之日—起30日内作出书】面,。裁决:;裁决作出之前裁决!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各!方意见
】 :
当?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!以依法申请行政复】议或者向人民法院】提起行政诉》讼除依法需要—停止执?行的情形外》在复议和诉讼期【间如拆迁人已—。按,裁决给予《货币补偿或》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!、周转用房的复议和!诉讼期间不停止拆】迁的执行
】
第?二十五条 拆【迁,人,不,得改变尚未搬迁【的被:拆迁人、房屋承租】。人原有的供》。水、供电、供气【等基本生活条件【。 ,
,
第二十》六条 被拆迁【。人,或者房屋《承租:人在裁?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!。拒绝: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!责成行?政执:法等有?关,。部门强制《。拆迁或者由房—。屋,拆迁:管理部门依法申【请,人民法院强制—拆迁
【
市人民政—府在作出强制拆迁】决定前依《。法举行听证就作出】补偿安置裁决的主体!、程序、依据及被拆!迁人:。拒,绝搬迁的理由听取】拆迁当事人、—有关主管《。部门及其《他相:关,人员的意见 】
实【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!应当就被拆迁—房屋的有关事项【向公证?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! :
第二十—七条 《拆,。迁房:管部门代管的房屋拆!迁补偿安置协议必】须经公证机》关公证代管人应【当就被拆迁房—屋的有关《事项向公《。证机关?办理证据保全
! 第二?十八条 被拆迁房!屋有: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拆!迁,人提出补偿安置方】案报房屋拆迁—管理部门审》核同意后实》施拆迁
!。
(一)有产权纠】纷的;?
—。
(二)产权人!下落不明的》;
》
(三【),暂时无法确》定产权人的 】
:
房屋拆【迁,。前,拆迁人应当就被【拆迁房屋《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!关办理证据保全【 ,
》第二十九条 拆】迁设有抵押》权的房屋依照国【家有关担《保的法?律执行
【第三十条《。 法律、法规对】拆迁军事设》施,、寺:观,教堂、文《物古迹、归侨侨眷】房屋、涉外房—屋等另有规定—的从其规定
!第三十一条 城】市房屋?拆,迁涉及?公共设施或》者各种管线迁—移的由原所》有人按规定期限【自,行迁移所需迁—移费用由拆迁人给】予,补偿
—第,三十二条 对拆迁!范围内?的花木、绿》。地应当?尽可能保留》不,能保留的应当按【照国:家,和省、市的规定【办理:有,关手续
》。
第三十》三条 ?。 拆迁人使用拆迁】。补偿安置资金的应】当经房屋拆迁管理】部门审?核拆迁补偿》。。安置资金应当全部】用于房屋拆迁—的补偿、安置—不得挪作他用具体】管,理办法按省规—定执行
!
房屋拆迁管理部门!应当加?强对拆迁补偿安【置资金使用的监督 !
第三【十四条?。 房屋拆迁管理】部,门,。应当建立、》健全:房屋拆迁《。档案制度加强—对房屋拆迁》档案资?料的管理
【
?
房屋拆迁的—档案:资,。料包括拆迁人从事房!。屋拆:迁的有关批准—文件拆迁计》划,和拆迁?方案及其调整资料拆!。迁补:偿,安,置协议?及其结算资料—以及其他与》拆迁有关的档案【资料
【 ,第三十五条 【房屋拆迁管理—部门应?当加强对拆迁单位的!监督
】
建设行政》管理部门应当加强】对房屋拆除施工单位!。的监督 《
?
?
房?地产行政管理部【门,应当加强对房地【产评估机构的监督 !
【。
以上各《行政管?理部门应当制定工作!标准和规范加强【。对被监督单》。位业务?工作的指导检查和】考核管?理依法将考核结果与!该单位的市场准【。入、资质(》格)管理《相结合 《
《第三章 拆—。迁,补偿与安置
【 第三十六条 【 拆迁人应》当,对被拆迁人按照国】家法律、法规—和本办法的规—定给予合理补偿
!
《。
拆迁补偿、—安置可以实行—货币补偿也可以实】行产权调换被拆【迁人有?权选择具体补偿形】式
】
拆迁非公益事业!房屋:的附属物《不作产权调换由拆】迁人:。给予货币补》。偿拆迁范围公布【后新建?、改建、扩建的附】属物不予补偿 !
?第三十七条 【。拆迁范围内的违法建!筑、超过批》准期限?的临时建筑必—须在拆迁公告规【定的搬迁期限内自】行拆除不予补偿;】拆除未超《过批准期限的临时】建,筑由拆迁人按重置】价格结合剩余期限】评估后给予货币【补偿 ?
第三十八条 ! 货币?补偿:或者产权调》换的面积按照—被拆迁房《屋的房屋《所有权证或者—其他合?法房产凭《证记载的建筑面【。。积,计算:
土】。地,使用:面积以土地》使用权证的记—载为准? ?
—同,。。一承租人承租的同】一处直管公》房有住宅也有—非住宅?的分:别计算面积 】
—多层砖混结构非成】。套直管住宅》公房建?筑面积按具有—房产:测绘资格的测—绘机构?实,测面积计算其他非】成套直管住宅公房】建筑面积的计算【为使用面积乘1【.25
【
,
因新老面积!。计算规则不同而【出现同幢、》同,套型上下层住宅【房屋所有权》证登记面积有差异的!按最大面积》计算 《
—
建造手《续符合有关规—。定、确属被拆—。迁人所有但》被,拆迁房屋《所有:权证:上没有?登记的自行车—库视同已《。登记
第!三十九?条, 被拆《迁房屋的货币补偿】金额根据《房地:产市:场价格评估确—定
—
被拆迁房—屋的装饰、装—修的货币补偿—金额根据市区—城市房屋一般装饰、!装修:。拆迁补偿指导价结合!成新评估确定;被拆!。迁房屋附属物的货】币补偿金额根据重置!价格:结合成新《评估确定
】
第?四十条 》被拆迁?房屋的评《估应当采用市场比较!法;不具备市—场比较法《评估条? 件评估》厂,房、仓?库、厂?区内的办公》房、宿舍、食堂【。等非住?宅,房屋价格的可以采用!其他评估《。方法并在《评估报告中说明原】因
《
《。房地:产评估?机构在确定被拆【迁房屋?的房: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前!。应当听取被拆迁【人的意见 —
《
本办法中的】评估所需费用由拆迁!人承担
【
第四十一条【。 , 采:用,市场比较《法评估被拆迁—房屋价格的应先求】得评估比准》价格:评估比准价格由房地!产评估机构根据【交易价从高原—。则从类似房地产中】选取三?个以上?可比实例《进,行交易情况、交易】日期、区《域因素和个别—因素:修正后确定 —
被拆迁!房屋:属于:非成套?住宅的应当根—据前款规定选取普】通成:套,住宅作?为可比?实例: ?
被拆迁!房屋:价格由房地产评【估机构根据评估比准!价格结合该房屋具】体,区位、建筑结构【、,建筑面积、成新、】层次、装修》等因素评估》确定
!
,
房管部《门应当?。按月向社会公布【。本地房?。产交易信息城市【房屋拆迁的》房屋:重置价一般装饰装】修拆:迁补:偿指:导价和房屋区—位、结构、成新、层!次、朝向修正系【数由市房《屋拆:迁管理部门会同有】关部门制订》报市人民《政,府批准后执行 【 ,。
? 第四十二条 房!。地产评估机构应【在规划部《门公布用地红线【后向房?屋,拆迁:管理部门报》名房:屋拆迁管《理部:。门,应自发布拆》迁公告之《日起3日内在拆迁现!场公布已报名并符】合拆迁评估准—入条 件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】。名单: ,。
?。
拆迁人—与被拆迁人应在名单!公,布之日?起5日内共》。。。同选定一家房地【产评估机构;不【能共同选定的拆迁】人,应当向市房屋拆迁管!理,。。部门书面报告—由市房?屋拆:迁管:理部门从公布—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中!。随机:确定参加随机确定】的房地产《评估机构不》得少于三《家随机确定房地产评!估机构应当由公证】机关现场公证— ?
?
:
房屋拆迁》管理:部门应?当在随机确定房地产!评估机构之日起3】日前:在拆迁范围内公告房!。地产评估机构随机】确定的时间和—。地点
【
拆迁人【应在委托《评估合同签订起3】日内将合同向市房屋!拆迁管理部门—备案
【 第四十三条 】。被拆迁?房屋的房地产—市场评估价格实行公!示制
!房地产评《。估机构应《当将被拆迁》人,的姓名、被拆迁房】。屋的门牌号》、评估因素、评【估依据、评估价【格等主要情》况在拆迁范围内公】示接受社会监—督公示时间不—得少于1《。0日:
—。
?拆,迁,当事人对评估结【果,有异议的可》以要求房地产评估机!构作:出解释房地产评估机!构应当自《接到:解释要求之日起3】日内予以解释
】 第:四十四条《 房地产》评估机构应当遵【循公开、公平、【公正的?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房!。地产估价规范—和标准进行》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!
第四十五条! 按照本章规定】。对被拆?迁人进行补偿后其被!拆迁:房屋按标准容积率】占有的土地不再按】照浙江省实施〈【中华人民共和—国土地管理法—〉办法第二十九条】 规?定予以?补偿:。被,拆迁人依法享—有,。使用权的《土地其面积超过被拆!迁房屋按标准容【积率占有的》土地:面,积的超过部分的【土地:按照浙江省实施〈】中华人民共和—。国土地管理法—〉办法第二十—九,条 规定予以【补偿 ?
第四》十六条 被—拆迁地?段用于同类商—品房建设的被—拆迁人享《。有以:同等条 件—优先购买的权—利 :
第《四十七条《 选?择产权调换的被【拆迁人?有权要求拆》迁人提供《不小于被《。。拆迁房屋原》。建筑面积的安置【用房
》
安》置用房应当符合设计!规,范要求;属》于新建房屋的交付前!应,当,经验收合格》安置用房可以是期房!但其房源《位置、户型》、价格?及交付时《间拆迁?。人应予以公布 】
《第四十八条 被】拆迁房屋和现—房安置用房的价格由!同一家?房地产评估机构选】择同一评《估时点采用相同的方!法、标准评估确【定, ,
—实行货币补偿—的拆:。迁人应给予》被拆迁人被》拆,迁,房屋评估《价值10%的货币补!助
—
实行产【权调换的《。拆迁人与被拆迁人】应当结算《被拆迁房屋和安置用!房,。。。的差价 《 ,
—
小高层住宅—房屋用作《产权调换安置用房】的,可增加10平—方米建筑面》积,增加部分作赠送 】
第四十】。九条 《被拆迁住宅房屋为被!拆迁人家庭(家【庭成员?含其配偶、未成年子!女)在市区内的【唯一住?所和:房屋且被拆》迁住宅房屋建筑面积!小于46平方米并】实,行产:权调换的拆迁人应】当提供建筑》面积不?小于46《平方米的成套住【宅房屋作为安—。。置,用房安置《用房中与被拆—迁房屋建《筑,面积相等部分和【超过46平方米建筑!面积部分《按第四十八条 第!三款规定结算;【被拆迁房屋建筑面】积至46平方米建】筑面积?部分的安置用—房按安置用房重置】价结合层次、成【新结算
》
:
?被拆迁人属于低【收入家庭(家庭成】员含其配偶、未成年!子女:)其被拆迁住宅【房屋建筑《面积:每户小于46平方米!(家庭成员在—市区内?。有其他住《宅房:屋的合并计算)【。或符:合当年廉《。租房申请标准并实行!产权调换的拆迁【。人应当提《供建筑面积不小于】46平方米或—建,筑面积不小于当年廉!租房:申请标准的成套住】宅房:屋作为安置用—房被拆迁房》屋评估价值低于安置!用房评估价》值的拆?迁人:与,被拆:迁人:互不结算产权调换】的差价本款所称低收!入家庭是指持有民政!部门核发的湖州市】最低:。生活保障救助证或】市总工?会核发的湖州—。市低:收入职?工优惠证《(A证)的家—庭
—
《适用本?条 ?规定的被拆迁人应是!在房:。屋拆迁许可证核发】时,具有本?市市区城镇户籍【。的居民和因参军【、,随军及就读大、中】专而将城镇户籍迁】出本市市区》的军人、随军家属】、学生
!第,五十:条 符合当年申请!购买经济适用住房】条 : ,件的被拆迁人拆【迁时选择货币补【偿安置的可凭城市】房屋拆?迁,货币补偿协》议优先购买经济适】用,住房
第五】十一:。。条 拆迁房管部门!直,管住宅公房或者单位!自管:。住宅公房的(包【括非成套住宅—。)房:屋承租?人符合房改政策【的享有按《照房改政策购房【的权利(超》过房改政《策享受?面积部?分按市场《价同时购买)—房屋承租人》按,照,房改:政策购房《后,拆迁人应当》。对其按被拆迁人【予以补偿、安置 】
房屋承!租人未按房改政策】购房也未与被拆迁】人达成解除租赁关】系协议的拆迁人应】当对被拆迁》人实行产权调—换的补偿安置方式安!置用房由原房屋承租!人承:租被:拆迁:人,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!重新签订《。房屋租赁《合同拆迁人》应当对原承》租,人的装修、》搬家予以补助 】
《第五十二条 — 在20《06年12月31日!前执行政府定价【租金的直管非住宅公!房在拆迁时》。仍继续承《租的拆迁人应当【按被拆迁房屋评估】价值:的50?%给予房《屋承租人货币补偿】(评估价的另—50%归国家所有)!。租赁关系解除 【
?
?享受:政府定价《租金的?。直管:非住宅公房承租单】位在2?005年12月【31日前的改制中明!确将直管《非住宅公房承—租权处?。置给现承《租,人的拆?迁人应当凭原改制单!位主管部门提供【的相关材料按本【条 第《一款规定对现承租人!予以补偿 【
第《五十三条《 拆迁落实私房】政策换约续租—的住宅用房的对被拆!迁,人由拆迁人按本【办法规定予》以补偿安置》;对该被《拆,迁房屋承《租人:在拆:迁,人按照本办法规定对!被拆迁人予》。以,补偿:、安置后被》拆迁房?屋的:所有权划归国家所有!(由:。公房管理部门—以该拆?。迁房:。屋的净评估价值出】资从拆迁《人处收购)》再由拆迁人按拆迁房!管部门直管住宅公房!的,规定给予补》偿安置
第】五,十四条 拆迁房管!部门代?管的房屋代管房屋】有使:用,人的应当实行—产权:调换;代管房屋无使!用,人的由代管人选择补!偿安:置方式
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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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择产权调—换的:安,置,用房仍由房管部门】代管;选《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!偿金额由代》管人专户《存入银行 》 :
?第五:。十五条 被拆【迁房:屋,的用途以房屋所【。有权:证登记的用途为准认!定房:屋,用途以规《。划、国土资源行【政管理部门》提供的合法有效【文件作为依据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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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所》有权证未明确用【途的:由产权登记部门依】照职权或者根据【房屋:所,有人的申请按照本条! 第一款的—规定调查确》认
】
房屋所》有人要求改变原登】记用途的可以在其房!屋被列入拆迁—范围前持有》关文件向产权—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!记 : :
第《五十六条《 19《9,0年4月1日—中,华,人民共和国城市规】划,法施行前已改变房】屋用:途并以改变》后的:。用途延续使用的【根据:房屋所有《人的申请《按改变后《的用途认《定由产权登记部门】变更:登记:;其中改为商—业用房?的应当持有合法有效!营业:执照
】
改变房屋用途按规!定应:。当交:纳土地收益金的【房屋所有人应当在】变更登记前依法补交!土,地收:益,金,
》 ,第五:十七条 199】0年4月1日中华】人民:共和:国城市?规划法施行后未【经市:规划、?国,土,资源行政管》理部门同意改变【房屋用?途,的,拆迁时仍按该房【屋所有权证登记的】房屋用途进行补【偿安置
!
按前?款规定补偿安置时对!被拆迁房屋在19】90年4月1日【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】市规划法《。施行后至20—02年12月31日!之前:改变用?途从事商业经营并】以营:业用途延续》使用至今《且持有?合法有?。效营业执照》、税务部《门完税证明》的可按营业》面,积、经营年限给予】适当经济补助—经营满一年的实际营!业面积部分》按营业用房评估【单价的70%与原用!途房屋评估》单价的?差额的3《0%予以补助—每增加一年增加差】额的5?%最高经济补助不超!过,差额:的100《%2003年1月1!日之后未经规划【、国土资源行—政管理?部门同意改变房屋】用途的不予补助 】
第—五十八条 》 住宅房屋的被【拆迁人选择产权【调换的拆迁人应当】自领取?房屋拆迁许可证【之,日起24个》月内将被拆迁人【或者房?屋承租人安置完【毕其中将拆迁地块】上建设?的高层房屋作为产】权调换用房的拆迁】人应当?自领取房屋拆—迁许可证《之日起36个月内将!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!租人:安置完毕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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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:渡,期间的周转用—房可以由被拆—迁人或者房屋承【租人自行解决也可以!由拆:迁人提?。。供被拆迁《人或者房屋承租【人有权选择具体的过!。渡,方式拆迁人不—得强:。迫,。或者:拒绝:
】
拆迁人提供—。周转用?房的被拆迁人或者房!屋承租人应当在得】到安置用房的4个月!内腾退周转用房 !
?。 第五十九》条 ?住宅房屋的》被拆:。迁人或者《房屋承租人自行解】决周转用房的拆【迁,人应当?从其搬离并交出被】拆迁房?屋钥匙?之,月起到?被安置后的》4个月?内支:付其临时安置—补助:费临:时安:置,。补助:。费按照当地租—赁与被?拆迁房屋相当面积、!地段的?住宅用?房,所需费用的平—均价格?确定:但每户每月临—时安置补助》费不得低于保障其】基本居住条》 件所需费用【具体:标准由?房屋拆迁管理部门】会同物价行政管理】部门提?出报市人民》政府:批准每年公布一次 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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拆《迁人超过拆迁—补偿:安,置协议规定的过渡】期限:未,提供安置用》。。房的应当自逾期之】月起按照《原标准的二倍支付】临时安置补助费补】偿被拆迁人或者房屋!承租人因延期使【用安置用房的损【失
!
拆迁人提供周转】用房的周转用房【。应当与被拆》迁房屋的居住条【件相当并能够满足被!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!人基本居住条件拆迁!人不再?支付临?时安置补助费—拆迁人超过协议【规定的过渡期限【未提供安置用房【的除:继续提供周转—用房外还应当自逾】期之月起按照规【定标准支付临时安】置补助费《补偿被拆迁》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因!延期使用《安置用房的损失 !
第六十条】 拆迁人》应当支付住宅房屋的!被拆迁人或者房【屋承租人两》。次搬家补助费搬家】补助费每户不—低于600元具体】标准:。由房屋?拆迁管?理部门会同物价行政!管理部门制定报市人!民政府?批准:每年公布一次
】
被拆迁人!在拆迁公告规定的】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!的拆:迁人:。应,当,。给予:奖励具体标准由房】屋拆:迁管理部《门会同物价行政管】理部:。门提出报市人—民,政府批准后执行 ! ,
?第六十?一条 《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!停产、停业引起经】济损失的按》拆迁前一个月—被拆迁人向市社会保!险经办?机构缴纳基本养老】保险费核定的全【部职工缴费》工,资之和六倍的—。80%或按被—。拆迁房屋评》估价:值的2%由拆迁人】给予一次性》补助 ?。
—拆迁非住宅房屋【引起的搬迁》、安装、过渡等费】用,。按被:拆迁:房屋评估价值的【2%由?。拆迁人给《予一次性补助—其中生?产型企业的搬迁、安!装、过?渡费用不得少—于2%但《最,高不超过3.5%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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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《十二条?。 拆除产权属【于学校、医院、敬】老院、幼儿》。园,、福利院、居委会】等,用于社会公益—。事业:的房屋及其附属物】拆迁:人应当?按照有关法律、【法规的规《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!。予以重建或》。者,给,予,货币补偿《
?。 ,第六十三条 — 市国土《资源行?政管理部《门依照有关法律法】规,负责城?市房屋拆《。迁有关?的土地管理》工,作,并依法制定本办法】中土:地收益金《交纳标准《报市人?民政府批《准后执行
—。
第四章 法律责!任
第六十四条! :有下列行为之一【的由房屋拆》迁管理部《门依:照浙江省城市房屋拆!迁管理条例的—规定予?以行:政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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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未取得房屋!拆迁:许可证实施拆迁【的;: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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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以欺—骗手段骗取房屋拆迁!许可证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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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三,)未按?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!的拆迁?范,围实施房屋拆迁的;!
【
(四)委托【不,具有拆迁资格的单】位实施拆《迁,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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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
(五)擅自—延长拆?迁期限的; 【 ,
《
(六《。)接:受委:托的:拆迁单位违》反规定转《让,拆迁业务的 】
第六十五条 ! 违反本办法规【定有下列行为之【。一造:成被拆迁人或者房】屋承租人财产损失的!应当依法承担民事】责,任 :
: ,
(一)未取】得房:屋拆迁?许可证实施》拆迁的;
】
(—二):以,欺骗手段骗取房屋拆!。迁许可证实施拆迁的!;
【
(《三):。。未按房屋拆迁—许,可证规定的》拆迁范围《、拆迁期限》实施拆迁的
!
,。 第六十六条—。 房?地产评估机构—和,估价人员有下列行】为,之一的由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】门依据?城市房地产》中介服务管理规【定、房地产估价师注!册管理办法等—规定进行《查处并记入其信用档!案;:。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!刑事责任
!
(一)违反城】。市房屋拆迁估—。价技术规范出具【虚假估价报告或估】价,。结果严重失实—的;
【
(二—)与拆迁当事人一方!串,通损:害他方合法权益的;!
【
:(三)以回》扣等不正当竞争手段!获,取拆迁估价业务的 !
《 第六十七条 】折,迁人有下列行为【之一的?由,。房屋拆迁管理部【门依照浙江省—城市:房屋拆迁管》理条例给予警告责令!改,正;:对被拆迁人造—成损失?的拆迁?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!责任 ?
—(,一)未按规定与【被,拆迁人签订拆—迁补偿安置》协议且未经依—法裁决进行拆—迁的;
【
(—二)违反第二—十八条第一款—。规定补偿安置方案】。未经房?屋,拆迁管理部》门审核?同意而?实施拆迁的;— , :。
》。
(三)伪造、涂改!或者不向被拆迁人提!供规定的拆迁补偿安!置协议?文本的?
第六十!八条 接》受委托的拆迁—单位及其《工作人员弄虚作【假、滥用职权—的由房屋拆迁管【理部门依《法,查处或建议权—限机关依《法查:。处并记入其信用档案!
第》六十九条 》 ,房,屋拆除施工单位违反!建设工程《安全生产管理条例】。、未按有关》工作标准和规—范施工的《由建设行政管理部】门责令限期改正【;逾期未改正—的依照相关法—规予以查处;—造成安全事故—的依法承担赔—偿责任;《造成:重大事故构成犯【。罪的对?直接责?任人:员依法追究刑—事责任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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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条— :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!其工:。作人员玩忽职守、滥!用职权、《徇私舞弊有下列情】形之一的依照浙【。江省城市房屋拆迁】管理条例的》规定对直接负责的】。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!。人员由有关部门依法!给予行政处分;构成!犯,罪的依法追究刑【事责任
》。
(一【)违反规定核发房】屋拆迁许可证以【及其:他批准文件》的,;
】
(二)核发房屋!拆迁:。许可证以及其他【批准文件后不履行】监督管理职责或者】对违法行《为不予查《处的; —
—(三)未按规—定,发布拆迁公告的【;
!
(四)房屋—拆迁管理部》门实施房屋拆迁【的;
】。
?(五:)违:反规定作出拆迁【裁决:的; ?
—
(六)依—照规定应《当,听证而没《有听证的; 】
《
:(七)未按计划组织!建设拆迁安置用房】导致被拆迁人未能】在安置期限内得【到安置的; 【。 ,
》
(八)违》反规定?实施:强制拆迁《的
》
因前【款,规,定行:。为给拆迁《当事人造《成损失的应当依【法承担赔偿责—任
—第五章 《 附 则
】第七十一《条, , 在市区城市规划区!外的国?有土:地上实施房屋拆迁】并需:要对被拆迁人补偿、!安置的参照本办法】。执行
【
保护性旧区改】造需对被拆迁人补偿!、安置的适用本办】法
第】七十二条 本办】法自公布之日—起施行2002年6!月28日《市人民政府发布【的湖州市市区城【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!办法(市人》民政府?令第15号)和2】004年《6月14《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!〈湖州市《市区:城,市房屋?拆迁管理实施办法】〉的补?充通知(湖政发〔】2004〕44号)!同时废止本》市,以,前制定的《有,关市区国有土—地上城市房屋拆迁】。的规定与《本办法?。不一致的以》本办法为准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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