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【 湖州?。市市区?城市房屋拆迁管【理实施办《法 湖州市人!民政:府关:于印发湖州市—市,区城市房屋》拆迁管?理实施办法》的通知?。 : 湖政发〔2007!〕62号 各县!区,人民政府市府—各,部,。门市直各单位 】 ,   现将湖州市!市区:城市房?。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!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!彻执行 二○!○七年八《月二十八日 — 第?一章 总 !则 》第一条 为—加强城市房》屋拆迁管理保—护拆迁当事人—的合法?权益保障建》设项目顺利进—行根:据浙:江省城市《房屋拆迁《管,理条例结合本市实】。际制定本办》法 第二条】 在本市市区【城市规划区》内的: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!拆迁并需要》对被拆迁人补—偿、安置的》适用本办法 —    本办法!所称:房屋拆迁是指—因实:施城市规划或—者因其他公共利益需!要依法收回国有土】。地,使用权而拆除—该地:块上房?屋的行为 》 第三条 城市!房屋拆迁必须符【合城市规划有—利于城市《旧区改造和生—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!古迹和有价》值的历史建筑 】 , ,第四条 本办法所!称拆迁?人,是指市人民政—。府,设立的具体实施收回!。。。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依!法取得房屋拆—。迁许可证的单位 】  ?  本办》法所:称被拆迁人是—指被拆?。迁房:屋的所有人 【 :第五:条 市区城市【房屋拆迁应严格【控制拆迁规》模严格执行》拆迁计划和拆迁安置!用房建设计划保【障被拆迁人及时妥善!安置切实维护被拆】迁人合法权益 【 , 第六条 【市规划与建设局为】本市负责管》理城:市房屋拆迁工作【的行政部门(以下简!称,房屋拆迁管理—部门:)对:本市行政区》域内的?城市房屋拆迁工【作实施监督管理【。。具体负责本办—法实施    ! 市人民《政,府有关部门和各区】人,民,政府、各乡(镇)】人民政府、各街道】办事:处、湖州经》济开发?。区管:。。委会、太湖旅游度假!区管委会应当按照各!自,职责互相《。。配合共同做好城市】房屋拆迁《管理工作 】第七条 拆—迁人必须依》照本办法规定对被拆!迁人给予合理补【偿、安置《。被拆迁人、被拆迁】房屋承租《人必须服从城市建】设,。需要在规《定的搬迁期限—内完:成搬迁 》 第二章 拆【迁管理 第【八条 ? 市规划《与建设?、国土资源、发展】和改革等行》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!城市:总体规划《的要求?根据本市社会经【济发展水平》同时考虑近》。期新建商品》。房的市场供应等因素!制定城?市房:屋拆迁的中长—期,计,划、年度《计划:和安置用房建—设计划报市人民政府!批,准,。后实施 —   ? 拆迁年度计划【和安置用房建—设计划由市人民【政府报?省人民政府备—案 《。。第,九条 安》置用房建设计划【经批:。准后年?度土地?利用计划中应落实安!置用房建设用地 】    》。 安置用房》的规划?。、施工图设计文件】经审查通过后—建设单位未》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!同意:不得改变 【    根据】安置用?房建设计划建设的】安置:用房只能用于拆迁】。安置使用未经市政府!批准不得挪作他用 ! 第十条】 需实施房—屋拆迁的建设项目】规划部门核发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】证时:应,当,将涉及拆《迁的用地红线图予以!公布 ?    按中】华人民?共和国合同法原则建!立的、?不带有福利》性质的房屋租赁关系!的,。房屋所有人与使【用人应在其房屋【被,列入拆迁范围前【对遇到房屋拆迁【时,的相关?事,宜预先进行约定 】    【 有关房屋》所有人要《。求改变?房屋登记《。用,途的可以在其房【屋被列?入拆迁范围前—。持有关文件向产权】登记部门申请—变,更登记 —    —拆迁房?屋的单?位在申请拆迁许可前!应当对用地红线范围!内房:屋和:土地的性质、—。用途:、,面积以及权属和【租赁等情况进行摸底!并,登记造册《 》 ,第十:一条 《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!房屋拆迁许》可证:后方可实《施拆迁申请房屋拆迁!许可证应当向房屋拆!迁,管理部门提交下列】文件  —  (《一)建设项目批准(!备案、核准)文件】;,    !。。(二)建设用地【规划许可证; ! :   (三)国】有土地使用》权批准?文件(指市人民【政府依法作出的收回!国,有土:地使用?权的:决定文件)》;    ! ,(四)拆迁计划和拆!迁方案(拆迁—方案:应当:对,临时周?转用房和用于产权】调换的安《置用房作出安排;需!要新建安置用房的】应当提?供安置用地》批准:文,件); 《。    【 (五)市区行政】。区域内办理存—款业务的金》融机构出具的拆迁】补偿安置《资金证明(拆迁补】偿安置资金住—宅按照住宅拆迁【预算的?100?%确认非住宅—按照非住宅拆—迁预算的80%确】认同一?专户储存拆迁—人提供?。的安:置用房可以折价计】入但住宅安置用【房的折算资金不得低!于住宅拆迁预算【的60%;不足部分!由拆迁人在》房屋: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!期,限内补足) 【 第》十二条 房屋拆】迁管理部门应当【自收:到申请之日》起30?日之内对申》请事:项进行审查;—。经,审查符?合条 件的—颁发房?。屋拆迁许可》证    【 房屋?拆迁管理部门在核发!。房屋拆迁许可证前应!当依法举行听证就】。拆,迁,。许可涉及的拆迁计划!、拆迁?方案和拆迁补偿【安置资金的落实情况!等相关事项》听取意见《  —  市房屋拆迁】管理:部门可以《委托区房屋拆—迁管理?。部门实施《行政许可 【 第《十三条 房屋【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!房,屋拆迁许《。可证核发之》日起5日内将建【设项目?的名称、拆迁人、】拆迁范围、搬迁期限!。、,拆迁期限以及暂停】办理相关手续—期限等事项,以【公告形式在》新,闻媒体以及》拆迁范围《内予:以公布并书》面告知被拆迁—人  》  房屋拆—迁管理部门和—拆迁人应当及时【。向被拆迁人》做好宣传、解释工】作 ? : 第十《四条: 拆迁《人,应,。当在拆迁工作现【场建立公示栏将以下!内容向?被拆迁人、》房屋承?租,人公布 》    《 (一)房》。屋拆迁许可证—;  【 , :(二)拆迁》。政策; 》    (三!。)产权调《换房源的《位置、设计套型【、价格?及交付时《间,; 》    《 (四)拆迁工【作计划和流》程;  】  ?(五)受委》托的拆迁单》位、房屋《拆除施?工单位和房》。地产评估机构—名,称 》 第十五条 拆!迁,人,负责对拆迁现—场秩序的《管理和维护;负【责对受委托的拆【迁,单位、房屋拆—除施工单《位和房地产评估【机构之间的》。工作协调和管理【   》 拆迁人和房屋拆!除施工单位应—当按照建设工程安】全生产管《理条例的有关规定】进行房屋拆除—工程的委托和施工】 第十六!条 拆迁范—围公布后拆迁范【。围,内的单位和个—人在暂停办理相关】。手续期间不得进行下!列活动 】   (一)【新建、扩《建、改建《房屋:;  》  (二)—。改变房屋《和土地用途; 】 :。 , ,  (三)租【赁房屋 《    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】应当就?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!知有:关部:门暂停?办理相关手续 !。 :   暂》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!当载明?暂停期限暂》。停期:限不超过一年—;拆迁人需》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应!当经房屋拆迁管【理部门批准延—长暂:停期限?最长不得《超过一年 ! 第十七条 拆】。迁人自取得房屋拆迁!许可证?之日起3个月内【不实施拆迁的房屋】拆迁许可《证自然失效并由房屋!拆迁管理部门—予以公?告    【 实施房《屋,拆迁不得超越房【屋拆迁许可证—核准的拆《迁范围和拆》迁期限?。。   【 需要延长—拆迁期限的拆迁人】应当在拆迁期限届】满15日前向房屋拆!迁管理部《门提出延期》申请:;房屋拆迁管理部门!应当自收到延期【拆迁申请之》日起10日》内予以答复 ! 第十八条 拆!迁人可?以自:行拆迁?也可以委托》拆迁:从事拆迁《。业务单位应当按照国!家和省的有关规【定依:法取:得房屋拆迁资格 】   《 房屋拆迁管【理部:门不得?作,为拆迁人不得接受】拆迁:委托 ? : : ,第,十九条? 拆?迁人:委托:拆迁的应当向被委托!的拆迁单位出具委】托书并签订拆迁委】托,合同拆迁《人应:当自拆?迁委托?。合同签订日起15日!内,将合同报房屋—。拆迁管理部门备【案    受!委托的拆迁》单位不得转》让,拆迁业务 !   委托拆迁】服务费用由委托双方!在合同中协商—确定 — 第二十条— 拆?迁人应当向被—拆迁人送达拆—迁,。补偿:安,置方案    ! 拆:迁人与被拆迁人【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搬!迁期限内根据本办】法规定签《。订拆迁?补偿:安置协?议协议应当载明补偿!形式、?货,币补偿金额及其【支付期限、安—置地点?、安置用房》面积:、搬迁期限》、过渡方式、—过渡:期限、搬《家补助费《和临时?安置补?助费:、,违约责任以及当事】人认为需要订立的】其他条 》款 : ?    拆迁租】赁房屋的拆迁人应】当与:被拆迁人《、房:屋承租人签订拆【。迁,补偿安置《协议  】  拆迁房—管部门代《。管的:房屋拆迁《人应当与代管人签订!拆迁补偿安置协【议;:代,管房屋有使用人的】拆迁人应《当与代管人、—房屋使用人签订拆迁!补偿安置《协议  】  ?拆迁补偿安置—协议自签订之—日起生?效拆:迁人应当《自协议签订之日【起,15日内将》协议报房《屋拆:迁管理部门》备案: ,    【 ,拆迁补偿《安,置协议?书应当使用浙江【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!统一监?。制的文本 【 : ,第二十一条》 被?拆迁房屋《的房屋所有权证由】拆迁:人负责收回并在房屋!拆除后30日内【移送产权登记—部门申请注销登记】产,权调换的《安置用房被拆迁人】应当:自取得?房屋之日起3个月】内申请?房屋产权《登记 第【二,十二条? 公安《、,教育、?公用事业等部—。门应当根《据被拆迁人》、房屋承租人—的拆迁补偿安置协】。议或裁决机》关的裁决书等生效】。。的法律文件及时办理!和安排?被拆迁人、房—屋承租人的户口【转移:、子女?转学转托以及有关】公用事业等》事宜:    — 拆迁范围内—的中、小学》生可以在原学校或安!。置地学校就读学校不!得以非本学区—学生为由拒绝其入学!也不:得另行收取》其他费用 】 第二十三—条 拆《。迁补偿安置协议【签订后被拆迁人或】者房屋承租人在【搬迁期限《。内拒绝搬迁的拆【迁人可以依法向仲】裁委员会申》请仲裁也可以—依法向人民法院【起,诉诉讼期《间拆迁人可》以依法申请人—民法院先予执—行 》第二十四条 拆】迁当事人对》补偿形式、补偿金额!、安置用房面积、】安置地点、过—渡方式、搬迁期限、!过渡期限《等内容在《搬迁期限《内经协商达不成【协,。议的:拆迁当?事人:可以向房《屋拆迁管《理部门?申请裁决被拆迁人】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!的由市人《民政府裁决  !  裁决应当【自受理裁决申请【之日起3《。。0日内作出书面裁】决;裁决作出之前】裁决机关应》当充分?。听取:各方意见 【    当【事人对?裁决不服的可以【依法申请行》政复议?或者向人民法院提】起行政?诉讼除?依法需要停止执行的!情形:外在复议和诉—讼期间如拆迁人【已按裁?决给予?货币补偿或》者提供拆迁安置【用房、周转用房的复!议和:诉讼期间不停止【拆迁的执行 【。 第二十五条! 拆迁人不得【改,变尚未搬《迁的被拆迁人—、房屋承租人原有】的供水、供电—、供气等基本—生活条件 】第二十?六,条 被拆迁人【或者房屋《承租人在裁决—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拒!绝搬迁的由市—人民政府责成行政执!法等有关部门强制拆!。迁或者由房屋—拆,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!人民法院《强,制拆迁  【  市人民政【府在作出强制拆【迁决:。定前依法举行—听,证就:作出补偿安》置裁决的主体、【程序、依据及被【拆迁人拒绝》搬迁的理由听—取,拆迁当事人、有【关主管部门及其他相!关人员的意见—  —。  实施强制拆】迁前拆迁人》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!有关事项向公证机】关办理证据保—全 —。。 第:二十七条 拆【迁,房管部门代管的房屋!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!须经:公证机关公证代管人!应当就被拆迁—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!。证机关?办理证据保》全 : : 第二十八条 被!拆,迁房屋有下列情【形之一的由拆迁人】提出补?。偿安置方案报房【屋拆:迁,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!实施拆迁《    (一!)有产权纠》纷的; —    (二】)产权人下落不明】。的; —。    》(三)暂时无法确】定产权人《的 《    房屋】拆迁前拆迁人应当】就被:拆迁房屋的有关【事项向公《证机关办理证据保】全 第】二十:九,条 拆迁设有【抵押权的房屋—依照国家有》关担保的法律执【行, 第三十条】 :。法律、?。法规对拆迁军—事,设施、寺《。观教堂、文物古【迹、归?侨侨眷房屋、涉外】。。房屋等另有规定【的从其规《定 第三【十一条? 城市《房屋拆迁涉及公【共设施或者各种管线!。迁,移的由?原所:有人按?规定:期限自行迁移—所需:迁,移费用由拆迁人给予!。。补偿 —第三:十二条 《 对拆迁范围内的花!木、:绿地应当尽可能保】留不能保留的应当】按照国?家和省?、市的规定办理【有关手续 》 ?第三十三条 — 拆迁人使用拆【迁补偿安置资金的】应当经房屋》拆迁管理部门—。审核:拆,。迁补:偿安置资金应当全】部,用于房屋拆迁的【。补偿、安置不—得挪作?他用具体《管,理办法按省规定执】行    【 房:屋拆迁管理部门【应当加?强对拆迁补偿安【置资:金使用的监》督 》 第三十》四条 房屋—拆迁管?理部门应当》建立:、健全房屋》拆迁档案制度加强对!房屋拆迁档案—资料的管理 —   《 , 房屋拆迁的—档,案资料包括拆—迁人从事房屋拆迁的!。有关批准《文件拆迁《计划和?拆迁:方,案,及其调整《资料拆迁补偿安置】协,议及其结算资料以及!其他与拆迁有关【的,档案资料 ! 第三?。十五:条, 房屋拆》迁管理部门应—当加强对拆》迁单位的监督—    — 建设行政》管理部门应》当加强对房屋拆除】施工单位《。的监督  !  ?房地产行政》管理部门应当加【。强对:房地产评估机—构的监督 】   ? 以上各行政管理!部门:应当制?定工作标《准,和规范加强》对被监督《单位业?务工作的指导检查】和考核管理依法【将考核结果与该【单位:的市场?准入、资质(格)】管理相结《合 》。 第三章《 拆迁《补偿与安置 】第三十六条 拆】迁人应当对被拆迁】人按照国《家法律、法规—和,本办法的规》定给予合《理补偿 》 ,   拆迁—补偿、安置可以实】行货:币补偿也《可以实行产权调【换被:拆迁人有权选择具体!补,偿,形式 ?。 : :   拆迁—。非公益事业房屋【的附属物不作产【权调换由拆》迁人给予《货,币,。补偿拆迁范围公布】后新:。建、改建、》扩,建的附属物不予补】偿 — 第三?十七条 》。拆迁范围内的违法】建,筑、: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!建筑必须《在拆迁公告规定【的搬迁期限内—自行拆除不》予补偿;拆》除未超过《批准期限的临时建】。筑由拆迁《人按重置价格—结合剩余期》限,评估后?给予货币补偿 ! 第三?十八条 货币补偿!。或者产权《调换的面积按照被拆!迁房屋的房屋—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!。法房产凭《证,记,。载的建筑《面积计算  】  土地使用面】积以土地使用权证的!记载为?。准 《 ,  :  同一承租人承!租的同一处直管公房!有住宅也有非住宅】的分别计算》面积 【 ,  多层砖混结】构非成套直管住【宅公房建《筑面积按具有房产测!绘资格的测绘机构实!测面积计《算其他非成套直【管住宅公房建筑面积!的计算为使用—。面积乘?1,.25 —    因新老!面积计算《规则不?同而出现《同幢、同《套型上下《层住宅房屋所有权证!登记面积有差异的按!最大:面积计算《 :   》 建造手续符【合有:关规定、确属—被拆迁?。人,所有但被拆迁房屋】所有:权证上没《有,登记:。的自:行车:库视同已登记— 第【三十九条 被拆】迁,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!根据房地产市场价格!评估确定  】  被拆迁房屋】的装:饰、装修的货币补】偿金额根据市—区城市房《屋一般装《饰,、装修拆迁补偿指】导,价结合成新》评估确?定,;被拆迁《房屋:附属:物,的货币补偿金—额根据重置》价格结合成新评估确!定 》 第四十条 被!拆,迁房屋的评估应【当采:用市场?比较:法;:不具备市场比较法】评,估,。条 件评》估厂:房、仓库、厂—区内的办公房、宿】。舍、食堂等非住【宅房屋价格的可【以采用其他》评估方法并在评【估报告中说明原【因 ?  :  房地产—评估机构在确定被】拆迁房屋的房地产】市场评估价格前【应当听取被拆迁人的!意见 《   》 :本办法中的评—。估所需费《用由拆迁人承担 ! 第四—十一条 《 采用市场比—较法评?估被:拆迁:房屋价?格的应先求得评【。估比准价格》评估比准价格由房】地产评估机构根据】交易价从高原则从】类似房?地,产中选?取三个以上可比实例!。进行:交易情况、交易【日期、区域因—素和个别因素修正后!确,定 ?    《 被拆迁《房屋:属于非?成套住宅的》应当根据前款规定】选取普通《成套住宅《作为可比实例 】    【被拆:迁房屋价格》由,房地产?评估机?构根据评《估比准价《格结合该房屋—具,体,。。区位、建筑结构、建!筑面积、成新—、层:次、:装修等?因素评估确》定   】 房管部门—应当:按月向社会公—布本地?房产:交易信息城市房屋拆!迁的房屋重置价【一般装饰装修拆迁补!偿指导价和房屋区位!、,结构:。、成新?。、,。层次、朝向修—正系:数由市房屋》拆迁管理部门会【同有关部门制订【报市人?。民政府批准后执行】。 ? ?第四十二《条 房地》。产评估?机构应在规》划部门公布用地红】线后向房屋拆—迁,管理部门《报名房屋拆》迁管:理部门应自发布拆迁!公告之日《起3日内在》拆迁现场《公布已报《名并符合《拆迁评估准入条 !。件的房地产评—。估机构名单 】   拆》迁人与被拆迁—。人应在名单公布【之日起5日内共同】。选定一?家房:地产评估机构;不】能共同?选定的拆迁人应当】向市房屋拆》迁管理?部门书面《报告由市房屋拆迁】管理部门从公布的】房地产评估机—构,中随机确定参—加随机确定的房地产!评估机构不得—少于三家《随机确?定房:地,产,评估:机构应当由公证机关!现场公证 》    房!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!在随机确定房—地产评?估机构之日起—3日前在拆迁范围内!公告房地《产评估?机构随机确定的时】。间和地点 》    【 ,拆迁人应在委托【评估合同签订起3日!。内将合同向市房屋】拆迁:。管理部门备》案 — 第:四十三条 被拆】。迁,房,屋,的房:地产市场评估价【格实行公示》制   — 房地产评估机】构应当将《被拆迁人的姓名【、被拆迁房屋的门牌!号、评?估,因素:、评估依据、评【估价格等《主要情况《在拆迁范围》内公示接受社会监】督,。公,示时间不《得少于10日 【 《  : :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!果,有异议?的可以要求房地产】评估机构作出—。解释房地产评—估机:构应当自《接到解释要求之日】起,3日内予以》解释: ?第四十四条 【房地产?评估机构《应当遵循公开、公】平、公正的》原则严格按照国家】房地产估价规—范和标准《进行房地产》市,场,价格评估《 第四十【五条 按照本章规!定对被拆迁人进行补!偿后其被拆迁—房屋按?标准容积率占有的】土地不再《按照浙?江省实施〈中华【人民共和国土—。地管理法〉办法第】二十九?条 ?规定予以补》。偿被:拆迁人依法享—有使用?权的土地其面积超过!被拆迁房屋按—标准容积率占有的】土地面?积的超过部分的【。土地按照浙江省实施!〈中华人民共和国】土地管理《法〉办法第二—十九条 《 规定予以》补偿: 第四—十,六条 ? 被拆迁地段用【于同:类商品房建设的【被拆迁人享》有以:。同等条 件优先购!买的权利 —。 :第四十七条》 选择《产权:调换的?被拆迁人有权—要求:拆迁人提供不小于被!拆迁房屋原建筑【面积:的安置用房 】   安置用房】应当符合设计—规,范要求;属于—新建房?屋的交付前应当经验!。收合格安置用—房可:。以是期房但其房源】位,置,、户型、价格及交付!时间拆迁人应予【以公布 【 第四十》八,。条 被拆迁房屋】和现房安置用—房的:价格:由同一家房》地产评估《机构选择《同一评估时点—。。采用:相同的方法、—标准评估《确定 《   ? 实行《货,币,。补,偿的拆?迁人应给予被拆迁人!被拆:迁房屋?评估价值10%的货!币补助? 《   ? :实行产权调》换的拆迁人与被拆】迁人应当结算—被拆迁房屋和安置】用房的差价 — ? ,   小高—层住宅?房屋用作产权—调换:安置用房的可增加1!0平方?。米建筑面积》增加部分作赠送 ! 《第四十?九条 被拆迁【住宅房屋为被拆迁】人家庭(《家庭成员含》其配偶、未成—年子女)《在市区内的唯一住所!和房屋且被拆迁【住宅房屋建筑面积】小于46《平方米并实行产权】调换:的,。拆,迁人应?当提供建《筑,面积不小于》46平方米的成【套住宅房屋作为【。安,置用房安置用房中】与被拆迁房屋建筑】面积相等《部分和超过46平】方,。米建筑面积部分按第!四十八条 第【三款规?定结算;被》。拆迁房屋建筑—面积至4《6平方米建筑面【。积部:分的:安置用房按安置用】房重置价结合层次、!成新结算 》    被【拆迁人属于低收【。入家庭(《家,庭成员含其配偶【、未成年子女)其被!拆迁住宅房》屋建筑?面积每?户小于46平方【米(家庭成员—在市区内有其—他住宅房屋的合【并计算)或符—合当年廉租房申【请,标准并实行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】应当提供建筑面【积不小于46平方】米或建筑面积—不小于当《年廉租房申请标【准,的成套?住宅房屋作为安【置用房被拆》迁房屋评《估价值低于安置用房!评估价?值的拆迁人与被拆】迁人互不结算产权】调换的差价》本款所?。称低收入家庭是【指持有民政部门核发!的湖州市最低—生活保障《。救助证或《市总工?。会核发的湖州市低】收入职?。工优惠证(A证【),的家:庭,  —。 , 适用本条—。 :规定的?被拆迁?人应是在房屋拆迁】。许可证?。核发时具《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!的居民和因参军、】随军及就读大、【。中专而?将城镇户籍迁—。出,本市市区的军人、】随军家属《、学生 【 第五《十条 ? 符合当《年申请购买经济适用!住房条 件的【被拆:。迁人拆迁《时选:择货币补偿安置的】可凭城市房屋拆【迁货币补偿协议【优先购买经济适【用住房 第五!十一条? 拆迁房管部【门直管?住宅公房或者—单位自管住宅公房】的(包?括非成套住宅—)房屋承《租人符合房改政策】。的享有按照房改政策!购房的权利(—。超过房?改政策享受》面,积部分按市场价同时!购买)房屋承租【人按照房改政—策购房后《拆迁:人应当对其按被【拆迁人予以补偿、】安置 《    》房屋承租人》。未按房改政策购房也!未与被拆迁人达【成解除租赁关—系协:。。。。议的拆迁人应当对】被拆迁人实行—产权调换《。。。的补偿安置方式安置!用房由原《房屋承租《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!与,原房:屋承租人重新—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拆!迁,人应当对原承租人】。的,装修:、搬家予以补助【 》 第五十二条 在!2006年12月3!。1日:前执行?政府定价租金的【直管非住宅公—房在:拆迁时仍继续承【租的拆迁人应当按】被拆迁房屋评—估价值的50%给予!房屋承?租人货币补偿—(评估价《的另50《%归国家所有—)租赁关系解—除 《  : :享受政?府定价租《金的直管《非住宅?公房承租《单位在2005年1!2月31日前—的改制中明确将【直,管非住宅公房承租权!处置给现承租人【的拆迁?人应当凭《原改制单位主管部】门提供的相关材【料按本条《 第一款规定对】现承租人予以补【偿 : ? , 第五十三条— , 拆迁落《实私房?政策:换约:续租的住宅用—房的对被《拆迁人?由拆迁人《按本办法规定予以】补偿安置《;对:该被拆迁房》屋承租人在》拆迁人按照本—办法规定对被拆迁人!予以补偿、安置后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】权划归国家所有(由!公房管理《部门以该拆迁—房屋的净评估价值】出资从拆迁人处收】购)再由拆》迁人按拆迁房管部门!直管住宅公房的【规定给予补偿—。安置 第五】十四条 拆迁房管!部,门代管的房屋代管房!。屋有使用人的应【当实:行产权调换;代管房!屋无使用人的由代管!人,选择补偿安置—方式    !选择产?权调换的安置用房】仍由房管《部门代管;选择货币!补偿的货币补偿金】额,由代管?人专:户存入银行 】 第五十五条 ! 被拆迁房屋的用】途以房屋《所有权?证登记的用途为【。准认定?房屋用途以规—划、国土资源行政】管理部?门提供的《合法有效文件作为依!据 ?    《 房屋所有》权证未明确用—途的由产权》登记:部门依照职权或者】根据:房屋所有人的—申请按照本条 第!一款的规定调查【确,。。认   】 房?屋所有人要求改变原!登记用途的可—以在其房屋被列入】拆迁范围《前持有关《文件:向产权登记部门申请!。变更登记 【 第五》十六条? 1990—年4月1日中华人民!共和国?城,市规划法施行前已】改,变房屋用途并以改变!。后的用?途延续使用的根据房!屋所:有人的?申请按改变后的用途!认定由产《。权,。登,记部:门变更?登记;其中改—为商:业用房的应当持有合!法有效营业执照【 ,   《。 改变房》屋,用途按规定》应当交纳《土地收益金的房屋】。所有人应当在变更】登,记前:依法补?交土地收益金 【 第五十】七条 1990年!。。4月1日中》华人民共《和国城市规划—法施行?后未经市规划、国】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!同意改变《。房屋用途的拆迁时仍!按该房屋所有权证登!记的房屋用》途进:行补偿安置 【    《。 按前款规》。定补偿?安,置时对被《拆迁房屋在199】0年4月1日中【华人民共《和国城?市规:。划法施?行后至2002【年12月31日之】前改:变用:途从:事商:业经营并以》营业用途延续—使用至今且》。持有合法有效营【业执照、税》。务,。部门完税证》明的可按《营业面?积、经营年限给【予,适当经济补助—经营:满一年的实际营【业面积部分按—营业用房《评估单价的70%】与原用途房屋—评估:单价的差额的3【0%予以补助每增加!一年增?。加差额的5%最高】经济补助不超—过差额的100【%2:003年1月—1日之后未经规【划、: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!门,同意改变房屋用途】的不予补《助 》 :第五十八条 【。住宅:房屋的被拆迁人选】择产: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当!。自领取房《屋拆迁许可证之日起!24个月内将—被拆迁人《或,者房屋承租人—安置完毕其中将拆】迁地块上《建设的高层房—屋作为?产权调换用房的拆迁!人应当自领》取房屋拆迁许可【证之日起36个【月内将被拆迁人【或者房屋《承租人安《置完毕   】 过渡期间的周】转用房可以由被【。拆迁人或者房屋承】租人自行解决也可以!由拆迁人提供被拆】迁人或者房屋承租】人,有权选择《具体的过渡方—式拆迁人不得强迫】或者拒?绝 ?   》 拆迁人提供周转!用房:的被拆迁人》或者房屋承租人应】当在得到安置用房的!4个:月,。内腾退周转用房 】 第五十】九条 ? 住宅房屋的被拆】迁人或者房屋承租】人自行解决周转用】房的拆迁人应当从】其搬离并交》。出被拆迁房》屋钥匙之月起到被】安置后的4个月内支!付其临?时安:置补助费临时安置补!助费按照当地—。租赁与被拆迁房屋】相当面积、地—段的住宅用房所需费!用的:平,均价格确定但—每户:每月临时安置补助费!不得低于《保障其基本居—住条 《件,所需费用具体标准由!房屋拆迁管》理,部门会同物价—行政管理部门提出】报市人民政府批准】每年:公布一次 》 ,    拆迁人超!过拆迁补偿安置协议!规定的?过渡期限未提供安】置用房的应当—自逾:期之月起《按照原?标,准的二倍支付临【时安置?补助费补偿被拆迁】人或者房屋承租人】因,延期使用安》置,用房的损失 【    【拆迁:。人提供周转用房的】周转用房《应当:与被拆迁《房屋的?。。居住条件相当—并能够?满足被拆《迁人或?者房屋承租人基【本,居住条件拆迁人不】再支付临时安置补】助费拆迁人超过【协议规定的过—渡期限?未提供安置》用房的?除继续提供周转用】房外还应当》自逾:期之月起按照规定】。标准:支,付临时?安置补助费》补偿被拆《。迁,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因!延期使用《安置用?房的损失 》 第—六十条 拆迁人】应当支付住》宅房屋的被拆—迁,人或者房屋承租【。人两次搬家补—助费搬家《补助费每户不—低于600元具【体标准由房屋拆迁管!理部门?会同物价行政管理】部门制定报》市人民政《府,批准每年公布一次】 , : ,  被《拆迁人?。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搬!迁期限内完成搬【迁,的拆迁人应当给予】奖励具体《标,准由房屋拆迁管【理部门会同物—价行政管理》部门:。提出报市人民政【府批准后执行 】 第六十一条! :。拆迁非住《宅房屋造成停—产、停业《引起经济《损失的按拆》迁,。前一个月被拆迁【人向市社会保险经办!机构缴纳基本—养老保险费核定的全!。部职:。工缴费工《资之:和六倍的8》0%或按《被拆迁房屋评—估价值的《2%由拆迁人—给予:一次:性补:助    】。拆迁非住《。宅房屋引起的搬【迁、安装、过渡等】费用按被拆》迁房:屋评估价值的—2,%由拆迁人给予【一次性补助》其中生产型企业的搬!迁、安装、过渡费用!不得少于2》%但最高不超过【3.5% — 第六?十二条 拆除产权!属于学校、医院【、,敬老院、幼儿—园、福?利院、居《委会等用于社会【公益事业的房屋及】其附:属物拆迁《人应:当按照有关法律【、法规?的规:定和城?市,规划的要求》予以重建《或者给予货币补【偿 第六十三!条 市国土资源行!政,。管理部门依照有【关法律法《规,负责: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!土地:管理工作并》依法制定本办法中】土地收益金交纳标准!报市人民政府批【准后执?行 ? 第四章《。 :法律责任 — 第六十四条 有!下列行?为之一的由房屋拆迁!管理部门依》照,。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!管理条例的规定【予以行政处》罚,    【(一)?未,。取得房屋拆迁—许可证实《施拆迁的; 】    (【二)以欺《骗手:段骗:取,房屋拆迁许可证的】; —   (三—)未按房屋》拆迁: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!。围实施房屋拆迁的;!    !(,四)委?托不具有拆迁资【格的单位实施拆【迁的; —。    》 (五)擅自延长拆!迁期限的; — 《   ? (六)接受委【托的拆迁单位违反】规定转让《拆迁:业务的 【 第六十五条 】 ,违反本办法规定有】下列行为《之一造成被拆迁【人或者房屋承—租人财产损失的应当!依法承担《民事责任 【   《(一:)未取得房屋拆迁】许可证实施》拆迁的; 【    (二)!以欺骗手段骗取【房屋拆迁许》可证:实施拆迁的;—。 ? :。   ? (:三)未按房屋拆【迁许可证规定的拆】迁范围、拆迁期【限实施拆迁的 ! ?。第,六十六条《 房地产评估机】构和估价《人员有下列行为之】一,的由房地《产,行政管理部》门依据?城市房?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!定,、房地产估价师【注册管理办法—等规定?进行查处并记入其信!用档案;《构成犯罪的》依法:追究刑事责》任    】(,一)违反《城市房屋拆迁—。估价技术规》范出:具虚假估价报告或估!价结果严重失实【的,; 》   ? (二《),与拆迁当《事人一方串通损【害他方?合,法权益的;》 ,。 ,    — (三)以回扣等不!正当竞?争手段获取拆迁估】价业务的 — 第》六十七条《 折迁人有下列行!为之:一的由?房,屋拆迁管《理部门?依照浙?江省城市《房屋拆迁管理条【例给予警告责令【改正;对被拆—迁人:造成:损失的拆迁人应【当,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】   》 (一)未按【规定与被拆》迁人:签订拆迁补偿—安置协议且》未经依?。法,裁决进行拆》迁的; —   《 (二《)违反?第二: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补!偿安置方案未—经房屋拆迁》管理部门审核同意】而实施拆迁的; 】 : :。   (三)伪】造,、涂:改或者不向》被拆迁?人提供规定的拆迁补!偿安置协议文本的】 第六】十八条 《 接受委托》的,拆迁单位及其工【。。作人员?弄虚作假、滥用【职权的?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!依法:。查处或建议权限机关!依法查处并记—入其信用档案 】 第六十九条 !房屋拆除《施工单位违》反建设工程安—全生产管理》条例、未按有关【工作标准和规范施】工的:由建设行政管—理部门?责令限期改正;【逾期未改正的依【照,相关法?。。。规予:以查处;造成—安全:事故的依法承担赔偿!责任;?造成重大事》故,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!任人:员依法追究刑事【责任 》第七十条 有关行!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!人员:。玩,忽职:守、滥?。用职权、徇私舞弊】有下:列情:形,之一的依照浙—江省:城市房屋拆》迁管理?条例的?规定:对直:接负责?的主管?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!由有:关部门依法给予【行政:处分;构《成犯罪的依法追究】刑事责任 —    (一)】违反规定《核发房屋拆迁许【可证以?及其他批准文件的;! : ?   (二—),核发房屋拆迁—许可证以及》其他批准文件后不】。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!者对:违法行为不予查【处的;  !  (三》)未按规定》发布拆迁公告的【;   】 :(四)房屋拆迁【管理部门实施—。房屋拆迁《的;:。  —  (《五)违反规定作出】拆迁裁决的; 【 ?    (—六,)依照规《定应当听证》而没有听证的; ! :   ? (七)未按计划!组织建设拆迁安置】用房:导致被拆迁人未【能在安置期限内【得到安?置的:; ?    — (八)违》反规定实施强制拆】迁的 【   因前款规】定,行为给拆迁当事人】造成损失的应—当依法承担赔—偿,责任: 》。第五:。章 附 则【 第七十一条】 在市区城市规】划区外的《国有土?地上实施房屋拆【迁并需要对被拆迁】人补:偿、安置的参照本办!法执行? :    保护性】旧区改造需对被拆迁!人补偿、安置的适用!。本办法 !第七十二条 【本,办法自公布之日起】施行2?0,02年6月》。28日市人民政府】发布:的湖州市市区城市】房屋拆迁《管理实施办法(【市人民?政府令第15号【)和2004年【6月:14日市人民—政府发布的〈湖州】市市区城市》房屋拆迁管理实施】办法〉的补充通知】(湖政发〔200】4〕44号)同时】废止本市以》前制定的有关市区】国有:土地上城市房屋拆】迁的规定《与本办法不一—致的:以本办法为准 】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