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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丽水《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!
丽政令〔2!002〕《20号
— 丽水市城》市,规划:管理办法已》经市人民政府第1】0次常?务会:议审议?通过现予发布自20!0,2年3月1日起施】行 :
二○○二年【一,月十:八,日,
第一章 【总 则 《
第一条 —为适应丽《水市:经,济社会发展需—要科学制定和—实施城市规划—保障城市《建设的有序协调发展!加快推进城市—化进程根据中华【人民共和《国城市规划》法和浙?江省实施〈》中华人?民共和国城市规【划法〉?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!定,本办法
—。第二:条 丽水《市城:市规:划的编制、实施【和在丽水市城市【规划区?内,。进行建?设,应当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【城,市规:。划法、浙江》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!和国:城市规划法〉办法和!本办法?
本—办,法所称丽水市—城市规?划区是指丽水市市】区、:近郊区以及因城【市建设和《发展需要实行规【划控:制的区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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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丽水市】城市规划行政—主管:部门主管丽水市【城市规划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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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《发展计划、国土、公!安、交通、林业、】。水利、环保、旅【游、电力、电—信、文体《广等部?门,和单位应当》根据各?。自的职责配合市【城市规划行政主【。管部门做好城市规划!工作
第—四条 编制和—实施城市规》划应当?正确处理自》然资源、生态环境与!经济社会可持续发】展的关系突》出生态城市》特色营造舒适—的人:居,环境完善城》市功能
—第,二章 城市规划的】编制和审《批, ,
第五条 编制丽!水市城?市规划分总体规划和!详细规划两》。个阶段总体规—划包括?城镇:体系:规划详细规划分为】控制性详细规—划和修建性详细【规划
第六条 !丽,水市城市总体—规,。划由市人民政府【负责组织《编制:经市人民《。代表大?会或其常委》。会审查?同意:后报省人民政府审】批
《 丽水《市城市规《划区以外的莲—都区行政区》域范围内建》。制镇的城市总—体规划由镇人民【。政府组织《编制经镇人民—代表:大会讨论通过区【人民代表大会—或其常委会和市【城市规划行政主管】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市!人民:政府审批
第七!条 丽水市城市近】期建设规划》。应,。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!结合城市经济社【会发展的需要每隔5!。年续编一《次由市人民》政府负责组织—编制经?市人民代表》大会或其常委会【审查同意后报省【人民政?。府城:市规划行《政,。主管部?门备案
丽!水市:城市规划区内单【。独编制的城市专【业规划应《当根据城市总—体规划要求进—行,编,制经市?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!门综合协调后报市人!民政府?审批:国家另有规》定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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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丽水市】城,市规划区内的—城市控?制性详细规》划应当在城市总体】规划:批准后的3年—内完成编制其中主要!地段的控制性详细】规划应?当在城市总体规划】批准后的1年内【完成编制以控制性】详细规划控制建【设用地性质、使用】强,度,和空间环境作为城市!规划实?施管理的依据近期】建设地段应在控制性!详细规划《的指导?下编制修建性详【细规划 《
丽》。水市城市规划—区内的城市详细规】划由市?城,市规划行政》主管部门组》织编制报市》。人民政?府审批
第九条! 丽水市《城市规?划区内的《村庄在?城市总体规划中【未作具体规划—的应:当按城市建设和发】展的规?划控:制要求进行》。规划、建设村庄【建设:规划由?市城:市规划行政主管【部门组织编制报市】人民政府审批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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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》市,城市:规划:。行,政主管部《门可:以根据?实,际建设?需要对城市详细【规划和村《庄建:设规划进行局部【调整报市人》民政府备案涉及到】建设用地主》要指:标和整体布局重【大,变更的报市人民政府!。审批 ?
第三《章 建设用》地,规,划管理
第【十一:条 城市规划区【内的建设项目—的选址?和,布局应?当符:合,城,市规:划
—建设:。项目的可行》性研:究报告报请审批时应!当附有市城市规划】行政主管部》门的规划《选址意见《书不需要报批可行】性研究?报告:的计划行政主—管部门在建设项目列!入,年度固定资产—。投资计划前应当征求!市城市规划行政【主管部门对》。建设:项目的选《。址意见?
规—划选址意《见书应?提出规划设计条件】、附图和《规划设计《要求
第十【二条: 在城市规》划区内进行》。建设需要《申请用地的按以下】程序办理《建设用地规划—。许可证
— (一)建—设单位或个人持计划!行政主管部门批准】建设项目的》有关文件向市城市规!划行政主《。管部门提出建设【用地:规,划定点?申请;
【 (二)市城—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!根据建设项》目的性质《、规模等按照城市】规划:的要求?征,求有关行政主—。管部门?的意见后核定—建设项目用地的性质!、,位置、?。规,模和:界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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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三《)建设?单位或个人提—交根据规划》设,计条件和规划设计】要求编制的建设【。用地总?平,面布:置图:经审核?确认符合城》市规划要求的核发建!设用地规划许—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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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 建设单!位或:个人:凭建设用地规划许】。可证向市土地—行政主管部》门申:请办理建设》用地审批手续1年】。内未申请审批建设用!地而又未申》请延期的已取得的建!设用地规划》许可:证自:行失: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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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四条 在城市规划!区内城市《国有土?地使用权的出让、】转让应当《符合城市规划 【。
? 拟出让《的,地块在出让前应【当具有市城市—规,划行政?主管部?门提供的规划设计】条件和规划设—计要求?及附图
通!过出让获得的土地使!用权再转让时受让方!应当:遵守原出让合同附具!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规!划设计要《求并由受让》方向城?市规划行政主管【。部门:办理登记手续受【让方:如需改?变原规划设计条【件和规划设计要求应!当先经市城市规【划行政主管部门同】。意
第》十五条 市城市规】划行政主《管部门应当根据丽】水,市城市总体规—划和国?家有:关城市规《划的技术标》准结:合本地实《际情况提出建—设用地适建范围、建!筑密度?、,建筑间?距、容积率、建【筑高度等技》术规定报《市人民?政府审定在城市规划!管理中应《当严格?执行前?述技:术规定 《
《穿越:规划城区《的公路?留地宽度按》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!路法和城市》总体规划规定执【行,
第《十,。六条: 新建、扩》建,、,改建有一定规模【的公共设《施、公园和》居住区应同》时配建停车场(库】)和公厕及垃圾处理!等公:用配套?设施:并与:主体建设《工程同时设计—、同时施工、—同时使用《不,得另行搭《建停车场(库)和公!用配:套设施的规模应按城!。市规划和有关规定设!置 :
第十七条— 城市规划》。确,定,保留或预留的—市政:、公用事业设—施用:地市城市规划行政】主管:部门应当会同有关】部门核定其用—地位置、规模和界】限
第十八【条 在城市规—划区内的个人—新建住房《应创造条件逐步实行!公,寓,式建设?
第《四章 建设工程规划!管,理
第十九【条 在?城市规划区内—新,。建、扩建、改—建,建,筑物、构《筑物、道路、管线】。和其他工《程设施的向市—城市规划行政主【管部门申领建—设,工程规划许》可证后按照中华人民!共和国建筑》法规定?的范围申请办理开】工手续
【 (:一)建设单位或【个人:提交根据规》划设计条《。件和规划设计要求】编,制的:。设,计方案经市城市规划!行政主管《部门审?定后进行初步—设计和建设》工程:施工:图,设计;
— ,。 (二)建设单【位,或个人持有关批准文!件和建设工程施【工图向?。市城市规划行—政主管部《门提出建设申请; !
(》三)市?。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】部门对建设单位或】个人提交《的建:。设工:程施工?图进行审核》。确认符?合城市规划要—求并已?依法:取得建设《。用地使用权的—核发建?设工:程,规划许可证》 ,
第二十条 个人!。联建住宅持建—设用地规划许可【证、按规划设—计条件和规划设计】要求设计的》施工图向市城市规】。划行政主管》部门提出申请—经审核确《认符:合城市规划要求【并已依法取得—建设用地使用权的】。。核发建?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】
第《二十一条 建设【单位或个人领取建】设工:程规划?许,可证后因故》在6个月内》不能动工的应在期】满1个月前向—市城市?规,划行政主管》部门申请办理延期手!续未办理延期手续的!建设工程规划许可】证即自行失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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属《特殊抢?险工程的《向市城市规划行政】主管部门申明理【由后可先动工并及时!补办各项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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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条 沿城!。市主要道路、重【要地段?和居住小区等建【筑设:计,应按有关规定实行】建设方案设计竞【选或建筑设计招【投标:并邀:请专家?对建筑?艺术与环境》协调及?功能进行专门论证和!。评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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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二十三条 》城市公共建筑、道路!广场等?设施应按规定进行】无障碍设计
】。 建设规》模较小的建设项【目应按规划组合拼盘!建设新建建筑和外立!面装修设计应符【合建筑景观管理规】。定 :
第二《。十四条 城市旧区】改造:。应当遵?循,加强:维护、合理利用【、调:整布局、逐步改【善的原则统》一规划分《期,实施控制分散、零】星,建设
原平!屋顶建筑可在不【升高檐口《高度(不包》括女儿墙《高度)的前提下申请!加盖坡屋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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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危房鉴定部!门鉴定确认》为危房的可按照【城市规划和有关【管理规定《依法申请办理危险房!屋规划管理手续【
第二十五条 !建筑间?距,应,当符合消防、安全、!日照、通《风、绿化《、视线等要求—居住建筑的日照间距!比,。建筑:布,局,。为正:南北朝向时》在新建设《区的建筑间距与南】面的建筑物高度【的比值不小于1:1!。.2;?在旧城区《的建筑间距与南【面的建筑《物高度?的比值不小于1:1!.0其他朝向可【按规:定换算高层建—筑、沿街建筑以【及其他?。公共:建筑的?日照间距《、山墙?间,距按城?市规划和有关—规定:确定
第二【十六条? 在城市重》要地:段单独新建城市雕】塑应当符合》城市规划并由市城】市规:划,行政主?管部门组织》有,关专家对造型艺【术与环境协调等方面!。进行专题评审报【市人民?政府审定《 ,
第二十》七条 道路工程在委!托设计时必须同【时委托编制》建设:路段所有工程管线的!。管线综合图管线综】合和各种工程管【线初步设计应与道】路工:程初:步设计同时》会,审各种工程管线【应埋:地敷设并按市城市规!划行政主管部门核】定的管位、》标高进行施》工电力管线工程【。在同一路《。段应:同,沟埋:设管:道敷设?电信:、广电、移动和【。联通通信等管线【工,程,在同:。一路段必须组合同】沟合建?敷设:管道
各】种管线的综合—图,市城市规《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!。。。。统一建立档案—。
第二十八条】 在已建成的道【路、桥梁上新建、】改建工?程管线应《当征得市政》工程或公路管—理部:。门同意按规定程【序向市城市规划【行政主管部》门依法办《理,有,关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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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?。十九条 《城市:规,划区内的建》设工:程在施工阶段以【。及竣工验收时市城市!。。规划:行,政主:管部:门有权对其是—否符:合城市规划要求进】行检:查
城市】规划区内的建设工】程建设单位应—当在竣工验收后【6个月?内向市城市规—划行:政主管部门》。报,送有关竣工资—料 :
第五章 法【律责任
》第三十条 在城【市规划区内建设单位!或个人违反》城市规划《管理影响城市规划的!依据:中华人民《共,和国城?市规划法《、浙江省实》施〈中华人》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!〉办法有关规定处理!
第《三十一条 》除按规定可以当场收!缴,罚款:外被处罚款的单位或!个人在接到罚—款决定书后》应当在?规定的期限内到【指定的银行缴纳罚】款
《第三十?二条 任何单位【或个人拒绝、阻【碍城市规划管理人员!依法执?行公务侮辱、殴【打城市?规划管理人员的【依据浙江《省实:施〈中华人民—共,和国城?市规划法〉办—法第五十五条规【定由公安机关按【中华人民《共和:国治:安管理处罚条例【予以处罚;构—成犯:。罪的依法《追,究刑事责《。任
第三十三】条 国家工作人员】在,城市规划工作—中玩忽职守、滥用】职权、徇私》舞弊的依《据浙江省实施〈中华!人民共和国城市【规划法?〉办法?第,五十六条规定由【有关:部门:给予行政处》分;:构成犯罪的依法追】究刑事责任
【
第六章 附 则】
第三十—四,条 市人民政府在编!。制,丽水市城市》总,体规划阶段组织编】。制的丽水市行—政区:域城镇体系规划【用以指导城市规划】的编制;县人—民政府驻《地镇的城市总体规划!和县:级市城市总体—规划按照浙江省实】施〈中华人民—共和国城市规划法】〉办法规定的审【批程序执行
第!三十五?条,。 本办法《规定的有关》审批程序《与今后的法律、【法规、规章等规定】不一致的按新—规定执?行
第》三十六条《 本办法自2—002年3月1日】起,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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