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漳州》市市区城市基础设】。施配套?。费征收管理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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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福建省人民政!府关于印发福—。建省:城,市,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!管理规定的通知(】闽政:〔,2002〕53号】),精神:结合我市实际制【定本: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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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一、凡在我市城】市规划区范围内【进,行各类工程建设(】包括:新建、扩建和改建】)的:单位和?个人:均应按?本规定?缴纳城市基础设施】配套费(以下简【称“:配套费”) 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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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二、:配套费是《市政基础设施—建设资金的补充【。主要用于《。市区范围建设项目以!外的市政《公用配?套设施与《各项城?市建设资金》统筹安排使用城【市基础设施配套【费由市建设行—政,主管部门会同—财政部门编制年度资!。金使用计划报市【人民政府批准实【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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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新建项目!的配套费按建设工程!规划许可证核准【的建筑面积》征收;扩建、改建项!目的配套费》按新增建筑面积征】。。收对于容积率小于】1的建设项目配套费!按容积率为1的建筑!面积:征收;容积率—。大于4的建设—项目配套费按—容积率为4的建【筑面积?征收 《
】四、配套费应一次】性缴纳由市建设行】政主管部门负责收】取建设单位》。。。和,个,人凭缴?。纳配套费的》票据办理建设—工程规划许可证【或建筑工程施工许】可证市?房地产管理部门督】。促建设?单位交清配》套费后?方可发?放预售房屋》许可证或城》市房屋产权证;市】建设行政主》。。管部门负责检查和督!促建:设单:位按时足《额交纳?配套费
!。。 以招标、拍卖】、挂牌交易方式出让!土地的建设项目土】地出让价格》中已包含配套费【的(市区土地出让价!格中除有标注已包含!配套费外其》余均认定为不含配套!费)配套《费的具体额度—按照容积率折算成建!筑面:积结合?征收标准测算土地】出让后收取含有【配套费的土地出让款!单位应将该地块所】含的配套费》转入财政《专户专?款用于?城市市政公用设【施建设实际》。容积率超过招标、拍!卖,、挂牌出让时确定】。额度的部分》应,按规定补交 —
五—、配套费免征、【减征范围《
(】一,)军事设施(含武】警部队设施)、市】政公用设《施(含城《市停车场建设项目)!、单建式人》防工程、《经济适用住房、廉】租,住房建设项目以及】经市政府确认—或批准的《由社会各界》捐建的学《校、图书馆》、孤儿?院、养老院》等社会公益事业【建设项目免》征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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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(二)学校非经【营性建设项目按【。住宅的收《费标准减《半征:收;医疗机构、科研!等单:位以及中《央、省属单位和外】地驻当地政府机构兴!办的非经营》性,。建,。设项目?(不含住宅)、【残疾人?非经营性福利事【业建设项目、经省科!技,行政主管部》门认定的《国家和省确》。定扶持的高新—技术:建,。设项目以及行政机关!办公楼建设项—目按商业的收费标】准减半?。征收
— ?(三)本文》发,布,之前已取得土地使】用权落户新区5.】3平方公《里范围内的建设项】目可享受应》。征数额?的50%直》接减: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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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本条款规定的【免征、减征配套费】的建设项目》由建设单位》提出申请经市—建设:行政主管部门—审核报市人民政府审!批 ?
—除上述规定外—任,何单位和《个人均不得随意批】准减:免或缓缴配套—费免征、减征配【套费的建设工程需要!改变使用《性质的应办理报【批手续并按规定补】交配套费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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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配套费的】。缴纳应缴配套费【的建设项目应—按本规定第七条的】标准一次《性征收其中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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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—)本规定发布—之,后(取得土地使【用权)?落户新区5.3平】方公里?的建设项《目应按本规定—第七条的标》准一次性缴纳配【套费;建《设,单位在完成建设【项目中规划行政主管!部门审批的应由建设!单位:配套的市《政公用设施的—建设后经市》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对建设单位—所承担的市政—。公用配套设施—的完成情况审—核并报市《政府审批同意后市建!设行政主管》部门按该建设项目】已缴纳配《套费的50%—给予补助 》
—(二)建《设单位在本规定发】布前已经市政府【同意因其承》担城:市公用配套设施而】允许减免配套—。费,的项:目原则上按本规定】第七条的标准一次】性缴纳配套费后【方可给?予办理建设工程【规划许可证和建【筑工程施工许—。。可证;建设》单位在?完成建设项目中规划!。行,政,主管部门审批—的应由建《设单位配《套的市政公用设施】后可向市建设行政】。主,管部门提出以已缴】纳配套费补》助其:建,设市:政公用设施投资【的,申请市建设行政【主管部门应及时对】建设单位所承担【的市政公用》配套设?施,的完成情况审核并】报市政府审批建设单!。位,依据市政府的审批】意,见向建设《行政主管部》门办理该建设项目已!缴纳配?套费的返《还补助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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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》配套费的《征收标准详见—附表1 《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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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八,、城市土地类别【划分一类区为城市建!成,。区比较繁华的—地段;二《类区为城市建成区的!一般地段;三类区为!城市:建成区的外缘地【区或城市规》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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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区范围内的近郊地!区(:详见附表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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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九、收费—单位依法办理—收费许可证》手续实行亮证收费使!用省:财政部门统一印制】或监制?的福建省行政—性收:费统一票据》所收资?金按现行预算外【资金管理有》关规:定缴:存同级财《政专户实行“收支】两条线”管理专【。项用于城市》基础设?施建:设不实行上》交提:留 :
【。 , 十、城市规—划,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。向未按规定办理配】套,费缴纳手续的—建设单位和》个,。人核发建设工程规划!许可:证或:建筑工程施工许可】证的由上级行—政主管?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!责令改正并追究有关!。责,任人的?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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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、市价格!、财政?主管部门应加强【对配套费收支—执行情况《。的监:督检查对擅自—设立收费项》目、提高收费标【准,。、,扩大收费范围—以及违?反专款专用规定的】行为要?依照有关规定—予以严肃查处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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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、】本规定自公布之日】起实施漳州市市区】城市基?础设施配套》费征收管理》实,施细则?(漳:政〔2003—〕综45号)同时】停止实施;各级人】。民政府或有关部【门出台的与城市基】础设施配套建设【有,关的水、《电、:煤气等专《项配套费一律停止征!收;以往《制发有关《城市基础《设,施配套费的规定【与本规定不》一致的同时废止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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