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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漳州:市,市区城市基础设施】配套费征《收管理规《定
据—福,建省人民政府关于】印发福建省城市基础!设施配套《费征收管《理规定的通》知(:。闽政〔2《002〕53—号)精神结合我市实!际制:定,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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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凡在!我,市城:市规划区范围—内,进行各类工程—建设(包括新建【、扩建和《改建)的单位和个】人均应按本规定缴】纳城市基《础设施配套费—(以:下简称“配套费”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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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二、配套—。费是市政基础设【施建设资金》的补充主要用于市区!范围建设《项目以?外的市政公》用配套?设施与各《项,城,市,。建设资?金统筹安排使用城】市基础?设施配套费由—市建:。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!财,政部:门编制年度资金【使用计划报市人民】政府批准实施 【
!。。三、新建项目的配】套费按?建设工程《规划:。。许可证核准的建筑】面积征收;》扩建、改建》项目的配套费按【新增建筑《面积征收对于容积】率小于1的建—设项:目配套费按容积【率为1的《建筑面积征收—;容积?率大于4的建设【项目配套费》按容积率为》4的建?筑面积征收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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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配【套费应一次》性缴纳由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】。门负责收取建—设,单位和个《人凭:缴纳配套费》的票据办理》。建设工程规划许【可证或建筑工程施】工,。许可证市《房地产?管理部门督促建【设单位交清配套费】后方可发放预售房】屋许:可证:或城市房屋产权证;!市建设行《政主:管部:门负责检《查和:督促建设《单位按时足》额交纳配套》费
【 以招标、拍卖】、挂牌交易》方式出让土》地的建设项目—。土地出让价》格中已包含配套费的!(市区土地》出让价格中除有标注!已包含配套》费,外其余均认定为【不含配套费)—配套费的具体额【度按照容积率折【算,成建筑面积结合【。征,收标准测算》土地出让后收取【含有配套费的土【地出让款《单位:应将该地块》所含的?配套费转入财政【专户专?款用于城市市政【公用:设施建设实际容【积率超过招标、拍卖!。、挂牌?出让时确定额度的】部分:应按规定补交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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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《、配套费免征、减】征范围
】 (?一)军事设施(含】武警部队设施)【、,市,政公用设施(含【城市停车场》建设项目《)、:单建式人《防工程、《经济适?用住房、廉租住房建!设项目以及经市政府!确,认,或批:准,的由社会各界—捐建的学校、图【书馆、孤儿》院、养老院等社【会公益事业建设【项目免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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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二)学【校非经?营性建设项目按住宅!的收费标准》减半征收;》医疗机?构、科研等单—位以及?中央、省属单位【和外地驻《当地政府机构兴办】的非经营性建—设,项目(?不含住宅)、—残疾:人非经营性福利事】业建设项目》、经省科技行政主】管部门?认定的国家和—。省确定扶《持的高新技术—建,设项目?以及:行政机关办公楼【。建设:项目按商业》。的收费标准减半征收!
(三!)本文发《布之前已《取得土地使》用权落户新区5.3!平方公里范围—。内的建设项目可【。享,受应征数额》的50?%直接减《免,
【。 本条款规》定的免征、减—征配:套费的建设项目由建!设单位提《出申请经市》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审核报市人民】政府:审批 《
: , 除上述规定】外任:何单位和《个人均不得随意批】准减免或缓缴配套】费免征、减征配【套,费的建设工程需要】改,变使用性质的—应办理报批手续并按!规定补交配套费 】
六、【配套费的缴纳—应缴配套费的—建设项目应按本规定!第七条的标准一次】性征收?其中
— , (一《)本规定发布之【后(取得土》地使用权)落—户新:区,5.3平《方公里的《建设项目应按本规】定第七条的》标准一?次性缴纳配》套费;建《设单位在完成建设】项目中规划行政主】管部门审批的应【由建设单位配—套的市政公用—设施的建《设后经市建设—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!单位所承担的市政】公用配套设施的完】成情况审核并报【市政府?审,批同意后市建设行】政主管部门按该建】设项目已缴纳配【套费的50%给予补!助
(!二)建设单位在【。本规定发布前已【经,市政府同意因—其承担城市公用配】套设施而允许—减免配套费的—项目:原则上按本规—。定第七条的标—准一次?性缴纳?配套费后《方可给予办理建设】工程规划许可证【和建筑工程施工许】可证:;建:设单位在完成建设】项目中规划行政主管!。部门审批的》应由建设单位配套】的市政公用设施【后可向市建设行政】主管部门提出以已缴!纳配套费补助其建设!市政公用设施—投资的申请》市,建设行政主》管部门?应及时对建设单【位所承?担,的市政公用配—。套设施的完成情况】。审核并报市政府审】批建设单《位依据市《政府的审批意见向建!设行:政主管部《门办理?该建设项目已缴纳配!套费的?。返还补助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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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《、配套费的征收【标,准详见附表1 【
八、城市!土,地类:别划分一类区为城市!建成区比较繁华的地!段;二类区为城【市建成区的一般【地段;三类》。区为城市建成区的】。外缘地区或城市规划!
》。 区—范,围内的近郊地区(】详见附表《2)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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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收—费单位依法办—理收费许可证—手续:实行亮证收》费使用省财政部门统!一印制或监制—的福建省行政—性收费统一票—据所收资金按—现行预算外资金管】理有:关规定缴存同级财政!专户实?。行“收支《两,条线”管理专项用】于城市?基,础设施建设不实行】上交提?。留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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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、【城市规划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向未按—规定办理配套费缴纳!手,。续的建设单》位,和个:人核:发建设工程》规划许可证或—建筑工程施工—许可证的《由上级行政主管【。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!责令改正《并追:究有:关责任人的责任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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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—一、市价格、—财政主管部门—应加强对配套—费收支执行》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擅!自设立收费项目、】提高收费标准—、扩大?收费范围以及—违反专款《专用规定的行为【要依照有关规定【。予以严肃查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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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【、本规定《自公布之日》起实:施,漳州市市区城市【基,础设施配《套费征收管理实施】细则(漳《政〔20《03〕综4》。5号)同时停止实】施;各级人民政府或!有关部门出台的【。与城市基础设施【配套:建设:有关的水、电、煤气!等专:项配套费《一律停止征》收;以往制发—有关:城市基础设》施配套费的规定与本!规定不一致的同时废!止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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