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丽水市城】市规划区《征用集体所有土【地房屋拆《迁管理暂行》。规定
第【一章 总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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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一条 为规范!征用集体所有—土地房屋拆迁的【管理保障建设项【目的顺利进行—保护拆迁当事—人的合法权益—根据中华人民共【和国:土地管理《法、浙江省实施〈中!华人民共和》国土地管理法〉办】法及其他有关—法律、法规结合本】市实际情况》制定本规《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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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二,条 凡在丽水市城!市规划区范围内征】用集体所有》土地而实施房屋【拆迁:并需要对被拆迁【人补偿安置的适用】本规:定农民在《原集体所《有土:地,上的房屋被拆—迁后安置建在国有土!地上的房屋再次被拆!迁适用本规定
】 拆迁不!属于拆迁所在地农】民的集体土地上房屋!及其:附属物其补偿、安置!的方式、标准—按照丽水《市城市房屋拆—迁管理办法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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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三条 征用集!体所有土地实施【房屋拆迁(以下简】称房屋拆迁)必须符!。合城市规划有利于】旧城改造《、撤村建居和保【护生:。。态环境、文物古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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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》 丽水市国土资】源局是本市征用集】体所有土《地房屋?拆迁主管部门(以】下简:称房屋拆迁主管部】门)负责征用集体所!有土地房屋拆迁监】督管理工作
—。
— 财政、计》划、:。建,设、:规划、公《安、司法、工商、劳!动、文化、环保等】。部门应当按照各【。自职责?互相配合《共同做?好征用?集体所有土地房【屋拆迁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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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规划部门在确定建】设用地范围时对【建设征地范围内需要!拆迁的?住,宅、生产《经营房屋以》及村集?体公共设施》应当按照《。城市:规,。划同步确定安置用】地范:围
第》五条 拆迁—人必须?按照本规定对—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和!安置;被拆迁—人,必,须服从征《。地建设的需要在【。规定的搬迁期限内】完成搬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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莲】。。。都区政府以及拆迁】安置:所在乡(镇)人【民,政,府(街道办》事处)、村》(居)民委员会应当!协助拆迁人做好被】拆迁人的《搬迁动员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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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拆】迁人是指取得—。征用集体土》地房:屋拆迁许可证的【单位
【 ?被拆:迁人是指被拆迁房】屋及:其附属物的合—法所有权人
【 第二章 拆迁管!理,
第七条— 征用集》体所有土《。地需拆迁房》。屋的:在,规划:确定征地范围—后房屋拆《迁主管?部门应当《将建设项目名称【、,征地范围以预公告的!形式予以发布预【公告发布后征—地范围?内的房屋所有—权人有?下列情形的不作【为安置的《依据
— (一)【。户口迁入、分—户的;
【 : (二)》房屋买卖、》交换、改(扩)建、!析产:。、赠与、分户、租赁!、抵押、典当等的;!
》 (三)领【取营业执照、临时营!业执照的
【 》征地预公告》应当抄告公安、【房地产管理、工商等!相关部门有关部【门应当协《助配合?
第八条— , 拆迁人应当在征】地公告发《布5日内向房屋拆迁!主管部?门提:出拆迁申请;房【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!自,收到申请之日起1】0日内?对符合条《件的予?以批准实《施拆迁并颁发征用】集体土地房屋拆【。迁许可证《拆,迁人在批《准之日起5日内将】建,设项目名《。称、拆迁人、拆【迁范围、拆迁—。期限、拆迁补偿安】置方案等予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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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实施房屋拆迁不!得超:越批准的拆迁范【。围和规定的拆—迁期限?。
— 拆迁人自—取得征用集体土地房!屋拆迁?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!内不实施房屋拆迁】的,征用集体土【地房屋拆《迁许可证《自然失?效,并由拆迁主管—。部门予以通告
】 : ? 需变更拆迁范围】的应当重新办理【领证手续;延期拆迁!的应当?办理延期《手续:;终止拆迁项—目的:应当及时办理注销】手续
第九条 ! 房屋拆迁》可由拆迁人自行拆】迁,也可由拆迁人委【托具有?房屋拆迁资质的【单位实施
》
第十条 — 拆迁人《应当按照规定查明】被,拆,迁人的户籍、家庭】常住:户口人数、被拆【迁房屋及其》附属物?状况等?事项
! 被:拆迁人必须如实申报!被拆迁房屋及其【附属物的产权—、户籍等有关情况
!
被】拆迁:人家庭的常住户【口人数以公安部门颁!发的户口簿》为准
《 第十一条 在房!屋拆迁通告规定【的拆迁期《。限内拆?迁人与被拆迁人应】当按照?本规定就补偿—、安置等事项签订房!屋拆迁?补,偿安置?协议协议《应当明?确,补偿形式、补偿【金额、安置方式、】安置用房面积、【安置地点、搬—迁期限、过渡方式】、过渡期限和违约责!任等事?项房:屋拆迁补偿安—置协议应当送房屋拆!迁主管部门备案
】
, ,第十二条 被拆】迁,。人签订拆迁》。。安置补偿协议时必】须提供房《屋所有权证和—集体土地使用权证】当上述两证记载的建!筑占地面积不一致时!如选:择货币安置、—公寓安置《的以房屋所》有,权证上记载》为准:如果选?择迁建安置的以集】。体土地?使用权证上记载为准!两证不?全或无证的但—其权源合法》、产权明晰的—经有关部《门确权后予以登记】。
第十》三条 被拆—迁,房屋需要货币补偿】的以政府公布的货】币补偿?基准价为依》据在:实施房屋《拆迁前根《据被拆房屋的—区,。位、用途、环境【、结构、建筑面【积、成新、》层次:、朝向等因素由具有!法定评估资格的【房地产评《估机构?评估确定
》
房】屋拆:迁重置价格、附属】物价格、装修价【。格,、临时安《置补助费《、搬:。家补助费、停业【损失补助费等按照】市政府有《关部:门,规定的标准执行
】
第十四》条 : 拆迁补偿》安置协?议订立后被拆迁人】或房屋承租人在搬】迁期: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!人可以?依法:向仲裁委员会—。申请:仲裁或者依法向【人民法院起诉—诉讼期?间拆迁人可以—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!予执行
第【十五条 拆迁人】。与,被拆:迁人或者《拆迁人、被拆迁人】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!补偿:安置协议的》经当事?人,申请由?房屋拆迁《主管部门《依法作出《行政决?定
《 房屋拆迁!。主管部门应当在【收到申请之日30日!。内依法作出行政决】定行政?决定作出前房屋拆】迁主管部门》应当充?分听:取各方意见》
? 《 ,当事人对《行政决定不》服的:可依法申请行政复】议或向人《民法院起诉
第!十,六条 《被拆迁人或者房屋】承租人在行政—决定规定的搬—迁期限内不》搬迁:的由房屋拆迁主管】部门:依法申请人民—法院强制拆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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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实?施强制拆迁》前拆:迁人应当就拆除【房屋的有关事项向】公,证机关办理证据【保全
《 第十七条 拆】除有产权、》使用权纠纷或—其他产权不明—的,房屋在拆迁通告规定!的搬迁期限内不能解!决纠纷或明晰产权、!使用权的由拆迁人】提出:补偿安置方案—报房屋拆迁主管部】门批准后予》以拆迁拆迁前房屋】拆迁主管部门—应当会同有关部门】组织拆?迁人对?需拆除?房,。屋作勘?察记录并向公—证机关办《理,证据:。保全
第—十八:条 拆迁用地【范围内的《违法建筑、临—时建筑按照以—下规定处理》
: (一】)拆:迁用地范围内的违法!建筑、超过》批准期限的临—时建:筑必须在拆迁通告】规定的?拆迁期限《内,自行拆除不》予补偿
— 》(二)拆除未明确规!定使用年《限而建设《、国土资《源部门在审批中已】注明实施城市—规划时?须无偿拆《除的建筑物必须在】拆迁:通告规定的》拆迁期限内自行拆除!不予补偿
】 ? (三)拆除未【超,过批准期限的临【时建筑可根据使用年!限,给予适当补偿但不予!安置
》 (四【)被拆迁人在—房屋拆?除前已依法取得宅】基地建造新房—但未按照规定拆除旧!房,。的该:旧房不?予补偿并应》当在拆迁通》告规定的拆》迁期限内自行拆【除
】 (:五)被拆迁人在房屋!拆迁通告发布后进】。行装:修、改(扩)建【的部分一律不予补偿!不作为安置依据
! 第十?九条 公》安、教育、供水【、供电、税务等部】门,和,单位应当凭房—屋拆:迁主管?部门的拆迁证明【及时办理和安排被拆!迁,人的户口转移、【。子女转学转托—、,购房减(免)税【以,及用电、《用水等事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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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住】。宅用房拆《迁补偿?与安置
—第二十条 被拆迁!人属于拆迁所在地】农民的被拆除的【。住,宅房屋实行货币【安置、公寓安置【或迁建安置
【 —。货币:安置指由拆迁人按】。。照被拆住宅房屋的】货币补偿金额—提,供安:置资金由被拆迁人】自行解决住宅—房屋
》。 : ?公寓安置是指以【政府或?。拆迁人?提供的?。多层成?套,住宅房屋《作为:产权:调换用?房安置被拆迁人
】
, , 迁建安置!是,指由拆?迁,。人按照?被拆:住宅房屋重置价【结,合成新对被拆—。迁人予以补偿并【按照有关规定办【理用地手续》在规划确定的—。地点建房进行安置】
第二十—一条 《货币:安置实行货币安置】的按照以下规定【办理
《 《 (一)》被拆房屋货币—。补偿金额《由具有法定资格【评估机构以房屋【拆迁许可证》核发时政府公布【的货币补偿基准价为!。基本依据根据被拆】房屋的区《位,、用途、环境、结构!、,。建筑面积、》成新、层次》、朝向等因素评估】确定
— : 评?估机构在确》定被拆迁房》屋的房地产市场【评估:价格前?应当听取被拆—迁人的意《见
】 货币?补偿:基准价的确定—参照丽水市城市房屋!拆迁管理办》法的方?法执行?被拆迁房屋的房地】产市场评估价格实行!公示制
《。
: (二)】被拆房屋按照—货币补偿金额给【予,补偿后按房地产评】估价再给予被拆迁人!20%的《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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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条【 :公寓安置实行公寓】安置的按照以下规】定,办理:。
《 (一—)公寓安置》房实行?统一规划由市政府】或拆:。迁人统一建设土【地供应方式》为出让公寓安置房】可以:直接上?市交易
【 (二【)被拆迁人在丽【水城市规划》区内只?有一处集体》。所有土地《上的住宅房屋的安】置的住房面积按照】以下标准执》行
? 《 ,。。。 1-?2人户被拆房屋建】筑面积不足80【平方米?的安置?建筑面积为80平】方,米;被拆《。房屋:。建筑面积在80【-120平方米的按!照被:拆房屋?建筑面积安置—;被拆房屋建—筑面积超过1—20平方米的—。安置建筑面积—为120《平方:米,
【 ,3人户被拆房—。屋,建筑面积不足120!平方米的安置—建筑:。面积为120—平,。方米;被《。拆房屋建《筑面积在120-】180平方》米,的按照?被拆房?屋建筑面积安置;被!拆房屋建筑面积【超过180平方米的!安置建筑面积—为1:80平方米
【 4【人户被拆房》屋建筑?。面积不?足180平方米的安!置建筑面积》为180平方—米;被拆房》屋,建筑:。面积:在,180-2》40平方米的按【照被拆房屋建筑【面积:。安置:;,被拆房屋建筑—面,积超过240平方】米的安置建》筑面积为2》4,0平方米
! ,。 :5人以上户被拆房屋!建筑面积不足24】0平方米《的,安,置建筑面积为24】。0平方?米;:被拆房屋《建筑面积在240】-300《平方米?的按照被拆房—屋建筑面积》安置;被拆房屋建】筑面:积超过300平【方,米的安置建筑面积为!300平方米—
》 (三)被拆迁!人在丽水城》市,规划区?内有多处集》体所有土《地上住宅房屋的在】实行安置时应当【合并计算其住—宅房屋面《积
《 (四)】公寓:安,置房的货币结算
】
安置!房建筑?面积与被拆房屋建筑!面积相等的部分【按被拆房屋重置价结!合成新进行差价结】算;
【 : ,当安置建筑面积大】于,。被拆房屋建筑面【积时如果安置房面积!在,安置标准范围内面积!。超出部分按照—安置房成《本价结算如果安置房!面积高于安置标准】。面积超出部分按照】安置:房竣工时同》类地段商《品房市场《价结算;
】 ?。 当被拆《房屋建?筑面积?。大于安?置房建筑《面积:时超:出部分按照货—币补偿标准给予【补,偿
?。 《 公?寓安置房《。因自然产权不可分】割而使总安》置面积增加》在五平?方米:以内的部分按照公】寓安:置房成本价结算
! 公寓】安置房成本》价由拆迁人报价【格主:管部门核《准
? 第二十三条 迁!建安置实行迁建安】置,的按照以《下规定办理
】 (—一)被拆迁人选【择异地安置并—同意进入指定安【置地点的可以实【行迁建安置
】 (二)迁!建安置用地应当【在城市规划指导【下集中统一》。规划
?
(】。三)实行《迁建安置的安—排住宅?房屋建筑占地面积】根据被拆迁人—家,庭的常住户》。。口人数,《划分为四个标准执】行
《。 , ? 3:人以下户《安排房屋建筑占地面!。积为54平》方米;
【 ? 4:人户安排房屋建筑】占地面积为72【平方米;
》
?。 《5人户安《排房屋建筑占地面】积为:90平方米;
】 ,。 6人【以上户安排》。房屋建筑《占地:面积:为108平方—米(四)被拆—除,的房屋根据不同情】况予:以补偿
【 当被拆【房屋建?筑占地面积》少,于,或等于?新安:排房:。屋建筑?占地面积时》。。如果被拆房屋建【筑面积少《于(含等于)—新建房屋建筑—面积的被拆》房屋按照重》置价结合成》新给予补偿如果被】拆,房屋建筑面》积多于新建房—屋建筑?面积的超《出部分在扣除该【部分建?筑,面积所分摊的—。土地成本费用后按货!币补偿标准》给予补偿
】 当被—拆房屋建筑占地【面积大于新安排房屋!建筑:占地面积时其被【拆房屋建筑占地面积!与新建房屋建—筑占地相等部分的】。房屋建筑《。面积按上款规定补偿!其余部分《按货币补《偿标准给予补偿【在上述补偿标准中同!。一户如有不》同层:次的被拆房屋—其房屋建筑面积应】按该房屋的建—筑占地面积平均【分摊计算
! (五)新【安排房屋建筑占【地面积与被》拆房屋建筑占地面】积,相等部?分(包?括间距)征》地和安置点》的各:种,费用以及新安排【房屋建筑面积—与被拆?房屋建筑面积相等】部分的各种规—费由拆迁人支付;超!。过,被,拆房屋建筑》占地和建《筑面积(包括间距)!部分的?土地成本费和—各,种规费由被拆—迁人支付《
第二十—四条 实行公寓】和迁建安置的安置人!。口按照被拆迁人家庭!。常住户口人》。数确定有《下列情形之一的【可增加一个安置【人口
—。 《(一)? : 已婚?尚未有子女的;
! ? (二)—已领取独生子女【证的;
— 被—拆迁人家庭成员在】本村虽无《常住户口但》属下列?情形之?一的可计入安置【人口:
: (一)!与本村村民结婚【3年以上的农业户】口的配偶;
! (二—)配:偶,为非农业人口且【未享受房改房—、集资房政策或购】买过经济适用房的】;
:
: : (三》。。。)子女为非农业【人口尚未成家随父母!居住且未享受—房改房、集资房政】策或购买过经济适用!房的;
【。 ,。 (四》)原户口《在本村的现役—、复:转退军?人,(不含现《役军官和已在外结】婚定居人口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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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》(五)原户口—在本村的大中专院校!在,校学:生;
— (六)原】户口在本村的监狱】服刑、?劳动教养《人员;
— (七)法!律、法规《规定的?其他:人员
第二十五!条 : 被拆迁人》。有下列情况之一【。的不作为公寓安置和!迁建安置的》人口:计入
— ?。 (一)不》符合分家立》。户条件的;
【 《 (二)父—母与子女虽独立分】户但父母随》子女居?住且已享受过审批】建房的;
】 《(三:),买卖或以其它形式转!让房屋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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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(四)其《他不符合公》寓安置和迁建安置条!件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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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六条 !被拆迁?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!不予迁建安置
! (一【),被,拆迁住宅建》筑,占地面积未达—到36平方》米的;
! (二)》除被:拆除:的住:宅外另有一处—及,一处以?上集体土地住—宅房屋产权的 【
第四章 非!。住宅用?房,及其他拆迁
】第二十七条》 , 拆:迁集体土地上的生】产用房在拆迁通【。告发布?时仍在生产的可【以实行产权调—换,或,异地建房但安置后】的房屋使用性—质不变
》 拆【迁集体土地上的房屋!经,有关:部门:认定确需《改变用途的经—批准并按有关规定补!交出让金后按—新用途的《。房屋:补偿:标准进?行补偿
》。 第二?十八条 》拆除住宅附属的【禽畜棚舍、室外厕】所、门斗等》均不作原住宅用房建!筑面积?计算由?拆迁人给予相应的】折价补偿《
第五》章 附 则
】
第二十九—。条, 原拆迁集体土】地上房屋及》其附属物的有关规】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!本规定为准
】第三十条 【 丽水经济开发区】。范围内因征用—集体:所有土地而涉—及拆除房屋》及其附属物的安置】、补偿等事宜参【照本规定执》行
第三十一】。条 : 本规定自》2003年10月】1日起施行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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