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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— ? , 丽水市城市规划】区征用集体》所有土地《房屋拆迁管》理暂行规《定 第一【章 总 则【 第一条 【 为规?范征用集体所—有土:地房屋拆《迁的:管理保障建》设项目的顺利—进行保护《拆迁当事人的—合法:权,益根据中华人民【共和国土地管—理法、浙江省实施】〈中华人民》共和:国土地管理法〉办法!及其他有关法律、】。法规:结合本市实际情况】制定本规定 — , ,第二条 《 凡在丽水》市城市规划》区范围内《。征用:集,体所有土地而实施房!屋拆迁并《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!安置的适用本规【定农民?在原集体《所有土地上的房【屋被拆迁后安置【建在国有《土,地上的?房屋再次被拆迁【适用本规定 【   《  拆迁不》属于拆迁《所在地农民的集体土!地上房屋及其附属物!其,补偿、安置的—方式、标准》按照丽水市城市【房屋拆迁管》理办法执行 第!三条 征用集【体所有土地》。。实施房屋拆迁(【以下简称房屋拆迁)!必,须符合?城市规?划,有利:于旧城?改造、撤村建居【和,保护:生态环境、文物【古,。迹 第》。四条 《丽水市国土资源局是!本市征?用集体所有土地【房屋拆迁主管部门】。(以下简称房—屋拆迁主管》部门)负责征用集体!所有土地房屋—拆迁监督管》理工:作    】。。 财政、计划、建】设、规?划、公安、司—。法、工商《、劳动、文化、环保!。等部门?应当按照各》自职:责,互相配合共同做【好征用集体所有土】地房屋拆迁管—理工作 《  《   规《划部:门在确定《建设用地《范围时对建设征【地,范围内?需,要拆迁的住宅—、生产?经营房屋以》及村集?体公共设施应当【按照城市规划—。同步确定《安置用地范围— , 第五《条 拆《迁人必须《。。按,照本规定《对被拆迁人》给予补偿和安置【;被拆迁《人必须服从征—地建设?的需要在规定的搬】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!  《 , , 莲都区政府以及拆!迁安置?所在乡(镇)—人民:政府(街道办事【处)、村(居)民委!员会应当协》助拆迁人《做,好被拆?迁人的搬迁动—员工作 —第六条 拆迁人是!指取:得征用集体土地【。房屋拆迁许可—证的:单位    ! 被拆迁人是指被拆!迁房屋及《其,附属物?的合法所有权人 ! 第:二章 ? 拆迁管理 第!七条 《征用:集体所有土》地需拆迁房屋—的在规划确定征地范!围后房屋拆》迁主管部《。。。门应当将建设项目名!称、征地范围以【预公告的《形式予以发布预公告!发布后征地》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!人有下列情形的【不作为安置的依据】     (!一)户口迁入、【分,户的;   !  :(,二)房屋买卖、【交换、改《(扩:)建、析产、—赠与、分户、租赁】。、抵押、典当等【。的; ?。。 :     (—三)领取营业执【照、临时营业执【。照的 》  :   征地预—。公告应当抄告公【安、房地《产管理、《工商等相关部门有关!部门应当协助配合 ! , 第八条 —。拆迁:人应当在征》地公告发布5日【内向房屋《拆迁主管部门提出拆!迁申请?;房屋拆迁主管部门!应当自收《到申请?之日起10日内【对,。符合条?件的予以批准实施拆!迁并颁?发征用集《体土地房屋拆迁许可!证拆:迁人在?。批,准之日起5日内将】建设:项目名称、拆迁人、!拆迁范?围、:拆迁期?限、:。拆迁:补偿安置方案等【予以公告 —  ?   实施房—屋拆迁不得超越【批准的拆迁范围和】规定:的拆迁期限》 : :    拆迁人【自取:得征用集体土地【房屋拆迁许可证【。之日起3个》月内不实施房屋【拆迁的,征用集体】土,地房屋拆迁许可证自!。然失效并由拆—迁主管部门予以通】告  —   需变更拆迁范!围的应当《重新:办理领证手续;【延,期拆迁的应当办【理延期手续;终止拆!迁项目的应当—及时办理《。。注销手续《 第九条— 房屋拆迁—可,由拆迁人自》行拆:迁也可由《拆迁人委托具有房屋!。拆迁:资质的单位实施 】。 第十条》 拆迁人应当按】照规定查明被拆【迁人的户籍》、家庭常住》户,。口人:数,、被拆迁房屋及其】附属物状况等事【项  —   ?被拆迁人必须—如实申报《被拆迁?房屋及其附》属物的?。产权、户籍等有关】情况  【   被拆迁人【家庭的常住户—口人数以公安部门】。颁发的户口簿—为准 第—十一条 在房【屋拆迁通告》规定的拆迁期—限内拆迁人与被【拆迁人应《。当按照?本规定就补偿、【安置等事项签订房屋!拆迁补?偿安:置协议协《议应当明确》补偿形?式、补偿金额、安】置方式、安置用房面!积、安置地》点、搬迁期限、过渡!方式、过渡期限和违!约责任等事项房屋】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!当送房屋拆迁主【。管部门备《案 第十二【条, 被拆迁人签订拆!迁安置?补偿协议时必须【提供:房屋所有权证和集】体土地使《用权证当上述两证】记载的建《筑占:地面积不一致—时如选择《。货币安?置、公寓安置—的以房屋所有权证上!记载为准如果选择】迁建安置的》以集体土地使用权证!上记载?为准两证不全或无】证的但其《权源合法《、产权明晰的经有】关部门确权后予以】。登记 第十三条!。 被拆迁房屋需】要货币补偿的以【政府公布的货币补偿!基准价为依》据在:。实施:。房屋拆迁前根据被拆!房屋的区位、用途、!环境、结构、—建筑面积、》成新、层次、朝【向等因素由》。具,有,法定评估《资格的房地》产评估机构评—估确定?     房!。屋拆:。。迁重置价格、附属】物价格、装修—价格、临时》安置补助《费、搬家补助费、停!业损:失补助费等按照市政!府有关?。部门规定的标准【执行: , ,。。 第十四条》。 拆迁补偿安置协!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!房屋承租《人在搬迁期》限内:拒绝搬迁《的拆迁?人可以依法向仲【裁委员?会申请仲裁》或者依?法向人民法院起【诉诉讼期间拆迁人】可以依法申请—人民法院先予执【行 《第十:五,条 拆迁人—与被拆迁人》或者拆迁《人、被拆迁人与房屋!承租人达《不成补偿安置—协议的经《当事人申请》由房屋?拆迁主管部门依法】作出行政决定 !   ?  房屋《拆迁主管部》门应当在收到申请】之日30日内依法作!。出行政?决定行政决定—作出前房《屋拆迁主管》部门:应,当充分听取各方【意见 —    当事人【对行政决定》不服的可依法—申,。请行政复议》或向人民法院起【诉 第十六条 ! 被拆迁人或者房】屋承租人《在行政决定规定的搬!迁期限内不》。搬迁的由《房屋拆迁主管部门】依,法申请人民法院【强,制拆迁 《     【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!。人应当就拆除房屋】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!关办理证据保全 ! 第十七条 — 拆除有《产权、使用权纠【纷或其他产权不【明的房屋在拆—迁通告?规定的?搬迁期限内不能【解决:纠纷或明晰产权【。、使用权的由拆迁】人提出补《偿安:置方案?报房:屋拆迁主《管部门批准后—。予以拆迁拆迁前房】屋拆迁?。主管部门应当会同】有关部门组织拆迁】人对需?拆除房屋作勘察记】录,并向公证机关办【。理证据保全 — 第十八条— 拆迁用地范【围内的违法建—筑,、临时建《。筑按照以下规定处理! , ,。     —(一)拆迁用地【范围内的违法建【筑、超过批准期【限的临时建筑必须】在拆:迁通:告规定的拆迁期限】内,自行拆除《不予补偿 》  《   (二)拆【除,未明确规定》使用年限而》建设、国土资—源部门在审批中已注!明实施?城市规划时须无偿】拆除:的建筑物必须—在拆迁通告规定【的拆迁期限内—。自行:拆,除不予?补偿  【   ?(三:)拆:除未超过《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!可,根据使用年》限给予?。适当补偿但不予安置!。  》  : (四)被拆—迁人在房屋》拆,除前:。已依法取得》宅基地建造》新房但未按照规定】拆除旧房《的该旧房不予补偿并!应当在拆迁通告规】定的拆?迁期限内自行拆除】。。。   —  (五)》被,拆迁人在房屋拆迁通!。告发布后进行装修】、改:(扩)?。建的部分一律不【予补偿不作为安置依!。据 : 第十九》。条 ?公安:、教育、供水、供电!、税务等部门和单位!应当:凭房屋拆迁》主管部门的拆迁证】明,及时办理和安—排被拆迁人的户【口转移、子女转学转!托、购房减(免)】税以:及用电、《。用,水,等事宜 》 第:三章 《住宅用?房拆迁补偿与安置 ! 第二十条— , 被拆迁人属于拆】迁所在?地农民的被拆除【的住:宅房:屋实行货币》安置、公寓》安置或迁建安—置     !货币安置指由拆迁人!按照被拆《。住宅房屋的货币补】。偿金额提供安置资】金由被拆迁》人自行解决住宅房】屋 《    《 ,公,寓安置是指以政府或!拆迁人提供的多层成!套住宅房屋作为产权!调换用房安置被拆迁!人  —   迁建安置【是指由拆《迁人按照被拆住宅房!屋,重置价结合成—新对被?拆迁人予以补—偿并按照有关规【定,办理用地手续在规】划确定的地点建【房进行安置 — 第二十一条 !。货币:安置实?行货币安置的按照以!下规定?办理    ! (一)被拆房屋货!币补:偿,金额由具有法—定资格评估机—构以房屋拆》迁许可证核发时政府!公布的货《币补偿基《。准价为基本依据根】据被拆房《屋的区位、用途、】环境:、结构、建》筑面积、成新、【。层次、朝向等—因素评估确定 】  ? ,  评估《。机构在确定被拆迁】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!估价格前应当听取】被拆:迁人的意见》 《    货币补偿基!准价的确定参照丽】。水市城市房》。。屋拆迁管《理办法的方法—执行被拆迁房屋的】房地:产市场评估》价格实行公示—制    】 ,(二)被拆房屋【按照货?币补偿金《额给予补偿后按房地!产评估?价再给?予被:拆,迁人20%的—奖,励 第二十二条! 公寓安置实【行公寓安置》的,按照:以下规定办理—     】(一)?公寓安置《。房实行统一》规,划由市政府或拆迁】人统一建设土地供】应方式为出让公寓】安置:房,可,以直:接上市?交易:  —  : (:二)被?拆迁人在丽》水城市规《划区内只有一处集体!所有土地上的住宅】房,屋,的安置的住房面【积,按照以下标准执行】   —  :1-2人《户被拆?房屋建?筑,面积不足《80:平方:米的安置建筑面积】为80平方米—;被拆房屋》建筑面积《在80-12—。0,平,方,米的按照被拆房屋建!筑面:积安置;被拆房屋】建筑:面积超过1》20平?方米的安置建筑【面积为120平【方,米     !3人户被《拆房:屋建筑面积不足1】20平方米的安置】。建筑面积为120平!方,米;被拆房》屋建筑面积在1【20-180平方】米的按照被拆房【。屋建筑面积安置;被!。拆房屋建《筑面积超《过180平》方米的安置建筑面】积,为180平方米 】     4】人户被拆房屋—。。建筑面积不足1【80平方米的安置】。建筑面?积为180平方【米,;被拆房屋》建筑面积在1—。80-2《40平方米的按【照被拆房屋建筑面积!安置;被拆房屋建筑!面积超过240平】方米的安置》建筑面积《为240平》方米 《  ?   ?5人以?上户被拆房屋建筑面!积不足?240平方米的安】置建筑面积为24】。0平方米;被拆【房屋建筑面积在24!0-300平—方米的?。按照被拆房屋建筑】面积:安置;被拆房屋建】。筑,面积超过300平方!米的安置建筑面积】为300平方米 】    — (三?),。被拆迁人《在丽:水城市规《划区内有《多处集体所有土【地上:住宅房屋的在—实行安?置时应?当合:并计算其住宅房【屋面积 —     (四)】公寓安置房》的货:币结算 》     —安置房?建筑面积与》。被拆房屋建筑—面积相等《的部分按被拆房屋重!置价结合成新进【行,差价结算; 【   《  当安置》建筑面积大于—被拆房屋建筑—面积时如果安置【。房面:积在安置标准范围内!面积超出部分按照安!置房成本价》结算如?果安置房面积—高于安置标准面积超!出部分按照安—置房竣工时同类地段!。商品房市场价结【算; 》     》当,被拆:房屋建筑面》积大于安置房建【筑面积?时超:出部:分按照货币补偿【。标准给?。予补偿?    【 公寓?。安置房因自然产权】不,可分割而使总—安置面积增加在【五平方米以》内的部分按照公【寓安置?房成本价结算 】    》 公寓安置房—成,。本价由拆《迁人报价格主管部门!。核准 第—二十三条 迁【建安置?实行:迁建安置的按照以下!规定办理《     】(一)被拆迁人【选择异?地安置?并同意进入》指定:安,置地点的可》以实行迁建安置 ! ,     》(二:)迁建安置用地应当!在城市规划指导【下集中统一规划 】 ?    (三)实行!。迁建安置的安排住】宅房屋建筑占地【面积根据《。。被,拆迁:人家庭的常住户口】人数,划分为四个】。标准执行 【   ?  3人以下户安排!房屋建筑占》地面积为《54平方米》。; ? :   ? 4人户安排房屋建!筑占地面《积,为72?平方米; —    》 5人户安排—房屋建筑占地面【积为90《平,方米:; :     【6人以?上户安?排,。房屋建筑占地面【积为108平方【米(:四,)被拆除的房屋【根据不同《情,况予以补偿 】     当—被拆:。房屋建筑占地面积】少于或等《于新安排房屋建【筑占地面《积,时如果被拆》。房屋建?筑面积少于》。(含等?于)新建《房屋建筑《面积的被《拆房屋?按照重置价结—合成新给予补偿如】果被拆房《屋建筑面积》多于新建房》屋,建筑:面积的超出》部分:在扣除该部》。分建:筑面:积所分摊的土地成本!。费用后按《。货币补?偿标准给予》补偿    !。 当被拆《房屋建筑占地面【积,大,于新安?。排房屋建筑》占地面积时其被拆房!屋建筑占《地面:积与新建房屋建【筑占地相等部分【的房屋?建筑面积按上款【规定:补偿其?。余部分按货币—补偿标准给予补偿】在上述补偿》标准中同一户如有不!同层次的《被拆房屋其房屋建筑!面,积应按?该房屋的建筑占【地面积?平均分摊计》算  —   ?(,五)新安排房屋建】筑占地面《积与被?拆房:屋,建筑占?地面积?相等:部,分(包括间距—)征地和安》置点的各种费用以】及新安?排房:屋建筑面《积与被拆房屋建筑面!积相:等部分的各种规【费,由拆迁人支付;超过!被拆房屋建筑占【地和建筑面积(【包括间?距,)部分的土地成本费!和各种规费由被拆】迁人支付 第二!十四条 实行公】寓和迁建安》置的安置人口—。按照被?。拆,迁人家庭常住户口】人数:确定有下列情形之一!的可增加《一,个安置人口 !    (一)【 ?已婚尚未有子女【的;   】  (?二)已领取独—生子女证的》;    】 被拆迁人家庭成】员在本村虽无常住】户,口但属下列情形【之一的可计》入安置?人口 《 ,。  :   ?(一)?与本村?村民结婚3》年以上的农业—户口的配《偶; —  :  (二)配偶【为,非农业?人口:。且未享受房改房【、集资房政策—或,购买:过经济?。适用房的;》    【 (三?)子:。女为非农业人口尚未!成家随父母居住【且未享受《房改房?、集资房政策或【购买过经济适—用房的; —     (【四,)原户口在本—村,的现役、复转退军】人(不含现役—军,官和已在外结—婚定:居人:口,);   】  (五《)原户口在》本村的大中专—院校在校学生; 】 ? ,   (《六,。),原户口在本》村的监狱服》。刑,、劳:动教养人员》;     !(七)法律、法规规!定的:其他人员《。 第《二十五条 —。被拆迁?人有下列情况—之一的不作为公【寓安置和迁》。建安置的人口—计入  【  : (一)不符—合分家立《户条件的; 【    》 (二?)父母与子女虽独】立,分,户但父?母随子女居》住且已享受过—审批建房的》;  — ,。  (三)买卖【或以其?它形式转让房—屋的; —  :   (四)其他不!符合公寓安置—和迁建安置条件的】 第二十六条 ! 被拆迁人有下列情!况之一的不》予迁建安《置   【  (?一)被拆迁住宅建筑!。占地面积《未达到?36平?方米的; 】    (二—)除被?拆除的住宅外另【有,。一处及一处以上集】体,。土地住宅房》屋产权的 】。第四章 《 ,非住宅用房》。及,其他拆迁《 第二十七条 ! 拆迁集体》土地:上的生产用房在拆迁!通告发布时》仍在生产的可以实】行产权调换》或异地建房但安置】后的房屋《使用性质《不变   】  拆迁《集体土地《上的:房屋:经有:关部:门认定确《需改变?用途的经批》准并按有《关规定补交出—让金后?按新用途的房屋补】偿标准进行补—偿 ?。 第二十八条 拆!。除住:宅,附属:的禽畜棚舍、室【外厕所、门斗—等均不作《原住宅用房建筑面】。积计算由拆迁人给予!。相应的折《价,补偿 ? 第五章 — 附 《则 ? 第二十九》。条 原拆迁—集体土地上房屋及】其,附属物的有关规定】与,本规定不符的以【本规定为准 —。 第?三,十条 ? ?丽水:经济开发区范围【内因征用集体—所有土地而涉及【拆,除房:屋及其附属》物的安置、补偿【等事宜参照本规【定执行 第【三十一?条, 本?规定自2《003年10月1】日起施行《。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