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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白城:市城:市,古树:名木保?护管理办法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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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:政发 [20—11] 16—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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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?条 为加》强,对古树名木的—保护管理根》。据全国绿化委—员会关?于加强保《护古树名木》工作的决定》、国:家建设部《城市古树名木—保,护管理?办,法等有关规定结【合本市实《际特制?定本办?法
】 ,第二条 本办法适!用于本市行政区【域,内古树名木》的,保护管理 》。
【 第三条 本办】法所称古树是—指树龄在百年—以上的树木》
》 所称名木是】指珍:贵、稀有《、具有?历史:价值和重要纪念意】义及重要科研价值】的树:木
【 第四条 古树!名木分为国家一【级和二级
》
, , : 凡树》龄,在30?0年以上或者特别珍!贵稀有具有》重要历史《价,值和纪念意义重要】科研价值《的古树名《木为一级《古树名木;其他【为二级?古树名木
【
第—五条 本市—城乡范围内的下【列,树木均属古树—名木的管理》范围
! (:。一,)树龄在《。百年以上的;
】 , (二)【具有历史《价值和纪念意义的;!。
《 (三)树种】珍贵:、稀有的;
【 ? (四)树—。型,奇特、罕见的—;
?。 (五)国!家规定的重点保【护,树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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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六?条 市绿化委员会!对全市古《树名木的《保护进行统一—领导组?织协:调,督促:检查市园林》绿化行政《主管部门负》责做好全市古树名木!。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!、督促检《查及备案《管理:等日常工作》
》 城市园林绿化!行政主?管,。部门负责对》本城市规划区内的古!树名木进行》调查:、,鉴定、?定级:、登记、编》号、设定《。标志、建《立档案并报》市绿化委员》会办公室备》案同时划定保护【范围加强《养护管理
! 林》业,行,政主管部门》负责对城市》规划区以外古—树名木?。进行调查《、鉴定?、定级、登记、编】号、设定标志、建】立档案并报市绿化委!员,会办公室备案同时划!定保护范围加强【养护管理《
!第七条 古树【名木的养护工作【实行“属地管理”原!则古树名木生存地的!所在单位或者个人】为该:古树名木的养护者并!按,下列规定实行责任制!
》 (《一)生长在公园、绿!地、城市道路、街】巷等的古树》。名木由当地》园林绿?化专:业养护管理部门养护!;
《 (二)生!长在:林地:、风:景名胜区等的—古树名木由林地、风!景名胜?区管理单位养—护;
《
(三)!生长在铁路》、公路、河道用【地,范围内的古》。树名木由铁路—。、公路、河道—管理:部门负责养护; 】
— (四)《生长在机关、团【体、部队、院校【、企事业及》寺庙等单位》管理范围内》的古树?名木由所在单位【养护;?
【(五)生长在—居住小区内的古【树名木由物业服务企!业或者街道办事处指!定专人养《护;
》 (—六)生?长在居民庭院内的由!居民负责养护
! : 变更古—树名木管护责任单位!。或个人应当到园【林绿化行政主管部】门或:林业行政主》管部门办《理管护责任》转移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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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【条 古树》名木的养护》责任单位《或个人应当按—照,古树名木《养护技术规范进行养!护管理确保古树名】木,正,常生长并接受古树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的!日,常指导、监督—和检查
》。 ? : 古树?名木的养护者应当】定期作好《对古树名木的施【肥、修剪和病虫【害防治工作对长【势不良的树木要及】时进行复壮更换【营养:土、追肥、加大地】表通气?、扩大围护范围【。等确保正常生—长发现树木有—受,害或衰弱《现象时应当及时报告!市,。园,林绿化行政》主管部门或林业行政!主管部?门由其组《织力量积极救治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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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古树名木死亡—的应当经城市—。园林绿?化行:政主管部《门或林业行政主【管部:门查明?原因和责任后方可】进行处理
【
—第九条 禁止下】列损害古《树,名,木的行为 》
《。 , :。(,一)擅自砍》伐、移植或转让古树!名木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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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【二)损毁古树名木保!护,标志:及设施;
】 (》三,。)攀树折枝、—剥损树皮、采摘果】。实、种籽和》叶片;
》
(四)!在树上刻《划、张贴、钉钉、】缠绕绳索或悬—挂物:品;
《
: (五)【在施工?等作业时借用树【木作支撑物或固定】。物;
【。 (《六)在树冠垂—直投影外《缘五米范《围内堆物《堆料、挖坑取土、】动用明?火、放烟气、倾倒有!害树木?的污:水、污物、》修建永久性或临时】性,建筑;
— ? (七《)其他?影响古树《名木生长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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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第十条 新建、】 改:建、扩建的》建设工?程影响古《树,名木生?长的建?设,单位必?须提:出,避让和保护》措施规划行政—管理部门《在办:理有关?手续时要征得—城市绿化行政—主管:。部,门或林业行政—。主管部?门的同?意
》
? 第十一条 保!护古树?名木人?人有:责任:何单位和个人对损】毁古树名木》的行为均《有权劝阻、制止、】检,举和控告或报告主管!部门处理对管护【古树名木有突出贡献!的单位和个》人,应由当地政府给予表!扬或: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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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。二条 违反本办法!规定:。擅自采伐、损毁和】移,植古:树,名木的由城市园【林绿化行政主—管部门或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!。令停止违法行—。为并依法《进行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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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!。条 破坏古树名】木及其标志与保【。。护设施?违,反中华人民共—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!的由:公安机关给》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移!交司法机关依—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】
— 第十四条 【 城市园《林绿化行《政主管部门或—林业行?政主管部《。门因保护、整治措施!不力或者工作—人员玩忽职守致【使古树名木损伤或】者死亡?的由:上级主管部门对该管!理,部门领导给予处分;!。情节严?重、构成犯罪的移交!司法:机关依法追究刑事】责任
】 第十五条 本!办法自发布之日起】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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