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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亳州市人民政【府办公室关于严禁】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!区和占?用河道进行违法建房!的通知
】亳,政,办〔2009—〕13号《
各县、区—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!门、:各直属机构
【。 《 近年—来,我市境内公路及【河道两侧违》法建筑?、私搭乱建》现,。象,十分严?重不仅严重影响【交通和行洪安全而且!不利于城市建设【事,业的:发展为确保我市公路!和河道的安》全畅通根据》中华人民共和—国公路法和》中华人?民,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!。律法:规经市政府研—究决定严禁在公路两!侧建:筑控制区《和占用河道进—行违法建房现将有关!事项通知如下—。
! ,。一、切?实加强公路建筑控】制,区管:理
【 (一)根据中华!人民:共和国公路》法,有,关规定结《合我市实《际,确定我市公路—两侧建筑《控制区范围为—。其建筑设施》。边缘与公路》路,肩外缘的最小间【距为:国道不少于35【米省道不少》于30米县道不少于!20米农村》公路不少于》10米?。城市规划区内和城市!进出口路段10【千米之内建筑设施边!缘与:公路路肩外》缘的最小间距不【少于50《米在国?省道、农村公路沿】线规划和《新建集镇应选在公路!的一侧?建设尽量避免在公路!两,侧对:应建设防《。止造成公路街道化】已,经在公?路两侧建设》的不得再沿》公路平行扩建在公】路两侧控制区—范围内不得修建永】久性设施;未—经批准不得》搭建临时《建筑物公路管理【部门应在市政府【依法划?定的公路两侧—建,。筑控:制区外缘设置—标桩、界《桩并加强执法管理城!市,规划区内道路(【由交:通部门修建)及【其两侧建筑控制【按照城市规划—的要求管理 —
【(二)加强公路两】侧,建筑施工管》。理建设单位或个人】在办齐各种审批【手续实?。施动工时要》严格按?照批准的地点和标准!进行:施工同步《实施排水工程保证公!路,边沟畅通并保持公路!附属设施完好—。。审批:部,门和公路管理机构】共同派员对放、验】线工作实施》现场监督对公路两侧!控,制区内违法建设【公路管理《。部门应加强巡查和】控管完善“巡控机】制,。。”并加强与相关【部门沟通《信息凡未按规定在】公路两侧控制—区内的新建设施均属!违法建筑应》限期自?行,拆除;逾期》不拆除的由交通主】管部门依法强—制拆:除拆除费《用,及损失由违》法者:。自负
— (》三)加?强公路两侧》管理禁止在公路和公!路用:地范围内进行违法建!筑,、堆物作业、洗【。刷车辆、占道经营等!。妨碍交通的活—动在此之《前修建的设施或【因公:路新建?、改:建和公路两侧建【。。筑,控制区范围》调整被划入公路两侧!。建筑控?制区范围内的建筑物!和地面构筑物不得】在原址扩建、改【建、重建自本—通知下发之》日起在规定的公路两!侧控制区范围内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】得,擅自批准修建—建筑设施公安—、交通部《门在市政府的统一】领,导下各负其责对各种!路障坚决予》以清:除确保公路》畅通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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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切实加】强河道和《临近河道建房管理】
(!一,)根据中华人民共和!国水法、河道管理】条例:。等法律法规》。有堤防的《河道其管理》范围为两岸》干堤:。之间的?。水域、沙《洲、滩地(包括可耕!地):、行洪区两岸堤防】及护:堤,地无堤防的》河道其管理范围为】历史最高《洪水位或设》计,洪水以内的》区域禁止在堤防和】护堤地建房禁止在河!道内修建围》墙、房屋等阻水工程!
》 (二》。)对河道管理范围】内的违法建》房和阻水障碍—物,按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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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谁设障、谁清】除”的原则由—水务行政主》管部:门提出清障计划和实!施方:案由防汛指挥部责】令设障者在规定的】期,限,。内清除逾《期不清除的由各县】。、,区人民政府负责【组织强行《清除:并由设障者》负担:。全部清障《费用
—。 (三)规划!区内河道两》。侧管理按照水务【。部门和城市》规划控制进》行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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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切实加强审】批管理和日常—。监管
— (》一):建立健全公路两侧和!临,近河道建筑审—批制:度规划?、国土、建设、【行政执法等部门在审!批,。公路两侧《永久建筑《或临:时建筑?物时:要,事先征求公路管理】机构或河道》管理机?构的意见在办理审批!许可手续时》应当注?明建筑?物,与,公路的控制距离【或沿路排水设—计方案由公路—管理:机构或河道》管理:。机构签字《盖,章,确认后?方可进?入审批许可》程序禁止审批在【公,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!修,建建筑物、临时建】筑物和占《用河道修建建—筑物河?道管理范围内的【建,设项:目必须按照河—道审批管理权限经水!行,政主管部门或—经授权的河道—。管理单位审查同意后!方可按照基》。本建设程序》履行审批手》续
—。 (二)加【强公路两侧》建筑控制区和河道】两侧管?理工作涉及面广难度!大,各县:、区人民政府和有】关部门要从保证交】通、河?道畅通维护行车【和行:。洪安全的《高度提高《认识加强领导成立】组织狠抓落》实对本辖区国省干】线公路、县乡公路两!侧建筑控制》区和河?道两侧违法》建房的管理》由,县、区?人民政府负总责【;,农,村公路两侧建筑控】制区:和河道两侧违法建房!管理:由乡镇人《民政府负总责 】
? : (三)在各—县、:区人民?政府的统一领—导下交通、水利、行!政执法?、国土、公安、规】划和建设等有—关部门密《切配合、《通力协作集中—力量开展专》项整治和《日常依法管理—活动交通、》水利、行政执法【、国土和建》设,等有关部门要—加大:。各自职责范围内【的巡查力度及时制止!违,。。。法建房行为》对劝阻?不听的由《辖区所在地政府组】织,。力量:依法:强行:拆除对占《用公路?两侧建筑控》。制区和河道水—域面积较大严重影】响行车和行洪—安全存在较大安全隐!患,群众反响强》烈的违章建筑由【当,地政府予以强制【拆除:营造强大的执法【声势: , ,
: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!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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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二○—○九年四月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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