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亳州市】人民政?府办公?室关:于,严禁在公路两侧【建筑控?制区:和占用河《道进行违法建—房的通知《
亳政办〔!2009〕13【号
各县》、区人民《政府市?政府各部门、各直】属机构
》 : 近年来!我市境?内公路及河道两侧违!法建筑、私搭—乱建现?象十分严重不仅【严重影响交通和【行洪安全而且不利于!城,市建设事业》的发展为确保—我市公路和》河道的安《全畅:通根据中华人—民共和国公路法和中!华人民共和》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!规,。经市政府研究—。。决定:严禁在?公路两侧建筑控【制区和占用》河道进行违法—建,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!如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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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一、切实加强【公,路建筑控制区管【理 :
(】一)根据中华人【民共和国公路法有关!规定结合《我市实际《确定我市公路两【侧,建筑控制区范—围为其建筑设施【。边缘与公路路肩外缘!的最小间距为—。国道不少于3—5米省道不少于3】0米县?道不少于20—米农村公《路不少于1》0米城市规划区内和!城市进?出口路段10—千米之?内建筑设施》边缘:。与公路路肩外缘的】最,。。小间距不少于50】米在国?省道、农村》公路沿?线,规划和新建集镇应】选在公路的一侧建设!尽量避免在公路【两侧对应建》设防止造成公路街道!化已经在公路两侧建!设的不?得再沿公《路平:行扩建在公路两侧】控制区范围内不得】修建永久性》设施;未经》批,准,不得搭建临时建筑物!公路:管理部门应》在市政府依法划定】的公路两侧建筑控制!区,外缘设?置标桩、《界桩:并加强执《法管理城市规划区内!道路(由交通部门修!建)及其两侧—建筑控制按照城【市,规划的要求》管,理
【 (二《。)加强?公路两侧建筑施工管!理建设单位或个人在!办齐各种审批—手续实施动工时要严!格按照批准的地点和!标准:。进行施工同步实【施排水?工程保证公》路边:。沟畅通并保持公路】。附属设施完》好审批部门和公路】管理机构共同—派员对?放、验线工作实施现!场监督对《公路两侧控》制区内违《法,建设公路管理部门应!加强巡查和控管完善!“巡控机制”—并加强与相关部【。门沟通?信息凡未按规定【在公路两侧控制区】。内,的新建设施均属【。违法建?筑应限期自行拆除】;逾期不拆除的由】。交通主管部门依法强!制拆除?拆除费用及损—失由违法者自负 】
(】三)加强公路—两侧管理禁止在公路!和公路用地范围【内进行违法建筑【、堆物作业、—洗刷车辆、占道【经营等妨《碍交通?的活动在此》之前修建的》设施或因公路新建】、改建和《公路两侧建筑控【制区范围调整—。被划:入公路两《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!的建筑物《和地面构筑物—不得在原址扩建【、改:建、重建自本通知下!发,。之日:起在规定的公路两侧!控制区范围内任【何单位?。。和个人不得擅自批】准修建建筑设—施公:安、交?通部门在市政府的统!一领导下各负其责】。对各种路《障坚决予以》清除:确保公路《畅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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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》切实加强河道和临近!河道建房管》理
》 , (一)根据】中华人民共和国【水法、河《道管理?条例:等法:律,法规有堤《。防的河道其管—理范围为两岸干【堤之间?的水域、沙洲、滩】地(包括可耕地【)、行洪区两岸堤防!及护堤地《无堤防的《河道其管理范围为历!史最高洪水位或设】计洪水以《内的区?。域禁止在《堤防和护《堤地建房禁》止在河道内修建围】墙、房屋《等阻:水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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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(二)《对河道管理范—围内的违法建房【和阻水障碍物按照 !
“谁设—障、谁清除》”的原则由水务【行政主管部门—提出清障《计,划和实施方案由防汛!指挥部责令设障者在!规定:的期限?。内清除逾期不清【除的由各县》、区人民政》。。。府负责组织强行【。清除并由设障者负】担全部清障费用 】
?。 (三)规】划区内河《道两侧管理按照【水务部门和城市规】划控制进行管理【
—三、切实加》强审:批管理和日常监【。管
】 (一?)建立健全公路两侧!和临近河道建筑【审批:制度规?划、国?土、建设《、,行,政,执法等部《。门在审批公路两侧】永久建筑或临时【建筑物时要》事先征?求,公路管理机构或【河道管理机》构的意见在办理审】。批许:可手续时应》当注明建筑物与公】路的:控制距离或沿—路排水?设,计方:案由公路管理—。机构或?河道管理机构—签字盖章确认后【方,可,进入:审批许可程序禁【止审批?在公路两侧建筑【控制区内《修建建筑物、临【时,建筑物和占用河道】修建建筑《物河道?管理范围内的建设】。项目:必须按?照河道审《批管理权限》经,水,行政主管部门或【经,授权的?河道管理单位审查同!。意后方可按照基【。本建:设程序履行审批手】续
》 ,。 (《二,)加强公路两—侧建筑控《。制区和?河道两?侧管理工作涉及面】广难度大《各县、?区,人民政府和有关【部门要?从保证交通、河道】畅通维护行车和【行洪:安全的高度提高认识!加强领导成立组织狠!抓落:实对本辖区》国省:干线公路、》县乡公路两侧建筑控!。制区和河道两侧违】法建房?的管理由县、—区人民政府负—总责;农村公路【两,侧建筑控制区和河】道两侧违法建—房管理由乡镇人【民政府负《总责
! (三)在各县【、区人民《政府的统一领导【下交:。通,、水:利、行政执法、【国土、?公安、规划和建设等!有关部门密切—配合、通力》协,作集中力量开展专项!整治和日常依法【管理活?动交通、水利、行政!执法:、国土和建》设等有关部门要【加大各自职责范围】内,的巡查力度》及时制止违法—建房行为对劝阻【不听的由辖区—所在地政府组织【。力量:依法强行《拆除对占《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!区和河道水域面积较!大严重影响行车和行!。洪安全存在较大【安,全隐患群众反—响强:烈的违?章建筑由当地政府予!以强制拆除营造【强大的执法》。声,势
亳州市】人民政府办》公室
— 二○○九年四月!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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