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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亳州市人—民政府关于印发【亳,州市政府投》资建:设项目审计监督暂行!办法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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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、》区人民政府市—政,府各:部门、各直属机【构
亳州市政府投!资建设项目审—计监督暂行》。办法:已经市政府同意【现印发给你们请遵】照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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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亳州市人《民政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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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—〇一〇年六月十【一日:
?第一章? :总 则
第一】条 为加强—对,政府投资《建设项目的审—计监督进一步—规,范投资行为提高【。投,资效益?根据中华人民共【。和,国审计法、中—华人民共和国审【计法实施条例和安】徽省政府《投资:建设项目审计监【督办法(省政—府令第?225号)等有关法!律法规?规定结合本市—实际制定《本办法?
【 第二条 本办】法所称政府》投资建设项目—包括 ?
【 (一?)全部使用预算【内投资资金》。、专项?建设:。基金、政《府举借?债,务筹措的资》金等财政资》金的项目;
【
, : (二)未】全部使用财政资金 !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!资的比例超过50】。%或者不足5—0%但政府》拥有项目建》设、运营实际—控制权的项目; 】
【 ,(三:)法律、《法规、规章和县级】以上政府规》定的其他政》。府投资建设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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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?。条 在本行—政区域内《政,府投:资建:设项:目的:建设单位《以及与政府投资建】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勘!察、设?计,、施工、监理、采购!、供货、造价咨询等!单位的财务》收支及相关经济活】动均:适,用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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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!政,府投资建设项—目,按照项目投资主【。体的财政隶》属关系确定》。审计管辖《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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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五条 审计机关应!当对政府投资建【设项:目总预算或》者概算的执行—情况、年度预算的】执行情?况和:年度:决,。算、单项工程结算】、项目竣工决算依】法,进行审计监》督
】。 对财政性—资金投入较大或【者关系国计民生的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!。计,机关可以《对建设项目前期准】。备、建设《实施:、竣工使用等全【过程进行跟踪—审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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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!发展:改,革、财政、监察【。、建:设、国?土、交通、水务【、房产、《。环保和税务等有【关,部门应当在各自【职责:范围内协助审—计机关依法》做好政府投资建【设项目的审》计监督?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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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七条 建设单】位及其主管》部门应当加强内【部审计积极完—善内部控制》制度加强《对,政府投资建》设项目的概(—预)算编制、招【标投标、合同签【订及执行、隐蔽【工程验收、工程变更!等重要事项的监督管!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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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,八条 《。政府投资《建设项?。目的建设单位与【施工单位签订建设】工程合同时应当【在合同中约定经审计!后,。方可办理工》。程结算或《者竣工?决算并预留一—定比例的待结价款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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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九条 审计机关在!实施政府投》资建设项目审计监】督时根?。据工作?。需要可?以聘请具有与—审计:事项相关专业—知识的人《。员参加?审计工作也可以采】用招标投标方式确定!具有法定资质的【社,会中介机《构参与审计社—会中介机构必须具】有良好的信》誉和健全《的内部管理》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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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第十条 政—府投资建《设项目审计》监督所需经费—列,入同级财政预算【足额保障据实—列支对项《目审计核减》资金按1%的—比例奖励审计—机关作?为审计专项工作经费!
第二章 审!计内容? ,
第十》一条 ? 审计机关应—。当对:政,府投资建《设项目下列》事项的真实》性、合法性》和效益性进行—审计监督
】 ? , (:一)项目建设程序】的执行情《况;:
《 (二)项!。目建设资金》的筹集、《管理和使用情况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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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!)征地?、拆迁?费,用管理及使用情【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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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(四)建《设项目概《(预)算审批、执】行及:其调整情况;
】
》 (五)项目法人!、招标投《。。标,、合同管理和—。工程监理等建设【。管理制?度执行?情况;
【 (六)工!程价款结算和工【程造价控制》情况;建《。设项目工程设计变更!和其他变更、施工现!场签证情况;
】
【(七:)建设项目竣工决】。算和资产《交付使用情况;【。建设成本和其他财务!收支情况《;
! (:。。八)与建设项目相关!的各种?。税费计提和缴纳情】。况; ?
】(九)建设项目【的经济、社》会、环境等投资效益!情况;
!。 ?(十)其他需要审】计和调查的事项【 ,
第三章 审计!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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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】 审:计机关应当根据法律!、法规、规章的【规定以及本级—人民政府和》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!确定审计重》点对已完《成竣工决算》。并符合?。。审计:条件的重点基本【。建设项目《应列入年度》审计项目计划—有计划地开展审计工!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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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?三条 审计机关】。。在实施审计时应当】组成审?计组并在开始审【计前3日向》被审计单位》送达审计《通知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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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—条 审《计组向审计机关提】交审计报告》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单!位对审?计报告的意见—被审:计单位应当自收到】审计报告之日起10!日内提出书面意见】;在规定期限—内没有提出书面意】见的视?同无异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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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:十五:条 政府投资项】目正式竣工》验收后?建设单位应当申【请竣工决算审计报审!时竣工决《算资料必须》完整:齐全 ?
】建设单位《应按照审计机—关规定的《期限和要求提供【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资!料(含电子数据【),并对其真实性、【完整性负《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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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【条 政《。府投资项目》主管部门、建设、施!工,、监理、《。。。勘,察、:设,计等与建设》项,目相关的单》位须按?规定向审计机—关提供下列有关资】。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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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 ?(一)?建设:项目的概《(预)算编制资料】及相关部门的立项、!规划、用地》、环保等批》准文件资料》;
! (二)建》设项目前期》评估、征《地、拆迁等》相关资料;
】 (【三)建设项目的【。招投标文《件,及相:关资料、工程—承包:合同、补充》合同等资料;
】
》 (?四)建设《项目设计《方案、施工图纸、】设计变更《图纸、?竣工图纸等》。资料;
— , (五【)工程结算资料【含各类协议》、,纪要、设《计变更记录》、监理资料》、施工?记录或签证》。单、隐蔽工程记【。录单、竣工》验收报告等资料;】。。
!(六)建设项目的内!部,控制制度资料;【。
【 (七)》工程竣?工决算报告》。、,会计凭证、会—计账簿、《财务:会计报表以及交付使!用的资?产、项目结余物资清!单、未完工程—。。项目等与《政府:投资建设项目财【务收支有关的—。资料;
! (八)需要提!供的其他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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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七:条 审计机关应当!根据政府投》资建设项目的规模】确定审计《期限审?计期限不得超—过3个月因特殊情况!经审计机关负责人】。。批准:可以:适当延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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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八条 审计!机关应当在规定期】限内完?。成政府?投,资建设项目审计审】计结果作为建设单】。位支付结算款—项以及建设项—目竣:工后国有《资产移交的依—据,
【 以财政性—资金投资《为主的?政,府投资建设》项目经竣工决算审】。计后有关部门方可】批准:财务决算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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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【 , 审计机关依—法作出?的审计?报,告,、审计决定》建设单位和相关【单位应当执》行,。
【 第二十条 【 审计机关应当及】时向本级人民—政府报告《政府投资《建设:项目的审计结果项目!审计:结果作为审》计评价被审计单位】领导:人任:期经济责任的依【。据
第四章 】 法律责《任
第二【十一条 被审计单!。位违:反本办法规定拒绝】或者拖?延提供与《。审计事项有关的资】料,或者提供《。的,资料不真实、不完】整或者拒绝、阻碍检!查,的,按照中华人民共和】国,审计:法,实施条例第四十七】。条的规定处理、处】罚实施处罚后—被审计单位仍须【接受:审计:机关监?督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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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。第二十二条 —。 对建设单位改变】建设资金用途转移、!侵占和挪《用建设?资金审计机关—有权予以制》止并:根据有关规定予【以处理建议依法追】。究有关人员的—责任;构成犯罪的移!送,司,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!责任
】 对审》计中:发现的多计或少计工!程价款等问题审计机!关应:当责令建设》。。单位:与施工单位依—法据实结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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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?十三条 对应【。计、应缴而未计缴】的各种?税,费审:计机关应督促责任单!位补计、补缴并【按有关财经法规、】规定进行处》理、: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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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【四条 对虚—报投资完成》额、隐?匿结:。余资金的审》计机:关应当责成有—关责任单位按国家】。有关规定和现行【会计制度予以纠【正;:情节严重的建议主】管部门?对,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!政处分
】 被审—计单位?不,。认真履行职责不【严格执行本办—法规定造成损失的应!当追究单位主要负】责人、分管负责人和!直,接责任人的责任【;情节严重的移【交监察机关或司【法,机,关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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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》五条 审计机关】在审计过《程中发现的其—。他,。违反:国家法律、法规的】行为应当根》据有关?。规,定予以处《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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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—六条 ?。 被审计单位对【审计机关作出—的审计决定不—服的依照中华人【民共和国审计法【第四:十八:条的规定处理—。
!。第二十?七条 被》审计单位及》其有关人《员在政府《投资建设项目中【有违:法违规行《为,属于审计机》关处:。理、处罚职权范【围内的由审计机关依!。照法律、法规—和规章的规定处【理、处罚并建议有】关部门对有关责【任人给予行政处分;!对,不属于?。审计机关《处,理、处罚职权范【围内的移送有关【部,门,处理、处《罚有关部《。。门,应当依法《。及时作出处理、【处罚并将处理—、处罚结果书—面通知审计机—关;构成犯》罪,的,移送司法机》关依法追究》法律责任 》
】第二十八条 在】政府投资建设—项目审计中审—计人员应《当客观公正、实【事求是?。、廉洁奉公、保守秘!密对有突出贡献的部!门、单位《和,审计人?员给予表彰和奖【。励,审计人?员滥用职权、—徇,私,。舞弊、玩忽》职守、收受》贿赂的依法给予行政!处分;构成犯罪的】依,法追:。究其刑事《。责,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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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九!条 审计》机关委托的社会中】介机构或者聘请的相!关人员在《政府投资建》。设项目审计中—有违法行为的—。审计:机关应当《及时停止其承—担的审计工作—任务依?法追究法律责任并】记入诚信黑名—单
《第五章 附 则】
《第三十?条 ?本办法自发》布之:日起: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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