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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亳【州市人民政》府关于印发亳州市政!府投:。资,建设:项目审计监督暂行】办法的通知 】 各县、区人民政!府市政?府各部门、各直【属机构 亳—州市政府《投资建设项目审【计监督暂行办法已】。经市政府同意现印】。发,给,你们请遵照执—。行 亳州市人民】。政府 《 ? 二〇一〇年—六月十一日》 : 第一章 总【 :则 第一条 为!加强:。对政府投《资建设?项目:的审计监督进—一步规范投资行为】提高投?资效益根据中华【人民:共,和国审计法、中华人!民共和国审计法【实施条例和安徽省政!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!监督办法(》省政府令第2—25:号)等?有关:法律法规规定结合】本市实际《。制定本办法》 , : 第—二条 本办法所】称政府投资》建设:项目包括 — ,。     (一】)全部使《用预算内《投资:资金、专《项建设基金、政府】举借:债务:筹措的资金等财政】资金的?项目;?    】 (二)未全部使】用财:政资金 财》政资金占《。项目总投资的比例】超过50%或者不足!50%?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!、,运营实际控制权【的项目; !    (三)法律!、法:规、规章和县级以上!。政府规定的其他政府!投资建设项目 【 《 第三—。条 在本行政区域!内政府投资建设项】目的建设单》位以及与《政府投?资,建设项目《直,。接有关的勘察、设计!、,施工、监理、采【购、供货、造—价咨:询等单位的财务收支!。及相关经《济活动均《适用本办《法 — 第四条【。 政府投资建【设项目按照项—目投资主《体的:财政:隶属关系确定审计】管辖:范围: , 】第五条 审—计机关应当对政府】投资建设项目总预算!或者概算《。的执行情况、年度预!算的执行情况和【年度决算、单—项工程结算》、项:目竣工决算依法进行!审,计监督 — :  :。  对财政性资金投!入较大或者关系国计!民生的政府》投资:。。建设:项目审计机关可以对!建,设项目前期准备、】。。建设实施、竣工使用!等全过程进》行跟踪审计 ! 第六条】 发展改革、财】政、:。监察、建设、国土】、交:通、水务、》。房产、环《保和税务等有关【部门应当在各自【。职责范围内》。协助审计机》。关依:法做好政府投资建设!项,目的审计监督工作 ! ? 第七【条 建设单位及】其主管部门应当加】强内部审计积—极完善内部》。控制:制,度加强对政府投资建!设项目的概(预【)算编制、招—。标投:。标、合?同签订?及,执行、隐《蔽工程验收、工【程变更?等重要事项的监督】。管理 》 : 第八条 !政府投资建设—项目的建设单位与】施工单位签》订建设工程合同时】应当在合同中约【。定经审计后方可办】理工程结算》或者竣工决算—并,。预留一定《比例的?待结:价款: : 第】九条 审》计机关在实施政府投!。。资建:。设项:目审计监督时—。根据工作需》要可以?聘请具有与》审计事项《相关专业知识—的人:员参加审计》工作也可以采用【招标投标方式确定】具,有法定资质的社【会中:介,机构参与审计—社会中介机构必须】具有良好的》信誉和健全的—内部管理制度 ! : 第十条 !政府投资建设项【目,审计监督所》需,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!算足额保《障据实列支对—项目:审计核减资金按1%!的比例奖《励审计机关作为审】计专:项工:作经费 —第二章 》审计内容《 第十一条 ! ,审计机关《应当对政府投资【建设项目下列事项】的真实性、合—法性和效《。益性进行《审计监督 — ?  :  :(一)项《目建设程序的—。执行情况; !     (—二):项目建?设资金的筹集、管】理和使用《情况; 《 ,    — (三?)征地、拆迁费用】管理及使《用情况?; 》。     》(,四)建?设项目概(》预)算审《批、执行及》其调整情况》。;,   【  (五《)项目法人、—招标投?。标、合?同管理和工程监理等!建设管理《制度执行情况;【   【  :(六)工程价—款结算?和,工程造价控制—情况;建设》项目工程设计—变更:。和其他变更》、施工现场签证【情况;  !   (七)建【设项目竣工决算和资!产交付使用》情况;建设成本和】。其他财务收支情况】;    ! ,(八)与建》设项目相《关的各种税》费,计提和缴纳情—况; ?    【 ,(,九)建?设项目?的经济?、社会、环境—等投资效益》情况:; 《 ,。     (—十)其他需要审计和!调查的事项 】第三:章 审《计程序 》 第?十二条 审计【机关应当根据法【律、法规、规—章的规定以及本【级,人民:政,府和上级《审计机关的要—求确:定审计重点对已完】。成竣:工决算并符》合审计?条件的重点基本【建设项目应》列,入年度审计项目【计,划有计?划地开?展,审计工作 【 , 第十【。三,。条 ?审计:机关在实施审计时应!当组成审计组并在开!始审计前3日向【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!通知书 》 , ? 第十四条 !。审计:组向审计机关提交审!。计报告?前应当?征求被?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!的意见被《审计单?位,应当:自,收到审计报告之【日起1?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!;在规?定期限内没有—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!无异议 — 《 , 第十五条 政府!投资项目《正式竣?。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!。当申请竣《工决算审计》报审时竣工决算【资料必须完整—齐全: :     【建设单位应按照审计!机关规定《的期限?和要求提供与建设】项目相?关的资料(含电【子数据)并对其真】实性、完整性—负责 】 第十六条 】。 ,政,府投资项目主—管部门、建设、【施工、监理》、勘察、设计等与建!设,项目相关的单—位须按规《定向审计机关提供】下列有?关资料 《   —  :(一)建《设项:目的概(《预)算编制资料及相!关部门的立》项、规划《、用地、环保等批准!文件资料; 】     (二)!建设项目《前期评估、》。征地、拆迁等相【关资料; 》     】(三)建设项—目的招投标》。文件及相关》资料:、工程承包合同、】补充合同等资料【; 《     (【。四)建设项目设计】方案、施《工图纸、设》计变更图纸、竣【工图纸等资料; 】   —  (五)工程结算!资料含各类协—议、纪要、》设计变更记录、监理!资料、施工》记录或签《证单、隐蔽工—程记录?单、竣?。工验:收报:告,等资:料; 《 ,     —(六)建设项目的】内部控制制度资料】; ? :     (七)】工程竣工《决算报告《、会计凭证、会【计账簿、财务会计】报表以及交付—使用的资产、项目】结余物资清单、【。未完工程《项,目,等与政府投资建【设项目财务》收支有关《的资:料; —   ? , (八)需要提供】的其他资料 【 : , 第》十七条 》审计:机关应当根》据政府投资》建设项目的规—模确定审计期限审】计期限不得超过【3个月因特殊情况】经审计机关》负责人?批,准可:。以,适当延长 【 第【十八条 审计机】关应当在规》定期限?内完成政府投—资,。建设项目《审计审计结果作【。为建设单位支付结算!款项以及建设项目竣!工后国有资》产移交的依据— 《    《 以财政性资—金投:资为主的政府投资】建,设项目经竣》工,决算:审,计,后有关部门方可【批准:财务决算 — ? 《第,十,九条 《审计机关依法—作出的审《。计报:告、审计决定建设】单位和相关》单位应当《执行 《 第】二十条 审计【机关应当及》时向本级人民—政府报告政府投资】建,设,。项目的审计结果项】目审计结《果作为审计评价被审!计,单位领导人任期经济!责,任的依据 》 第四章》 法律《责,任 第二十】一条 被审计单位!违反本办《。法规:定拒绝或者拖延提】供与审计事项有【关的资料或》者提供的资料不真】实、:不完整或《者拒:绝、阻碍检查的【按照中华人民共【和国审计《法实施条例第四【十七条的规定—处理、?处罚实施处罚后【被审计单《位仍须?接受审计机》。关监督 》 》 第二十二条 !对建:设单位改变建设资金!用途转移《、侵占和《挪用建设资金审计】机关有权《予以制止并根据【有关规定予以—处理建议依法—追究有关《。人员的责任;构成】犯罪的移《送司法机关依—法追究法律责任 ! ?   ? 对审计中发现的多!计或少计工程—价款等问题》审计机关应当—责,令建设单位与—施工:单位依法《据,实结算 【 第二十三!条 对应计、应】缴而未?计缴的各种税费审】计机关应督促责任单!位补计、补》缴并按?有关财经法规—、规定进行处理【。、处罚 《 ? 第二十四!条 对《。虚,报投资完成额、隐匿!结余资金的审计【机关应当责成有关】责任单位按国家有】关,规定和现行》。会计:。制度予以纠正;情】节严重的建议主管部!门对有?。关责:任人:员给予行政处分 !    — 被审计单位—不认真履行职责不】严格执行本办法规】定造成?损失的应当追—。究单位?主,要负责人、分管负责!人,和直:接责任人的责任;】情节严重的》移交监察机关或【。司法机关处》。理 — 第》二十五条 —审计机?关在审计过程—中发现的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】。、法规的行为应【当,根据有关规定—。予以处理 — 《 第二十六条】 被审《计单位对审计机【关作:出的审计决定—不服:的依照中华人民共】和国审?计法第四十八—条的规定处》理 【 : 第二?十七条 被审【计单位?及其有关人》员,在政府投资建设项】目中有违法违规【。行为属于审计—机关处理、处—罚职权?范围内?。的由审计《。机关:依照法律、法规和】规章的规定处理、处!罚并建议有关部【门,对有关?责任人给予行—政处分;《对不属于《审计机关处理、处】罚职权范《围内的移《送有关?部,门处理?、处罚有关部门应当!。依法及时作出—处理、?。处,罚并将处理、处【罚结: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!;构成犯罪的移【送司:法机关依法》追究法律责任 】 ,。 ? : 第:二十:八条 在政—府投资建《设项目审计中—审计人员应当客观】公正、实事》求是、廉洁奉公、】保守秘密对有突【出贡:献的部门、单位和】审计人员给予—表彰和奖励审—计人员?滥用职权《、徇私舞弊、玩忽】职守:、收受贿赂的依【法给:予行政处分;构【成犯罪的依法—追究其?刑事责任 ! 第》二十九条 —审计机关委托的社会!中介机构或者聘请的!相关人员在政府投】资建设项目审计【中有违法行为的【审计机?关应当及《时停止其承》担的:审,。计工作任务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】并记:入诚:。信黑名单《 ?第五章 附 则】 第三十条】 本办法自—发布:之日起?施行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