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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亳州市城市规划区】内国有出让土地容】积率设定与》调整暂行《办法
【谯城区?人民政府《市政府各部门、各】直属机?构
《 亳州市—城市规划区内国【。有出让土地容积率】设定与?调,整,暂行办法已》经市政府同意现印】发给你们请结合【本,地、本?部门实际认》真贯彻执行
亳!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!
《 :二○一○年》六月三十日》
: 第一章 总 !则 :
?第一条 《 :。为进一?步规范我市城市【规划区内国》有出让?土地容积《率,管理防止国有资产】流失加强《规划管理维护—建筑市场《良,好秩序根据中华人】民,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】、,国务院关于加强【国有土?地资产管理的通【。知(国发〔》20:01〕15号—)、国务《院关于?。深化改革严格土地】管理:。的决定(国》发〔20《04〕2《8号)和建设—部关于加强》国有:土地使用权出让规】划管理工《。作的通知(》建规:〔2002〕270!号)等有关》规,定结:合我市实《际制:定本办法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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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,条, 容积率是指项目!用地范围内地—上总建筑《面积与项目总用【地面积的比值(【容积率=地上—总建:筑,面积:÷项目总用》地面积)建筑面积以!房地产部门实际【测绘的面积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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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三条? 本办法适用于】。市城市规划区—范围内的国有—出让土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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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。第,二章 《。。容积率设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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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条 》 国有土地出让前】市规划?主管部门应》根据批准的城市【规划:、有关规范要求【和地块实际》情,况,科学确定容积率等】开发强?度指标国有土—。地出让后任何单【位,。和个人均《应严格按规划设【计,条件和土《地出让合同约定【使用土地《未经批准《擅,自,改变容?积率等规划设计【条件的规划》、国:土、:建,设、房产等》。部门不?得办理项目建设工程!规划许可证》、国有土地使用【证、:施工许?可证、商品》房预售?许可证等不得对擅】自变更容积》率等规划设计条件】的工程?项目进行综合验收】。备案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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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五?条 以《。出让方式取得的工】业用地?在不改变原用途的】前提下?鼓励提高土》地开发强度对提高土!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!率的原则上不再补缴!土地出让金但应报】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!和市国土资源部【门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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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六条 鼓励开【发建设高层建筑【在新城区以》及与:历,史文化名《城保护无冲突—。区域建设高度超过】60米以上的单体建!筑超出部分不—再补缴基础设施【配套费?等规费?
第《三章 容》积率调整
第】七条 在满足—周边区域公共配【套,设施所承担能力的前!提下符合下》列条件之一》的可调整容积—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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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)《依法调整或》修编城市《总体规划、近期建设!规划、专项规—。划致使地块使—用,条件:发生变化《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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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 (二)因城市!基础设施、公益性】公共设施建设需要致!使已出让地块范围及!相关建设《条件:发生变化的》;,
》 《(三)?在规划建设过程中因!特殊:原因确需调整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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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对因上述(一【)、:(二:)款等原因调整容】积率的由市规划主】管部门按《。。调整后的控制—性详细规划重新设】定容积?率并进行公》示,同时:。通报同级监察、国土!等,相关部门
【第四:章 办理程序 】
:第八条 国有土!地使用权出》让,后任何单《位和个人不得擅【自变更容《积率确需变更容积】。。率(03以内)的按!以下程序《。办理
! (一《。)项:目建设单位》向市:规划主管部门提出书!面申请并说明变更理!由;
】 ?(,。二)市规划主管【部门组织《专家对调整的必要性!和规划方案》的合理性《进行:论证:;
! ,(三)?在本市主要媒体【(如亳州晚报或【。市政府网《。站)上公示同时采取!多种:形式征求利害关系人!意见必要时组—织听证;
】 (四)经!专家论证《、,征求利害关系人【意见后市规划主管部!门依法提出调整【容积率的意见—并报市政府》(或市?规划委员会)审批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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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五)《。经市政府(或—市规划?委员会)批》准后:市规划主管》部门办理后续规划】审批手续并及时【将调整后《的容积率指标和调整!时间函告市国—土资源部门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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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提!高容积率应满足【有关规范要求不得降!低绿地率不得—减少:公,厕、:垃圾站?、人:防等公建设》施用地、建筑面【积不得妨害》公共利益同时增【加相应的停》车泊:位
! ,第十:。条 申请调【整容积率等规划【设计条件《被批准后项目建设单!位按下?列程序办理土地【出,让金补缴《等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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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(一)原土—地使用者持》依法批准的》相关文?件向市国《土,资源部门《提交书面申请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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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二)】市国土资《源部门依据市规划主!管部门?审批的容积率—指标拟定土地差价】补缴:。方案并在本市主要媒!体上公示; —
— (三《。),经公:示无异?议的市国《土资源部门委托【土地评估中》介机构进行土地评估!并,测算土地出让金【补缴数额报市国【有土地出让和资本】。运营管理委员会研究!决,。定; ?。。
》 :。 ,(四)?市国土资源部门应】依,据调整?后的规划设》计方案与土》。地使用者《重新签订国有建设】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!或补充合同;—
— (《五):土地使用者应缴清土!。地差价及《相应税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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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!。。 土地出让金—补,缴数:额应当根据批准【改变容积率等—土地:使用条件时的—土地市场价格水平】确定计算公》式,为补:缴土地出让金数额=!批准改变时的新土地!使用条件下的土地使!用权市场价》格-原?土地使用《。条件下剩《。余年:期土地使用权市场】价格
! 调整《补缴:土地出让金原则【上不改变原合同约】定的出让《。期限但剩余年—限超过法定》最高:年限的以法定最高年!限,重新约定;住宅【类房地产开发项【目如出让年限或剩余!年限明显低》于法定最高年限的】以法:定最高年《限重新约定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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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】条 ?对已取得土地—使用权因历》史等客?观原因无《规划设计条件但【。土地出让合同中确定!了容积率等》。指标的以土地出让】合同为准;土地【出,让合同中未确定【容积率等《指标的以控制性详细!规划为?准;:土地出让合同中未】确定容积率等指标】该地块又没》有控制性详细规划的!由规划主管部门提出!具体意见报市政府】审批:
】 第十?三条 调整容积】率,等,规划设计条》件以及补缴土—地出让金审》批,过,程中发生的专—家论:证费、公示》费、评估费等费用由!申请单?位承担
—第五章 责—任承担
第【十四条 市住房】城乡:建设委、市国土资源!局、市房产》局,。、市城管执法局等部!门应密切配合各负其!责加:强监管严禁项目【建设单位《擅自:变更容?积率
— 市—。、区城管执法—局对项?目,建设单位擅自变【更规划或《提高容积率》的,应及:。时予以制止并—书面函告各相关单】位
— 项目建设】单位:凭国土资《源部:门出具的土地出让金!补缴:。凭证向规划》主管:部门:申,请办理建设工程规】划,许可:证对擅?自提高或调整容积】。率未办理土地出让】金补缴手续的建【设项目规划主管部门!不得办理建》设工程规《划许可?。证国土资源》部门不得办理土地】使用:权转让?、,出租、抵押、—继承、赠《予、土地年》检等:手续: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!得办理?施工:许可等?。手续房地产》行,政主管部门不得【颁发商?品,房预售?许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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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第十:五条 对已批准在!建项目中途调整容】积,率的国土《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!应将批准《文件、变更信息【。。及其它相关事宜【及时函?告房地产管理—等相关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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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六条 》 对在容积率规划管!理工:作中涉?嫌玩忽职守》、滥用职权、徇私】舞弊、收《受贿赂的单位—和个人?纪检监?察部门要严肃—查处;构成犯罪的依!法移交司法机关追】究,其法:。律,责任;对不按规定程!序调整经《营性:用地容积率的—依法严?。肃追究有关》单位和人员的行政责!任
第六章 】 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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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第十七条 本办】法由市住房城乡【建,设委、市国》土资源局《负责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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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八条 本办法!自2010年7月】1之日起施行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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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九:条 各《县可参照本办法执】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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