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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亳州市!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出!让土地容积率设定】与调整暂行办法 ! : ,谯城:区,人民政府市政—府各部门、》各直属机构 — 亳州市】城市规划区内—国,有出让土地容积【率设定与调整暂【行办:法已:经,市政府同意现印【。发给你?们请结合本地、【本部门实际认真【贯彻执行  亳州!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! 二○一○!。年,。六月三十日 【  第一章》 总 则 】 第一条《 为进一步规】范,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国!有出让土地容—积率管理防止国有】资产流?。失加强规划管理维】护建筑?市场良?好秩序根《据中华人《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!、国务院关于加【强国有土地资产管】。理的通?知(:国发〔200—1〕15《号)、国务》院关于深化改—革,严,。格土:地管:理的:决定(国发〔200!4〕28号》)和建设部关于加】。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!让规:划管:理工作的通》知(建规〔200】2〕270》号)等?有关规定结合我市】实际制定本办—法 :。 《 : 第二《。条 : 容:积,率是指项目用地【范围内地上》总建筑面积与项目】总用地?面积的比值(容积率!=地:上总建筑面积÷项目!总用地面积)建【筑面积以房地—产部门实际》测,绘的面积为准 】 第】三条 本办法【适用于市城》市规划区《范围内的《国有出让土地— 《 : ,第二章 容积率】设定 】 第四条 国有】土地出让前市规划】主管:部门应根据》批准的城市规划【、有关规范要求和】地块实际情》况科:。学确定容积率等开发!强度指标国有土地】出让后任何单位和】个人:均,应严格按规划—设计:。条件和土地出—。让合同约定使用土地!未经批准擅自改【变容积率等规划【设计条件的规划、】国土、建《设、:房产等部门不得办】理项目建设工程规】划许可证、国有土地!使用证?、施工许可证、【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!不得对擅自变更容积!率等规划设计—。条件的工程》项目进行综合—验收备案 — : 第五条】 , 以出?。让方式取得的工业】用地在不改变原用途!的前提下鼓励提高】土地:开发:强度对提高土地利】用率和?增加容积《率的原则上》。不再补缴土地出让】。金,但应报市规划主管部!门批准和市国土资】源部门?备案 】。 第六》条 鼓励开发建】设高:层建筑在新城区以及!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!无冲突区域建设高度!超过60米以—。。上的单体建筑—超出部?分不再补《缴基:础设施配套费等【规费 《 第三章 —容积率调整 第!七条 在《满足周边《区域公共配套—设施所承担》能,力的前提下符合下列!条件之?一的可调《整容积率 】。     》(一)依法调整或修!编城市总体》规划、近期建设【规划、?专项规?划致使地块使用条】件发生变化》的; 》     (二】)因城市基础设施】、公益性公共设施建!设需要致使已出让地!块范围及相》关,建设条件发生变【化的; 【。 ,    (三)在】规,划建设过程中—因特殊原《。因确需调《整的   !  :对因上述(》一)、(《二)款等原因调整】容积率的由市规划】主管部门按》。调整后的控制性详细!规,划,重新设定容》积率并进行公示同时!通报同级监察、国土!。等相关?部门: 第四章 】办理程序 第】。八条 》国有土地《。使用权?出让后?任何:单位和?个人:。不得擅自变更容积率!确需变更容积率(】03以内《)的按以下》程序办?理 《。  ? ,  (一)项—目建设单位向市规划!主管部?门提出书面申请并说!。明变更理《。由;:   【。 , (二)《市规划主管部门组】织专家对调整的【必要性和规划—方案的合理性进行论!证;  】   (《三,),。在本市主要媒—体(如亳州》晚报或?。。市政:府网站)上公—示同时采取多种形式!征求利害关系—人意见必要》时组织听证; !。。 :    (四)经】专家论证、征求【利害关系人意—见后市规《划主管部门》依法提?。出调整容《积率:的,意见并报市》。。政府(或市规划委】员会)审批;— 《。     (五)】经市:政,。府(或市《。规划委员会)批准】后市规划主管部门办!理,后续规?划审:批,手续并及时》将,调整后的《容积率指标和调整】时间函告市》国土资源部门 】 , : 第九条 !提高容积率》应满足有关规范【要求不得降低绿地率!不,得减:少公:厕、垃圾站》、人防等公建设施用!地,、建筑面积不得妨】害公共?利,益同时增加》。相应的停车泊位 】 第!十,条 《申请调整容积率【等规划设计条件【被批准后《项目建设《单位按下列程序办理!土地出让金补缴等】手续:   【。 , ,(一)原土》。地使用者持》依,。法批准?的相关文《件,向市国土资源部门提!交,书面申请; 【 ?    (二)市国!。土资源部门》依据市规划主管部门!。审批的容积率指标拟!。定土地差价》补缴方案并在本市】主要媒?体上公?示; ?  》   (三》),经公示无异议的【市,国土资源部门委托】土地评估中》介机:构进行土《地评估并测算土地】出让金补缴数—额报市国有土地出】让和资本运营管理】委员会研究决定; !  》   (四)市【国土资?源部门应依据调【整后:的规:划设计方案与土地使!用者重新《签订国有《建设用?地使用?权出让合同或补充】合同:;  【   (五)土地使!用者应缴清》土地:差,价及相应税费— , — 第十一》条, 土地出让—。。金补缴数额应—当根据批准》改变容积率等土地】使,用条件?时的土地市场价【格,。水平确定《计算:公式:为,补,缴,土地出?。。让金数额=批准改】变时的新《土地使?用条件下的》土地使用权市场【价格:-原土地使用条件下!剩余年期土》地使用权《市,场价格 —  ?   调整补缴土地!出让金原则上—不改变原合同约【定的出让期限但【剩,余年限超过法—定最高?年限的以法》定最:。高年限重新约—定;住宅类房—地产:开发项?目如出让年限或【剩余年?限,。明显低于《法定最高年限的【以法定最高年—限重新约《定 ? : 第十【二条 对》已取得土地使用权】因历史?等客观原因无规划设!计条件但土地—出让合同中确定了容!积率等指标》的以土地《出让合同为准;【土地出让《合同中未确》定容积率《等指标?的以控制性详细规划!为准;土《。地出让合同》中未确定容积率【等指标该地块又没】有控制性详细规划】的由规划主管—部门提?出具体意《见报市政《府审批 — ? ?第十三条 调【整容积率等规划设计!条件以及补缴土【地出让金审》批过程?中发生的《。专家论证费、—公示费、评估费【。等费用由申》请单位承担 —。。 :第五章 》责任承担 第】十四:条 市住房城乡】建设委、市国土资】源,。局、市房产局、【市,城管执法局等部【门应密切配》合各负其《责,加强:监管严禁《项目建设单位擅自变!更容积?率 :  》   市、区城管】执法局对《项目建设单位擅自变!更规划或提高容积率!的,应及时予以制止并书!面函:告各:相关单位 —     项目!建设单位凭国土资源!。部门出具的土地【出让金补缴凭证【向规划?主管部门申请办【理建设工程规—划,许可证对擅自提【高或调整容》积率:未办理土地出—让金:补缴手续的建—设项目规划主管【部门不得办理建设】。工程规划许可证国土!资源部门《不得办?。理,土地使用《权转让、《出,租、抵押、继承【、赠予、土》地年检等手续建设】行,政主管部门不得办】理施工许可》等手续房地产行政】主管部?门不得颁发商品【房,预售许可证 — 【 第十五条 — 对已批准在建【项目中途《调整容积率的国土】资源和规划主管【部门应将批准—文件、变更信—息及其?它相:关事:宜及时?函,告房:地产管理等相关部门! ? 第十】六条 ? 对在容积率规划】管理工作中涉嫌【玩忽职守、滥—用职:权、徇私舞弊—、收受贿赂》的单:位和个人纪检监【。察部门要严肃查处;!。构成犯?罪的:依法移交《司法机关《追,究,其法律?责任:。;对不按规》定程序?调整经营性》用地容积率的依【法,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!人员的行政》责,任 第六—章 附则 】第十七条 本办】法,。。由市住房城乡建设】委、市?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! 》。 , :。 第十八条 — 本办法自2—010年7》。月1之日起施行 ! 【第十九条 各县可!。参,照本办法执》行,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