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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【丽水市城市工程【管线规划管理—办法 第一章! , 总 则 】 第一条 为加!强城市工程管线【建设的?规划管?理合理配置城市道】路空间?。资源保障《工程管线有序建设与!安全使用促进城【市基础设施的配套】建设根据中华人【民共和国城市—规划法、浙江省实施!<中华人民》。共和国城市》规划法>办法、【城市:工程:管线综合规划规【范结合本市实—际,制定:本办法 《 第二条 丽水!市城市规《划区内制定》和实施城《市工程?管线规划新建、扩】。建、改建《。各种工程管线必须】遵守本办法 — 第?三条: 本办法所称的】。工,程管线包括》  》   (一)给水(!含消防、环》卫供水)《、,雨水、?污水;   !  (二)燃气【、热:力、电力(含灯光、!灯箱供电);—     】(,三):信息传输(含—有,线通讯、有线电视、!计算机网络、安全监!控等);  !   (《四)交通信号; !    (》五)其他需要占用地!下(含管沟、管槽】)或:地上空间的工—程,管线及其附属设施 ! 第四条 — 丽:水市城市规划行政】主管:部,门,。是,城市工程管线规【。划管理的主管部门】 ,     市—计划、交通、水【利,、公安、文体广电】、电力、《消防等有关》部门和机构按照各】自职责配合》做好城市工程管线管!理工:作 ? 第五条 工程管!线,应按照统一规划【、配套建设》。。的原则与城市—道,路网规划《相,。。。。协调与城《市道路、公路及【沿线建设工程紧密结!合,、统筹安《排 ? 第二章 规】划,管理 第六条】 工程管线规【划,按以下规《定,进行编制《审批  【   (一)给【水、排水、》电力、交通信号、安!全监控等《工程管线的专业系】统规划由各工程管线!。主管单?位组织编制》。经,。市城市规划行政主】管部门?综合平衡后报市人民!政府审批;》    【 ,(二)燃气、信【息传输、热力等工程!管线的专业系统【规划先征求工程管线!运营单?位单项规划》建议方案再由市城】市规划行政》主管部门综合平衡】并按发?展容量统一组织编制!报市人民《政府审批 —    (三)不同!规划:期限编制《的工程管线专业【系统规划分》别,纳入城市战略—规,划,和城市?总体规?划实行?统,一规:划管:理 第七条 !工程管线的近期【项目规划应以工程】管线:专业系统《规划为?依据按?照道路系《统规划和地段详细规!划在规范的地形【图上:进行编?制,报市城》市规划?行,政主管部门核准【 第《八,条 工《程管:线主管单位或工程】管线建设《单位应按批》准的近?期项目规《划,编制下一年度的建设!计划于每年1—2月上旬报市—建设行政《主管部门综》合平:衡后确?定下一年度》的建设计划》。根据实际《情况可于当年6【月对建设计划进行适!当调:整 第—九条 沿城市道】路、公路、》河道(含城区内支流!)原则?上不得新建各种【。架空管线;老城区】内的各种架空工程管!线应结合城市—道路、公路改建入地!敷,设 第三—章 设计管理 ! 第十条《 工程管》线建:设单位应《根据市城市规划【行政主?管部门?提出的规划设—计条件和要求按城】市工程管《线,综合规划规范的规定!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!位编制工程管线综合!设计与城市道路、】。公路:工程的初步设计【同时:会,审 第十—。一条 电力工程】管线在同一路—。段应同沟埋设—。管,道信息传输工程【管线在同一路段应组!合同沟合《建管道其《中合计管孔》数不多于《2,0孔的路段应组合同!沟同井建设;合计】管孔数20孔以上的!路段应组合同沟按组!分井建设 — 第十二条 工程!管线的管位排序、最!小净距、交叉处理按!。城市工程管线综【合规划?规范执行  【 ,  当城市道路、公!路的道路红线内用】地不能?满,足工程管线布置要求!时可在沿路》建筑:后退道路《红线及路旁绿—化用地上布置—工程管线《。 : 第:十三条 除与城市!公用管线垂直连接】部分外沿城市道路布!设的用户专用管【线及其附《属设施不得》超过建筑红线1米】以上 第十四】条 : 设:计建设地下管线【及其检查井不—得影:响其他管线的管【。位;未经许可不得】在道路交叉口增设】检查井及其他—附属设施 第十!五条 居住小区(!组,团)、工业厂区、】独立用地单位—在建设?项目可行《。性,研究、方案设—计和初?步设:计阶段必须》做好配套工程管线的!可行性?论证和设计工程【。管,。。线设计方案要征得有!关,专业工?程,管线主管单位—或,运营单位《技术审?核同意?的书面意见》;配套?工程管线应与主体】工程同步设计 【 第十六条 】工,程管线?。因,建,设条件限制确—实无:法按照?本办法规《定,的管理要求》。执行的应由市城【市规划行政主管部】门会:同各有关管》理部门协调作—出处理决定 】第四章 空间【资源利用管理 【 第十七条 【 城市道路和公【路新建、扩建—。、,改建时应将》所有工程管线列入】城,市道路和公路建【设项目统一进—行项:目管理 《 第十《八条 市政府【指定丽水市城市建】。设发展公司作—为工程管线专业建设!单位实施管线工程统!一建设? 第十九条【 具备条》件可实行市场化【运,作管理的工》程管线资源应—采取出?租或出让的方—。式运作 【    (一)对】工程管线《。管位土地与管道组合!。使用权经《评估确定基价后【。实行协议招租、协议!出让或公开投—标招租、公开投标】出,让  —   (二)对【结合城市道路、公】。路建设已入》地敷设的工程管线可!采取政府回购或各运!营单:位之间协议转让的】方式管理 —    工程管线使!用权的出《。租,、出让、转让管理办!法另行制《定 《第二十条 》 ,不具:。备市场化运作管理的!工程管线由工程【管线主管单位委托】政府指定《的工程管《线建设单位统—一建设 《 :第二十一条 —。 工:程管线穿越》城市道路、公—路、铁路、桥梁、隧!。道、河?道、人防《。设施以?及涉及消防、—净空控制的工程管】线建设单位应征求市!相关:行政管理部》门书面意见》     新建、!扩建、改建桥梁和隧!道时应根《据城:市规划要求》预留工程《管线的通过》位置;在桥梁—。和隧道的人行—。。道下部应预先—埋,设电力?电缆管道和》信息线缆等管道 ! 第:二十二条 —工程管线的产—权或使用权单位应建!立巡查制《度,加强对工程管线及附!属,设施的管理发现管线!及窨井盖等》附属设施缺损时【应在发现或》者接:。报之时起2》4小:时内补缺、修复 】 第二十》三条 地下—埋设的工程管线应在!。。地面按许可》的位置设置明显【标志以防意外损坏】 第五》章 :。 审批?管理 第二十】四条 使用城市道!。。路用地的工程管线】项目应申请办—理建设项目》选址意见书和建设】工程规划许可—证 第》二十五条 在【城市道路用》地,以外需要单独—征用土地的工程管】线项目应申请办【。理建设用地规划【许可证、建设—工程规划许》可证 第二【十六条 列入【道路工程建设—项目内容的工程【管线应与道路—工程合并办理规划审!批手:。续 第二十七条!。 居住小区(组】团)、工业厂区、独!立用地单位等用地范!围内的工程管线应】由,与主体工程合—并申请办理规划【审批手续《 第《二十八?条 建设工程规划!许可证?按,。以下程序申请办理】 《    (一)由建!设单位提《出书面申请并报【送以下资料 !    1、初【步设计批复; 】     —2、建设《用地规划许》。可证:和土地?审批文件《复印件;  !   3《、管线工《程施工图及设计说明!二份; 》     —4、有关部门书面】意见或其它指—定图:件; 》  :。   5、》地下工?程管:线跟踪测量》协议书?; 》    6》、工程管线档案管】理承:。诺书   】  (?。二):。施工:图经审查《需修:。改的签?发施工图《。审查意见书》建设(设计)单位应!按规划审《查意见修《改设计  —   ?(三)施工图经审查!同意后核发建设【工程规划许可—证 第二十九条! 属抢《修、抢险的管线工】程,建设单位可》先行施?工在实施后5个工作!日,内应向市城》市规划行政主管【部门申请《补,办规划审批手续 ! 第三十条 — ,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建!设工程?规划许可证及—其附件的要求—和,。核准的施工》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!自改变确需修—改设计须报》经市城市规划行【政主管?。部门审查同意 !第三十一条 沿规!划红:线宽度20米以上】道路铺设《的管线?工程开工前应委托测!绘单位进行跟踪放样!验,。线经验线无》误后方可开工建设;!工程管线《覆,土前建设《单位应及时》做好竣工测绘和测绘!注记     】管线工程竣工—后建设?单位凭?跟踪测绘等》资料:向市城市规划行【政主管?部门申请竣》工验收经验收—合格的?签发竣工《验收:意见书 —第三十二条 【管线工程竣工后3个!月内建设单位应向】市城:市规划行政》主管部门无》偿报送竣工》图市城市规划行【政主管部门》根据需要定期—组,织对管线工程的竣】工图:进,行编绘整理成—电子档案统一归【档并纳入城市地下】。管线信?息资料库实现—动态管理;同—时,。应向市城建档案【馆无偿?报送全套竣工—资料统一归》档管理 》 第六章 附 】 则 第【三十三条 》 本办法《自2003年10】月1日起《施行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