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丽水—市城市工《程管线?。规划管理《办,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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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— 总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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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加!。强城市?工程管线建设的规】划管:理合理配《置城市道《。路空间资源保—障,工程管线有序建设与!安全使?用促进城《市,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!根据:中华人民共》和国城市规划法【、,浙江:省实施<《中华人民共和—国城:市规划法>办—法、:城市工程管线综合】规划规范结合本市】实际制定本办法【
: 第二条 丽水】市城市规划区内制】定和实施城市工程】管线:规划新?建、扩?建、改建《各种工程《管线必?须遵守?本办法
—第三:条 本办法所称的!工程:管线包括
— 》。 (:一)给?水(含?消防、环卫供水)】、雨水、污水;
! 《 , (二)《燃气、?热力:、电力(含灯光【、灯箱供电);【
— (?三)信息传》输(含有线通讯【、有线电视、计算】机网络、安全监【控等)?;,。。
【 (四)《交通信号;
【 : (?五)其他需》。要占用地下》(含管?沟、管槽)》。或,地上空间的工—程管线及其》附属设?施
? 第四条 丽水市!城市规?划行政主管部—门是城市工程管【。线,规划管理的主管【部门
【 市计划、交—。。通、水利《、,公安、文体》广电、?电力、消《防等有关部门和机构!按,照各自职责》配合做好城市工程管!线,管理工作
【。第五条 工—程管线应《按照统一规划、【配套建设的原则与】城,市道路网规划—相协调与《城市道路、公—路及沿线建设工程紧!密结合?、统筹安《排
第二章】 规划管理
!第六条 《 工程?。管线规划按以—下规定进行编制【。审批
》 ? (一《)给水、排》水、电力《、交通信号、安全】监控:等工程管线的—专业:系统规划由》。各工程管《线主:管,单位:。组织编?制经:市城:市规划行政》主,管部:门综合?。平,衡后报市人民—政府审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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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二)燃气!、信息传输、—。热力等工程管线的】专,业,系统:规划先征求工程【管,线运营单位单项规】划建议?。方案再由市城市规划!。行政:主,管部门综合平衡并按!发展容量统一组织】编制:报市人民政府—审批
— (三《)不同规划期限编制!的工程管线专业系】统规划分《别,纳入城市战略规划】和城:市总体规划实行统一!规划管?理
? 第七条 工【程,管线的近期项目规】划应以工程管—线专业系统》规划为依《据,按照道?路,系统规划和地段详细!规划在规范》的地形图上进行编】制,报市《城市规划行政主管】部,门核准
—第,。八,条, :工程管?。线主管单位或工【程管线建设》单位应按批准—的近:期项目?规划编制下一年度的!建设:计划于每年12月上!旬报市建设行政主】管部门综合平衡【后确定下一》年度的建设》计划根据实际情况】。可于当?年6月对建设—计划进行适当调【整
第九【条 沿城》市,道路、公路、—河,道(含城区》内支流)原》则上不得新建各种架!空管:线;老城《区内的各种架空【工程:管线应结合城市【道路:、,公路改?建,入,。地敷设
第三章! :设计管理
【第十条? 工程管线建设】。单位应根据市—城,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!提出的?规划设?计条件和要求—按城市工程管线【综合规划《规范的规《定委托?有资质的设计—单位:编制工?程管线综合》。设,计与城?市,道路、公路》工程的初《步设计同时会—。审
《第十一?条, 电力工程—管线在同一路段应】同沟:埋设管道信息—传输工程管》线在同一路段应组合!同沟:合建:管道其中合计—管孔数不《多于20《孔的路段应组—合同沟同井》建设;合计管孔数2!0孔以上的路段应】。组合同沟按组分井】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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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工!程管线的《管,位排序、最小净距】、交叉处理按—。城市工程管线综合】规划规范执行
! 当城市—道路、公路的道【路红线内《用地不?能满足工程管—线布置要求时—可在沿路建》筑后:退道路红线及路【旁绿化用地上布【置工程管《线
第十三【条 除与城市公用!管线垂?直连接部《。分外沿城市道—。路布设的用》户专用管线》及其附属设施不【得,超过建筑红线—1米以上《
第十四条 】 设计建设地下【管线及其检》查井不得影响其他管!。线的管位;未经【许可:不,得在道路交叉口增】设检查井及其—他附属?设施
《 第十五条 居】住小:区(组团)、工业】厂区、独立用地【。单位在?建设:项,目可行性研》。究、方?案设计和初》。步,设,计阶段必须做—好配套工程》管线的?可,行性论证《和,。设计工程管》线设计方案要征得】。有关专业工》程,管线主管单位或运营!单位技术审》核同意?的书面意见;配套】工程管?。线应与主体工程同步!设计:
第《十,六条 工程管线】因建设条《件限制?确实无法按照本办法!规定的管理》要求执行的应由市】城市规划行政主【管部门?。会同各有关管理部门!协调作出处理决定】
第四章— 空间资源—利用管理
— 第十七条》 城市《道路和公路新建、】扩建、?改建时应将所有【工程管线列入—。城市道路和公路【建设项目统》一,进行:项目管理
— 第:十,。八条 市》。政府指定丽水市城市!建设发展公司—作为工程《管线专业建设—单位实施管线工程】统一建设
第】十九条 《 具备条件》可,实行市场化运作管】理的工程《。管线资源应》采取出?租或:出让的方式运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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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?)对工程管线管位】土,地与管道组》合使用权《经评估确定基价【后,。实行协议招租、协】议,出让或公开投—标招租、公开投标出!让
— (二》)对结?合城市道路》、公路建设已入地】敷设的工程管线可采!取政府回购或各运营!单,位之间协议转让的方!式管理
— 工程》管线使用《权的出租、出让【、转让管理办—法另行制定
】第二十条 》 不具备市场化【运作管理的工程管线!由工程管线主管单】。位委托政府指定【的工程管线》建设单位统一建设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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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二十一条《 工程《管线穿越城市道路、!公路、?铁路、桥梁》。、隧道、河道、【人防设施以及涉【及消防、净空—控制的工《程管:线,建设单位《应征求市相关—行政管?理部门?书面意见
— 新建—、扩建、改建—桥梁和?隧道时应根据城【市规划要求预留工】程管线的通过位【置;在桥梁和隧道的!人行道下部》应预先?埋设电力电缆管道和!信息:线缆等管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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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,二十二条 工【程,管,线的产权《或使用权《。单位应建立巡查制】度加强?对工程管线及—附属设施的管理发】现管线及窨井—。盖等:附属设施缺损—时应在发《现或:者接:报之时起2》4小时内补缺—。、修复
第二】十三:条 地下埋设的】工程管线应在—地面按许可的—位置设置明显标【志以防意外损坏
! 第五章 审【批管:。理
《第,二十四条《 :使用城市道》路用地的工程管线项!目应申?请办:理建设项目选址意】见书和?建设工程规划许【可证:
第二十五条 ! 在城市《道,路用地以外需要【单独征用《土地:的,工,程管线项目应—申请办理建设用【。地,规划:许可证、建》设工程?规划许可《证
第二十【六条 列入道【。路,工,程建设项目》内容的工《程管线应《与道路工程合—并办理规划审批手续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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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《十七条 居住小】。区(组团)、—工业:厂区、?独立用地单位—等用:地范围?内的工程管》线应由与主体工程】合并:申请办理规划审【批手续
》。 第二十《八条 建设工【。程规划?。。许可证按以下—程序申请办理
! 《 ,(一)?由建设单位》。提出书?。面申请并报送—以,下资料
》 , 1、【初步设?计批复;
—。 2【、建设用地规划【许可证和土地—审批:文件复印件;
! 3、管】线工程施工图及设计!说明二份《;
? —4,、,有关部门书面意【见或其它《指定:图件;
! , 5、地下工程管】线跟踪测量协议书;!
》 6、》工程管线档案管理承!诺书
【 (二》)施工图经审查需】修改的?签发施工图审查意见!书建设(设计)【单位应按规划审【查意见修改》设计
】(三)施工图经【审查同意后核发建】设工程规划许—可证:
第二》十九条? 属抢修、抢【险的管线工程—。建设单位可》先行施工在实施【。后5个工作日内应向!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!部门:申请:补办:规划审批手续
】 第三十条》。 建设单位必须】按照建?。设工程规划》许可证及其附件的】。要,求和核准《的施工设计》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!变,确需修改设计须【报经市城市规划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】同意
《 第:。三,十一条 沿规【划红线宽度》20米?以,上道路铺设的管线工!程开工前应委托测绘!单位进行跟踪放样】验线经验线无误后方!可开工建设;工【程管线覆土前—建设单位应》及,时做好竣工测绘【和测绘注记
! , 管线工《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凭!跟踪测?绘等资料向市城【市,规划行政《主管部门《申请:竣工:验,。收经验?收合格的签发竣工验!收意:见,书
《第三十二条 管线!工,。。。程竣工后3个—月内建设单位应【向市城市《。规划行政主管部【门无偿报送竣工图市!城市规?划行政主《管部门根据需要定】期组织对《管线:工程:的竣工图进》行编:绘整理成电子档案】。统一归档并》纳入城市地下管线信!息资料库实现—动态:管理:;,。同时应向市城建档】案馆无偿报》送全套竣工资料统】一归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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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》 , 附 》 则
第三十三条! 本办法自—2003年10月】1,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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