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丽!水市城?市工程?管线规划管理—办法
第一章!。 总 则】
第一条 为!加强城市工程管线建!。设的:。规划管?理,合理配置城市道路空!间资源保障工程【管线有序建》设与安全使》用促进城市基—础,设施:的配:套,建设根据中华—人民共和国城市【规划:法、:浙江:省实施<中》华人:民共和国城》市规划法《>办法、城市工程管!线,综合规划规范结合】本市实际制》定本办法《
第二条 】丽,水市城市《规划区内制定和【实施:。。城市:工程管线规划新建、!扩建、改《建,各,种工程管线必须遵守!本办法
》 第:三条 本办法【所称的工程管线包】。括
— , (一)给水【(含消防、环卫供水!)、雨水、污水【;
】 (二)燃》气、热力《、电力(含灯—光、灯箱《供电);
】。 , : (三?)信:息传输(含有线【通讯、有《线电:视、计算《机网络、安全监控等!),;,
? (四【)交通信号;
【
, , (五)—其他需要占用地【下(含?管沟、管槽)或【地,上,空,间的工?程管线及其附—属设施
第四】条 ?丽水市城市规—划,行政主管部门是城】市工程?管线规划管》理的主管《部门
市!计划、?交通、水利、公安】、文体广电、电【力、消防等有—关部门和机构按照】各自职责配合做好】城市工程管》线管理?。工作
》。第五条 《 工:。程管线应按照—统一规划《、配套建设的原则】与城市道路网规划相!协,调,与城市道路、公路】及沿线建设工程紧密!。。结合、统筹安—排
第二章】。 规划管理—
?第,六条 工程管【线规划按以》下规定进行编制审批!
【 (一?)给:水、排水《、电力、交通信号、!安全监控等工程管】线的专业《系,统规划由各工程【。管线主管单位—组织:编制:经市城市规划—行政主?管部门综合平衡后报!市人民政府审—。批;
《 ? ?(,二)燃气《、信息传输、热力】等工程管线的专【。业系统规划先征求工!程管线运营单位单】项规划建议方案再由!。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!部门综合平衡并【按发展容量》统一组织《编制报市《人民政府审批
【
《。 (三)不同规划】期,限编制的工程管【线专业系统规划分别!纳,入城市战略规划和】城市总?体规划实行统一【规划管?理,
第七条— 工程管线—的近期项目规—。划应以?工,程管线专业》系统规划为依—据按照道路系统规划!和地段详《细规划在规范—的地形图上进行编制!,报市城市规划行】政主管部门核—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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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【工,程管线主管单位或工!程管线建设单位【应按批准的近期【项,目规划编制下—一年度的建》设计划于每年—12:月上旬?报市建设行政—主管部门《综合平衡后确定下一!年度的建设》计划根据《实际情况可于当年6!月对建设计划—进行适当调整
】
, 第:九条 ? 沿城市道路、公】路、河道《(含城?区内支流)原则上不!得新建各种架空管】线;老城区内的【各种架空工程管线应!结合城?市道路、公路改建】入地:。敷设
第—三章 ? 设计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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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《条 工程管线建设!单位应根据市—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!。门,。提出的规划设计条】。件和要求《按,城市工程管线—综合规?。划规范的规定—委托:。有资质的《。设计单位《编制工?程管线综合》设计与?城市道路、公路工】程的初?步设计同时会审
】
第十一》条 ?电力工程《。管线在同一》路段应同沟埋设【管道信息传输—工程管线在同一路】段应组合同沟合建管!道其中合计管孔数不!。多于20孔的路段】应,。组合:同沟同井建设;合计!管孔数?20孔以上的路段应!组合同沟按组分【井建:设
? 第十二条 工】程管线的管位—排序、最小》净,距、交叉处理—按城市工程管—线综合规划规范执行!
? 当城市道路、!公路的道路红—线内用地不能满【足工程管线布—置,要求时可在沿—路建筑后退道路【红线及路《旁绿化用地上布置工!程管线
第十】三条 《除与城市公用管线垂!直连接部分》外,沿城市道路布设【的用:户专:用管:线及其附属设施不得!超,过建筑?红,线1米以《上,。
第《十四条 设—计建设地下管—线及其检查井不得】影响其他管线的管】位;未经许可不得在!。道路交叉口增—设检查井及》其他附属设施
!第十五?条 ?居,住小区(组团)、工!业厂区、《独立用地单》位在建设项》目可行性《。研究:、方:案设计和初步设计】阶段必须做好配【套工程管线的可行性!论证和?设计工程管线设计方!案要征?得有关专业工—程管线主管单位【或运营单位技术审核!同意的书面意见;】配套:工程管线应与—主体工程同》步设计
第【十六条 工程管线!。因建设条件》。限制确实无法按照本!办法规?定的管?理要求执行的应由市!城,市规划?行政主管部门会同】。各有关?管理部门协》调作出处理决—定
第四章 】 空间资源利用【管理
《 第十七条 城】市道路和公路新建】、扩建、改》建时应将所有工程管!线列入城市道路【和公路建设》项目统一进行项目管!理
第》十八条 《 市政府指定丽水市!城市建设发》展,公,司作为工程管线【专业建设单》位实:施管线工《程统一建《设
第十九条 ! 具备?。条件可实行市场化】运作管理的工程管线!资源应采取出租或】出让的方式运—作
》 《(一)对工程管线】。管,位,土,地,与管道组合使用【权经评估确定基【价后实行协议招【租,。、协议?。。出让或?公开投标招租、公开!投标出?让
《。 : , (二)》。。对结:合城市道路、公路】建设已?入地敷?设的工程管线可采取!政府回购或各运营】单位之间协议—转让的?方,。式,管理
》 : 工程管线使用【权的出租《。、出让?、转让管理办法另行!制定
第二十】条, 不具《。备市场化运作管理的!工程:管线由工程管—线主管单位委托政府!指定的工程》管线建设《单位统一建设—
?第二:十一条?。。 工程管线穿越城!市道路?、公路、铁路、【桥梁、?隧道、河道、人【防设施以及涉及消】防、净空《控制的工程管线【建设:。单位应征求市相关行!政管理部门书面意】见
【新建、扩建、—改建桥梁和隧道时应!根据城市规划要求预!留工程管线的通过】位,置;在桥梁和隧【道的人行道下部应】预先埋设电力—电,缆管道和信息线缆】。等管道
—。第二十?二条: 工程管线—的产权或使用权单】位应建立巡查制【度加强对工程管【线及附属设》施,的管理发现管线及】窨,井盖:等附属设施缺损时应!在发:现或者接报之时起2!4小时内补缺、【修复
第—二十三条 地下】埋设的工程管线应在!地面:按许可的位置设置】明显:标志以防意外损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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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》 审批管理—
第《二,十四条 》使,用城市道《路用地的工程管【线项目应《申请办理建设项【目选址意见书—和建设工程规—划许可证
》
:。第二十五《条 : 在:城市:道路用地以》外需要单独征用【土地的工程管线项】目应申请办理建【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】、建设工程规划许】可证
第二十】六,。条 : 列入道路工程建设!项目内容的工程【管线应与道路工程】合并办理规划审批】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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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—。条 ?居住小区(组—团):、工业厂《区、独立用地单【。位等用地范围—内的工程《管线应?由与主体工程—合并申?请办理规划》审批手续
— 第二十《八条 建设—。工程规划许》可证按以下程序【申,请办理
— (一)由!建设单位提出—书面:申请并报送以下【资料
! 1、?初步设计《批复;
》。 2、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】证和:土地审批文》件复印件;
!。 3、—。管线工程施工图及】设计说明二份;【
— , 4:、有关部门》书面:意见或其《它指定图件;—
? 5、地】下工:程管线跟踪测—量协:议,书,。;,
— 6?、工程管《线档案管理》承诺书?
》 , (二《)施工图《经审查需修改的签】发,施工图审查意见书建!设(设计)单—位应按?。。规划审查意见修【改设计
!(三)施《工图经审《查同意后核发建【。设工程规划许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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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二十:九条 属抢修、抢!险的管线工程—建设单?位可先?行施工在实》施后5个工作—。日内应向《市城市规划行政主】管部门申《请补:办规划审批》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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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三,。十条 建设单【位,必须按照《建设工?程规划许可证—及其附件的要求【和核准的施》工,设计图纸施》工不得擅自》改,变确需修改设计【须报经市城》市规划?行政主管部》门审查同《意,
: 第三十《一条 沿规划红线!宽度20米以上【道,路铺设的管线工程】开,工,前应委托《测绘单位进行跟【踪放样验线经验线无!误后方可开工建设】;工程管线》覆土前?建设单位应及—时做好?竣工测?。绘和测绘注记
! 管《线工程竣工后建设单!位凭跟踪测》绘等:资,料,向市城市规划行【。政主管部门》申请竣?工验收经验收合格的!签发竣工《验收意见书
】第三十二条 管】线工程竣《。工后3个月内建设单!位,应向市?城市规划行》政主:管部门?无,偿报:。送竣工图市》城市规?。划,行政主管《部门根?据,需要定?期组织对管》线工程的竣工图进行!编,绘整理成电子档【案,统一归档并纳入城】市地下管线信—息资料?库实现动态管理;】同时应向市城—建档案馆无偿报送】全套竣工资》料统:。一归档管理
第!。六章 ? 附 则【
:。第三十三《条 本办法自【2,003年10月【1日起?施,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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