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徐州:市工程建设监理条例!
(2000年9月!27日?徐州市第十二届人】民代表大会》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!会议制定《2000年1—0月17日江苏省】第九届人民代表【大会常务委员会第】十九次会议批准根】据200《。4年7月16日【徐州:市,第十三届人民代表】大会:常务委员会》第十五次会议通过】200?4年8月20日江苏!省第十届人民代【表大会常务》委员:会第十一《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!改〈徐州市工—程建设?监理条例〉的—决定修?正)
?第一:章总则
《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!建设:。监理活动保证—工程: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!和,国,建筑法、国务—院建设工程质量【管理条例、江—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!。例等法律、法规规】定结:合,本市实际制定本条】例,
第二条 》本条例?所称工程建设—监理是指在工程建设!施工阶段监》理单:位受:建设单位《的委托依据》。法律、法规》及,有关技术标》准、规范、》设计:文件、工程承—包合同、监理合【。同,等,。对工程建设施—工质量、建设—工期:、建设?。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!的监督?
第三条《。 本市?行政:区域内的工程建【设,监理活动及对监理】活动的监督管理适】用本条例
第四条】 市、县市、贾!汪区建设行政—主管部门对本行【政区域内《的工程建设监理【活动实?施,监督管理
》第五条 工》程,建,设监理应当遵循【客观、公《。正的:原则
第二章建设单!位的权利和义—务,
第六条 国家规定!必须实行监理的【建设工?程建设单位》应当依法采》用招标?方式确定监理单位实!行委托监理
鼓励建!设单位对《其他建设工程—项目实?行委托?监理
?第七条 建设单【位应当?委托符合下列条【件的单位实施监【理
?一具?有与建设工程相【适应:的监:理资质等级》;
二与—被监理工程的施工】承包单位以及建筑】材料、建筑构配件】、设备供应单—。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!。其他:利,。害关系
第八条 】建,设单位应《当委托同《一,监理单位《实施对单《位工程同一标段【的施工质量、建设工!期和建设《资金:使用:方面的监督
第九】条 建设《单位与?其委托的监理—单位:应当签订书面委托】监理合同提倡—采用国家制定的标准!合同文本签订监理】合同
建设单—位,与监理单位合同【约定的监理费用【应当符合国家—规定的监《理收:费标准
第十条 实!施工程建《设监理建设》单,位,应当履?行下列义务
一】,向监理?单位提?供与:建设工程有关的批】准文:件、技术《资料、?。工程建设《招标投标文件—。、工程建《设承:包合同及《施工单位资质证【书等:原始资料;
—,二,,将委托的监理单位、!监理内容及监理【权限书面通知被【监理的施《。工单:位
第十一条 建】设单位有《权要求监理单位更】换,。不履行监《理职责的监》理人:员
:建设单位不得要求监!理单位同意在—其监理的工程上【使用不合格或—者不符?合工程?建,设要求?。的建筑材料、—。建筑构配件和设备;!不得要求《监理单位违反法【律、法?规、设计《。标准:及技术规范实—施,监理
第十二—条 未经总监—理工程师签字建【设单位不拨付工程】。款不进行工程—验收
第三章监理】单,位的权?利和义务
》第十三条 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】。取,得工程监理资质【证书并在其资—质等级许可的范围】内承担工《程监理业务
第【十四条 监理单位】应当根据所承接工】程的监?理需要按照下—列规
定组建工程】监理机构、安排监理!人员:
?一选派具备相【应资格的总》监理工程师、—。监理:工程师组成 监理机!。构;
二—每个?监理机构必须有一】名总监理工程师总监!理工程师、每—名监理工程师不【得同时承担》。。两个或者两》。个以:上工程项目的监理】业务;?
三监理人员!构成应当专业配【套
第十五条— 工程建设》监理应当《按照下列规定实施】
一?编: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!;
二按照工】程建设进度分专业编!制工程建设监理【细则:;,
三按照—监理规范要求—和监理细则》采取旁?站、巡视、平行检】。验等形式对》建设工程《实施监理并做好【监理日志和监理制度!执行情况记录;
】。四:参与工程各阶【段验收?和,工程竣工验收签署】工程建设监理意【见;
《。五监理业务完【成后向建设单位【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!案资料
第》十六条 监理单【位,应当依照法律—、法规?及有关?。。技术标准、规范、设!计文件、《工程承?包合同、《监理合?同对施工单位的施工!质量、建设工—期和建?设资金使用等方面】代表建设单位实【施监督
《。监理单位及其—监理人员不得—与建设单《位或者施工》单位串通弄》虚作假、降低工程】质量监理单位对建】。设,单位或?者施:工单位?降低工程质量标准】的要求应当予—。以拒绝
第十—七条 工程建设【监理实?行,总,监理工程师负—责制监理工程师根据!总监理工程师的授】权从事监理》工作并对其承担的】监理业?。务,负,责
第?十八条 监》理单:位发:现工程设计不符【合工:程质量标准或者合】同约:定的质量要求—的,应当报告建》设单位要《求设计单位改正
监!理单位发现施工单】位超越资质等—级范:。围或者以其》他施工单位名—义承接工程的应当书!。面通知建设单—位并报告《当地建设行政—主管部?门
对?工程施工不符合【工程设计要求、施】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!定的监理单位—应当:发出书面监理指【令要求施工单—位改正
未经总监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】单位拨付工程款【或者进行工程竣工验!收,的,监理单位《有,权要求?改,正;:不改正的监理—单位有权拒绝—参加竣工验收—。有权:拒绝:移交有关监理档案】资料
第十九条【 进驻施《工现:场,的监理人员应当【。持证上岗
第—二十条 监理单位不!得有下?列行为
》。一超?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!可的范围或者以其】他工程监理单位【的名义承接工程建】设,。监理业务;
二】允许?其他单位或者个人】以本单位《的名:义承接工程建设【监理业务;
—三与《被监: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!位以及建筑材—料、建筑构配—件和设备供应—单位有隶属关—系或者其他利—害关系仍承接该项】工程的监《理业务?;
?四转让工程建【。设监理业务;
【五:,以低于国家规定【的监理收费最低标】准,承接工程建设监理业!务,
第二?十一条 监理人员不!得有下列行为
】一在国家》。机关任?职;
二同时】在两个以上监理单位!任职;?
:三从事建》筑施工或《者建:筑材料、建筑构配】件、设备的供—应业:务
第二十二条【 监理单位不按照】委托监?理合同的约定—履,行监理义《务对应当《监督检查《的项目不《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!检,查,给建设单位造成【损失的应当与施【工单位?承担连带赔》偿责任
第四—章施:工单位的权利和义】。务
第二十三条 】。施工单位对监—理人员?不按照规定的方式】实施监理、拖延检】验,。影响施工进度的行】为有:权向建设单位及当】地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报告
第》二十四条 施工单位!应当服从并配合监理!。单位实施监理
【一?。及时向监理单位提供!施工技术《资料、?特,种,专,业技术人员的上【岗证:书以及建筑》材料、建筑构配件、!设备的出厂合格证、!准用证和建筑材【料检验报告;
!二对建筑试块、试!件以及有关材—料应当?在监理单位监—督下:。现场取样送检测单】位检:测;
?三?按照监理指》令,及,时改正?施工
未经》监理工程师签字【建筑材料、建筑【构配:件和设备不得在【工程上?使用:或者安装;未经监理!工程师对分》项、分部《工程进行核查并验收!签证的施《工,。单位不得进》行下一道工》序,的施工
第五章监】督管理
《第二十五条 建设】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!建设监理活动的下列!事项进行检查—
:一监理机构的组】建及监理人员的【配备情况《;
二监理【人员持证上》岗,情况;
三【监理规划及设计文件!。、技术规范的执行】情况:;
四》施工现场监理人【员的监理方式—及,履行职责《情况;
五【。。监理记录情况;
】六施工单位【接受监理及建设【单位履行监理合同】的情况
第六章【法律责任
第二【十六条 违反本【条,例规定的行为中【华人民共和国—建筑:法、国?务院建设工程—质,量管理条例》、江苏省《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】等法律、《法规已?规定处?罚的由建设行政【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!门依照?法律、?法规的规定处罚
】。第二十七条 违【反本条例第》十四条 规定监【。。理单位未按规定组】建监理机构或者安】排监理人员的由【建设行政主》。管部门责令改正处】以五千元以上—。二万元以下罚款
】。。第二十?八条 建设行政【主管部门《的工作人员》玩忽职?守、:滥用:职,权、徇私舞》弊的由?有权机关依法—追究行政责任—;,构成犯罪的依法追】究刑事责《任
第七章》附则
第二十九条 !对专业建筑工—程建设监理活动的监!督管理按照有—。关法律、法规—规定:执行
第三》十条 本条例自【200?1年1月1日起施行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