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徐州市?工程:建设监理条例
(】2000年9月【27日徐州》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!大会常务《委员会?第十九次会议制【定2000年10】月,17日?江苏省第《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!务委员?。会第十?九次会?议批准根《。据,2004《年7月16日—。徐州市?第十三届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!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!。过2004年8月】20日江苏省第十届!人民代?表大会?常,。务委员会第十一【次会议批准的关于】修改:〈徐州市工程建设】监理条例〉的决定修!正)
第一》。。章总则
第一条 为!规范工程《建设监理《活,动保证工程质—量根:据中华人民共和国】建筑法?、国务院建设—工程质量管》理条例、江苏省建筑!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!、法规规定结合本市!实际制定本条—例
第二条 本条】例所称工《。程建设监理是指在工!程建设施工》阶段:监理单位受建设单】位的委托依据法律】、法规及有关技术】标准、规范、设计文!件、工?程承包合同、监理】合同等对工》程建:设,施工质量、》建设工期《、建设资《。金使用?等方面实施的—监督
第三》条 本市行政区域】内的:工程建?设监理活动及—对,监理活动的》监督管?理适用本条例
【第四条 《市,、,。县市、贾汪区建!设行政主管部门【对本行政区域内【的工程建设监理活动!。实施监督管理
【第,。五条 工程》建设监理《应当遵循客观、公】正的原则
第二【章建设单位的权【利和义务
第—六条:。。 国家规《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建!设工程建设》单位应当依法采用招!标方:式确定监理》单位实行委托监【理
鼓励建设—单位对其他建设工】。程项目?实行委托监》理,
第七条 》建,设单位应当委托【符合下列《条件:的单位实《施监理
一【具有与建设》工程相适《应的:监,理资质等级;—。
二《与被监理《工程的施工》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!料、建筑构》配件、?设备:供应单位没有—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!害关:系
第八条》。 建设单位应当【委,托同一监理单位实施!对单:位,工程同一标段—的施工质量、建设】工期和建设》资金使用《方面的监督
第九】条 建设单位与【。其委:托的监?理单位应当签订书】面委:托监理合同》。提倡采用国家—制定的?标准合?同文:本,签订监?理,合同
建设单位与监!理单位合同》。约定:的监理费《用应当符合》国家规定的监理收】费,标准
?第十条 实》施工:程建设监理建设单】位应:当履:行下列义务》
一?,向监理单位》提供与建设》工程有关的批准【文件、技《术资料、工程—建,设招标投《标文件、工程建设承!包,合同及施工单位资质!证书等原始资—料;:
二将委托【的监理单《。位、监理内》容,及监:理,权限书面通知被【监理:。的施工?单位
第十一条 】建设单位有权要求】监理单位更换不履行!监理职责的监理人】员
建设单》位不得要《求监理?单位同意在其监【。。理的:工程上使用不—合格或者不》符合工程建设—要求的建筑材—料、建?筑构配?件和设备;》不得:要求:监理单位违反—法律:、法规、设计标准及!技术规范实施—。监,理
:。第十二条 未经总监!理工程师《签字建设单》位不拨付工程款不】进行工程验》收
:第三章监理单位的】权利和义务
—第十三条 监理【单位应?当依法取得工程监理!资质证书并》在其资质等级许【可,的范围内承》担工:程监理业务》
第十四条 监理】单位应当《根据所承接工程的】监理需要《按照下列规
定组建!工程监理机构、【安排:监理人员
一!选派具备相应资【格的总监理工程【师、监理工》程师组成 监理机】构;:
二每个监】理机构?必,须有:一名总监理工程师】总监理工程师—、每名监《理工程?师,不得同?时承担两个或者【。两个以上工》。程项目的监理—业务;
三【监理人员》构成应当《专业配套
第十【五条 工程建设【监,理应:当按照下列规定【实施
?一编制工—。程建设监理规—划;
?二按照工程建】设进度分专业编【制工程建设》监理细?则;
三按【照监理规《范要求和监》理细则采取》旁站、?巡视、平《行检验?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!施监理并做好监【理,日志和监理制—度,。执行情?况记录?;
四参与【工程各阶段》验收:和工:程竣:工验收签署工程建】设,监,理意见;
》五监理业—务完成后向建设【单位提交工》程建设监理档案【资料
第十六条 监!理,单位应当《依照法律《、法规及有关技术】标准、规《范、:设,计文件、工》程,承包合同《。、,监理合同对施工【单位的施工质量、建!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!用等方面代》表建设单位实—施监督?
监理?单位及其监理—人员不得与建设单】位或者施工单位【串通弄虚作假—、降低工程》质量:监理单位《对建设单位或—者施工?单位降低工程质量标!准的要求应当予以】拒绝
第十》七条 工程建设监理!实行总监理》工程师负责制监理工!程师根据总监—理工程师的授—权从:事监:理工作并对其—承,担的:监理:业务负责《
第十八条 监理】单位:。。发,现,工程设计不符合工程!。质量标准《或者:。合,同约定?的质量要求的应【当报告建设单位要】求设计单位》改正
监理单位发现!施工单位超》越资质等级范围【或者以其他施—工单位?名义承接工程的应】当,书面通知建》设单位并报告当【地建设?行政主?管部门?
对工?程施工不符合—工,程设计要《求、施工技术—标准和?合同约定的监理单】位应:当,发出书?面监理指令》要,求施工单位改正
未!经总监理工程师【签,字建设单位拨—付工程款或》者进行工程竣工验】收的:监理单位有权要求】改正;?不改正的监理单【位有权拒绝参—加竣工验收》有权拒绝《移交有关监理—档,。。案资料
第》十九条? 进驻施工现场【的监理人员应当持】证上岗
第二—十条 监理单位【不得有下列行为【
,一超越本—单位资质《。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!以其他工程》监理单?位的名义承》接工程建设监理业务!;
二》允许其他单位—或者个人以》本单位的名义—承接工程建》。设监理业务;
三!。与被监《。理工程的施工—。承包单位以及—建筑材料、建筑构配!。件和:设备供应单位有隶】属,关系或者其他—。利害关系仍承接该】项工程?的监理?。业务;?
四转》让工程建设监理业】务;
《五:以低于国家规定的监!理收费最低标准【承接工?。程建设监理》业务
第二十一条 !监理人员不得有下列!行为
一》在国?家机关任职》;
二》同时在?两个以上监理单【位任职;《
三从事—建,筑施工或者建筑【材料、建《筑构配件、设备【的供应?业务
第二十二【。条 监?理单位不按照委【托监理合同》的,约定:履行监?理义务对《应当:。监,督检查的项》目不检查或者不按】照规定检《查给:建设: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!。。与,施工单位承担—连带赔偿责》任
第四章施—工,单位的权利和—。义务
第二十三条】 施工单位对—监理人员不按照规定!的方式实施监—。理,。、拖延检《验影响施工进度的行!为有权?向建设单位及—当地建设行》政主管部《门报告
第二—十四条 施》。。工单位应当》服从并配《合监理单位实施监】理
一及时向监!。理单位?提供施工技术资料】、特种专业技术【人员的上《岗证书以及建—筑材:料,、建筑构配》件、设备的出厂【合格证、准》用证和建筑材料检】。验报告?;
二—对建筑试块》、试件以及》有关材料应当在监理!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!送检测单《位检测?;
三《按照监理指令及时!改正施工
》未经监理《工程师签字建—筑材料?、建筑构配》件和设备不》得在工程《。上使用或者安—装;未经监理工程】师,对分项、分部工程】进行核?。查并验收签证的施工!单位不得进行—下一道工《序的施工
第五【章监督?管理
第《二十五条 》。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对工?程建:设监理活动的下列】事项进行检》查
一《监理机构的—组建及监理》人员的?配备情况;》
二监》理人员持《证上:岗情况?;
三监理【规划及?设计文件、技—术规范的执》。行情况;
四【施工现场监理人员!。的监理方式及履行职!责情况;
》五?监理记录《情况;
六—施工?单位接受《监理及建设单位【履行监理合同的情况!。
第六?章法律责任》
第二十六条— 违反?。本条例规定的—。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!建筑法、《国,务院建设《工程质量管理—条例:、江苏省建筑市场】管理条例等法律、】法规已规定处—罚的由建设行政主】管,。部门或者有关部门】依照法?律、法规的规定处】罚,
第二十七条 【违反本条《例第十四条 规【定监理单《位,未按规定组建监理】机构:。或者安排监理—人员的由建》设行政主管》部,门责令改正处以【五千元以上二—万元以下《罚款
?第二十八条 建设行!政主管部门》。的工作?人员玩忽职守、【滥用职权、徇—私舞弊?的由:有权机关依》法追究行政责—任;构成犯罪的依法!追究刑事《责任:
第七章附则—
,第二十九条 —对专业建筑》工程建?设监理活动的监督管!理按照有关法律、法!规规:定执:行
第三十条 本】条,例,。自2001年1【。月1日起施行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