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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丽水市区】经济适用住房—管理:办法 丽水】市人民政府》关于印?发丽水市区经济适】用住房?管理办法《的,通,知 丽政发〔】2010〕47【号 各县(市、区!。)人民政府, 市】政府直属各单—位, ?   丽水】市区经济《适用住房管理办【法已经市政府—第76次常务会议审!议,通,过现印发给你—们请认真遵照—执行: , 二○一○—年九月二十八日 !。第一章 总则 】第一条 为解决城市!低收入家庭住房困】难规:范经济适用》。住房:。建,设和管理《行为加?快,推,进经济适用》住房保障体系建设】根据建设部等七部】委经济适用》住房管理办》法和浙江《省人民?政府:关于:。。加快解?决城市低收入—家庭住房《困难的实施意—见等:相,关规定?结合本市《市,区实际制定本办【法 第二条 】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!住房:是指政府提》。供,。政策优惠限定建设】标准、?供应对?象、:销售价格和上市交】。易期限具有保—障性质的政策性住】房 第三条 】本办法适用于—本市市区范》围,内经济适用》住房的建设、供应】、使用、交》易及监督管理工作】 第四条 经】济适用住房管理遵循!政府主导、政策扶】持、公开透明—、公平公正的—原则 第五条】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!。门负责市区经济适】用住房管理工作市发!展改革?(价格)、监—察、财政、民政、】国土资源、公—安、税务、金融管理!等部门以及》莲都:区人民?政府、丽《水经济开发区管理】委员会根据职责【分工负责经济适【用住房有关》工作 第二—章 建设管理 】第六条 经济适【用住房?建设规模《、项目布局和用地】安排:等内容应当》在市政府编制的保障!性住房?。发展规?划和年度计划—中,明确并纳入》市区国民《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!和住房建《设规:划及时向《社会公布 第】七条 经济适—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划!。拨,方式供应经济—。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!当纳:入市区年《度土地供应计—。划,在申报年《度用:地指标时单独列出】确保优先供应 】 第八条《 经济适《用住:房建设项目》免收城?市基础设《施配套?费等各种行政事【业性:收费和?政府性?基金经济适用住【房项目外基础设施】建设费用《由市政府《负担 第》九条 ?在商品住房小—区中配套建设经济适!用住房的应当在项】目出让条件中明【确配:套建设的经济适【用住房建设总面【积、单?套建筑?面积、套《数、建设标准—以及建成后移交或者!回购:等,事项并以合同方式约!定经济适用住房【建成并移交》后以划拨《方式办理土地登记 ! 第十条 经济适!用住房的套型建筑】面积控制《在 :60 平方米—左右:高层、小高层的套】型建筑?面积可适当增加【但,增加的建《筑面积不得超过10!平方:米 第》十一条 经济适用】住房建设按照政府】组织:协调、市场运作的原!则,可以:采取项目法人—招标的方《式,。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!良好社会责任—的房地产开发企【。业实:施;也?。可以:由市政府确定的经济!适用住房管》理实施机构》直接组织《建,设 第十二【条, 经济适用》住房的?规划设计《。和建:设必须按照发展节能!省地环保型》住宅的要《求严格执《行有关?住房建?设标准采取竞标【方式优选规划设【计方案做《到在:较小:的套型内实》现基本的使用—功能经济《适用:住房基础配套设施和!公共配套《设施应当与住宅工】。程同时?。设,。计、同步建设—、同期交付使用 ! 第十?三条 经济适—用住房开《发建设单位对经济】适用住房工程—质量负最终责任由其!向购:房人出?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!住,宅使用说《明书:并按照?规定承担保修—责任 第三章 准!入管理 第—十四条? 经济适用住房由】市政府按限定的【价格统?。一组织向符合购买】条件的市区低收【入住房困《难,家,庭出售经《济适用?住房供应实行申【请,、审核、公示和【轮候制度《 第十五条【 申请购《。买经济适用住—房应:当同时符合下列条】件   (一【)户:口条件申请人具有市!区,(紫金、白云、【万象、?岩泉、水阁、富岭】等六个街道)常【。住,非,农业户口居住满【5年家庭成员户【口从:外地迁?入的:必须满1年申请人未!婚或者离婚》、丧偶后未再婚的必!。须年满35周岁【;  》 (二)《住房条件家庭无住】房或现住房面—积低于市政府规【定的住?房困难标准家庭成员!未在丽水市》范围内的行政划拨】土地或集体土—地上:建房未?领取过建《房,费或购房《补贴未?享受住房分配货币化!。政策;?   (—三)经济《。条件家?庭收:入符合市政府确定的!年人均低《收入标准《;,  《 (四)市》政府规定《的其他条件 【  : ,本办:法所称的家庭成员】包,括申请人《及其配偶、子女、父!母以及其他具有法定!赡养、抚养、扶养关!系的:人员:家庭住房《包括继承住房、商品!住房、?房改:房,(集资房、安居房】、解困房)、经济适!。用住房(《限价商品住房—)、拆迁《安置房?及非住宅《用,房在规定年限—内通过赠与、分【家析产?、拆迁、出售等方】式转移房屋权属【。的应:当,计入家庭住》房,面积年?人均低收入标准和】住房困难标准—市,政府实行《动,态管理? 在—组织:经济适用住房销【售时向社会公布 】 :第十六条 》购,买经济?适用住?房资格审核》按照下列程》序办理   (!一,)申请人应当在市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公布的受理期限【内向户口所在地【街道办事处》提出购买经济—适用住房申》请,填,写丽:水市区购买经济适用!住房:申请审批《表并:提供以下材料 ! :  : 1.家【庭成员身份》证、:户口:簿;   【。 2.家庭收【入证:明; ? , :    》3.住房《情况证明《;  【  : 4.市《政府:规定的其他》证,明材料  ! (二)街道—办事处应当自受【理申请之日起— 2:0 日内对》申请人家庭成员的户!籍、家庭收入、住】房状况是否》符合规定条件进行】核查:对符:。。合本办法第十五条】规定条件的在申请人!居住地和街道—办事处公告栏上予】以,公示公示期限为【。10天经《公,示无异议或》经核实?异议不成立的—街道办事处应当【提出初审意见连【同,。申请材料送市建设行!。政主管?部,门 ? ,  (三)市建设】行政主管部门—。应当:在,5个工作日内将申】请材料分送至—市公安、民》政、国土、房管等部!门审核   (!四)市公《安、民?政、国土、房—管等部门应当自收】到申请材料》之日起15》日,内对申请人家庭成】员,的户籍、《家庭收入《、建:房、住?房等情况提出—审核意见并送市【建设:行政主管部门复【核  》 (五)市建设行】政主:管部门对申请材料】应当在 20 个】工作日内进行复【核并将符合购买【经,。济适用住房资格条】件的家庭在申请人居!住地和通过新—闻,媒体向社会公示【公示期限为1—0天对公示有—异议的?由,相关部?门,予以:核查;对公》示无异议《或者经核查异议不】成立的市建》。设行政主管部门应】当书面通知申—请人审核单》位可以?通过入?户调查、《邻里访问以及信函】索,证,等方式对申请—人购买经济适—用,住房资格条》件进行核查申—请人及有关单位、】组织和个人应当【予以配合《如实提供有关—情况: , 第十七条 经审!核公示后符合—购买经济适用住【房资格条件的—。家庭可以《参加由市《。建设行政《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!在市监察《部门监?督下进?行的经济适用住房】摇号、选房领取认】。购证并按照》规定期限签订—购房合同《获得经济适》用住房购买资格【。的家庭自动放—。弃购房权利的3 年!内,不得再申请》购买经济适用住【房 : 第十八》条, 承租公有住房【的家庭取得经—济适用?住,房购:买资格后应当在经】济适用住房交付之日!起5个?月内解除租赁关系退!出公有住房;承租直!管公房的必须退出】直管公房但可以【享受:5,个月:原租赁直管公房【面积的租金补贴【 第四章 【交易管理 第十】九条: 取得经济适用【住房:购买资格的家庭【限购一套《经济适用住房 !。第二十条 经济【适用住房的销—售价格以保本微利】为原则实行政府定价!具体销售价格—由市价格行政管【理部门会同市建设行!政主管部门根据经】济适用住房价格【管理的有关规定【核定报市政府批准后!向社会公布 【 第二十一条— ,购买经济适》用住房?面积在核准》面积以内的》按照市政府公布的销!售价格?执行;超《过核准面积的部分】不享受政府优惠【销售价格《由市价格行政管理】部门会同市建设行政!主管部门《参照:同地段?同类普通《商品住房价格予以核!定 第二十二】条 :购买:经,济适:用住房后《。购房人?。应当按照规定办【理权属?登记房屋《所有权证应》当注明经济适用【。住,房(有限产权—)和限制上市—期限;土《地使用权证应—当注:明划拨土地》 第二十—三条 购房人—对所购买的经济适用!住房拥有有限产权在!取得完全《。产权前不得出售【、出租?、出借不得擅—自改变住房》用途:购买经济适用住【房,不满5年不》得上市交《。易因:民事诉讼、仲裁以】及继承、离》婚析:产而发生房屋所有】权转移的应》。当持有?关,法律文书和证—明材料到市建设行】政主管部门办理变】更登记手续变更【登记后原经济—适用住房性质不变限!制上市交易起计日】期不变因其他原【因需要?转让经济适用—住房的由市》政,府按照?。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!行存款利息》进行回购购买经【济,适用住房满5年购】房人:上市转让经济适【用住房的核准—面积以内《的部分应当按照【交易时同地段—同类普?通商品住房》与,经济适用住房差价不!低于 50%—。的比例向市》政府交纳土》地收益等相关价【款后取得完全产权】经济: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!市政府有优》。先回购权 — 第二十《。四条 经济适用【住房的购房人在未取!得完全产权前又购】买其他住房的必须】办理经济适用住房退!出手续经济适用住】房由市政府》按照原销售价—格,加同期?银,行,存款利?息进行回购 第五!章 监?。督,管理: 第?二十五条 市—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及其它部门—应当切实履》。行职责加强对—已购经济适》用住:房居住、使用—等情况的检查—发,。现违:规行为及时纠正【 第二十六【条 市政府有关职能!部门应当加》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!设、交易中违法【违纪行为《的查处 —  (一)擅—自改变?经济适用住》房用地性质的由【市国土资《源行政主《管部门?按有关规定处罚;】   (二)擅!自提高经济适用住】房销售?价格等价格违法行】为的:由市价格行政管【理部门?依,法进行?处罚;   】(三:)对未?满上市交易年—限的经济适用住房违!规出售、出租、出借!或者擅自改变住房使!用性质?拒不整改的由市建】设行政?主管部门按照—。规定或者合同约【定,按原销售《价格并考虑折旧【等因素 【。 作价?。收购   【(四)建设》单位:擅,自向未?取得购买经济—适用住房资格的人】员出售经济适用住】房的:。。由市建设《行政主管部门责【令,。限期收回《。。;不能收回的限【期补缴?经济适用住》房与同地《段同类普通》。商品住房价 格【差价并对相关责任】单位:和责任人依法—予以处罚 第二】。十七条 《对弄虚作假、隐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!。件以虚假材料—骗购:。经,济适用?住房:的,由,。市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按照?原价:格并:考虑折旧等》。因素作价收回所购住!房同时取消5年【内申请购买或租【赁各类?。政策性、保》障性住?。房,资格并依《法和有关《规定追究《责,任 第二十八条! ,国家机关、》企事:业单位、《社会团体、街道【办事处、村》民委员会以及其他】社会组织《和个人为他人申请】购买经济适用—住房出具《虚假:证明材料《的依法?依纪追究相关—责任人的责任— 第《二十九条 国—家机关工作人员【在经济适用》住房建设、申请审核!、 管?理过程中玩忽职【守、滥用《职权、徇私舞弊的依!法依纪追究》责任:;,涉嫌犯罪的移送司】法机关处理 【 第三十条 任何】单位和个人有权对】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!为进:行检举和控告 】 第六?章, 附则 第三】十一条 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!执行:2006年》9月10日发布的】。丽水市区经济适用】住房销售管理办【。。法(丽?政办发〔《。2006〕99号】)同时废止 — 》。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