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丽水:。市区公共《。租,赁住房管理办法  !。  :第一章  总则【    第一条 】 为建立和完善住】房,保障体?系,统筹解决《廉租住房、公共租赁!住,房和直管公房保障】对象的住房困难【充分发挥住房保障制!度的:作用根据公》共租赁住房管—理办法(住》。建部令第1》1号)、廉》租住房保障办法(建!设部等九部委令第】162号《。)和浙江省住房【和建设厅《关于全?面推进廉租住房和公!共租赁住房并轨【运行的实施意见(浙!建保〔20》14:〕82号)等有关规!定结合?。市区实际制定本【办法    第二】条  丽水市区岩】泉、紫?金、白云、万象、】联城等?5个街道办事处【所在的?。城市规划区(以【下简称?“市区”)范围【内公共租赁住—房的规划、建设【、分配?及相关管理活动适】用本办法    第!三条  公共—租赁住?房,是指政府《提供政?策支持、限定建设】标,准、补贴标准、【。分配:标准和租金水平【。面向符合规》定条件的城市—居民低收入、中等】偏下收入住房—困,难家庭、新就业无】房职工和在市区稳】定就业无房外—来务工人员等—对象出租的保障【性住:房 :   本办》法实行?廉租:住房、?公共租赁住房—和直管公房三—房,并轨运?。行并轨后统》称为公共租赁—住房   》 市: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定?。期会同财政等部【门根据市区住—房保障规划、财【。。政承:受能力以及》城,市中低收入》住,房困难家庭》人口数量、结构等因!素制定公共》租赁:住房保?障面积、家庭经济】。条件、货币补贴和租!金标准报市人民政】府批准后予以公布 !   第四》条  公共租赁【。住房管?。理应当?。坚持政府主导、社会!参与;统筹房源、交!互使:用;梯?度保障、《统一管理《的原则    第】五条  市住房和城!。乡建设局(以下简称!“市:建设:局”:)是市区公共租赁】。住房管理的行政主】管部门市《住,房保:障管理中心具体【负责保障资格复核】、租:赁补贴计发、房【源配租、房》屋使用?后续监管等相关工】作  ?  民政《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负!责审核公共》租赁住?房保障申请家庭的婚!姻及经济状况—  :  监察、》国,土、:公安、人力社保、】住,房公积金《、税务、经信、【市场:监管:、金融管理等有关】部门以及莲都区人】民政府按照职—责分工负责》公,共租赁住房》保障的有关工作 】   第六条—  :市建设局应当加强】公共租赁住》房管:理信息系统建—设建:立和完善公共租【赁住房档案管理  !      —。 第二?章  保障资金和房!屋来源 《   第七条—  :制定公共租》。赁住房?规划应当综合统筹】交通、就业》、就学、就》。医等日常生活需【。求合理安排》。区位布局    】第八条  市—建设局会同市—发改:、财:政、国土等相关部门!。根据住房保障规划】拟,定,。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】年度建设计划   ! 公共租赁》住房建设用地应纳】入市区土《地利用年《度计划?和住:房保障规划年度【实施:计划在申报年—度,用地指标时》单独列出保证供【应    第—九条 ? ,公共:。租赁住房建》设按规定减免—城市基础设施—配套费?。等各种?行政事业《性收费和政府性【基金建设《、运营和社会捐赠】的公共租赁》住房税收《。减免政策按》。照国家和《省有关规定执行 】。   鼓励企业【和其他机构》投资建?设公共租赁住—房并:给予:享受国家和》。省、市政府》规定的优惠政策【具体由建《设(:规划)部门会同【发改、财税和国【土等部门另行制定】报,市政府批准》后予以?实,施    》第十条 《 公共租赁》。住房的房源筹—集渠道主要包括  !  (一《)政:府直接投资建设【和收购的公》共租赁住房》;   《 (:二)政府在商品【房开发?项目中?配建的公共租—赁住房;   【  (三)仓库、】办公等?非住宅用《房依法改建或改造】。的房屋;   【 (四)经济—适用:住,房,、拆迁安置房等按】有关规定调剂—转换的房屋;   !。 (五)腾退—的直管?公房;?    (》六):各类企业等》社会力量投资—建设的公共租赁【住房;    (】。七)社会捐赠及【其他渠道《。筹集:的,公共租赁住》房   《 第十?一,条  ?公共租赁住房—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!    (一—)中央和省财政【安排的专《项补助资金; 【   ?(二)市《财政预算安排的【年度:公共租?赁,住房建设资金—和专项资金》;    (三【)通过投融资等方式!筹集的资《金;    (【四,),住,房,公积金增值》收益余额《。;    》(五)按市直不【低于以?。招拍挂和协议—方式出让国有土【地使用权《确定的总《成交价款的》2%安?排的住房保障—资金;   — (六)公》共,租赁住房《租,金,收入;    (七!)社会捐赠》及其他方式筹—集的资金  —  第十二条  】政府投资《的公共租赁》住房:。的运营收入、—被征:收补偿款等按照政府!非税:收入管理的》有关规定《缴入:同级国库实行收【支两条线管理专项】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!房贷款本息及公共租!赁住房?的,维护、管理》等    第十三条!  政府投资—。和各:。类企业?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!的公共租赁住—房建设标准应当【。以满足基本居住需求!为,原则具体按浙江省保!障性住房建设标准】DB3?3/T1101【-20?14R执行   】 新建公共租赁住】房的单套建筑—。面积:严格控制《在6:0平方米以下中【高层:、高层可《放宽10平方米【其中:面向新就《业,无房职工保障的公】共租赁住房以40】。平方米以下为主【通过改建、购买、长!期租赁等其他方【式筹:集的公共《租赁住房房源面积】标,准可适当放宽但一般!不超过8《0平方米    第!十四:条  公《共租赁住房》建设实?行属地?管,理和“谁投资—。、谁所有”》原则各类企》业等社会《力量投资建设—的,公共租赁住房住【宅部分应《以批建项目整体确】权由不动产登记部门!在,不动产权《证书:上注明“公共租赁】住,房”:字样不得分割登记】但,可以依法《整体抵押、转让转让!。后公共租《赁住房性质不变  !    《 ,  第三章  【保障对象和》。准入条?件    第—。十五条 《 ,市区公共租赁住【房,保障对?象主要?为城市居民》。低收入、中等偏【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!、新就业无房职工】、在市区稳》定就业无房外来务工!人员、高层次人才和!市人民政府》规定:的,其,他,特定对象  —  :第十六条  城市居!民,住房困难家庭—申请公共租》赁住房保障》。应当同?时符合以下条件  !   (一)—户口条件家庭成【。员,至少有1人具有市区!常住居民户口且【实际:居住满5《年(含)以上从【外地迁入的居民【户口须满1年  】  家?。庭成员中的外—地户口、外地迁入的!不满:1年居民户口、不在!市区实际居住的居民!户口不计《入家庭保障》人口但其《经济收入《和住房情况应纳入】公,共租赁住房保障审查!范围    家【庭成员中《。因,就学、服兵》役等原因将户口【迁出市?区的:可,计,入家:庭保障人口其他【情况将?。户口:迁出:市区后再迁回且实】际居住?的按迁?回后:时间重?新,计算:确,定   《 同一户籍内—的子女已婚》、离异或丧》偶后带子女共同【生活、年《满 :35周岁仍单身的可!作为单独家庭提出】申请: ,  : 独:立户籍?的单:身居民申请公共租赁!住房的须年》。满35周岁其中孤儿!年满18周》岁的、享受低保【的和一至《二级残疾的》可不受年龄限制  !  :(二:)经济条件城—。市居民中《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!家庭人均年收—入为上年度》市,区人均可支配收入】的80%60%【城市居民低收入住】房困:难家庭人均年收【入低于上《年度市区人均—可支配收入的60】%具:体标准由市人民政】府,另行公布家庭收入】认定由民政部门负责!。    (》三,)住房?条件申请公共—租赁:住房:保障的中等偏下【收入家?庭及低收入家庭无住!房,或现有的住房—面积:未超过市《政府定期公布的【公共:租赁住房保》障面积标准    ! (四)市人—民政府规定的—。其他条?件    》本办法?所称的家庭成员【是指配偶、子女【、父母及其他—具有法?定扶养、赡养—、抚养关系》的人员家庭》成员除配《。偶外:的成:年,人须在同一户籍内】。  :  第?十七条?  新就《业无房职工》申请公共租赁住【房保障的应当同【时符合以下条—件   《。 (一)持有本科或!全日制大专》毕业证书从毕业【当月计算起未满5年!;    》(,二)具有市区常住】居民户口、持有【市区浙江省居住证;!    (三)在】市区具有稳定—的劳动关系有手续完!备的劳动合同—或聘用合同且已在市!。区参加社会保险;】    《(四)申请人及【配偶在市区》。无自:有住房和未》承租公有《住房; 《   (五)—新就:业无房?职工中自主创—业人员需在市区【注册登记;   】 (六)市人—民,政府规?定的其他条件—   ?。 第十八条  【外来务工人》员申请公共租赁住】房保障的应当同时符!合以下条《件   《 (:一)持有市区浙江省!居住证;《   ? (二)在市—区具有稳《定的劳动《关系有手续完—备的劳?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且!在,市区缴纳《社会保险连续1【年以上?;,  :  :持有:中级及以上职称或】三级: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!。的,人员可以《优先保障; —。   (三》)申请人及配偶在市!。区无自有住房和未】承租公有住房; 】   (四)—市人民政府》规定的其他条件 】  : 第十九《。条  ?申请人及家庭—成员在市区范围内具!有下:。列情形之一》的认定为有自—。有房屋    (】一)现房和期房(】包括住宅和非住宅用!房);    (二!)申请保《障之日?起前3年内》。因,析产、赠《予,、出售、被征收【(货币补偿)等原因!转移、注销房屋【所有权的房屋—;     (三】)违章搭《建经有关部门—处理后作《保,留使用的住》房;    (四】)其他认定为有自有!住,房的情形  —  :第二十条  申请】人及家庭成员—在市区范围内具有下!。列情形之一的不列】入公共租赁》住房保障范》围   《 (一)直系亲【属,中拥有市区》。单套建筑面》积 144》平方:米以上或两》套(处)《合计建?。筑面积在 90【。平方米以上的—。。自有住房;  【  (二《。)已享受政》策性住房(》含已转让)和经济适!用房价差补助;  !  (三)以产权】调换:方式:补偿取得《拆迁安置房;   ! ,(,四)以本人》名义申请过批—地建:房   《      第四章!  保障《申请:和资格审《。核    第二十一!条  城市居民低】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!以随时向《市住房保障》。管理中心提出公共租!赁,住房:保障的书面申—请    城市居】民中:等偏下收《入住房困《。难家庭应当在市建设!局向社会公告规定】的时:间内向市住房保【障管理中心提出【公共租?。赁住:房保障的《书面:申请    新就】业无房职《工、外来《务工人员应当—在市建设局向社【会公告规定》的时间内向用人【单位提?出公共租《赁,住房保障书面—申请经初审》合格后报《送市住?房保障管理中心用】人单位?。对提:交材料?的真:实性负责    】第,二,十,二条  城》。市居:民低收入、》中等偏下收入—住房困难家庭申【请公共租赁住房保】障的应当推》举1名具有》完全:民事行为能力且【符合户口条件—的家庭成《员作为申请》人家庭中《。。无具备完全民事行为!。能力人?员的可?由法定监《护人代理《申请    第二】十三条  申请人】申请公共《租赁:住房保障必须如实】申报家庭户口、经济!、,住房等?情况并签署诚信【申报:承诺:。书    丽—水市:公共:信用平台近5—年有不良记录—的申:请,。人市:住房保障管理—中心:可以不予受理其申】请    》第二十四条  【城市:居,民低收入、中等偏下!。收入住房困难家【庭申请公共租赁住】房,保障的应当向—市住房保《障管理中心提—出书:面申请并《提供下列相关材料 !   (一)—公共租?赁住房申请表; 】。   ?(二:)家庭成《员的身份证明、户】籍情况证明; 【   (三)家庭】成员:收入情?况,证明:;   《 ,(,四)直系亲属—身份材料; —   (五)—属,孤老、一至二—。级残疾人《、老党员、老—游击队员、》老交通员《、烈士遗属及老年子!女、因公牺牲军人、!病故军人、复员军】人、带病回》乡退伍?军,人、:参战退役《人员、参加核—试验军队《退役人员、见—义勇为伤残人员、】英雄模范、》市,级以上劳动模范、房!屋被征收人》员、低?保人员、分散—供养的特困人员【等特殊情况的—提供相应证》明材料;  —  (六)》其他认?为需要提交的材料 !   第二十—五条  新就业无】房职工申请公共租】赁住房保障的应当向!用人单?位提出书《面申请?并提供下列相关【材料    (【一)公共《租赁住房申请表;】     (二)家!庭成:员身份证件、户籍】和,居住证明;   】 (三)与市区【所在单位签订的【用工合同、参加【社会保险《证明本科或全日【。制大专毕业》证书:;,    (四)【自主创业人员需【提供营业执照; 】   (五)直系亲!属身份材料;  】  (?六)其他《认为需要《提供的材料》    第二十【六条 ? 外来务《工人员申请》公共租?赁住房保障的应当向!用人:单,位提出书面申请并】提供下列相关—材,料    》。 (一)公共租赁】住房申请表》;    (二【)家庭成员身份证】件、户籍情况和浙江!省居住证(IC【卡式居住证); 】  :  (三)》中级:及以上职称》或三级及以上职业】资格证书; —   (四)与【市区所在单》位签订的用工合同】缴纳社会保险证明;! ,   ?(五)直《系亲属身份材料【;,    (六)【其他认为《需要:提供的?材料    第【二十:七条  有关—部门:应当分别依照下列】对,应条件和程》序对城市居民—住房困难家庭、新就!业无:房职:工、外来务工人员提!出的公?共租赁住房保障【申请予以审核—   ? ,(,一)城市居民住房】困难家庭提出—公共租赁住房保【障申:请的市住房保障【管理:中心应当自收到申】请之日起2》0个工作日内就【。申请:人的基本材料—进行审查对审查符】合本:办法规定条件—的申请人送》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!予以张榜公示—公示期限为》7天经?公示无?异议或经《核实:异议不成立的街道办!事处应当提出公【示意:见报送市住房—保障管理中心   ! 新就业无房职【工、外来务》工人员提出的公共】租赁住?房保障申请的用人单!位应当就申请—人的基本材》料进行审查》对审查符合本—办法规定条》件的申请《人在单位《予以张?榜公示?公示期?限为7天《经公示无《异议:或经核实《异议不成立的用人单!位应当?提出初审意见连同】申请材料报送市【住房保障管理中心 !   (二)市住】房保障管理中心应】当自收到街道办【事处公示《意见或用《人单位初审意见后】的 5个《工作日内将》申请材料送》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核!其中建设部门负【责审:核申:请人家庭房改情况;!国土部门负责审【核,申请人家庭住房【及,批地建房情况;公安!部门负责《审核:申,。。请,人家庭车辆、户【籍情况;《民政部门负》责审核申请人婚【姻状况并牵头人【力社保、住房—公积金中心、市场监!管、税务、银监【等部门审核城市居】民住房困难》家,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各!有,。关部门应当自收【。到材料后的 15个!工作日内完成审核】并将审核《意见送交市》建,设局:    (》三)市建设》局应当?自,收到:各有关部门的审核】意见之?日起的5个工作【日内进行复核对【符合申请条件的【在丽水日报等—新闻媒?体或政府门户—网站予?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!0日对公示有异【议的根据异议内容】转交相?关部门予以核查【    《经公示无《异议或?者异议不成立—的市:建设局应当》。自,公示届满《之日:起5:日内对符合公—共租赁住《房保障条件的申请人!予以登记并》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!。社会公开《登记结果对》不符合?。公共租赁《。住房保障条件的家】庭市建?设局:应当自公示届满之】日起 ?5个工作《。日内:。。通知申请人并说【明理由   — 第二十八条  】各,有关部门可以通过调!。查、邻里访问—以,及信函索证等方【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!入、住房状》况等保障《条,件进:行核查?申,请人及?有关单位、组织和个!人应:当予: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!情况     【。   ? 第五章《  :保障方式和配租管理!    第二—十九条  公—共租赁住房保—障实行?。货币:补贴和实物》配租(含租金—减免:)相结合的方式【    第三十【条,  公?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!是,指市人?民政府向《符合条件的》保障对象《按,照规定标准发放的租!赁住房补贴》由其:。自,行承租住房的保障方!式    城市【居,。民住房困难家—庭申请公《共租赁住房保—障并获得保障—资,格的在公共租赁住房!实物配租轮》。候期内享受》货币补贴《公,共租赁住房房—源充足时已》。轮候到实《物配租的保》障对象不得放弃【实物配租保障  】  城?市居民住房困难【家庭现?有住房面积》低于可享受保障面】。。积标准的政府不再提!供,公共租赁《住房实物配租—按,规,定发给住房》货币补?贴每户每月》货币补贴不》足1:0,0元的按《10:0元计发    民!政部门认定享—受低:保的或孤儿年满18!周,岁的:住房困难家》庭、市?总工会认《定的特困职工住【房困难家《庭以及?。政府认定《的其他?可享受优惠政策【的,住房困难家庭—申请公共租赁—住房保障并获—得,保障资格的可按【。优惠标准《享受保?障  ?  第三十一—条 :。 公共租《赁,住房实物《配租:(含租金减免—)是指?。市,人民政府向符—合条件保障对象【提供住房并按照规】定标准收《取租金或给予—租金减免   【 城市居民住—房,困难家庭获取实物】。。。配租后除享受相应】规定租金《标准外不再享—受公共租《赁住房保障内其他】补,助,或补差  》  已登记公共租】赁住房保障》的孤老、一至二【级残疾人、》老党员?、老游?击队员、老交通员、!烈士遗属及》老年子女、因公牺牲!。军人、病《。故军:人、复员军》人、带病《回乡退伍军人、参】战退役人员、参加】核,试验军队退》。役人员?、见:义勇为伤残》人员:、英雄模范》、劳:动,。模范、房《。屋被征收《人员、低《保人:员、分散供》养的特?困,人员、夫妻一方年龄!70:周,岁等:家庭及其他急需【。救助:的家庭符合公共【租赁住房保障—。条件的应当优先【安排: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!租    复员【军人是指 1—954年 10【月 31日之—。前,入伍后经批》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!    市》人民政府应当向社会!公,布,并定期调整公共租赁!住,房保障标准公共租赁!住房实物配租—租金标准应结合不同!地段市场租赁价格】水平等因素合理【确定:并根据?保障对象不同确定不!同档次的标》。准 :   ?第三十?。二条  配租对象】选择公共租》赁实物配租》后公共租《赁住房所有权人或】。者其委托的运营【单位与?配租对象应当—签订书面租赁合同】 ,   ? 租赁合同签订【前所:有权人?或者: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!。当将租赁合同中【涉及承租人责任的条!款内:。容和应当退回公【共租:赁住房实物配租的情!。形向承租人明—确说明    公】共,租赁住房租赁合【同期限?一般不超过3年【    第三十三】条  新就》。。业无房职《工、外来务工—人员:享受保障的期限不得!超过2个《承租期即最》长不得超过6年租赁!。合同期内租金—根据保障《条件分档计》算,    第》三十:。四条:  承租政》府提供?的公共租赁住房【的年审后不符合【公共租赁住房实物】配租:保障范围的》应当在接到腾退通】知之日起《3个月内腾退退出】确有:困难的经批准可适当!延长退房《期限再次《延长的期《限,不,得超过?3个月在此期间的】租金:按同区域同类住【房市场租金计收 】   第三》十五条  承—。租人租住公共—租赁住房实》物配租合《同期满不再》续租的应《当及:时退房在租赁期内】需要退房的应—当,提,前3个月提》出书面申请   】 承:租,人,。违反合同《约定公共《租赁住房实》物配租?。出租人有权》按照:。租赁合?。同的:有关条款《提前终止合同并【要求承租《人承担相应的违【约责任违约责任【。在租赁合同中具【体,明确    第【三,十六条?  实物配租租赁合!同统一采用公—共租赁?住房租?赁合同?示范:文本一般应当包括】以下内?容     (一】),合同当事人的—名称:或姓名?;  ?。  (?。。二)房?屋的位置《、,用途、面《积、结构、室内设施!和设备以《及使用要求;  】   (三)租【赁期限、《租金数额和支付方】式;     【(四)房屋》。维修责任《;     (五)!。物业服务《、水、电、燃气、】供热等相关费用的缴!纳责任;  —  : (六)退回公共租!赁,住房的情形;   ! ,。 (七)违约责【任及争议解》。决办法?;     (【八)其他应当约【定的事项  —。   合《同签订后公共—租赁:住房所有权》人或者其委托—的运营单位应当在】30日内将》合同报市建设—局备案    第】。三十七条  —新就:业,无房:职工:、外:来务工人员办理配租!入,住手续?时用人?单位依照公共租赁】住房租?赁合同?约,定承:担相应法律责任并由!申请人、用人单【位与:住房保障实施—。。机构共同签订公共租!住房租赁合同明确承!。。租人与?被承租人、担保人】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违!约责:。任,    第三—。。十八条?  公共租赁住房保!障实行年审制度住房!保障机构每》年度对?获保障对象进行年】审未经年《审或年审不》合格的取《消保:障资:。格  ?。  第?三十九条  市【住,房保:障管理中心应当加强!对直管公房的清理】整顿建立和完善租金!价格与市场价—相适应?。的,调整机制腾退的直管!公房除?政府另行调剂使用外!纳入公共租赁住房房!源进:行统:一,使用:  :  第四十条  】公共租?赁住房列入政府征收!范围:内的产权单位、承租!人应配合征收工作】依法按征收政—策执行  》  第四十》一条  公共—租赁住房保障应【当为承租人提供物业!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物!业管理费应当由承】租人自行承》担   《 第四十二条  市!建设局应当建立健全!公共租赁住房—保障:。档案管理制度—完善纸质档》案和电子档案的收】集、管?理及利?用等工作《保证档案《数据的完整》、,。。准确并根据申请家】。庭享:。受住房保障变动【情况及时变更住房档!案实现?公,共,租赁住房《。保障档案的动态【管理: ,   第四十三条 ! 因就业、》子女就学《等原因需《要调换?公共租?赁住房的《。书面:报,经公共租赁住房【所,有权人或者其委托】的运营单位》同意承租《人之:。间可以互《换所承租的》公共租赁住房并【重,新签订公共租赁住房!租赁合同 》   第四》十四条  公共【。租赁住房的》所有权人及》。其委托的运营—单位应当负》责公共租赁住房及】其配套设施》的,维修养护《确保公共租赁住房】。。的正常使用   】 第四十五条 【 公共租赁》住房的所有权人【及其委托的运营【单,位不:得改变公共租—。赁住房的保障性【住房性质、用途【及其配套设施的规划!用途  《  第四十六—条,  承租人》。不得擅自装修所承租!公共租赁住房确需装!修的应当取得公共】租赁住房的所有【权人或?其委托的运营单【位同意    第四!十七条  承租人有!下列行为之一—的应当退回》公共租赁住房   !  (一)》转借、转租或者【擅,自调换所承》租公:共租赁住房的;  !   (二》)改变所承租公共】租赁:住房用?途,的;  《  (?。三)破坏或者擅自装!修所承租公共租赁】住房拒不恢复原状】的,; :    (四)在公!共租赁住房内从【。事,违法活动《的;     (五!),无正:当理由连续》。6个月以上闲—置公共租赁住房的】 ,    承租—人拒不?退,回公共?租赁住房的市—建,设局应当责令其【限期退回《。;逾:期不:退回的市建设—局可以依法申请人】民法院强《制执行  》  第四十八条【  承?租人累计6个月以】。上拖欠租金的应当】腾退所承《租的公共租赁—住,房;拒不《腾退的公共》租赁住房的所—有权人或者》。其委托的运营—。单位可以向人民【法院提起诉》讼要求承租》。人腾退公共租赁住】房并适时纳入丽水市!公共信用平台管理 !   第四十—九,条  承租人—有下列?情形之一的应当【腾退公共租赁住房】    《(一)提出续租【申请但经审》核不符合续租—条件的;《    (二—)租赁期内》通,过,购买、受赠、—。继承等方式获得【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!公,共租赁住房配—租条件的;   】 (三)租赁期内承!租或者承购其—他保障性住房—的    承租人】。有前款规《定情形之一的公【。共租赁住房的所【有权人或者其—委托的运营》单位应当书面通知】承租人腾退公共【租赁住房并为—其安排?合理的搬《迁期限因正当—的理由无法按期退】房的经市建设—局批准后可延长【退房期限延长期限不!。得,超过3个《月,搬迁期内租金按照】合同约定的租—金数额缴纳    !搬迁期满不》腾退:公共租赁住房承租】人确无其他住房的】应当:按照市场价格缴纳】租,。金;承租人有其【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!房的所有权人或【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!。可以向人《民法院提起诉讼要】求承租人腾退公共】。租赁住房期间—所有权人《或者其委《托的运?营单位可以》。根,据签订的《公共租赁住房租赁】合同约定向供水、】供电单位提出对该住!房实施停水》、停:电申请供水、—供,电单位应予以配合】    第五十【条  房地》产中介机构》及其工作人员不【得提供公共租赁【住房出租、》转租、出售等经纪业!务    》第五:十一条  任何【单位和个人均有【。权对违反本办法【规定的行为进行【检举和投《诉 :   ?申请人?对公共租《赁住房?保,障审核结果、—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!自收:到书面通知之日【起15?日内向?市建设局申诉市建设!局应:当自收到申》诉书之日《起1:0日内作出》复,查决定?申请人对复查决定不!服的可?。以依法?。申请行政复》议或提起行政诉讼 !。        】第六章? , 监督管理和法【律,责任 ?   第五十二【条 : 违反本办法规定的!行,为、法律、法规【和规章已有法律【。责任规定的》从其规?。定   《 第:五十三条  市建设!局应:当加强对公共租【赁住:房使用的《监督检查《    公》共租赁?住房的所有》权人及其委托的运】营单:。位应当对《承租人使用公共租】赁,住房的情况进—。行巡查发现有违反】本办法规定》行为的应当》及,时依法处理或—者向有关部》门报告?    第》五,十四条  申请【人隐瞒?有关:情况或?。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!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!住房保障主管部门】不予受理给予—警告记入公共租【赁住房?保障管理档》案并适时纳入丽水】市公共信用平—台,管理    以【欺骗等不正当手段】登记为轮候对象或】者承租公共租赁住房!的由市建设局依照公!共租赁住房管理【办法(住建部令第1!1号)第三》十五条规《定处以10》00元以《下罚款记《入公共租赁住房保】。障管理?档案并适时纳入【丽水市?公共信用平台管【理登记?为轮候对象的—取消:其,登,记责令其退回领取】的租赁?。补贴;已承》租,公共租赁《住房的?责令限期退》。回所承租公共租赁住!房并按?市场价?格补缴租金逾期【不退回的可以—依法申?请人民法院强—制执行承《租人自退回公共租】赁住房之日起五【年内不得再次申请】公共租赁住房保障】    第》五十五条《。  国家机关、【企事: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!街道办事处、村民委!员会以及其他社【会组织和《。个人为他人申请政府!提供的公共租—赁住房保障出具【虚假证明材料的依法!依纪追究相关—责任人的责任  】 , 第五十六条  】公,共,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!及其委?托的运营单》位违反本《办法有下列行—为之一的由》。。市,建设局依照公共租赁!住房管理办法(住】建部令第《11:号):第三:十四条规定责令限】。期改正并处以3万】元以下罚款   】 (一)《向不符?合条件的对象出【租公共租赁住—房的;    (二!)未履?行公共租赁住房【。及其配套设施维【修养护义务的;【    (三)改】变公: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!住房性质、用—途以及配套设施【的规划用途的  】  :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!有权人为行》政,机关的依照公共【租赁住房管理办法】(住建部令第11号!)第三十三条—规定处理《 ,   第五》十七条?  承租《人有下列行为—之一的由市建设局】依照公共租赁住【房管理?办法(住建部令第1!1号)第三十—六条规定责令承【租人:按市场价格补缴【从违法行为发—。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!公共租赁住》房保障?管理:档案处?以1000元—以下罚款;有违法】所得的处以违法【所得3倍以》下但不?。超过3万元的罚款 !   (《一)转借、转—租,或者擅自调换—所承租公《共,租,赁住房的;  【   (二)改变】所承租?公共租赁住》。房用途的;    !。(三)破坏或者擅自!。。。装修所承租公—共租赁住房》拒不:恢复原状《的,;,     》(四)在公共—租赁:住房内从事违法活】动的:;    (五)】无正当理由连续6】个,月以上闲置公—共租赁住房的   ! 有前?款所列行为承—租人自退回公共【。租赁:住,房之日起5年—内不得再次申请公】共租:赁住房保障》。;造:成损失?的依法?承担赔偿责任 【   第五十八条】  房地产中—介机构及其》工作人员违反本【办法第五《十条规定的由—市建设局依照房地产!经纪管理《。。办法(住建部令【第8号)第三十七】条责令?限期改正记》入其信用档案;对直!接责任人员》处以1万《元以下罚《。款;对房地产中【介机构?处以:。3万元以下罚款【    《     第七章 ! 附则? ,   第五十—。九条:  丽?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!可,参照本办《法,执行:或另行?制,定管:理办法? ,   第六十条【  高层次人才和市!人民政府规》定的:其他:特定对?象的准?入条件、申请和资格!审核流程另》行制定    第】六十一?条  本办法—所规定?的住房面积》均指房屋建筑—面积    第六】十二:条 本办法》自发:布之日起施行2【015年12月1】6日发布的丽水市区!公共租赁住房管【理办法(《丽政办发〔2015!〕1:。74号)同时废止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