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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市?城,。市地下?。空间开发利》用管理办法》 第一章  —总 : 则:   第一条  】为了规范本市城市地!下空间开发利用【。。合理开发利用—城市地?。下,空间资源进一步完】善城市功能提高【土地综合利用—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!国物权法、中华人】民共和国城乡规【。划法、中华人民共】和国土地《管理法、《中华人民《共和国人民》防空法?等有关?法律、法规结—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!法 第二《条  本市行政区域!内城市地下》空间(以下称地下】空间)的规划、【用,地,、建设、登记、使用!等开发利用》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!具体范?围由本市地》下空间开发利—用,总,体规划划定 法律】。。、法规对地下空【间的人?民防空、防震减【灾,、文:物保护、轨》。道交通、城市—。地,下综合管廊、地下】管线、水域及—其设施管《理等另有规定—的,从,其规定 第三—条  地下空—间开发利用遵循【统一:规划、综《合开发、合理利【用、公益优先—的原则坚持社会【效益、经《济效益、环境效益】、战备效《益和城市《综,合防灾?效益的?协调统一 第—四条  《地下:空间优先用》于建:设地:下交:通、市政工程、【。应急防灾、公共【消,。防、人民防空、环境!保,护、安全保障等城】市基础设施》和公共服务设—施鼓励建《设地下商业》、工业、《仓储以及《体,育、文化等公共服】务设施 第五—。条  市人民政【府加强对地下空间开!发利用管理的组【织和领导《将,地下空间开》发利用管《理纳入国民经—济和社会发展规划】保,障,资,金,投入完善和维护地】下空间开发利用秩】序 市?人民政府设立市地下!空间开发利用综【合协调机《构研:究解决本市地下【空间开发利用—中的重大事》项协调和督》促有关?行政主管部门依【。法履行管理职—责办公室设在市人】防行政主管部门 】区人民政《府、江北新区—管理机构应当—建立地下空》间开发利用》管理:综合协调《机制明?确有关部门或者机】构,做好地下空间开【发利用?的,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!条  人防行—政主管?部门负责地》下空间开发利—用的综合协调和【涉,及人民防空》事项的?相关管?理 规划《行政主?。管部门?负责:。地下空?间开发利用》专项规划、地下空】间片区规划以及【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!和实施管理 国【土资源行政》主管部门负》责地下空间建—设用:地管理和地》下空间建设用地使】用权及建(》构)筑物的不动产】权属:登记 房产》行政主?管部门负责》地下空间建(—构)筑物结构使用】。安,全、物业《管理的监督管理 】环境保护行政主【管部门?负,责地:下空:间,建设、使用》中污染防治的监督】管理: 公:安机关负《责地下空间建—设、使用中的治安】、道路交通和—消防:安全:监,督管理 工商行【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!地下空?间,市场:秩序的监督管理 发!展和改革、》。城乡建设、财政、】。交通运输、》安监、城市管理【、水务?。等行:政,主管部门和轨道交通!。经营单位按》照各自的职能—分工:做好地?下空间开《发利用管理的—相关工作 第—七条  鼓励—社会:资本投?资开发利用地—下空间推广政—府和社会资本合【作模:式推进竖《向分层立体综合【开发:横,。向相关空间互相【连通   》第二章 《 规划管理》 ,  第?八,。条,  市规划行政主管!部门:会同:市人防行政》主管部门按照科学】适度、集约》高效、以人为—本、融合发展—的原则组织编制本】市地下空《间开发利用》专项规划并依法【组织进行《环境影响评价—报市人民政府—批,准后实施《 ,地下:空间:开发利?用专项规划的—内容包括地下空间】。。开发:利用的发《展,。策,略、地下空间和地下!设施:布局、建设》控制要求、》引导政策、环—。境,影,响篇章或者说明【等, 地下空间》开发利用专项规【划应当符合城市总】体规划、土地利【用规划并与人—民防空?、道路?交通、轨道交通、】城市地下综合管【廊、地下《管线、海绵城市【、绿:化园林、商业网点】布局、文物保护、】消防等专项规划相】衔接: 第九条《 , 市规划《行政主管部门—会,同市人防以》及相关行政主—管部门组织编制【地下空间开》发利:用,片区规划报市人民】政府批准后实施 地!下空间开发利—。用片区?规划根?据,地下空间开发—利用专项规》划中片区的规划引】。导要求编《制内容包括地下【空间现状分析、资】源评估与规模—预测规定《发展目标与》策略、?开发利用分区—、竖向分《层布局、专项设【施布局、重点地【区引导、《规划实施建议—、地下空间保护利用!等 第十条 — ,。。市,。规划:行政主管《部,门会同市《人防等相关行政主管!。部门组织《编制重?点地区地下空间详】细规划报市人民【政,府批:准后实施《 重点?地区是指地下空【间开发利用专项【规划确定的重点【建设的城《市,。各级中?心、综合交通换乘】枢纽、轨道交通站】点等地区《 ,重点地区地》。。下空间详细规—划根:据,地下空间开发—利用专?项规划中重点地【区的规划引导要求】。编制内容包》括地下空《间的开发边界—、建设?规,。模、功能布局、设】施分布、开发—强度、竖向》高程、出《入口位置、地下公共!通道:位置:与大致范围、连通方!式以及?分层要求等》 第十一条  市规!划,行政主管部门组【织编制?城市控制性》详细规划应当设【置地:下空间开《。发利用的《专门章节明确重【点地区以外其—他地区地下》空间开发利》用的规划建设要求】 第十二条  【单独新建地》下公共停车场可【以,配建附?属商业设施具体适】用范围、配建比【例等由市人防行政】主管部?。门,会同市规划、国土】资源、交通运—输、商务等》行政主管部门制【定报市人民政府【批准后实施 加【强地下空间的复合利!用在确保安》全和不妨碍学校【教育:。教学秩序《的前提下《政府统筹开发利用】中小:学地:下空:间依法建设必要【的城市?基,础,设施 第十三条  !建设单位开》发利:用地下空间的—依法申请办》理规划选址意见书】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!证、建设工程—规,划许:可证 ?结建地?下空间建《设工程应当与地表建!设工程一并》申请办理规划审批】手续:单建地下空间—。建设工程应当单【独申请办理规划审批!手续 地下建设用】地使用权分层—取得的分层申请【办,理地:下空间?建,设工程规划审—批手续 第》十,。四条  地下空间】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】。应当载?明,地下:空间使用性质、水】平投影控制范围有必!要的还应当明确垂直!空间范围、》建设规模等内容 地!下空间建设工—。程规划许可应当载明!地下建(构)筑物】水平投影建设—范围、?竖向高程、水平投影!最,大面:积、建筑《面,积,、使用功能、公共通!道、地下空》间之间的连》通要:求等内容《 第十五条  新】。建地下空间》建,设工程?的外围边线》与用地界《。线等退让距》离应当符合》法,律法规?、,相关规划和技术【。标准:的要求   —。。第三:章  用《地管理  》 第:十六条  》。开发利用地下空【间依法?分层取得地下建设用!地使用权 地下【建,设用地使用权的【深度和范围》。按照满?。足必要的建筑功能】。和结构需要确定 】地下建?设用地使用》权的设立和》行使不得损害其他】。建设用地使用权【人及相关权利人【的合法权益 第【十,七条  除依法【。可以划拔供地的以】外单:建地下空间》的地下建设》用地使用权应当采用!。招标、?拍卖或者挂牌方【式出让;符合规划并!满,足下列情形》之,一的可以《协议:出让地?下建设用地使用【权 (一)》地上建?设用地使用权人【申请开发其建设【用地:范围:内的地下空间建设】城市基础设施—和公共服《务设施的; (【二)与城市》基础设施《和公共服务》设施配套同步建【设的:经营性地下》空间且不能分—割的; (三)公共!停车场地下建设用地!的供地计划公布后】同一:。。宗地只?有一个意向用—。。地者的; (四【)按照规划条件设】置穿越?。市政道路、公—共绿地、公共—广场等公共用地的连!通通:道且不?属于划拨《。用地的; (五【)其他依法》可以协议《出让的情形 结建】。地下:空间的建《设用地使用权与地表!建设:用地:使用权一并取得 】第十八条  地下建!设用地使用》权的审批程》序可以?根据地表建》设用地使《用权的相《关规定?执行 第《。十九:条 : ,以招标、拍卖或者】。挂牌方式出让—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!的市国土资源行【政主管部门》依据规划条》件和人防行政主管】部,门出具的书面—建,设要求?制定每?宗用地的《。出让方案载明拟【出让地下空间的四】至范围、用途、【建设规模等相关条】件报市人民政府同】意后组织实施 地】下空间出让方案内】容纳入国有土地使】用权出让要》求 :第,二十条 《 本市城乡一体【。化土地立体空间基准!地价由市国土资源行!政主管部门》组织制?定 有?。偿使用地下建设用地!使用权的按照—规定交纳《土地:出让金 单建—地下空间的建—设用地使用权单独进!行宗地地价评估【结建地下空间的建设!用地使?用权可以与地表建设!用,。地使用权《一并进行宗》地地价评估》  : 第四?章  建《设管:理   第二十一条!  :。地下空间建设工【程的设计应当—。满足地下空间对环】境保护、防水排涝】、,结构安全和设—施运行、维护—等方面的使用要求使!。用功能、《。出,入口设?计应当与地》表,建,(构)筑物相协调 !第,二十二条  地下空!间,建设:工程的施工许可、工!程质量以《及竣:工验收应当》按照有关《法律法规的规—定,执行 第二十三条 !。。 地下空间建设【工程的建设》单位应当履行下【列职责 (一—)对地面及周—边现有建(构)【筑,物、市政设》施、:人民防空工程、【水利设施、地下管线!。、古树名木、—公共绿?地进行调《查,、记录; (二【)对:相邻:的合法?建(构)筑物、附】着物及?地下管线采取有效的!安全防护《措施维护地表—规划功能; —(三)制定应—急预:案并实行动态监【测发现险情时立即启!动应急预案》。。并及时?报告相?关行政主管》部门; (》四)法律、法规和规!章规定以及》合同约定《的其他职责 第【二十四条 》 按照规划条—件和土地《出让:合同约定应当进行】地下连通的建设【单位、地下建设用地!使,用权:人等相关利益主体应!当实施地下连通 】先建单位应当—按照规划条件—预留:地下连通《工程的接口后—建单位?应当按照规划条件和!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承!担,后续地下工程连通】义务 地下空间【公共交?通设:施应当预留地下连通!。工程:。的接口用于人员疏】散和应急救》援 第二十五条 】 地下建设用地【使用权人和地下【空间建(构)—筑物:所有权人应当—按照规划条》件,和土地出让合同【(划拨决定书、建】设用地批准书)【约,定的用途利》。用地下空间不—得擅自改《变 鼓励《。地下空间的相互连通!可以适度开发相关】配套:设施地下空间连通确!需变更用途》且符合?城市规划要求的由】市人防行政主管【部门会?同,市规划?、城乡建设、房产】、国土资《源、消防等行政主】管部:门制定方案经—。市,地下空间开发利用】。。综合协调机构研【究,后报:市,。人民政府《批准实施 第五【章 : 权:属登记  》 第二十六》条  地下》建设:用,地使用权及建(构)!筑物所?有权按不动产登记】的,相关法律《法规进行登记 【第二十七《条  ?地下建?设用地使用权及【建(构)筑物所有权!按照相应《的不动产单元进行】登记 第二十八条】  按照规划许可】建成的地下空间建(!构)筑物经》规划核实和》竣工验?。收,合格后按照地下【空间建(构)筑物外!围垂直投影所及【范围确权登》记 第二十九条 】 ,地下建设用》。地使用权及》地下空间建(构)】筑物:所有:权的不动产登记【在不:动产:登,记簿及权属证书或者!登记证明《中注:明“地下使》用权”?属于人民防空工程】的注明“地》下使:用权-人防工—程”并按照批—准文件记载平时用】途  ? 第:。六章  使用管理 !  :第,三十条  地下空间!建(:构)筑?。物应当按照相—关规定经首次—登记后方可销—售、出租 依法按照!国家、?省规定的比例修【建的人民防空工程】应当按照设计—文,。件在实地标》注任何单位和—个人不得出售 【第三十一条》 , ,对公众开放》的地下空间负有【维护管理责任的单位!(以下称《维护管理责》任单位)应当履行下!列职:责 :(,一)按照规定用【途合理使用》地下空间保障出入】。。口等公共通道的畅】。通; (二)建立】健,全安全?责任制防范危害【公共安全和人—身健康的治》。。安事件、公共—卫生事件和环—境污染事《故; (三》)建:立健全维护管理【制度定期《检查维护《消防、通风、排污】。、照明、监控—等,设施保?障正常运行; (四!)制定应急》预案配备报警装【置和必?要的应?急救援设备、设施】; (五)》法律:、法规和规章规定以!及合同约定》。的,其他职责 》第三十二条  【地下空间的安—全出:口、疏?散通道应《当符合安全规范疏散!指示标志明显应【急照明设施运行正】常 地下空间使用】经营期间安全出口】、疏散通《道应当保持畅—通不得被封闭、上锁!、隔断?、堆:。。物和堵塞 第三十三!条  发《现地下空间存—在安全隐患的—维护管理责任单位应!当及时组织》整改并消除隐—患;安全《隐患:严重的应当立即【停止使用《地下空间内发生安】全事故的维护—。管理责任《单位应当《立即采取应急救【。援措施并向有关行】政,主管部门报》告 第三十四—条  维护管—理责任单《位应当按照》。有关规定配备—自救:器材和辅助逃生【设施不得《擅自改变《地下空?间,建(构)筑物防火条!件不得影响人—员安全疏散》和消防设施》正常使用 第三十】五条  维护管【理,责任单位应当—按照有关防汛管理】的规:定,及时:发现和处理险情汛期!服,从防汛指挥机构【。的调:度指:令对公?众开放的《地下空间还应当配】备防水挡《板、沙?袋等物资器材 【第三:十,六条  任何单位】或者个人不得从事】下列行?为 (一)在地【下空间内违法生产】、储存?、,销售易燃易爆—、有毒有害、—放射性等《危险物品; (二】)向地下空间内违】法排入废气或者倾】倒生:活垃圾、建筑—垃圾等废弃》物; (三)—在地下?空间内使用》液,化石油气和》闪点低于六十摄氏度!的液体作为燃料;】 (:四)在地《下,。空间内设置住宅、幼!儿园、?早教机构、》养老:院等; (五)故】意损毁?地下空间设置—的各类安全设施、设!备;: (六?),法律、法《规规定的其他禁【止,行为: 第三十七》条  ?市地:下空间?开发利?用,综合协调机构应【当组织?建立本市地下空间】开发利用信息系统并!对其:。进行动态管》理规划、国土资源、!城乡建设等相关行政!。主管:部门应当及时—将地下?空间:信息告?知,市人:防行政主管部门建设!单位对信息》数,据采集?工作予以《配合: 除涉及《国家安全等需保密的!信息外地下空间【。信息资?源应当实《现共享 第》。。三十八条  使用】人民防空工程应当】签,订安全使用责任书因!租赁等情形使用【权发:生变更的使》用单:。位应当向人防行政主!管部门?备案: 第三十九条  为!了公共利益的需【要依照法《定的权限、条件和程!序收回地下建设用】地使用?权,、征:收地下空间建(【构,)筑物的应当依法】给予补?偿,   ?。第七章 《 法律责任   第!四十:条  违反》本办法?。规,定的由规划、国土】资源、城《。乡建设?、人防、《房产、公安、安监、!文物、环《境保护?等,行政主?管,部门按照有关法律、!法规和规章》的,规定处?理, 第四十《。一条  《违反本办法第三十】六条规?定按照下列规—。定予以处罚构成犯】罪的依法追究刑事】责任 ?(一:。)违:反第一项规定在地】下空间?内违法生产、储存、!销,售易燃易爆、有【毒有害、放射性等危!险物品由公安机关、!安监、环境保护行】政主管部《门按照治安、消防管!理,、危险化学品安【全管理、《。放射性污《染防:治,相关规定予以处【罚; (二)违反】第,二项规定向地下空】间内违法排入废气】向地下公共》通道倾倒生活垃圾、!建筑:垃圾等废弃物由环】境,保护、城《市管:理行政主管》。部门按照环境保【护、城?。市管:。理,相关规定予以处【罚; (三)违反】第三:项规定?在地:下空间内使用液化石!油,气和闪?。点低于六十摄氏度】的液体作为燃—料由公安机关—消防机构按照—消防管理相关规【定予以处罚;— (四?)违反第四项规定】在地下?。空间内设置住宅、】幼儿园、早教机构、!养老院等由公安机关!按照消防管理等相】关规定予以处罚【; (五)》违反第五项规—定故意损毁地下空间!设置的各类安全设】施、设?备构成违《反治安管《理行为的由公安【机关按照《。治安管?理相关规定予以处罚! 第四十二条—  在地下空间的】开发利用管理—工作中有关行政主】管部门?及其工作人员—玩,。忽职守、滥》用职权、徇私舞【弊依法给予》行政处分;构成【犯罪的依《法追究刑《事责任 《  第八章 — 附: , 则:   第四十三条】  本办法下列用语!的含义 (》一)地下空间是【指地表以下》。的空:间; (二)结建地!下空间是指结—合地表建《筑一并开发建设的】地下:空间; (》三)单建《地下空间是指—独立开发建设的【。地下空间包括利【用,市政道路《、公园?绿地、公共广场等】公共用地开发的地】下,空间 第四十四【条,  :本办法自《2018年5月14!日起施行南京市人民!政府2016年【4月15日》审议:通过的南京市城市】地下空间开》。。。发,利用管理暂行办法】(,宁政规字〔2—016〕8》号)同时废止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