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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】。章 设置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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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二,十四条 设置户【外广告、牌匾及其】。设施应?当按照批准的地点】、时:间、规格、》设计图、效果—图实施不得擅—自变更确《需变更的应当按照】申请设置、发—布的审批程》序办理变更》审批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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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】布户:外广告时(》。霓虹灯广告除—外)应在右下角标明!。工商、城管部门【统一制作的户外广告!登记:、设置编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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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条!。 户:外广告设施应当自】收到批准决定之【日起3个月内—完成设施的设置并发!布户外广《告;逾期未设置的其!审批即行《失效
!。 户外广《告设施与《广告画面的设置【应当同步实施—户外广告设施闲置】时间超过15日【的应设置公益广【告不得?空设、闲设》户外广告《设施影响市容观瞻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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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二十六条【。 ,各,。类安:装灯饰?照明设施的》户外广告照》明开启时《间必须与城市路灯】同步;关《闭时间除重大—节日另有规定外【春、冬季为晚上十】时夏、秋季为晚上】十时三十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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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十七条 在—户外广告牌匾设【置期限内因城市规划!、建设和管》理需变?更,、调整或拆》除户外广告及其设施!的设:置者必须《按照规定时限完【成整改或无》条件拆除《因,前款原因拆除—使用期限内的户【外广告设置可采取变!更地点并适当—延长使用期限等方】式对:设置者给予适当补】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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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户外广》告及其设施设置期限!。届满设置者应当在1!5日:内自:行拆除属于使用公共!阵地的由市城市管理!行政执法《局收回设置使用【权重新组织拍卖;】属于:使用非公共阵地需】要延:期,的应当在设置期【满30日前向市城市!管理行政执法—局,办理延期的审批手续!
第!二十八条 设置户】。外广告、牌匾及其设!施的单位和个—人应当定期对户【外广告、牌匾及其设!施进行安全检查和】维护:。确保其完好、—整洁、美观夜间【照明和?显,亮设施?完好;遇大风—、汛:期应:当采取?相应的安全防范【措施;?对残缺、破》损文:字、图案、灯光【显示不全、污—渍明显的户外广告】及其设施应及时【修复、更换》或拆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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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九条】 设置户外商业广】告、牌匾及其—设施的单位或—个人不?是通过拍卖出—让方式取得户—外广告设置阵地使】。用权:的应当按《物价:部,门核定的标准缴【纳户外广《告,。设置场地空间占用费!户外广告设置—场地空间占用费按】广告实体《立面面积《分地段、分类型【按月:计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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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《条 设置户》外公:益广告?及其设施应当按照】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报!经批准后《设置免交户外广告设!置场地?空,间占用费
! ,。 用于设》置户外公益广告【的设施在设置有【效期:内改作设置户外商业!广告用途的应当办】理变更手《续,按照本办法规定【缴纳相关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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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—十一条 户》外广告设施设置阵地!。使用权拍卖收—入、审?批户外?广,告设置?场地:空间占用费收入【上,缴,市财政实行》收支两条线管理【由市城市《管理行政《执法局用于市容环】境整:治和城?市管: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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