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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》城市农村《沼气:乡村服务网点建【设管理办《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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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】总 则
第一!条 为巩固》农村沼气建设—成果规范乡》村服务网《点项目实施》和管理为沼气—农户提供《优质、规范、高效】、,安全的服务》提高项目建设质【量和:投,资效益根据农业【部有:关规定和皖农能〔2!010〕56号关】于印发加强我省【农,村,沼气服务体系建【设意见的通知精神结!合我市实《际制定?本办法 《
第!二条: 本办法《适用于我市范围内】中央:预算内投资(—含国债项目资金)的!农,。村沼气服务》。网点建设项目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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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【 宣城市农业委员】会和宣城市发展【改革委?员会:对全市农村》沼气服?务网点建《。设工作实行统一管】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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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县级以上农!村能源主管部门【负责:本行政区域内—的农:村沼气服务网—点,的实:。施和管理工》作
?。第二章 项目申报!管理
第四条 各!县(市、区)根据】实际需要提出项【。。目建:设任:务由县?(市、区《)农委、发改委联合!行文:逐级上报《到省农?委和省发改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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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五条 省农委、省发!。改委下达投资计划后!各县(市《、区:)农委向市》农委:上报项目实施方案由!市农委对实施—方案审核批》复并上报省农委备】案
】 第六条 对已下达!投资计?划的项?目不:得随意调《整建设内容、建【设标准?、建:设规模和建设地【点;如确需》进行调?整的由县(市、区)!农委和发改》委报省农委和省发改!委审批
第三章 ! 项目建设》管理
第七条 】项目建设原则按照“!国家:投入引导、多元参与!发展、运作方式多样!”的:原则:。建设乡村农村—沼气服务体系
! (【一)政府《引导多元发展—政府要给予政策和资!金,扶持引导和》带动:各类社会《主体积?极参与沼气服务体系!。建设
— (二)创】新机制市场运—作按市场机制推动农!村沼气服《务,体系建设《鼓励发展协会—服务型、个体承包服!务型、物业服务型等!多种:服务模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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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(三)综合利—用拓:宽领域通过不断提高!“三沼”(沼气、】沼渣、沼液)—综,合利用?水平和完善服—务功能来增》强服务体系发展后劲!实现由农民生活领域!向生产、生》态等领域拓展延伸】逐步建?立综合性、多功【能的农村沼气和【。农民生活服务—。体系
》 , , (四》)合理布局加快建设!根据本区《。域沼气发展实际【合理布?局服务网点逐—。步形成以县》级服务站为龙头、乡!村服务网点为支撑、!农民沼气技术员为】基础的功能》完善:、服:务高效的沼气—技术服务体系—
】第八条 网点—。建设内?容乡村服务网点【。原则上应具有“七个!一”即?一,处服务场所、一个原!料,发酵贮存池、一套】进出料设备、—一套检测设》备、:一套维修工具、一批!沼气配件《、一条服务热线【。电话做?到服务有人》员、有?。场所、有设备、有配!件、有原料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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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—条 项目资金管理按!照农业部基本建设】财务管理《办法、农村》沼气项目《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要!求,加强项目资金使用】。监管做到专账管理】、专款专用任何单】位和个人不得截留】、滞留、挪》用
【 各地可在—地方配套《资金中列《支中:央投资额的5%作为!项目工?作经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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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!。物资采购管》理由:政府:。投资购置《的沼气服务》。网点专用设备和物】资要:。根据有?关管理?规定:由各县(《市、区)农村—能源管?理部门会同同—级财政?部门按?上级要求集中采购】并加强资产管—理各县(市、区)】农,村能源管理部门【要在服务网点的经】营服务场所、—物业服务人员—、自购的设》备和:配件等都《到位后将政府—投资采购的设备拨付!。给服务网点各县【(市、区)农村能源!管理:部,门要会同当地物价部!门制定统一的收【费标准?。。统一进货供》给服务网点和维【修,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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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一条 设备!管理按照“谁服务】、谁受益、谁负责】”的:。原则:加,强对服务《网点设备的管—。理做好合《同签:订、登记造册等工】作政府投资购买的服!务用车及维》修工具要入》固定资产账做到【定期保养《维护充?分发挥?作用
《 》设备使用《到,报废年限后要有【完整的报废手—。续具体设备管理办】法各地可结》合实:际自行?制定报市农》村能源?管理:部门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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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二条 《县(:市、区)农》村能源管理部门【要加强服务网点人员!培训工?作使:其,熟练掌握仪器设【备的使用维护—、沼气池的维护管】理、“三《沼”(沼《气、沼渣、》沼液)综合利用的】知识更?好地为沼气用户提】供,优质服务
第四章! 服务《机制和服《务内容
第十【三条 按照》“服务专《业,化、管?理物业化”的原则】结合当?地实际乡村服务【网点建设可选择以】下服务形式
】 》(一:)协会服务型按照】。“入会自愿》、退会自由”和“民!建、民管、民—受益”的《。原则:成立:农民沼气《。协会(或沼气生【产工协会)等—农民自?。我管理、《。自我服务的组织【制定:协会:章程:建立:管理制度规定服【务内容和收费—。标准在农民》自愿的前提》下吸纳沼气》农户加入协会每月】交纳一定《的会费享受规定的】服务
【 ?(,二)个人承》包服务型《积极:支持沼气《生,产工承包沼气—服务网点与县(市】、区:),农村:能源管理《部门签订承包合【同与沼气《农户签订服务合同承!担进、出料、维护】维修、综合利用等服!务
—。 (三)—物业:服务型在沼气用户较!集中的区域》设立维?修服务点开展物业化!管理与服务物管费】标,准由县(市、区)】农村能源管》理部门?会同同级物价部【门统一制定》提倡“?全托式”《服务农民《交纳一定费用后可】享受建池施》工、:产品安装、》原料供应、免—费进、出料》、故障排《。除,、更换零《件,等全:。程服务
— (四【)企业服务型以沼气!配套产品供应企【业为主体建立区【域,。产品:维修和配件供应服务!站,由供:应企业提供》资金和必要的设备按!市场化运作方式开】展后期?服务
】 (五《)综合服务管—理,型将沼?。气,后期:服务纳入乡村—公,共设施、《。公共事务服务范畴】统一开展对农村沼气!池、水、《电、路等公共设施】以及乡村卫生和【垃圾收集处》。理的:综合性管护服务发】展乡村物《业
!各县(市、区)要】结合:各自实?际选:择适宜的服务模式】积极探索《新的农村沼气服务模!。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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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【条, ,网点服务职责—(一)为沼气农【户提供沼气池日常管!护、故障排除、更换!。零配件、脱》硫剂和技《术咨:询服务更换沼—气设备?。配,件和维?护消耗材《料费:用及上门《服务费由农户承担;!
(!二)根据沼气—农户申请和》自愿对沼《气池实行《有偿抽渣服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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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!)要统一建立沼气用!户建设和维修档【案建:立服务台账每年至】少组织2-3次【。进村入户技术培【训与指?导;
【 (四)实【行限时办结制及【。时处理用户求助电】话做到小故障—。当天解决大故—障3天?内,解决做?好服务工《作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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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!)做好配《件,、设备、《。车辆等物资的登【。记入账管理工—作;
【 : (六)及时报送农!。。村能:源有:关信息和报表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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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五条 直接》面向农户的技术【服务人员《必须经过培》训取得沼气生—产工:国家职业资格—证书沼?气服务网点服务人】员由县(市、区)农!村,能源:。管理部?门审查聘用并按从】业人员要求签订【合同
】 第十六条 农】村沼气服务网点【经营实?。。行独:立,核算、自负盈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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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第十七条 沼气【服务网点收》入由有偿服务的技】术咨询、《设施维修经销沼【气配件盈利、—抽取沼液沼渣劳【务费以及沼气户定期!缴纳的?管理费等项获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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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?章 监督管理【和验收
第十八条! 县(市、区)【农委和发改委—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!加,强项目监《督检查确保》政,府投资的效》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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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十九条《 县(市、区)农】村能:源主管部门》要加强对农》村沼气服务》网点:的监督、检查—和,。考评严格奖惩措施各!服务网点要建立健】。全各项规章》制度公开《服务电话、服—务内容?、服务承《诺、收费《标准等内容开展优质!服务接收社》。会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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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十条 ?市,农,委、市发改委—定期或不《定期对?项目建设进行—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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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二十一条 县(市!、区)农村能源管】理部门要《按,规定上报《农村沼气服务网点】有关信息由》市农村能源办—公室汇总全》市情况上报省农委】
【 第二十二条 项】目建设必须按批准】文件规定全》。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!项目建设竣工后【建,设单位应在规定期】限内会同《相关部门对项目实】施情况?。进行初步验收—整理:相关资?料做好?项目竣工财》务,决算并由当地审【计部门?出具项目《审计报告做》好验收前的各—项准备工作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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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第二十三条 各建设!单位在进行》初步验?收的基础上向市农】委提出验收》申请市农委会同有关!部门组织验收组【严格按照下》达的:建设计划、》建设标准、技—术规范、施》工合同等进》行验收并形》成验收报告报—省农委备案
】第六章 》考核与奖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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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条 农】村沼气服务网点的】管理纳入县(市、区!。)农委年《度目标考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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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二十五条 对项】目管理和《组织:实施:成效:。突出的单《位或个人由市农【委予以表彰》并,上报:。。省农委对检查存在】。问题的县(市、区】)由市农委发—出,整改通知提出整改】要求和追究有关责任!人员责任的建—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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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 附】 则
第二】十五条 本办法【。由市农委负责解释】
【 第二?十六:条 本办法自发布】。之日起实《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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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十七条《 若国家《或省:出台新的相关规定与!本办法相《抵触:以国家或省的规【定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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