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【 宣城市农》村沼气乡村服务【网点建设管理办【法 —第一章 》 总 则— 第一条 —为巩固农《村沼:。气建设成果规—范乡村服务网点【项目实?施和管理为沼气农】户提:供优质、规范、【高效:、安全的服务提高项!。目建设质量》和投资效益根据农业!部有关规《定和皖?农能〔201—0〕56号》关于印发加强我【省农村沼气》服,务体系建设意见【的通知精神结合【我,市实际制定本办法】 】。 ,第二条 本办法适】用于我?市范围内中央预【算内投资(含—国债项?目资金)的农村沼气!服务:网点建设项目 【 第三!条 宣城市农业委】员会和宣城》市发展改《革委:员会对全市农村沼】气,服务:网点建设工作实行】。统一管理 【     县级【以,上农村?。。能源主管部门负【。责本行政区》域内的农村沼气【服务网点的》实施和管理工作 !第二章 项目【申报管理 第四】条 各?县(市、区)—根据实?际需要提《出项目建《设任务?由县(市、区—)农委、发改—委联合行文逐—级上报到省农委【和省发改《委 【 第五条 省农委!、省:发改:委下:达投资计划》后各县(《市、:区)农委向市农委】上,报项:。目实施方《案由:市农委对实施方【案审核批复并上报】省农委?备案 ? 》 ,。。 第六条 对已【下,达投资计划的—项目不得《随意调整建设内【容、建设标准、建】设规模和建》设地点?;,如,确需进?行调整的由县(市、!区)农?委,和发改委《报省农委和省发【改委:审,。批 第三章— 项目建设管理】 第七条 项【。目建设原则》按照“国家投入引】导、:多元参与发展、【运作方式《多样”?的原:。则建设乡村》农村沼?气服务体系 — : ,     (—一)政府引导多元】发展政府要给予政】策和资金扶持—引导和带动各—类社会主体》。。积极参与沼气服【务体系建设》     (!二)创新机》制市场运《作按市场机》。制推动农《村,沼气服?务体:。。。系建设鼓励》发展协会《。服,务型、个体承包服务!型、物业服务型等】。多种服务模式 【   》  (三)综—合利用拓宽领域通过!不断提?高,“三沼”《(沼:气、沼?。渣、沼?液)综合利用水【。平和完善服务功能】来增强?服务体?系,。发展后劲实现由农】民,生活领域向生—产、生态《。等领域拓《展延:。伸逐步建立》综合:性、多?功能的农村沼—气和农民生》活服务体系》 ,。     (四!)合理布局加快建设!根据:本区域沼气发—。展实际合《理布局服务网—点,逐步形成以县级服】务站为?龙头、乡村服务网】点为支?。撑,、农:民,沼气技术员为基础的!。功,能完善、服务—高效的沼《气技术?服务体系 》 , 第【八条: 网点建设》内,容乡村服务网点原】则上应具有“七【个一”即《一处服务场所、【一个原料发》。酵贮存池、一套进出!料设备、《。一套检测《设备、一套维修工具!、一批?沼气配件、》一条服务《热线电话做到—服务有人员、有【场所、有设》备、有配件、有原料! 第!九条 ?。项,目资金管理按照【农业部基《本建设?财务管理办》法、农村沼》气项目建设》资金管?理,办法要求加强项目资!金使用监管做到专】账管理、专款专用】任何单位和》个人不?。得截留、滞留、挪】用,    【。 各:地可在地方配套【资,金中列支《中,央投资额的5%作】为,。项目工作经费 【 第】十条 物资》采购管理由政府【投资购?置,。的沼气服务网—。点专用设备和物资要!根据有关《。管理规定《由各县?。(市、区)农村能】源管理部门》会,同同级财《政部门按上级要求集!。中采购并加》强资产管理各县(】市、区)《农,村能源管理部门要在!服,务网点?。的经营?服务场?所、物业服》务人员、《自购的设备》和配件等都到位后】将政府投资》采购的设备拨—付,给服务网《点各县(市、区【)农村能《源管理部门要—。会同当地物价部门制!定统一的收费标【准统一进货供给【服务网点和维—修人员 】 第十一—条 设?备管理按照“谁服】。务、谁?受,益、谁负责”的原则!加,。。强对服务网点—设备的管《理做好合同签订、登!记造册等工作政【府投资购买的—服务用车及维修【工具要入固定—资产账做到定期保】养维护充分》发挥作用    ! 设备《使用到报废》年限:后要有?完整的报废手—续具体设备管理【办法各地《可结合实《际自行制《定报市农村能源管理!部门备案 【 ? :第十:二条 县(市—、区)农村能—源管理部《门要:加强:服务:网点人员培》训工作使其熟练【掌握仪器设》备的使用维》护、沼气池》。的维护管理、“【三沼”(沼气、【沼渣、沼液)综合利!用的知?识更:好地为沼气用户提】供,优质服务 —第四章 《 ,。服务机制和》服务内容《 第十三》条 按照“服—务专业化、》管理物业化”的【。原则:结合:当,地实际乡村服务【。网点建设可选择以下!服务:形式 《     —(一)?协会服?务型按照“入会【。自愿、退会自由【”和“民建、民管】、民受益”》。的原则成立农民【沼气协会《。(或沼气生产—工协会)等农民自我!管理:、自我服务的—组织制定协会章程】建立管理《制度规定服务—内容和收费标准在农!民自愿的前提下吸】纳沼气农户加—入协会每月交—。纳一定的会费享受规!定的服务《 : :    (二)个人!。承包服务型积极【。支,持沼气生产工承包】沼气:服务网点与县(市】、区:)农村能源管—理,部门签?订承包合同与—沼气农户签订服务】合同承担进》、出料、维护维修、!。综合利用等服—务 ?  ?。   (《三)物业服务型在】沼气用户较》集中的?区域设?立维修服务》点开展物业化管理与!服务物管费标—准由县?(市、区)农村能】源管理部门》会同同级《物价部门统一—制定提倡“》全托式”服务农民交!。纳一定费《用后可享受建池施工!、产品安装、原料】供应、免费进—、出料?、故障?排,除、更?换零:件等:全程服务  ! ,  (四)企业【。服务:。型以沼气配套产品供!应,企业为主《体,建,立区域产品维修【和配件供应服务【站由:供应企?业提:供资金和必要的设备!按市场化运作方式】开展后期服》务     !。(五)?综合服务管》理型将沼气后期服务!纳入乡村公共—设施、公共事务【服务范畴统》一开展对农村—沼气池、水、电【、,路等公共设施以【及乡:。村,卫生和垃圾收—集处理的综合性管】护服务发展乡村物业! ?     》各县(市、》区)要结《合各自实《际,选择适宜的服务模】式积极探索新的农】村沼气服务模式【 , — 第?十,四条 网《点服:务职责(一)为【沼气:农户:提供沼气池日—常管护、故》障排除、更换零配】件、脱?硫剂和技术》咨询服务更》换沼气?设备配件《和维护?消耗材?料费用及上门服务】费由农户承担—;  —   (二)—根据沼气《农户:申请和自愿对—沼气池?。实行有偿《抽渣服务;》 :     (【。三)要统一建立沼气!用户建设和》维修档案建立服务台!账每:年至少组织》2-3次进村—入户技术《培训与指《导;  【   (四)实行】限时办结制及时处理!用户求?。助电话做到小故障当!。天解决大故障3天内!解,决做好服务工作; !     【(五)做《。。好配件、设》备、车辆等物资的登!记入账管理工作; !     (】六)及时报送农村】能源有关信息和报表! 【 第十五条 直接】面向农户的技—术服务人《员必须经过培训【取得沼气生产工国】家职业资《格证书沼气服务网点!服务人员由县—。(市、区)农村能源!管理部门审查—聘用并按从业人员要!求签订?合同 】 第十六条 【农村沼气服务—网,点经:营实行独立核—算、:。自负盈?亏 》 《第十:七条 沼气服务网点!收入由有偿服务的】。技术咨询、设施维修!经销沼?气配件盈利、—抽取沼液沼渣劳务】费以及沼《气户定期缴纳的【管理费等项获得 !第五:章 监督》管理和验收》 :第十八条 》县,(市、?区,。。)农委和发》改委要按照职—责分:工依法加强项目【监督检?查确保政府投资【的效益 — , 第十—九条 县(市—、区)农《。村能源主管部门要加!强对农村沼》气服务网点的监督】、检查和考》评严格奖惩措施各】服务网点要建—立健全各项规—章制:度公开服务电话【、服务内《容、服务承诺—、收费标准等内容】开展优质服》。务接收社会监—督 !。第,二十条 市农委【、市:发改委定期》或不定?期对项目建设进【行检查? 》 ?第二十一条 —县(市、区》。)农村能源管—理部门要按规定上】报,农村沼气服》务,网点有关信息—。由市农?村能源办公室汇总全!市情:况上报省农委— 《 第二十二】条 :。。项目建?设,必须:按,批准文件规定—。全面完成《项目建设任务项目建!设竣:工后建设单》位应在规定》期限内会同相关【部门对项目》实施情况进行初步验!收整理相关》。资,料,做,好项目竣工财—务决算并《由当地?审计部门《出具项目《审计报告做》好验收前的各—。项准备工作 !。 第二十三】条 各建设单—位,在进行初步验—收的:基,础,上向市?农委提出《验收申请《市农委会同》有关部?门组:织验:收组严格按》照,下达:的建设计划、建设】。标准、技术规范【、施工合同》等进:行验收并形成—验,收报告报《省农委备案》。 第六章 【 考核与奖惩 】第二十四条》。。 农村沼气》服务网点的管理纳】入县(?市、区)农委年度】目标考核《 , : 第二【十五条 《对项目管理和—组织实施成效—突出的单位或个【人由市农委》予以:表彰:。并上报省农委对检】查存:在问题?的县(市、区)【。由市:农委发出《整改通知提》。出整改要求和追究有!关,责任人员责任的【建,议 ?第七章 》 附 则 】第二十?五条 本办》法由市农委负责【解释 ? 第】二十六条 本办【法自发布之日起【。实施 》 : : 第二十七条 若国!家或省出台》新的相关规定与本】办法相抵触以—国,家或:省的规定为准 !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