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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城市农村】沼气:。乡村服?务网点建设》管理办法《
第一【章 总》 则
—。。第一条 为》巩固农村沼气建设】成,果规范乡村服务【。网点项目实施和管理!为沼气?农户提供优质、规范!。、高效、安全的服】务提高项《目,建设:质,。。量和投资效》益根:据农业部有关规【定和皖农能〔20】10:〕56号《。关于印发加强我省农!村沼气服务体—。系,建设意见的通—知精神结《合我市实际》制定本办法 —
— 第二条》 本办法《适用于我市》范围:内中央预算内投【。资(含国债项目资金!)的:农,村,沼气服务网》点建设项《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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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】 宣:城市农业委》员会和?宣,城市:发展改革委员会对】全市:农村沼气服务网【。点建设工作实行【统,。一管理
! 县级以上农【村能源主管部—门负责本《行政区域内》的农:村沼气服务网点【的实施和管》理工作
第二【章 项目》申报管理
第四】条 :各县(市、》区)根?据实际需要》提出项目建设任【务,由县(市、区)农】委、发改委联—合行文逐级》上报到省农》委,和省发改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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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五《条 省?农委、省发改委【下达投?资计划后各县—(市、区)》农委向市《农委上报项目—实施方案由市农委对!实施方案审核批复并!上报省农《委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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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,第六条 对已—下达投资计》。划的项目不得—随意调整建设内【。容、建设标准—、建设规模和建设地!点;如?确需进行调》整的由县(》市,。、区)农委和—发改委报《省农委和省发改【委审批
第三章】 项目建》设管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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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项目建】。设,原,。则按照?“国家投入引—导、多元参》与发展、《运,作方:式多样”的》原则建设乡村农村】沼气服务《体系
】。 , :(一)?。政府引导多元发【展政府要《给予政策《和资金扶持引导和】。带动各?类社会主《。体积极参与》沼,气服务体系》建设
】 :(二)创新机制市场!运作按?市场机制推动—农村沼?气服务体系建设鼓励!发展协会服务—型、个体《承包服务《。型、物业服》务型:等多:。种服务?模式
》 (三【)综合利《用拓宽领域通—过不断提高“—三,沼”:(沼气?、沼渣、《沼液)综合》利用水?。平和完善服务功【能来增强服务体系】发展后劲实》。现由:农民生活领》域向生?产、:生态等领域拓展延】伸,逐,步建立综合性—、多:功能的农村沼—气和农民生活服务体!系
— (四)合【理布局加快建设根据!本,区域沼气发》展实际合理布局服务!网点逐步形成以县级!服务站为龙头、乡】村服:。务网点为《支撑、农民沼气技术!员为基础的功能【完善、服务高效的沼!气技术服务》体系
!。。 第八条 网点建】设内容乡村服务网】点原则上应》具有“七个一”即】一处服务场所、一个!原料:发酵贮存池、—一套进出料设备、】一套检测设备、一】套维修工《具、一?批沼气配件、—一条服务热线电话】做到服务《有人员、有场所、有!设备:、有配件、有—原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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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九条? 项目资金管理【。按照农业部基本【。建设:。财务管理办法、【农村沼气项目—建设资金管理—办法:要求:加强:。项目资金使》用监管?做到专账管理、【专款专用《任何单位和个人【不得截留、滞留【、挪用
— 》各地可在地方—配,套资金中《列支中央《投资额的5%—作为:。项目工作经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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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?条 物资采购管理由!政府投资《购置的沼气服—务网点?专用设备和物资【。要根据有关》管理规定由各—县(市、区)农村能!源管理部门》。会同:同级财政部门—按上:级,要求集中采》购并:加,强资:产管理各县(市、】区)农村能源管理】部门要在服务网点】的经营服务场所、】物业服务人员、自】。购的设备和配件等都!到位后?将政府投资》采购的设备》拨付给服务网点【各县(市、区)【农村能源管理—部门:要会同当地物价部】门制定?统一的收费标准统】一进货供《给服:务网点和维》修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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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】条, 设备管理按照【“,谁服务、谁》受益、谁《负责”的原》则加:强对服?务,网点设备的管理做好!合同签订、登记造册!等工作政府投资【购买的服务用—车及维修《工,具要入固定》资产账做到定期保】养维:护充分发挥作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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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【备使用到报废年限后!。要有:完整的报废手续【具体设?。备管理办法各地【可结合实际自行制定!报市:农,。村能源管理》部门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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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二条 县(市、【区,)农村能源管—理部门?要加强服务网—点人员培《训,工作:使其熟练《掌握仪器设备的【使用维护、沼气【池的维护管理、“三!沼”(沼气》、沼渣、《沼,液):综合利用的》知识更好地为沼气用!户提供优质服—务
第四章 服!务机制和服务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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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十三条 》按照“?服,务专业化《、管理物业化”【的原则?。。结合当地实际乡村服!务网点?建,设可选择以下—服务形式
【 (一)协!会服务型按照“入会!自愿、退会》自由”和“民—建、民管《、民受益”的—原则成立农民沼【气协会(或沼—气生产工《。协会)?等农民自《我管理?、自我服务的组【。织制定协会》。章程建立管理制度】规定服务内容—和收费标准在农民自!愿的前提下》吸纳沼气农》户加:入,协,会每月交纳一—定的会费享受规【定,的服务?
【 (二)《个人承包服务型积】极支持沼气生产工承!包沼气服务网—点与:县(市?。、区:)农:村能源?管理:部门签订承》。包合同?与沼气农户签订服】务合同承担进、出料!、维护维《修、综合利用—。等服务
》 (三)!物业服务型》在沼气用《户较集中的区—域,设立维?修服务点开展—物业化管《理与服务《物管费标准由县(】市、区)农村能源】管理部门会》同同:级物价部门统—一制定提倡》“全托式《”服务农民》交纳一定费用—后可享受《建池施工、产—品安装、原》料供应、免费进【、出料、故障—排除、?更换零件等全程【。服务
》 (四)企!业服:务型:以,沼,。气配套产品供应【企业为主体建立区】域产品维修和配件供!应服务站《由供:应企业提《供资金和必要的设】备按市场化运—作方式开展后—期服务
【 ? (五)《综合服务管理—型将:沼气后?期服务纳入乡村【公共设?施、公共《事务服务范畴统一】开,展对农?。村,沼气池、水、电、】。路等公共设施以及乡!。村卫生和垃圾收集】处理的综合性管【护,服务:发展乡村物业
【
— 各县(《市、区)要》结合各自实际选择】适宜的服务模—。式积:极探:索新的农村沼—气服务模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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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】条 网点服务职责(!一):为沼气农户提供沼】。气池日常管护、故】障,排,除、更换零配件、脱!硫剂和技术咨询【服务更?。换沼气设备配—件和维护消耗材【料费用及上门—。服务费?由农户?承担;?
(!二)根据沼气农户申!请和自愿对》沼气池实行》有偿抽渣服务—;
】 (:三)要统一建—立沼气用户》。建设:和,维修档案建立—服务台账《每年至少《组,织2:-3次进村》入,户技术培训与指导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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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(四)实行》限,时办结制《及时处理《用户求助电》话做到小故障当【天解决大故障3【天,内解决做好服—务工作;
【 (五)做!好配件、设备、车】辆等物资的登记【入账管理工作;
! ? (《六)及时报送—。农村能源有关信息】和,报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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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五条 直接面—向农户的技术服【务人员必须经—过培:训取得沼气》生产工国《家职业资《格,证书沼气《服,务,网点服务《人员由?。县(:市、:区)农村《能源管理部门审查聘!用并按?从业人员《要求签订合》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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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六条 农村【沼气服务《网点经营实行独立】核算、自负盈亏【
第!十,七条 沼气服务网点!。收入:由有偿服务》的技术咨《询、设施维修经销】沼气配件盈利—、抽取沼液沼渣劳务!费以及沼气》户,定期缴纳的管理【费,等项获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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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《 监督管理—和验收
》第十八条 》县(市、区)农委和!发改委?要按照职《责分工依法加强【项目监督《检查:确,保政府投资》的,效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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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!条 县(市、区)农!村能源主管部门要】加强对农村沼气【服务网点的监—督、检查和》考评严格奖惩措施各!服务网点《要,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!度公开服务电话、服!务内容、服务承诺、!收费:标准等内容》开展:优质服务接收社会】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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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—条 市?。农委、市发改委【定,期,或不定期对项目建】设进行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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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一》条 县?(市、区)》农村能源管理部【。门要按规定上报农村!沼气:服务网?点有关信息由市【。农村能源办公室【汇总全市《。情况上报省》农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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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!条 项目建》设必须按批准—文件规定全面—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!。目建设竣工后建设】单位应在规》定期限内会》同相关部门》对项目实施》情况:进,行初步验收整—理相关资料做好项】目竣工财务决算【并由当地审计部门出!具项目审计报告做】好验:。收前的各项准—备工作
! 第?二十三条 各建设单!位在进行初步验收的!基础上向市农—委提出验收申请市农!委会同有关部门组】织,验,收组严?格按照下达的—建设计划、建设【标准、技《术规范、施工合【同等进行验》收并形成《验收:报告报省农委备案 !
第六《章 考核与—奖惩
第二十四】条 农村沼气服务网!点的:管理纳入县》(市、区)农—委,年度目标考核—
】第二:十五条 对项目【管理和组织》实施成效突出的单】位或个人由》市农委予以表彰并上!。报省:农委对检查存在【问题的县(市—、区:),。由市农?委发出整《改,通知提出整改要求】和追究有《关责任人员责—任的建议
第七章! : 附: 则
—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!由市农委负责解释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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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!。布之日?起实: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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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十七条 若!国家或省出台新的】相关规?定与本办法相抵【触以国家或省的规】定为: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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