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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宣城市大—中型沼?气工:程建设管理办—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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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 】 则
《。第一条 为加—强对我市大》中型沼气《工程建设项目管【理规范项目建设【程序和?行为提高项目建设】质量和投资效益根】。据国:家、:省有:关规定并结合我【市实际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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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条 本办法》。适用于我市范围内】国,家预算内投资(【含国债?。项,目资金)《的大中型《沼气工程建设项【目的申报、组织【实施、?竣工初?验和监督管》理
【 第三条 —大中型沼气工程建】设项目必须坚持“减!量化、?资源化、无害化【、再利用”的—。建设原?则实现可再》生能源?开发、?保护:生态环?境、农业循环利【用的目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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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宣!城市农业委员会和宣!城市发展和改革【委员会负责全—市大中型沼气工程建!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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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县(市—、区)?农村能源主管部门、!发,。展改革部门在—各自职责范围内负】责本行政区域—内大中型沼》。气,。工程建设项目组织】实施管理工作
!第二章 项目申报!。
第五《条 大中型》沼气工?程建设项目应严格按!照基本建设程序和】项目申报要求做好】项目可行性研—究报告、初步—设计的编《制、申报、评审【及审批?等前期工《作
【。 第六条 具【备独立法人资格、有!一定的生产、养【殖规模、周边有足够!。农田消?。纳沼:渣、沼液《和有一定资金自【筹能力的养》殖企业或合》作社可作为项目【业主申报大中—型沼气工程建—设项:目,
第!。七条 县(市、【区):农村能?源管理部门》和发展?改革部门共》同负责对项目业【主是否具备申—报大:中型沼气工程建【设项目?条件进?行审核和《查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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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》条 :项,目业主?根据自身需要委托】具有农业、科技或】环境保护等》工程乙级以上咨询资!质,的,单位编制项目—可行性研《究报:。。。告逐:级上报到省发—展改革?委和省?。农委可行性研究【报告应包《括以下?几方面?内容项目《摘要:项目建设必要性【与可行性项目建设】单位基本情》。况项目?。地点选择分析工【艺技:术方案建《设目标建《设内容、标准及规】模投:。资估算与《资金筹措项目组织】。与管:理建设期限和进度效!益分析招标方案有】关证:明材料和表格等【
—沼,气工程建设》方案应符合减量【化收集、资源化利用!、,无害化处理、可循】环、再利用的原【则工艺设计应满足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】业行业标准沼气工程!技术规范《(NY/T》1220-200】6,)和安徽省地—。方标:准畜禽?养殖场沼气》工程建设与管理(】DB34/T— 654-2—007?)的要?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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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九,条 项目可行性【研究:报告批?准和项目投》资,计划下达后》由,项目业主委托—具有农业、科技或环!境保护?等工程?乙级以上设计资质的!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!计文件经市》发改委和农》委审查后上》报省发展改革委和】省农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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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十条 项目—初步设计编制要【按照可?行,性研究报告批—复的内容和》规模进行设计并【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!要求
! 第十一条》 ,初步设计《应落实沼气工程【项目:的建设目标、—。建设规模、》建设地址《、建设内《容、:。建设标准初步设【计文件应《包括初步设计—说明书、设计—图纸、主要设备及材!料表和工《程概算等内容—初步设?。。计应完成《总体设计和》各单体设计确定【项目:的实施进《度编制?。工艺设备购置清【。单和单项《工程投资概算—编,。制项目总投资概算】
第三章 项!目建设与管理—
第十二条— 工:程建设必《须执行相关的国家或!。行业标准《执行招标投》标制、合《同管理制、工程竣工!验收:以及项目审计等【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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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。十,三条 工程招—标工作要按有关规定!执行县(市》、区)农村能—源部门要参与工程】招标工作在工程招标!。过,程中要遵守“公【开、公平、》公正和诚实信用【”原则成《立项目招标专家审】查组根?据资质、业》绩及合?理报价择优选择中】标单位坚决杜绝【工程:转包和违法分包【现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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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。十四条 项目建设实!。行从业资质准入制度!项目:投标:单,位必须具有省—定资质优先》考虑具有从事沼气工!程建设经验的施工单!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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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,。十五条 项目—建设实行开工—报,批制度开工报告【由项目业《主以文?字报告本县发展改革!委、农村能源—主,管部门?审批
】 第十六条 项】目建设单位必须【在项目投《资计划?下达后的3个月【内开工因故不能【按期开工的须向当】地发展改革》部门和农村能—源管理部门申请延】期开工并报省—发展改革委和省【农委备案;延期期限!不,能超过3个月
! 项目投资】计划下达后》既不开工又》不申请?延期或?者因故不能按期开】工超过3个月的【县(市、区)—农村能源主管—。部门:和,发改委要逐级—上报省发改委—和,省农委?由,省发改委按照有关】规定予?以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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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】 项目建《设单位要严格—按照批复的》项目:建设内?。容和投资规》模,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!更建设地点、建设】性,质、建设内容—、建设规模》、建设标《准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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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。。八,。条 沼气工程技术】方案:须经县(市》、区)以上农—村能:源管理机构审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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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九》条 施工《单位应加强施工的】组织管理和现—场管理?。并严格?按照设计图纸和施】工标准、规范进行施!。。工
【 :第二十条《 实行项目建—设,定,期报告制《度,项,目业主每个月初【向,县(市、《区)发改委、农村】能源:主管部门报告—截止上月底的工程】进度、资金到—位、投资《。完成等项目》。进,。展情况;县(—市、区)《。发改委、《农村:能源主管《部,门要及时汇》总,本县(市、区)【实施情况并上报市发!改委:、市农委
第四章! 项目资金》管,。理
第《二,十,一条 项目的预【算、采购、资金【及财务管《。。理必须严《格执行财政部、【农,业部印发的农—村沼气项《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!(财建[《。2007]4—3,4号)的有关规定】国,家,补助资金主要—用于:购置、建设安—装厌氧消化器、沼气!净化:、储存及利用装置以!及居民供气管网【等设备设施地方财政!配套资金可用于项目!前期费用、项目【管理费?用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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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—二条 项《目建设资金实行县级!报账制?县级:财政:部门凭建《设单位资金申请报告!。和所在地《农村:能源管理《。部门:出具:的建设进度报告分阶!段及时拨付》建设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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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。二十三条 建设单】位必须按照国有【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!规定建立《健全会计核算制【度进行会计》核算;并《严格按?。财政部基《。本建设财务管理规】定(:。财建:。。[20?02]394号)】规定的开支标—准和范围厉行节【约,控制各项费用—的支出在进行工【程结算?时建设单位》必,须按工程价款结【算总额的《5%预留工程质量保!证金待?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且!交付使用一年—后再清算《
第五章》 项目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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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》条 项目《主体工程建成—后由项目县(市【、区)农委和发改】。委牵头组织县财政】、建委质检》站、气象《局、消防《大队:、安全生产等部门进!行项目竣工验收验收!合,格后方可投料使用】待项:目建设内容全部完】。成运行?正常后项目县—(,市,。、区:)要及时《整理相关资料并【进行项目审计审计部!门,出,。具,项目审计报告报【市发改委与》市农委?核验市发改》委、市农委组—织相关人员核—验,合格后报省发改委】、省农委核验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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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条 !项目:建,设单位应按照国【家有:关,。。规定建立健全—项,目档案及时收集、】整理、归档从项【目提出?到工程?竣工验?收各环?节,的,文件资料竣工验【收资料按《照国家?农业:行业标准沼》气工程技《术规范(N》Y/T122—0,.3-20》06)10.3【.1:之规定提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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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【六,条 对项目建设形成!的固:定资产未经项目原审!批机关及国有—。。。资产管理《部门审批同意—任何单位不得随【意变更用途或—擅,自处置?
?第六章 项目【运行管理
第【二十七条 》项目建设单》位应建立健全—各项规章制度安排持!有沼气生产工—高级以上国家职【业资格证书的专【人,负责大中型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的!运行管理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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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》八条 项《目建设单位应积【极推进沼气》工程:的持续?有,效,运行结合技》术和设备更新及【时对运行《管理及?操作人员进行岗【位培训建立安全生】产管理制度制定【安全运行和突发事件!应急预案发》现运行异常时必须】采取:。应对措施《组,织上报有关情况记】录处理过《程和后果具体安全】操作规程《按照:安徽省地《方标准畜禽养殖场】。。沼气工程《建设与管理(D【。B,34:/T654-20】07)执行》。
第七章 附则!
第二十—九条 本办》法由市发改委、市农!委负责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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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三十条 本办法自】发布之日起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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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三十一条 若!国家或?省出台新的》相关规?定与本办法相抵【触以国家或省的规】定,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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