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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》城市大中《型沼气工《程建设管理办法【
第—一章 总 则】
:第一条 为》加强对我市大—中型沼气《工,程建设项目管理规】范项目建设程序【和行为?提高项目建》设质量和投资效益】根据国?家、:省有关?规定并结《合我市实《际,制定本办《。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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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条 —本办法?适用于?我市范围内国—。家预:。算内投?资(含国《债项目?资金)的大中型【。沼,气工程建设项目的申!报、组织实施、【竣工初验《和监督管《理
【 , 第三条 》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!项目必?。须坚持“减量化【、资:源,化、无害化、再【利,用”的建设原则【实现可?。再生能源《开发、保《护,生态:环境、农业循环利用!的目:的
! 第四?条 宣城市农业委员!会和宣城市发展【和改革委《员会负责全市大中型!沼气:。工程:建,设项目?监督管理工作【。
【 县(市、区—)农村能源主管部门!、发展改革部门【在各自职责》范围内?负责本?行政区域内》大中型沼《气工程建设项目组织!实施管理工》作
第二章 !项目申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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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五条: 大中型沼气—。工程建设项目应【严格按照基本建【设,程序和项《目申报?要,求做好项目可行【性研究报告》、初步?设计的编制、申报】、评审及审批—等前期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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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具!备独立?法人资?格、有一定的生【产、养殖规模—、周边有《足够农田消》纳沼渣、沼液和【有一定资金》自筹能力的养殖企】业或合作社可—作为项目业主—申报大中《型沼气工《程建设项《目
】 第七条 县(市】、区)农村能源管理!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!共同负责对项目业】主是否具备》申,报大中型沼气—工程建设项目条件进!行审核和查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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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【项目业主根据自身需!要委托具有农业、科!技或环境保护等工程!乙级以上《咨询资质的单位编】制项目可《行性研究报告逐级上!报,到省发展改》革委和省农委可行】性研究?报告应包括以下几】方面内容项目—摘要项目建设必要性!与可行性《项目建设单位基本】情,况项目地《点选择分析工艺技术!方案建设目标建设内!容、标准及规模【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!项目组织与管理【建设期?限和进度效益分析】招标方案有关证明】材料和表《格等
】沼气工程建设—方案应符《合减量化收集、资】源化利?用,、无害化处理、可】循环、再利用的【原则工艺设计—应满足中华人民共】和,国农业行业标准沼】。气工程技术》规范:(NY?。/T122》0,-,2006)和—安徽省地方标准【畜禽养殖场沼气工】程建设与管理(D】B34?/T: 65?4-2007)的要!求
!第,九条 项目》可行性研究》。。。报告批准《和,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!。由项目业主委—托具有农业、科技】或,环境保护等工程【乙级以上设计资质的!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!计文件经市发—改委和农委审查后上!报省发?展改革委和》省农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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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条 项目初步】设计编制要按照【可行性研究报—告批复的内容和【。规模进行设计并符】合有关技术》规范的要《。求
】 第十一条 初步设!计应落实沼气工【程项目的《建设:目标、建设》规模、建设地址、】建设内容、建设标准!初步设计《文件应包括初步【设,。计说明书、》设计图纸《、主要?设备及材《。料表和工程概算等】内容初步设计应完】成总体设计和—各单体?设计确定项目的实施!进度编制《工艺设?备购置清单》和单项工程投资【概算编制项目总投】资概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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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项目建!设与管理
—第十二条 》工程建设《必须执行相关的国家!或行业标准执行【招标投标制、合同管!理制、?工程:竣工验收以及—项目审计《等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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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 工!程招标工作要按有】关规定执行县(【市、区)《农村能源部》门要:参与工?程招标?工作在?。工程招标过程中要遵!守“公开、公平【、公正和诚实信【用”原则成立项【目招标专家审查组根!据资质、《业绩及合《理报价择优选择中标!单位坚决杜》绝工程转包和违【法分包现象》
【 第十四《条, 项目建设实—行从业资质》准入制度项目—投标单位必须—具有省定《。资质优先考虑具【有从:事沼气工《程建设经验的施工】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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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五条 项目建】设实行开工报批制度!开工报告《由项目业《主以文字报告本县发!展改革委、农村能源!主管部门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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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六条 项目建设】单位必须在项目【投,资计划下达后的3】个月内开《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!的须向?。当地发展改革—部门和?农村:能源管?理部门申请》延期开工并报省【发展改革委和省农委!备案;延期期—限不能超过3—个月
!项目:投资:计划下达后既不【开工:又不申请延期或者因!故不能按《期开工超过3个月】的县(市、区)【农村能源主》管部门和发改委要逐!级,上报:省发改委和》省农委由省发改委】按照有关规》定予以处理》
】第十七条 项目建】设单位要《严格按照批复的项】目建设内容和投资规!模,组织实施《不,得擅自变更建设【地点、建《设,性质、建设内—容,、,建设规模、建设标准!等
【 第十八条 沼】。气工程技术方—案须经县(市—、区)以上农村能】源管理机构》审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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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【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!工的组织管理—和现场?管理并?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!施工标?准、规范进行施工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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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条 实行项目建设定!期报告制度项目业主!。每个:月初向县(市、区】)发改委、农村能源!。主管部门报告截【止上月底的》工程进度《、资金到《位、:投资:完成等项目》进展情况《;县(市、区)发改!委、农?村能源主《管部门要及》时,汇总本县(市、区)!实施情况并上—报市发?改,委、市农委
【第四章 项目资金】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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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条 【项,目,的预算、《采购、资金及—财务管理必须严【格执行财政部、农】业部:印,发的农村沼气项目】建设资金管》理办法(财建[20!0,7]434》号)的有关规定国】家补:。助资:金主要用《于购置、建设—安,装厌氧消化器、沼气!净化、?储存及利用装—置以及居民供气管】网等:设备:设施地方财政配套资!金可用?于项目前期费—用、项目管理费用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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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条 !项目建设资金—实行县?级报账制县级—财政部门《。凭建设单位资金申】请报告和所》在地农村《能源管?理部:。门出具的建设进【度报告分《阶段及?时拨付建设》。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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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三条: ,建设:单位必须按照国有】建设单位会计制度】的规定建《立健全会计》核算制?度进行会计》核算;并严格按财】政部基本建设财务】管理规定(》财建[2002]3!。。94号)规》定的:开支:标准和范围厉行节】。约控制各《项费用的支出在进行!工程:结算时建设单位【必须按工程价—款结:算总额的5%预留】工程质量《保证金待工程竣工】验收完成且交—付使用一年后再清】算
第五章 项!目验收?,
第?二十四条 项目【主体工?程建成后《由项目县(市、区】)农委和发改委牵头!组织县财《政、建委《质检站、气象局、消!防大队、安》全生产等《部门进行项目—竣,工验收验收合格【后方可投《料使用待项目建设】内容全?部完成运行正常后】项目县(市》、区:)要及时《整理:相关资料并进行项目!审计审计《部,门出具项目》审计报告报市—发,改委与市《农委核验市发改委】。、市农委组织相关人!员核:验合格后报省发【改委、省农委核【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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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五条 ?项目建设单位应按】照国家有关》规定建立健全项目档!案及时收集、整理、!归档从项目提出【到工: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!。文,。。件资料?。竣工验收《。资料按照国家农【。业行业标准沼气工】程技术规范(NY/!T1:22:0.3?-20?。0,6)10.》3.1之规》定提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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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六【条 对项《目建设形《成的固定资产—未经项目原审批【机关及国《有资:产,管理:部门:审批同意任》何单位不《得,随意变更《用途或擅自》处置
第六章 ! 项目运《行,。管理
第二—十七条 项》目,建设单位应》建,立健全各项》规,章制度安排持有沼气!生产工高级以上国】家职:业资格证书的—专人负责大》中型沼气工程—。建设项目的运行管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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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十八条 项—目建设单位应积极】推进沼?气工:程的持续有效运行】结合技术和设—备更新及时对运【。行管理及操作人【员进行岗位培训建】立,安全生产管》理制度制定安—全运行和突》。发事:件应急?预案发?现运行异常》时必须采取》应对措施组织上报有!关情:。况记录处理》过程和后果》具体安?全操作规程按照安徽!省地方标准》畜禽养殖场沼—气工程建设与管理】(DB3《4/:T,654-20—07)?执行
第七—章 附则
】第二十九条 本【办法由市发改委、】市农委负责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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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《十条 本《办法自发布之—。日起实?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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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十一》条 :若国:家或省出台新的【相关规定《与本办法相抵—触以国家或省的规】定为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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