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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宣城市大中型沼】气工程建设管—理办法
第!一章 总 — 则
第一条 为!加强对我市大中型】沼气工程建设项目管!理规范项目》建设程序和》行为提高《项目:建设质量和投资【效益根据国》家、:省有关规定》并结:。合我市?实际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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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第:。二条 本办法适用】于,我市范围《内国家?预算内投资(—含国债项目》资金)的《大中型?沼气工程建设项目的!申报、组织实施、】竣工初验和监督【管,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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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】大,。。中型沼气《工程建设项目—必须坚持“减量化】、资源化、无—害化、再利用—”的:。建设原则实现可再生!能源开发、保—护生态环境、农业】循环利用《的目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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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四条 宣》城市农业委员—会,和宣城市发》展和改革委》员会负责《全市大?中型沼气工程建设项!。目,监督:管理工作
! 县(市【、,区)农村《能源主管部门、【。发展改革部》门在各自职责—范围内负责》。本行政区域内大【中型沼?气工程建设项目组织!实施管理工》作
第二章【 , 项目申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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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大—中型沼气工程建设】项目应严《格按照基《。本,建设程序和》项目申报《要求:做好项目可》行性:研究报告、初—步设计的编制、【。申报、评《审及审批《等前期工作》
【 第六条 具备独立!法,人资格、有》一,定的生产、养—殖规:模、周边有足够农】田消:纳沼渣、沼》液和有一定资金【自筹:能,。力的养殖企业或合】作社可?作为项目业主—申报大?中型:沼气工程建设项【目
】 第七条 县(市】、区)农村能—源管理部门》和发展改革部门共同!负责对项《目业主是《否具备?。申报大中型沼气【工程建设项目条件进!行审核?和查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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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八条 项目业主根】据自身需要委托具】。。有农业、《科技:或环:境保护等工程—乙级以上咨询资质】的单位编制项—目可行性研究报【告,逐,级上报到省》发展改?革委:。和省农委可行性【研,究报告应包括以【下几方面内容项【目摘要项目建设必】要性与?可行性项目》建设单位基》本情况项目地—点,选择分析工艺技术】方案建设目标建【设内容、《标准及规模》投资估算《与资金?筹措项目组织与【管,。理建设?期限和进度效—益分析招标方案有】。关证明材《料,。和表格等
! 沼气工程建设【方案应符合减量化】收集、?资源化利用、无害化!。处理、可循环、【再利用的原则工【艺设:计,应,满足中华人民—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!沼气工程技》术规范(《NY/T《1220-20【。06)?和安徽省地方标准】畜禽养?。殖场沼?气工程建设与管【理(D?B34?/T ?654-2007)!的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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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九,条 :项目可行性》研究报告批准和项】目投资?计划下达后由项【目业主委托具有【农业:、,科技或环境保护等】。工程乙级以上设【计资质?的单:位编:。制项:目初步设计》文件经市发改委和农!委,。审查后上报省发展改!革,委和:省农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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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! 项目?。。初步设计编》制要按照可行—性研究报告批复的】内容:和规模?。进行设计并符合有】。。关,技术规范的要—求
【 第十一》条 初步设计应落】实沼气工《程项目的建设目标】、建设规模》、建设地址、—建,设内容、建》设标:。准初步设计文件【。应包:括初步设计说明【书,、,设计图?纸,、主要?设备及?材料表和工程—概算:等内容初步设—计,应完:成总体设《。计,和各单?。体设:计确定?项目:的实施进《度编制工艺》。设备购置清单—和单项工《程,投资:概算:编制项目总》投资概算
第】三章 项》目建设与管理
第!十二条 工程建设】。必须执行相关—的国家或行业标准】执行招标投标制【、合同管理制、【工程竣工验收以及】项目审计等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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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第十三?条 工程招》标,工作要按有关—规定执行县(市、区!)农:村能:源部门要参与工程】招标工作《在工程招标过程中】要遵守“公开、公】平,、,公正和诚实》信用”原则成立项】。。目,招,标专家?。审查:组根据资《质、业绩《及合理?报价择?优选择中标》单位:坚决杜?绝工程转包》和违法分包现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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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十四条 项目【建设实?行从业资质准入制】。度项目投标单—位必:须具有?省定资质优先—考虑具有从事—沼气工程建》。设,经验的施《工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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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五条 项目!建设实行开工报批】制度开工报告由【项,目业主以文字报告】本县发展改革委、】农村:。能,源主管部门审—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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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六条 —。项目建设单》位必须在项目投资】计划下达后的3个月!内开工?因故不能按期开工】的须向?当地:发展改革部门和农村!。能源管理《部门申请延期开工】并报省发展改革委】和省农委备案;【延期期限《不能超过3个月【
《 : 项目投资计划下达!后既不开工又—不申请?延期:或者因故《不能按期开工超过】3个月的县(—市、区)农》村能源主《管部门和发》改委:要逐级上报省—发改委?和省农?委由省发改委—按照有关规定—予以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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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。十七条 项目建【设单位要严》格按照?。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!和投资规模组织实】施不:得擅自?变更建设地点、建设!。性质、建设内容【、建设?规模、建设标准【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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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 沼!气工:程技术方案须经【。县(市、区)以上农!村能:源管理机构审核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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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】。 施工?单位应加强施—。工,的,组,织管:。理和现?场管理并《严格按照《设计:图纸和?施工标?准、规范进行—施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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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条— 实行?项目建设定期报【告制度项目业主每】个月初向县(市、区!)发改委、农村能源!。主管部门报告—截止上?月底的工程进度、】资,金到位、投资—完成等项目进展情】况;县(市、区)发!。改委、农村》。能源主管部门—要,及,时,汇总本县(市、【区)实施情况并上报!市发改委、》市农委?
第四《章 项目资金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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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条 项】目的预算、采购【、资金及财务管理必!须严格执《行财政部《、农业?部印发的农村沼气】项,目,。建,设资金?管理办法(财建【。[2007》]434号)的有】关规定?国,家补助?资金主要《用于购置《、建设?安装厌氧消化器【、沼气?净化、储存及—利用装置《以及居民《供,气管网等设备设施】地方财政《配套:资金可用《于项目前期》费用、项目管理费用!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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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二条 《项目建设《资金实行县级报【账制:县级财政部门凭建设!单位资金申请报告】和所在地农村能源管!理部门出《具的建设进度报告】分阶:段及时?拨,付建设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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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三条 建设—单位必?。须按照国有建设单位!会计制度《的规定建《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!进行会计核算—;并严格按财政【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!规定(财建[200!2]394号—)规定?的开支标准和范【围厉行节约控制各】项费用的支出在【进行工程结算时建】设单位必须按工程】价款结算总额的【5%预留工》程质量?保证金待工程竣工】验收完成《。且交付使《用一年后再清—算
第《五章: 项目验》收
《第,二十四?条 项目主》体工程建成后由项】目县(市、区)农】委和发改委牵头组】织县财政《、建委质检》站、气象《局、消防大队、安】。全生产等部门进行】项目竣工验收—验收合格后方可【投料使?用待项?目建设内《容全:部完成运行正—。常后项?目县(市、》区)要?。及时整理相关—资料并进行项目【审计审计部门出具项!目审计报告报市发改!委与市农《委核验市发改委、】市农委组织相关人员!核验合格后报—。省发改?委、省农委核验【
— , 第二十五》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!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!立健:全项目?档案及?时收集、整理、归档!从项目提出》到工程竣工》验,收各环节的文—件资料竣工验收【资,料按:照国:家农业行业标—准沼气工《。程技术规范》(NY/T1220!.3-2《00:。6)10.3.1】之规定提交》。
— 第二十六条 】对项目?建设形成的固定【资产未?经项目原审批机关及!国有资产管理—部,门审批同意任何单】位不:得随意变更用途【或擅自处置
】。第,六章 《项目运行管》。理
第二》十七:条 :项目建?设单位应建》立健全各项规章【。制度安排持有—沼气:生产:工高级以上国家【职业资格证书的【专人负?责大中型沼气工程】。建设项目的运行【管理:
【。 , 第二十八条 项】目建设单位应积【极推进沼气工—。。程的持?续有效运行结合技术!和设备更新及时对】运行管理及操—。作人员?进行岗位《培训建立安全生产】管,理制度制定》安全运行和》突发:事件应急预案发【。现,运行异?。常,时必须采取应对【措施组织上报有关情!况记录?处理过程和》后果具体《安全操作规程—。按照安徽省地方标】准畜禽养《殖场沼气《工程建?设,与管理(DB3【4/T654—-,20:07:)执行
第七【章,。 :附则
第二十】九条: 本办法由市发改】委,、市农?委负责解《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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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三十条 本办【法自发布之日起实】施
】 第三十一条 若】国家或省出台—新的相关规定与本办!。法相抵触以国—家或省的规定为准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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