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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城市大中】型沼:。气工程建设管—理,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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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! 则
第一【条 :。。为加:强对我市《大中:型沼气工程》建,设项目管理规—范项目建设程—序和行为《提高项?目建:。设质:量和投资效》益,根据国?。家,、,省有关规定并结【合我市实际》制定:。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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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条 本?办法适用于我市【范围内国家》预,算内投资(》含国债项目资—金)的大中型沼气工!程建设?项,目,的申报、《组织实施、竣工【初验:和监督管理》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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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:。三条 大中型沼【。气工程建设》项目必须坚》持“减量化、资【源化、无《害化、再利用”【的建设原则》实现可再生》能源开发《、保护生态环境、】农业:。循环:利用:的目的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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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】 宣城市农业—委员会?和宣城市发展—。和改革委《员会负责全市大【中型沼气工程—建设项目监督管【理工作
— , 县—(市、?区)农村能》源主管部门、发【展改革?部门:在各:自职:。责范围?内,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!中型沼?气工程建设项目组】织实施管理工—作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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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—项目申报
第五条! 大:中型沼气工程建【设项目应严格按照基!本建设程序和—项目申报要求做【好项目可行》性研究报告、初【步,。设,计的编制、申报【、,评审及审批等—前,期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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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六,条 :具备独立《法人资格、有—。一定的生产、养殖规!模,。。、周边有足够—农田消纳沼渣、【沼液和有一定资金自!筹能力的养殖企业】或合作?社,可作为项目》业主申报大中型沼气!工程建设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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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七条 县(市—、区)农村能—源管理部门和发【展,改革部门共》。同负:。责对:项目:业主是否具》备申报大中型沼气】工程建设项目条件】进行审核和查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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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八条 项目业!主根据自身需要【。委托具有农业、科】技或环?境保护等工》程乙级以上咨询资质!的单位编制项—目,可行性研究报告逐】级上报到省发展【改革:委和省农委可—。行性:研究:报告应包括以下几】方面内容项目摘【。要,项目建设《必要性与《可行:。性项目建设单位基本!情况项目地点—。选择分析工艺技术】方案建设目标建设】内,容、标准及规模投资!。估算与资金筹措项】目组织与管理建【设,期限和进度效益分】析招标方案有关证明!材料和表格等
!。 沼气工程建】设方案应符合减【。量化收集、资—源化利?用、无害化处理、】可循环、再利用的】原则工艺设计—。。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!国农业行业标—。准沼气工程技术规】范(NY/T12】2,0-20《06)和《安徽省地方标准畜禽!养殖场沼气工程建】设与管理(D—B34/T》 ,654-2007】)的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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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项目!可行性研究报—告批准和《项目投资计划下达】后由项目业主委托】具有农?业、科?技或环境保护等工】程乙级以上设—计,资质的单《位编制项《目初步设计文件经】市发改委和农委审查!后上:报,。。省发展改革委和【省农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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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十条 项目初步】设,。计编制要按照—可行性研究报—告批复的《。。内容和规《模进行?设计并符合》有关:技术规范的要求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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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一条 初【步设:计应落实沼气—工程项目的》建设目标、建设规】模、建设《地址、建设内容【、建设?标准初步设计—文件应包括初—步设计说《明书、设计图—纸、主要设备—及材料表和》工程概算等》内容初?步设计应完成总体设!计和各单《体,设计确定项》目的实施《进度:编,制工艺设备购置清单!和单项?工程投资概算编制】项目:总投资概算
】第三章 项目建】设与:。管理
第》十,二条 工程建设必】须执行?相关的国家或行【。业标:准执行招标投—标制、?合同管理《制、工程竣工—。。验收以及项目审计等!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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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】 工程招标工作要】按有:关规定?执行:县(:市、区)农村—能源部门要参与工程!招标工作《。在工程招标过程【中要:遵守“公开、公平、!公正:和诚实信用”原则成!立项目招《标专家审《查组根据资》质、业绩及合理报价!择优选择《中标单位坚决杜绝】工,程转包和违法分【包现: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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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 】项目建设实行从【。业资质准入制度【项目:投,。标单位必须具有省定!资质优先《考虑具?有从事沼气工程建设!经验的施工单—位
】 第十五条 项目】建设:实行开工报》批制度开工报告由项!目业主以文字报告】本县发展改革委【、农村?。能源主管部门审【批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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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十六》条 项目《建设单位必须在项目!投资计划下达后的3!个月内开《工因故不能按—期,开工的须向当地发展!改革部门和农村【能源管理《部门申请延》期开工并报》省,发展:改革委和省农委备案!;延期期限不能【超过:3个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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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投!资计划下达后既不开!工又不申请延期或】者因故不能》按期开工超过3【个月的县(市—、区)农村能源主管!部门和发改委要逐级!上报省?发改委和省农委由省!发改委按照有关规定!予以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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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七《条 项目建》设单位要严格—按照批复的项—。。目建设内容和投资规!模组织实施不—得擅自变更建设地】点、建设性质—、,建设内?容、建设规模、【建设标准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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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【条 沼气工程—技术方案须经县【(市、区)以—上农村能源管理【机构:审核:
— :。第十九条 施工【单位应?。加强施工的》组织管?理,。和,现场管?理并严格按照设计图!。纸和施工标》准、规范进行—施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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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:二十条 《实行:。项目:建设定?期报告?制度项目业主每个】月初向县(市、区)!发,改委、农村能源【主管:部门:报告截止上月底【的工程进度、资金】到位、?投资完成等项目进】展情况?;县(市、区—)发改委、农村能源!主管部门要及—。时汇总本《县(:市、区)实施情【况并上报市发—。。改委、市农委
】第四章 项目资金管!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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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条 项目!的预算、《采购、资金及财务管!理必须严格》执行财政部、农【业部印发的农村沼气!项目建设资》。金管理办法(—财建[?2007《。]434《号)的有关规—定国家补助资金主要!用于购置、建设【安装厌?氧消化器《、沼气净化》、,储存:及利用装置以及居民!供气管网《等设备设施地方财政!配,。套资金可用于项目前!期费用?、项目管理费—用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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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!条 项目建设资【金实行县级报账【制县:级财:政,部门凭?建设单?位资:。金申请报告》和所:在地农村能源管理部!门出具的建设进度报!告分阶段及时—拨付建设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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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三条 建设—单位必须按照—国有:建设单位会计制【。。。。度的规?定建立健全会计【核算制度进行会计核!算,;并严格《按财政?部,基本建?。设财务管理》规定(财建[200!2,]394号》),规定的?开,支标准和范围厉行】节约控制各项费用的!支出在进行工程结算!时建设单位必须按】工程价款结算总【额的:。5%预?留工程质量》保证金待工程竣【工验收完成且—交付使用一年—后再清算
第五】章 : 项目验收
】第二十四条 项【目主体工程建成【后由:项目县(市、区)】农委和?发改委牵《头组:织县财政、建委【质检站、气象—局、消?防大队、安全生产】等部门进行项目竣】工验收验《收合格后方可—投料使用待项—目建设?内容全部完》成运:。行正常后项目县(市!。。、,区):要,及时整理相关—资料并进行项—目审计审计部—门出具项目审—计报告报市发改【委与市农《委核验市发》改委、市农委组【织相关人员核—验合:格后报?省发:改委:、省农委核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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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十五条 项目—建设:单位:应按照国家》有关规定建立健全】项目档?案及时收集、—整理、归档从—项目提出到工程竣】工验收各《。环节的文《件资料竣工验收资】料按照?国家农业行业标准】沼气工程技术—规范(NY/—T1220.3-2!006)10.【3.1之规定提【交
【 第二十》六,条 对项目建设形成!的固定资产未经项目!原审:。批机关及国有资产】管理部门《审批同?。意任何?单位:不得:随意:变更用途或擅自处】置
第六章【 项目运行—管理
《第二十七条 项【。目建设单位应建立健!全各项规章制度【安,排持有沼气生—。产工高级以上国【家职业资《格证书的专人负【责大中型沼》气工程建设项目【的运行?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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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!。。条 项?目建设单位》应积极推进》沼气:工程的持续有效【运,行结合技术》和设备更《新及时对运行—管,理及操作人》。。员进行岗位培训建立!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!定安全运行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!发现运行异常—时必须采取应对措】施组织上报有关情】况记录处理过程和后!果具体?安全操作规程按照】安徽省地方》标准畜禽养殖—。场沼气工程建设与管!理(DB3》4/T654-【2007)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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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七章: 附则
【第二十?。九条 本办法由市】发改委、市》农委:负责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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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【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!日起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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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?三十一条 若—国家或省出》台新的相关规定【与本办法相抵触【以国家或《省的规定为》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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