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
《 宣城市大中型沼】。气工程建设管—理办法
》
第一》章 总 则
!第,一条: 为加强对》我市大?中型沼气工程建设项!目管理规范项目【建设程序和行—。为提高?。。项目建设质》量和投资效益根据国!家、省有关规定并结!合我市实《。际制定?本办法?
《
《。第,二,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!。市范:围内:国家预算内投资(】含国债项目资金【),。的大:中型沼气工程—建设项目的》申报、组《织实施、竣》工初验和监督—管理
—。
? 第三条 》大,中型沼气工》程建设项目必—须坚持“减量—化、资源化》、无害化、再利【用”的建设原则【。实现可再生能源开】发、保护生态—环境:。。、农业循环利用的】。目,的
》
:
第四条 【宣城市农业》委员会和宣城市【发展和?改,。革委员会负责全【市大中型沼气工程建!设项目?监督管理《工作
】 县《(市、区)农村【能源:。主管部门、发展改革!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!内负责本行政—区域内大《中型沼?气工程建《设项目组织》实施管理工》作
第二章【 项目申报
第!五条 大中》型沼气工程建设【项,目应严格按》照基本建设程—序和项目《申报要求《。做好项?目可行?性研究报告、初步】设计的编制、申【报、评审及审批等】前期工?作
》
第六条 】具备独立法人—资格、?有一定?的,生产、?养殖规模、周边有足!够农田消纳沼渣、沼!液和有一定资金自筹!能,力的养殖企业或合作!社可作为《项目业主申报—大中:型沼气工程建设项】目
:。
第七!条 县?(市、区)农—村能源?管理部门和发—展改革?部门共同负责对【。项目业主《是否具?备申报?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!项目:条,。件进:行审核和查实
!
《 第八条 项【目,业,主根据自身需—要委托具有》农业、科技》或环境保护等工程】乙级:以上咨询《资质的单位编制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!逐级上报到省发【展改革委和省农【委可行性研》究,报告应包括以下几】方面内容项目摘【要项目建《设必要性与可—行性:项目:建设单?位基本情况项—目地:点选择分析工艺【技术方案建设目标建!设内容、标》准及规模投资估算与!资金筹措项目组【。织与管理建设期限】和,进度效益分析—招标方案有关证明】。。材料和表格等
】 ? 沼气工程建设方】。案应符合《减量化收《集、资源化利用、无!。。害化处理、可—循环、再利用—的原则工艺设计应】满足中华人民共和】国农业行《业标准?沼气工程技》术规范(NY—/T1220—-2:006)《和安徽省地》方标准畜禽养殖场沼!气工程建设与管理】(DB34》。/T 654-2】007)《的要求
《
第】九条 项目可行性】。研究报告批准和项目!投资计划《。下达后由项目业主委!托具有?农业、科技或—环境保护等工—程乙级以上设计【资质的单位编制项】目初步设《计文件经市发—改委:。和农委?审查后上报省—发,展改:革委和省农委—
:
》 第十条 项目初!步设计编制》要按照可行性—研究报告批》复的内容和规模进行!设计并符合》有关:技术规范的要求
!
—第十一条 初步设计!应落实沼气》工,程项:目的建设目》标、建设规模—、建设?地址、建设内容【、建设标《。准初步设计文件应包!括初步设计说明书、!设计图纸、主要设备!及材料?。表和工程概算等内】容初步设计应完【成总体设计和各【单,体设计?确定项目的实—施进:度编制工艺设备【购置清单和》单项:工,程投资?概算编制项目总投】资概算
》。
第三章 项目】建设与?管理
第十—。二条 工程建设必须!执行相关的国家或】行业标准《执行招标投标制、合!同管理制、》工程竣工验收以【及项目?审计等?制度
【
第十》三条 ?工程招标工》。作要:按有关规定执—行县(市、区—)农:村能源部门要参【与,工程招标工作—在工程招标过程中要!遵守“公开、—公平、公正和诚【实信用”原则—成立项目招标专家审!查组根据《资质、?业绩及合理》报价:择优选?择,中标单位坚》决杜绝?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!现象
《 ,
《 第十四条 项【目建:设实行从《。业资质?准入制度《项,目,投标单位必须具【。有,省定:资质优先考虑具有】从事沼气工程建设】经,验的:施工单位
!。
: ,第十五条 项目建】。。设实行?开工报批制度开工】报,告由项目《业主以文《字报告本县发展改】革,委,、农村能源主管【部门审批
》
:
《 第十六条》 项目建设单—位必须在项》目投资计划下—达后:的3个月内》开工因故《不,能按期?开,工的:须向当?地发展改《。革部:门和农?村能源管理部门申】请延:期开工并报省发展改!革委和省农》委备案;延期—期,。限不:能,。超过3个月
【 ? 项目投》资计划下达后既不开!工又不?申请延期或者因【故不能按期开—工超过3《个月的县(》市、区)农村—能源主管《部门和?发改委要逐级上报省!发改委和省农—委由省?发改委按照有关规】定予以处理
【 :
第》十七条 项目建【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批!复的项?目建设内容》和投资规模组织【实施:不得擅自变》更建设地点》、建设性质、—建设内容、建设【规模、?建设标准等》
?
《 第:十八条 沼气工【程,技术方案须经—县(市、《区)以上农村能【源管理机构》审核
【。
第《十九条 施工—单位应加强施工的组!织管理和《现场:管理并?严格:按照设计图纸和施】工标准、《规范进行施工
】
—第二十条《。 实行?项目建设定期报【告制度项目业主每】个月初向县(—市、区)发改委、】农,村能源主管部门报告!截止上月底的—工,程,进,度、资金到位、投】资完成等项目进【展情况;县(市、】区):发改:委、:农村能源《主管部门要及时汇总!本县(市、区)实施!情况并上报市发改】委、市农委
第】四章 项目资金管理!
第二十一条 】项目的预算、采购】、资:金及:财务管?理必须严格执行财政!部、农业部印发的农!村沼气项目建—设资金管理办—。法,(财建?[20?07]434号【)的有关规定国【家补助资金主要用】于购置?、建设安装厌氧【消化器、《沼气:净化、储存》及利用装置以及居】民供气管网》等设备设施》地方财政《。配套资金可用—于,项目前期《费用、项目管—理费用等《
:
《 第二十二条 】项目建设资金实行县!级报账制县级财政】部门凭建设单—位资金申请报告和所!在地农村能》源管理部门出—具的:建设进度《报告分阶《段及时拨付建设资】金
》
《第二十三条 建设】单位必须《按照国有《建设单位会》计制度的规定—建,立健全会《计核算制度进—行会计核《算;并严格按财政部!基本:建设财务管理规【定(财建[20【02]?394?号)规定的开支【标,准和范围厉行节约控!制各项费用》的支出在进行工程结!算时建设单位必须按!工程价款结》算总额的5%预【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!工程:竣工验收《完成:且交付使用一年【。。后再清?算
第五章 【 项目验收
第!。二,十,四条 项目主体【工程建成后由项目县!。(市:、区)农委和发改】委牵头组织县财政】、建委?。质检站、气》象局、消防大队、安!全,生产:等部门?进行项目竣》工验:收验收合格》后方:可投料使用待—项目建设内》容全部?完成运行正常—后项目县《(市:、,区)要及时整理相关!资料并进行项—目审计审计》部门出具《项目审计报告—报市发改委》与市农委核验市发】改委、市农委组【织,相,。关人:员核验合格后报省】发改:委,。、,省农委核验
【
《 第?二十五?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!按照国?家有关规定》建立健全项目档【案及时收集、整【理、归档《从项:目提出到《工程竣工验收各环】节的文件资》料竣:工验收资料按—照国家农业行业标准!沼气工?程,技术:规范(NY/T12!20.?。。3-2?。00:6)10《。.3.1之规定【。提交
》
》第,二十六条 对项目】。建设形成的固定资产!未经项目原审批【机关及国有资产管理!部门:。审批同意任何—单位不得随意变更】。用途或擅自》处置?
:第六章 》项目运行管理
】第二十七条》 项目建设单位应】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!度安排持有沼气生产!工高级以上国家【职业:资格证书《的专人?负责:。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!项,。目的运行管理【。
《
第二—十八条 项目建设单!位应积极推进沼【气工程的持续有【效,运行结合技术和【设备:更新及?时对运行管理及操作!人员:进行岗?位培训建立》。安全生产管》。理制度制定安全运】行和突发事件应【急预案发现运—行异常时必》须采取应对措施组】。织上报有关情—况记录处理过程【和后果具体安全操作!规程按照《安徽省地方标准【畜禽养殖场沼—气工程建设与管【。理,。(DB34/T6】54-2007【)执行
第—七章 附则
】
第二?十九条 本》办法由市发改委、】市农委负责解—释
【 第三十条— 本办法自》。发布之日起》实施
】 第三十一条 】若国家?或省出台新的相【。关,规定与本《办法相?抵触:以国:家或省?。的,规定为准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