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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】 宣城《市农村户《用沼气建设管—理,。。办法 》 第一章》。  总 则! 第一条 —为加强我市》农村户用沼气(【以下简?称农村沼气》),建设项目的管理【规范项目建设行【为根据有关法律【法规规定结合我【市农村沼《气建设实《际制定本办法 【 【第二条 本办法【。适用于使用中央【预算内投资(含国债!项目资金)》的农村沼《气项目 》 《 ?第三条 农村沼气】建设坚持统筹规划、!统,一管理的《原则 ? 第四!条 农村沼气建设】坚持改善生态、促】进发展的原则应围】。绕改善生《态环境和农村—生产:生活条件优》化农村能源结构促】进农业增效、农民】增,收和生态良性循【。环推进社会主义新】农村建?设 ? 第五条! 农村沼气建设【坚持集中连片、突】出重点的《原则优先考虑血吸虫!疫区:、贫困地区、—退耕还林及水资源保!护区 — 《 第:六条: 农村沼气建设坚】持政府引《导、农?民自愿的原则—农村沼?气是一项公益性【事业既需要国家在】政策、资金等方面的!扶持又要充分—考虑农民《的投:。入能力尊重》农民的意愿》不搞强迫命令和“一!刀,切” ? — 第七条 》农村沼气建》设坚持国家有关技术!标准和安《全生产的原则实行统!一布局、《统一规划、统—一设计大力推行标准!。化生产、专》业化:施工、市场化运作】、社会化《。服务 《 第二章  管理!机构与职责 — 第八?条 市农《委会同市发》改委负责《审核:。上报本行《政区域的农村沼【气项目负责》项目建设《的监督与跟踪管【理提供区域性政策】指导、?特色化?技术设计和》职业技能培》。训等服务 ! 第九条【 县(?市、区)《农村能源《部门负责沼气项目】。的组织实《施和建设管理—工作:上报项目建设—进度汇报工作进【展情况管理和使用项!目建:设资金;县(—市、区)财》政部门负责项目建设!资金的拨付》与监督管理;—县(市、区)发改】委,负责:投资计划《的审核和《监督检查 — 第三?。章  建设内容】 , 第十条 农—村,沼气建设内容以【“一:池三改?。”为基本单元即【沼气池建设与—改圈:、改厕和改厨同步】设计、同步施—工 《。 —第十一条 因地【制宜地推广以沼气】。为纽带的生》态,家,园建:设模式指《导建池农户开展沼】气综合利用帮助建池!农户取得综合效【益 第四章 】 申报与审批— :第十二条 农村沼】气项目建设程序【包,括县(市、区)农】村能:源部:。。门提出项目建议书、!编制项目《实施方案、建—设,实施、竣工验收 】 第!十三条 申报—农村沼气建设—项目的县(市、区)!要具备?以,下条件 —     (【一)县(市、—区)人民政府—应具有相应的建【设资金和工作经费投!入能力; —     (】二):项目区?农民有养殖习惯【或有原料来》源拟建项目》的农户要《主动申请并》有完成项目建设【资金的自筹》能力项目区已有【详细建设规划;【 :     【(三)项目县—(市、区)应—具备与建设规模相】匹配的技术》力量;  !   (四)项目村!适宜:建池:农户要一次性普【及到:位 ! 第十?四条 县(市—。、区)农《村能:。源部门?负责编制本地区农村!沼气年度项》目建议?书材料包括 【     【(,一)农村沼气年度】项,目建设计划; 【 ? , ,   (二)县(】市,。、区)财《。。政部门出具的配套】。资金承诺文件; 】     (!三)上年《度项目建设情—况总结包《括,工程进度、效益、】中央:资金和省、县(市】、区)配《。套资金到位》及使用情《况 《 第十】五条 项目建议【书应组?织专业人员编写对】拟报项目必须进行实!地调查研究申—报建设计划要落【实到乡(镇)、村】、,农户 】 , 第十六》条 各?县(市、区)编【制的:项目:建议书由市农委会同!市发改?委审核后《。联合上报《省农委和省发改委由!。省农委、省发改【委进:行批复 — ? 第十七—条 :凡省批?准立项?并下达投资计—划的建设项目由【市人民政《府与县?(市、?。区):人,民,政府签?订项目建设责任状 ! 】第十八条 》项目计划《下达后原则上不得】调整如确需调整【县,(市、区)农委、发!改委必须向市—农委、发《改委上报调整—报,告市农委《会同发改委审核后上!报省农委、省发改委!批准 第五【章  组》织实施 》第十九?条 :。根据省下达》的投资计划以县(】市、区)为》单位编制《项目实施方案报市】农委、市发改委批复! ? 第二十!条, 项目实施方案【要将:项目:计划落实到村—到户并将投》资,规模、资《金来:源、建设《任务、物资分配、】完成:时间、建后管—理措施等内容—在当地村务公开栏公!示 — 第》二十:一条 农《村沼气项《目的建设与管—理要建立《行政领导负责—制各县(市、区)】人民政府主要领导】为第:一责任?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!。。任人县(市、区)农!委主任为直接责任】人要明确分工一【。级对一级《负责层层落实—责任 ? 第二十二】条 农村沼气项【目的建设《与管理实行项目【法人:责任制?各,项目县(《。市、区?)农村能源部门为项!目法人项目法人对本!县(市、区)项目】申报、建设实施、资!金管理及建成—后的运行《管理等全过程负责对!建设:质量负终身责—任,对于项目《管理制?度不健全《、,财,务管理混《乱、:建设质量《存在严重问题的要追!究项目法人》的责任 — : : :第二十三条 —农村沼气建》。设必须执行国—家或行?业,标准严格按》照技术?标准和技术规程要】求组织施工 】 《。 , ,第二十?四条 ?县(市、区)农【村能源部门要加【强工程建设的监【督管理组织》专业人员驻村入户监!督工程建《设质量?监督中?标单位按照》合同要求供应设备】。和做好售后服务【 《 》第二十五条 建【立项目用户档案【卡对每个项目—的实施过程进—行全:程,跟踪管理《档案:卡一式2份分别由】建池农户和》县(市、区)—农,村能源部门》保存 》 — , 第:二,。十六条 项目—承担单位必须在【建设沼气池的同时】同步在设《施上刻清编号、【建设时?间等:永久:性标志编号、建【设,时间要与建》。设档案的编号和【建设时间相一致以】便核查?。验收和建后跟踪【服务 ? 》 第二十七条 !加强:项目信息化管理市】农村能源《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!域内:项目信息的收集、整!理和上报县(市、】区)农村能源部门每!月向市和省农村【能源办公室(—总站)?报告项目进》展和已完成项目户的!档案资料 — 第二】十八条 建设项【目的施工、技术服务!等都:要依法签订合同各类!合同都?要有明确的质量要求!、履约担保和违约处!罚条款明确双方【的,权利和?义务 《 第】二十:九条: 各县(《市、区)农村能源部!门要充分利用阳光】工程培训基地根【据,年度建设任务加【强技术培训实行【职业准?入制度坚持持证上】岗县:(市、区)农村能】源部门要《制定技?术人员管《。理办法签订聘用【。协,。议;施工队要包建设!、包质量、》包,建后服务 》 第六《章 : 资金管理 第!三十条? ,农村沼?气项目资金包—括中央预算内资【。金(含国债》项目资金)、—省财政?配套资金、县—(市、区)》财政配套资金县(】市、区)财政部【门按项目建设进度和!。国库集中《。支付原则及时拨付建!设,资金 】 第三十—一条 农《村沼气项目资—金实行?专人:专账管?理确保项目资金【专款专?用严禁截留和—挤占挪?用 《 《第三十二条》 建:设单位管《理费实行总额—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!总额:控制数不超》过项目审批部门【批准的项目投资总概!算的1.5%— , 第七《章, , 服?务,与采购 第三十】三,。条 各县(》市、:区)要?建立:专业化、社会化服】务网络确《保农村沼气长久发挥!效益 ? ? ? :。。第三:十,四条 ?沼气灶具及》配件的采《购依照农《业部、国《家发改委关于进【一步加强《农村沼?气建设管理的意见】。(农计?发〔:20:0,。7〕29号》)和安徽《省200《4年: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!目,实,施意见的规定执行当!地财政部门》根,据采购合同和建设单!位的验收清单办理资!金,结算 《 【第三十五条》 ,水泥:等非统一招标采购的!主要建材由县(市】、区)农村能源【管理部门按政—府采购有《关规定负责集—中采:购,;或者确定优质产品!由项目村或》项目:户自行采购》或由:建池技术员代为【采,购确保?使用优质产品当【地财政部门根据【采购合同和》项目村的验收清【单与建?。设,单位办理资》金结算任何单位和个!人不:得强制农户》自筹资金参加集中】采购: 第八章  !。项目验收《 :。第三:十六:条 :项目建设竣工后建】设单位应在规定期限!内会同相关部门对】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初!步验收整理相关资】料,做好项目竣工—财务决算并由当【地审计部门出具项目!审计报告做好验收前!的各:项准备工作 【 第】三十七条 各—建设单位在进行初步!。验收的?基础上向市农委提出!验收申请市农委会】同有关部门组—织,验收组严格按照【下,达,的建设计《划、建设标准、技】。术规范、《施工合同等进行【验收并?形,成验收报《告报省农委备案 】。 第九章  考核!与奖惩 第三十】八条 农村沼气【项目建设管理纳入】县(市、区》)农委年度目标考核! 》 第三十九条】 对项目管理和组织!实施:成效:。突出的单《位或:。个人由?市农委予以表彰并】上,报省农?委对检查存在—。问,题的县(市、区【)由市农委发—出整改通《知提出整改要求和追!究,有,关责任人责任的建议! 第十章 — 附 】则 第四十条【 本办法自发布之】日起实施 【 第四【十,一条 ?本办法由市》农委负责《解释 !。 第四?十二条 若国家【或省出台新的相关规!定与本办法相抵触以!国家或省《的规定?为准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