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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城市【农村户用沼气建【设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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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】 则
第】一条 为加强我市】。农村户用沼》气(以下简称农村】沼气)建设项—目的管?理规范项目建设行】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!。规定结?合我市?农村沼?气建:设实际制定本办【。。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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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【本,办法适用于使用中央!预算内投资(含【国债项?目资金)《的农村沼《气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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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】农村:沼气建设坚持—统筹:规划、统一管理的原!则
!第四条 农》村沼气建设》坚持改善生态、【促,进,发,展,的原则?应围绕改善生态【环,境和农?村生产生活》条件优化农》村,能源结构促进—。农业增效、农—民增收和生态良【性,循环: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!建设
!。 第五条 》农村沼气建设—。。坚持集中《连片、突《出重点的原则—优先考?虑血吸虫疫区、贫】困地区、《退耕还林《及水资源保护区【
【。 第六条 农村沼!气建设坚持政府引】导、农民《自愿的原则》农村沼气是一项公】益性:事业既需要国—。家在政策、资金等方!面的扶持又要充分考!虑农民的投入—能力尊重农》民的意愿不搞强【迫命令和“》一刀切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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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—条 农村沼气建设坚!持国家有关技—术标准和《安,全生产的《原,。则实行统一布—局、统一规划、统】一,设计大力推行标【准化生产《。。、专业?化施工、市场化运作!。、社会化服务 【
第二章 管!理机构与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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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市—农,委会同市发改委【负责审核《上报本行《政区域的农村沼【。气项目负《责项目建设的监督与!跟踪管理提供区【。域性政策指》导、特色化技术【设计和职业技能【培训等服《务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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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九条 县(》市、区)农村—能源部?门负责沼气项目的组!。。织实施和建设管理】工作上报项》目建设进度汇报工】作进展情况管理和】使用项?目建设资金;—县(市、区)—财政部门负责项目】建设资金的拨付与】监督管?。理;县(市、区)】发改委负责投资计划!。的审核和监督—检查
第—。三章 建—设内容
第十【条,。 农:村沼气建设内—容以:“一池三改”—为基:本单元即沼气—池建:设与:改圈、?改厕和?改厨同步设计、【。同步施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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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一条 因地!制宜地推广以沼气】为,纽,带的生?。态家:园建设模式指—导建池农《户开展沼气综合【利用帮助建》池农:户,取,得综合效益
】第四章 申—报与审批
第【十,二条 农村沼气项】。目建设程序》包括县(市、区)】农村能源部》门提:出,项目建议书、编制项!目实施方《案、建设实施—、竣工验收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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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:三条 申《报农村沼气建设【项目的县(市、【区)要具备以下条】件
》 《。 (一)县(市【、区)人民》政府:应具有相应》。的建设资金和工作经!费投入能《力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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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二)项》目区农民有》养,殖习惯或有原—。。料来源?拟建项目的农户要主!。动申请?并有完成项目—建设资金的自—筹,能力项?目区已有《详细建设规划;【
!(三)项目县(【市、区?。)应具备与建设【规模:相匹配的技术力【量;
】 : (四)项目村适宜!建池农户要一—。次,性,普及到位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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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】条 县(市》、区)农村能源【部门负责编》制本地区农村—沼气年度《项目建议书材料【包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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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!)农村沼气》。年度项目《建,设计划;《
】。 (二?)县(市、区)财政!部门出具的配套【资金承诺文件;【
? (三)!上年:度项目建设情况【总结包?括工程?。进度、?效益、?中央资金和省、【县(市、区)配套】资金到位及使用情】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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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十五条 项目建】议书应组织专业【人,员编写?对拟报?项目必须进行—实地调查研究—申报建设计划要落】实到乡(镇)、【村、农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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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六条 各县(市、】区)编制的项目建议!书由市农委会同市】发改:委审核后联合上【报省农委《和省发改委由省农委!、省发改委进行批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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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七,条 :凡省批?准立项?并,下,达投资计划的—建,设,项目由市人民政【府,与县(市、区)人民!政府签?订,项目建设责任—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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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。八条 项目》。。计划:下达后原《则上不得调》整如确需《调整县(市、区)农!委、发改委必—须,向市农委、发改委】上报调整报》告市农?委会同发改委—审核后上报省农委】。。、省发改委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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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五章 《 组织实施
【。第十九条 》根,据省下?达的投资《计划以县(市、区】)为单位编》制项目实施方案【报市农委、》市发改?委批:复 :
】第二十条 项—目实施方案要将项】目,。计划落实到村到户并!将投资规模、资金】来源、建设任务【、,。。物资分?配、:完成时间、建后【管理措?施等内容在》当,地村务公开栏—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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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一条: 农:村沼气项《目的建设与》管理要建立行政领导!负责制各县(市、区!。)人民政府主—要领导为第一责任】人分:。管领导为第二责【任人县(市》、区:)农委主任》为直接责任人要明确!分工一级对一级负责!层层落实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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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条 !农村沼?气项目的建设与【管理实行项》。目法人责《任制各项目县(市】、,区)农村能源部【门为项目法》。人项目法人对—本县(市、区)项目!申报、建设实施、】资金管?理及建成后的运行管!理等全过程》负责:对建设?质,量,负终身责任对于项目!管,理制度不健全、财】务管理混乱、建设质!量存在严重问题的要!追究项?目法人的责任 【
第!二,十三条? 农村沼气》建设:必须执行国家—或行业标准》严格按照技》术标准和《技术规程要求组【织施工 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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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:十,四条 县(市、【区)农村能源—部,门要加强工程建设的!监督:管理:组织专业人员驻村入!户监督工程建设【质量监督中标—单位按照合同要【求供应设备和做好售!。后服:务
】 第二十五—。条,。 建:立项目用户》档案:卡对每个《项目的?实施过?程进:行全程跟踪管理【档案卡一式》2份分别由建池农】户和县(市、区)】农村能?。源部门?保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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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六】条 项?目承担单位》必须在建设沼—气池:的同时同步在—设施上刻清编号、建!设时间等《永久性标志编号【、建设时《间要与?建设档案的》。编号和?建设时间相一致以】便,核查验收和》建后跟踪服务 【
第!二十七?条 :加强项目信息化管】理市农村能源—办公室负《责本行政区域内【。项目信息的收集、】整理:和上报县(市、【区)农村能》源部门每《月向:市和省农村能源办】公室:(总:站)报告项目进【展和已完《成项目户的》档案: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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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十八条 建设项!目的施工、》技术服务等都要依】法签订?合同各类合同都要有!明确的质量要求【、履约担保》和违约处《罚条款明确双方的】权利和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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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九,条 各县(市、【区,)农村能源部门要充!分利用阳光工程【。培训基地根据年度】建,设任务加强技术【培训实行职业—准入制度坚持持【证,。上,岗县(市、区)【农村能源部门要制】。。定技术人员管—理办法签订聘用协议!;施工队《要包建?设、包质量、包【建后:服务:
第六章 】。 资金管理
第】三十:条 农?村沼气项目资金包】括中央预算内资金】(含国债项目资【金)、省财》政,。配,套资:。金、县?(市、区)财政【配,套资金县(市、【区)财政部门按项】目,建设进度《和国库集中支付【原则:及,时拨付建设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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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三:十一条 农村沼气】项目资金实》行专人专账管理【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!用严禁截留和挤占】挪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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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条 】建设单位管理费实行!。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!列支总额《控制数不超过项目】审批部门批准的项】目投资总《概算的1.》。5%
第七【章 服务与【采购
第三十【。三条: 各:县(市?、区)要建》立专业化、社会化】。服务网络确保农村】。沼气长久发挥效益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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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三十四条 沼气】灶具及配《件的采购依照—农业部、国家发改】。委关于?。进一:步加强农村》沼,气建设管《理的意见(农—计发:〔20?。07〕?29号)和安徽省2!00:4年:农村沼气《建设:国债项目实施意【见的规?定执行当地财政部门!根据采购合同—和,建,。设单位的验收清【单办理资金结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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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三,十五条? 水泥等非》统一招标采》购的主要《建材:由县(市、》区)农村能》源管理部门按—政府采购有关—规定负责《集中:采购;或者确定优】质产品由项目村或】项目户自行》采,购,或由建池技术员代】为采购确保使用【优质产品当地财政】部门根据采购合同】和项目村的》验收:清,单,。与建设单位办理【资金:结算任何单位和个】人,不得强制农户自筹资!金参加集《中采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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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?章 : :项目验收
—第三十六条 项目】建设竣工后建—。设单位应《在规定期限内会【同相关部门》对项目实施情况【进行初步验收整【理相关资料》做好项目《。。。。竣工:财务决算并由当地审!计,部门出具项目审计报!告做好验收》前,的各项?准备工作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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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?十七条 各建设【单位在进《行初步验收的基【。础上向市农委—提出验收申》请市农委会》同有:关部门组《织验收?组严:格按照下达的—建设计?划,、建设标准、技术规!范、施工《合同等进《行验收并形成—验收报告报》省农委备案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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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章 考【核,与奖惩
第三【十八条 《农村沼气《项目建?设管理纳入县—(,市、:区)农?委年:度目标考核》。
第!三,。十九条 对项目【管理和组织实施成】效突出的单位或个人!由市农委《予以表彰并上报省】农委对检查存—在问题的县(—市、区)由市农委发!出整改?通知提出整改要【求和追究有关责任】人责任的建议—
第十章 — 附 则!
第四十条 本】办法自发布之日【起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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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四十一条 本!办法由?。市农委负责》解,释,
第!四,十,二条 若国家或省出!。台,新的:相,关规定与本办法相】抵触以国《家或省的规定为【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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