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: 宣城市!农,村户用沼气建设管理!办法:。 ? , 第一章  总 ! : 则 第一条 】为加强?我市农村户》。用,沼气:(以下?简称农村沼》气)建设项目的【管,理规范项目建设行】为根:据有:关法律法《规,规,定,结合我市农村—。沼气建设实际制定】。。本办法 》 第【二条 本办法—适用:于使用中央预算内投!。。资(含?。国债项目资金—)的农村沼》气项目 【 第三条】 农村沼气》建设坚持统》筹规划、统一管理的!原则 ! 第四条《 农村沼《。气,建设坚持《改善生态、》促进发展的原则应围!绕改善生态环—境和农村生产—生活条件优化农村】。能源结构促进农业增!效、农民增收和【。生,态,良性循环推进社【会主义新农村建【设 【 第五《条 农村沼气建设】坚持:集中:连片、突出》重点的?。原,则优先考虑血—吸虫疫区《、贫困地区》、退耕还林》及水资源保》护,区 【 第六条— 农村?沼气建设坚持政府引!导、农民自愿的原则!农,村沼:气是一项公益—性事业既需》要国家?在政:策、资金等方面的扶!持又要?充分考?虑农民的投》入能力尊《重农民的意愿—不,搞强迫命令和“【一刀切” 】 第》。七,条, 农村沼气》建设坚持国家有关】技术标准《和安全?生产的?原,。则实:行统一布《局、统一规划、统】一设计大力推行标准!化生产、《专业化施工、市【场,化运作、社会化服】务 第二—章  管》理机构与职责 】第八:条 市农委会同市发!。改委负责审》核上报本行政区域的!农村沼气项目—负责项目建》设,的监督与跟踪管理】提供区域《性政策指导、特【色化技术设计和【职业技能培》训等服务 — 《 : 第九条《。 县(市、区—)农村能源部门负】责沼:气项目的《组织:实施和建设管理工作!上报项目建》设进度汇报》工作进展《。情况管理和使用【项目建设《资金:。;县:(市、区)财政【部门负责项目建设】资金:。的拨付与监督管理;!县(市、区)发改】委负责投资计划的】审核和监督检查 】 , 第:三章  》建设内容《 第十条 农【村沼:气建设?。内容以“《一池三改”为基【本单元即沼气池建】。设与改圈、改—厕和改厨同》步设计、同步施工】 【。。 第十《一条: 因地制《宜地推?广以沼气《为纽:带的生态家园建【设模式指《导建池农户开展沼】气综合利用帮助建】池,农,户取得综合》效,益 第四章 】。 ,申,报与审批 —第十二条 》农村沼气项目建【设程:序,。包括:县(市、区)—农村能?。源部门提出项—目建:。议书、编《制项目实施方案、建!设实施、竣工验收】 《 第—十三条? 申报农村沼气【建设项目的县(【市、:区)要具备以下【条件: ?   《  (一)县(市】、区:)人:民政府应具有—相应:的建设资金和—工作经?费投入能力;—。 》  : ,。 (二)《项,目区农民有养殖【习惯或有原料来源】拟建项目的农—户要主动申请并有】完成项目建设—资金的自筹能力项】目区已有详细—建,设规划; —     【(,三)项目县(—市、区?)应具?备与建?设规模相匹配的【技术力量;》     !(四)项目村—适,。宜建池农《户要一次性普及【到位 】 第十四条 县!(市、区)农村能】源部门?负责编制《本地区农《村沼气年度项—目建议?书材料包括》     !(一)农村沼—气年度项目建设计划!; 《。  ?   (二)县【(市、区)财—政,部,门出具的配》套资金承诺文件; !。。。 :     —(三)上年度项【目建设情况总结【包括:工程进度《、效:益,、中:央,资金和省、县(市】、区)配套资金到位!及使用情况 【 《 : 第十五条 项【。目建议?书应组织专业—人员编写对拟—报项目必须进—行实地?调查研究申报建设计!划要落实到乡(【镇,),、村、农户 ! 第十六条! 各县(市、区)】编制的项目建议书由!市农委会同市发改】委审核后联合上【报省农委和省发改委!由省农委、省发改】。委进行批复 】 —第十七条 凡省批】准,。立项并下达投—资计划的建》设项目由市人民【政府:与,县(市、《区)人民政府签订项!目建:设责任状 ! ? 第十八条》 项目计划》下达后?原则上?不得调?整如确需调整县(】市、区)农委—。、发改委必》。须向市农委》、发:改委:上报调?整报:告,市农委会同发改委审!核后上报省农委、省!发改委?批准 ?。 , ,第五章  —组织实施 第十九!。条 根据省下—达的投资计划—以县(市、区—)为单位编制项【目,实施方案报市农【。委、市发改》委批复 《 : 《 第二十条— 项目实《施,方,案要将项目计—划落:实,到村到户并》将投资规《模、资?金来源?。。、建设任《务、物资分配、完成!时间、建后管理措】施等内容在》当地:村务公?开栏公?示 【 ?第二:十一:条 农村沼气项目的!建设与管《理要建立行政领导】负责制各县(市、】区)人民政府主要】领导:为第一责任人分【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!县(市、区)农委主!任为直接责任人【要明确?分工一级对》一,级负:责层层落《实责任 】。。第二十二条》 农村沼气项目【的建设?与管理实行项—目法人责任》制各:项目:县(市、区)农村】能源部门《为项:。目法人项目法人对本!县(市、区)—项目:申,报、建设实施、资金!管理:及建:成后的运《行管:理等全过程负责【对建:设质量负终身—责任对?。于项:目,管理制度《不健全、财务管【理混乱?、建设质量存在严】重问题的《要追:究项目法人的—责任 【 第》二十三条 农村沼】气建设?必须执行国家或行】业标准严格按—照技术标准和—技术规程要求组织施!工 【 第二》十四条 县(市、】。。。区)农村《能,源部门要加强工程建!设的:监督管理《组织专业人员驻村】入户监?督工程?。建设质量监督中标单!位按照合同要—求供:。应设备和做好售【后,服,务 ? — 第二十五条—。 建立项目》用户档案卡对—每,个项目的实施过程进!行全程?跟踪管理档案卡【一式2份分》别由建池农户和【县(市、《区,)农村能《源部门保存 ! : , 第二十六条! 项目承担》单位必?须在建设沼气—池的同时同步在设施!上刻清?编号:、建设时《间等永久《性标志编号、建设】时间要与建设—档案的编号》和建设时间》相一致以便核查验】收和建后跟踪服务】 》 , : 第二?。十七条 加》强项目信息化管理】。。市农村能源办公室】负责本行政区—域内项?目信息的收集—、整理和上报县(】市、区)农村能源部!门每月向《市和省农村能—。源办公室(总站)报!告项目进展和已【完成项目户》的档案资料 】 第二【十八条 建设—项目:的施工、技术服【。务,等都:要依:法签订合同各类合】同都:要有明确的质—量要求、履约担保】和违约处罚条款明确!。双方:的权利和义务— , 》 , 第二《十九:条 各县(市、【区)农?。村能源部门》要充分利用》阳光工程培》训基地根《。据年度建《设任务加强》。技术:培训实行职业准【入制度?坚持持证上岗—县,(市、?区)农村《能源部门要制—定技术人员管理办】法签订聘用协议;】施工队要包建设、包!质量、包《建后服务 — 第六章  资】金管理 第三十条! 农村沼气项目资金!包括:。中央预算内资金(】含国债?项目资金)、—省,财政配套资》金、县(市、区)财!政配套?资,金,县(市、区》)财政部门按—项目建设进度和国】库,集中支?付原则及时拨—付建设资金 — 》 , 第三十一—条 农村沼》气项目资《金实行专人专账管】理,确保项目资》金专款专用严—禁截留?和挤占挪用 【 第三十】二条 建《设单位管理费实【行总额控制分—年度据实列支—总,。额控制数不超—过,项目审批《部,门,批准的项《目投资?总概算的1.5% ! , 第七章  服】。务与采购 第三十!三条 各县(—市、区)要建—立专业化、社会【。化服:务网络确保农村【沼气长?久发挥效益 【 》 第三十四条 沼!气灶:。具及配件《的采:购依:照农业部《、国家发改委关【于进一?步加强农村沼气建设!。管理的意见(—农,计发〔2007【〕29号《),和安徽省《。2,00:4年农村沼》气建设国债项—目实:施意见的《规定执行当地—财政部门根据—采,购,合同和建《设单位的验》收清单办理资金结】算 : 《 《第三十五条 —水泥等非统一招标采!购的主要《建材由县(市—、区)农村能源管理!部,门按政府采购有关规!定负:责集中采购;或者】确定优质产品由项目!。村或项?目户自行采》购或由建池技术员】代为:采购确保使用优质】产品当地财政部门】根据采购合同和【项,目村的验《。收清:单与建设单位办理资!金结算任何》单位和个人不得强】制农户自筹》。资金:参加集?中采购 第八】。章  项目验【收 : 第三十六条— ,项目建设竣》工后建设单位应【在规定期限内会【。。同相:关部门?对项目实施情况进】行初:步验收整《理相关?资,料做:好项目竣工财务决】算并由当地》审计部门出具—项,目,审计报告做好验收前!的各项准《备工作? !第三十七条 各建】设单位在进行初步】验收的基《础,上向市农委提—出验收申请市农委会!同有关部门组织验收!组严格按照下达的建!设计划?。、建设标准、技术】规范、施工合同【等进行验收并形【成,。验收报告报省—农,委备:案 第九—章  考《核与奖惩 —第,三十八条《 农村?沼气项目建设管【理纳入县《(市、区)农委【年度:目标考核 】 第》三十九?条, 对项目管理和【组织实施成》效突出的单位或个人!由市农委予以表彰】并上报省农委—对检查存在问题的】县(市、区)—由市农委《发出整改通知提出整!改要求?和,追究有?关责:任人责任的》建,议 ?第十章 》 附 》。 则 第四【十条 本办法自发】布之日起实施 ! : 第四十—一条 本《。办法由?市,农,委负责解释 【 , 第四【十二条 若国—家或省出台新的【。相,关规:定与:本办法相抵触以国家!或省:的规定为准》 :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