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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》 , 宣》城市农村户用沼【气建设管《理办法 【。 第一章 》 总 则】 :第一条 为加强我】市农村户用》沼气(以下简称农】村沼气)建设项【目的:管理规范《项目建设《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!规规定结《合我市农村沼气建设!实际制定本办法【 , 【第二条 本办法适】用于使用中》央预算内投资(含国!债项:。目资:金)的农村沼气项目! ? 第三】条 农村沼》。气建设坚持统—筹规划、统一—管,理的原则 ! ?第四条? ,农村:沼气建设坚持改善】生态、促进发—展的原则应围—绕改善生态环境【和农村生产》生活条件优化农村能!源结构促进农业增效!、,农民增收和生—态良性?循环推进社会—主义新农村建设【 《 《第五条? 农村沼气建—设,坚持集中《连片、突《。出重:点的原则优先考虑血!吸虫疫区、贫困地区!。、退耕还林及水资源!保护区 【。 第—六条: 农村沼气》建设坚持政》。府引导、农民自愿】的原则农村》沼气:是,一项:公益性事业既需要】国家在?政策、?。资,金等:。方,面的扶持又要充分】考虑农民的投—入能:力尊:重农民的意》愿不搞强迫命令【和“一刀切” ! 第七条 !。农村沼气建设坚持国!家有关技术标准和安!全生产的原则实【行统一布局》、统一规划、统【一设计大力推行标】准化生产、专业化施!工、市?场化运作、社会化】。服务 第二【章  管理—机构与职责 第】八条 市农委会同】市,发改:委负责?审核上?报,本,行政区域的农村沼气!项,目负责项目建—设的监督与跟踪管】理提供区域性政策指!。导,、特色化技术设【计和职?业技能培训等服【务 】 第九条 —县,(市、区)农村【能源部门负》责沼气?项目的?组织实施和建设【。管理工作上》报项目建《设进度汇报工作【进展:情,况管理?和使用项《目建设资金;县(市!、区)财政部门【负,责项目建设资金的拨!付,与监督?管理;县(市、【区)发改委负责【投,资计划的审核和【监督检?查 第三章 】 建设内容— 第十条 —农村沼气建设—内,容以“一池三改”为!基,本单:。元即沼气《池,建设与?改圈、改厕和改【厨同步设计、同步】施工 — ? 第十一》条 因地制宜地【推,广以沼气为纽带的】生态家园《建设模式指》导建池农《户,开展沼?气综合利用帮—助建池农《户取得综合》效益 《 第四章  申报】与审批? 第十二条— 农村沼气项目【。建设程序包》括,县(市?、区)农村能源部】门提:出项目建议书、编】制,项目实施方案、建设!实施:、竣工验收 ! 第十三】条 申报《农村沼?。气建设项目》。的县:。(市、区)要具备以!下条件 】    (一)县(!市、区?),人民政府应》具有相?应的建设《资金和工《作经费投入能—力; 【  : , (二)项》目区农民有》养殖习惯或有原【料来源?拟建项目的》农户要主动申请并有!完成项目建设—资金的自《筹能:力项目区已有详【细建设规《划; ? 《  :  (三)项目县(!市、区?)应具?。备与建设《规模相匹配的—技术力?量; —     (四)项!目,村适:宜建池农户要一次性!普及到位 【 》 第十四条 县(】市、区?)农村能源》部,。门负责编制本地区】农村沼?气年度项目建议书材!料包括 》     【(一)农村沼气年度!。项目建设计》划; 》     (【。二)县(《市、区)财政部门出!具的配套资金—承诺文?件; 《。 ,    》 (三?)上年度项》目建设情况总结【包括工程进度、效】益、中央资》金和省、县(—市,、区)配套》资金:到,位及使用情况— !第十:五条 ?项目:建议书应组》织专业人员编写对】拟报项目必须进行实!地调查研究申报【建设计划要落—。实到乡(《镇,)、村、农户 【 第!十六条 各县(市】、区)编制的—项目:建议:书由市?农,委会同市发改委【审核:后联合上报省农委和!省发改委由省农委】、省发改《委,进行批复《 ? 第十七!条 凡省批》准立项并《下达投资计划的建】设项目?由市人民政府与县(!市、区)人民政【府签订项目建设责】任,状 —。 第》十八条 《项目计?划下达后原》则上不得调》整如确需调整县(市!、区)?农委、发改委必须向!市农委、发改委上报!调整报告市农委【会同发改委审核后上!报省农委、省发改委!批准: 第五章  】。 组织实施 第十!九条 根据省—下达的?投资计划《以县(市、区)为】单位编制《项目实?施方案报市》农委、市发改委批】。复 — 第》二十条 项目实【施方案要将项目计】划,落实到村到户并将投!资规模、资》金来源、建》设,任务、物资分配、】完成时间、建—后管理措《施等内容在当—地村务公《开栏公示 !。 , 第《二十一条 》农村沼气项目的建设!与管理要建》立,行政领导负责制各县!(市、?。区,)人民政《府主要领导为—第一责任人分管领】导为第二责任—人,县(市、区)农委】主任为直《接责任人《要明确分工一级对】一级负?责层层落实》。责任 第】二十二条 农村【沼气项?目的建设《。与管理实行项目法人!责任制各《项目县(市》、区)农村能源部门!为项目法人项目法人!对本县(《市、区)项目申【报、:建设实施、资金管】。理及建成后的运行】管理等全《过程负责对》建设质量负》终身责任《对于项目管理制度】不健全、财务管理混!乱、建设质》量存在严重问题的】要追究项目法—人的责任 》 【 第二十三条 【农村沼气建设必须执!行国:家或行业标》准严格按照技—术标准和《。技术规程要求—组织施工 【 —第,。。二十四条 县(市】、区)农《村,能源部门要》加,强,工程建?设的:监督管理组织专业】人员驻村入户—。监督工?程建设质量监督【中,标单:位按照合同要求供应!设备:和做好售《后服务 】 第》二,十五条 建立—项目用户档》案卡对每个项目【的实施?过程进行全程跟踪】管理:档,案卡:一式:2份:分别由?建池农户《和县(市、》区)农村能》源部门?保存 】。 第二【十六条 《项,目承担单《位必须在建设沼气】池的:同时:同,步在设施上刻清编号!、建设?时间等永久性标志】编号、建设时间【要与建设档》案,的编号?和建设时《间相一致以便核查】验收:和建后跟踪服务 ! 《 , 第?二十七条 加强项目!信,。息化管理市农—村能源办《公室负责本行—政区域内项目信息】的收:集、整理和》上报县(市、区)】。农村:能源部门每月向【市和省农《村能源?办公室(总站)【报告项目进展和【已完:成项目户的》档,案资料 ! 第二十八条 】建设项?目的施工、》技术服务等都—。。要依法签订合同各类!合同都要有明—确的质?量要求、《履约担保《和违约处罚条款明】确双方?的权利和《义务 ! 第二《十九:条 各县(市、区】)农村能源》部门要?充分利用阳光工【程培训基地根据年】。度建设任务加—强技术?培训实?行职业准入制度坚】。持,持证上岗《县(市、区)—农村能源部门要制】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!签订聘用《协,议;施工队要包建】设、包质《量、包建后服务 ! 第六?章  资金—管理 第三十条 !农村沼气项》目,资金包?括中央预算内—资金(?含国债项《目资金)、省财政配!套资金、《县(:市、区)财》政配套资《。金县(市、区)财】政部:门按项目建设进度和!国库集?中支付原则及时拨付!建设资?金 — , 第三十一条】 农村沼气》项目资金实行专人】专账管理确保项目】资金专款专》用严禁截留和挤占挪!用 第!三十二?。条 建设单位管理费!实行:总额控制分》年度据实列支总额】控制数不《超,过项目审批部—门批准的项目—投资总概算的1.5!。% 第七章  ! 服务与采购 第!三十三条 各—县(市、区)要建】立专业化、社会化服!务,网络确保农村沼气】。长久:发,挥效益 》 》 第三十四—条 沼气灶具—及配件的采》。。购依:照农业部《。、国家?发改委关于》进一步加强农—村沼气?建设管?理的:意见(农计发〔20!0,7〕29《。号)和?安徽省200—4年农村沼气建设国!债项目?实施意见的规定【执,行当:地财政部门根—据采购合同和建设单!位的验收清单办【理资金结算 【 第三!十五条 水泥—等,非统一招标》采购的主《要建材由县(—市、区)农村能源】管理:部门按?政,府采购?有,关规定负责集中采】购;或者确定—优质产品《由项目?村或项?目户自行采》购或由建池技—术员:代为采购确保—使用优质产》品当:地财政部门根据采】购合同和项目村的】验收清单与》建设:单位办理资金结算任!何单位?和个人不得强制【农户自?筹资金?参加集中采购 【 第?八章  《 项目验收 第】三十六条《 项目建设竣工【后建设单位应在规】定期限内会》。同相关部门对项目实!。施情况进行初步验】收整理相关资料做好!项目竣工《财,务决算并由当—地审:计部门出具项目审】计报告做好验收前】的,各项准?备工作 《 , ? 《第三十?七条 各建设—单位在进行初步验收!的基础?上向市农委提出验】收申请市农委会同有!关部门组织验—收组严格按照下达】。的建设?计划、建设》标准:、技术规范、—施工合同等进行验】收并形成验》收报告报省农—。委备:案 第九章【  考核《与奖惩? 第三十八条 】农村沼气《项目建?设管理纳入县—(市、区)农—委年度目标》考核 】 , 第三十九条 对项!目管理?和,。组织实?施,成,效突出的单位或个人!由,市,农委予以表彰并上报!省农委对《。检查存在问题的县(!市,、区)由市农—委发出?整改通知提出—。整改要?求和追究有》关责:任人:责任的建《议 第十章 !附, 《 则: 第四十》条 本办法自发【布之:日起实施《 【 第四十一条—。。 本办?法由:市农:委负责解释 【 ? 第四十二【条 若国家或省出】。台新的相关规定【与本办法相抵触以国!家或:省的规定为准 !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