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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第十一章 附【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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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六十三条 本规定!颁布施行前市城乡】。规划主管部门已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或!规,划方案已经批—准的建设项》目且在本规定颁布】的6个?月内组织实施的可】按原批准内》容执行逾期》应按本规《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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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六十四条 本规!定由宣城市城乡【规划主?管部门负责解释宣城!市城市规《划区范围以外—的工程?建设可参照本规定】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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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六十五条 本规定】自发布之《日起:施行:宣城:市城市规划》管理技术《规定(试《行):(宣政办[20【。02]13号文件)!同时:废,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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