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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!容积:率管理?
第》。。六条 经营性建设!用地:出让前城乡》规划主管《部,门应当按《照经依法批准的【控制性详《细规:划,向国土资源》部门抄告《拟出让地块的规划】。条件作?。为国有土地》使用:权,出让合同的组—成部分?
》 未确定规划条件】的地块不得出让【国有土地使用权规】划条:件未纳入国》有土地使用》权出让合同》的该国有土地—。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!
《 :。规划条件确定—后 1 年》内未进?行土:地出让的该规—划条件?自行失?效土:地出:让前应当由》城乡规划主管部门】重新确定规划条件】
第七条》 经?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!一经出让任何—单,位和个人《都无权?擅自改变容积率【等规划?条件
《第八条 下列【情形之一的》经营性建设用地单位!方可提出调整容积】率,申请
(一!)建设用地所—。在区域因城》。乡规划调整符—。合已依法批准的【控制性详《细,。规划因公《共利益?需要可以提高开发强!度的;?
》(二:。)由于?。公共:利益需要建》设用地所在区域为城!市提供了公共空间和!设施并符《合,周围整体《环境要求的;—
: (三)建【设用地原有建设限】制条:件发生重大变化【的,;
《 (四)》建设:用地原有规划条件与!现行国家宏观调控】政,策不符的;》
(—五)法律《法规规定《。的可以调整容积率的!。其他情形
】。 调整容积率的】建设项目不》得降低绿《地率
》 大型公共建】筑和住宅类建设用地!除符合?前款规定的条—件,。外还须满足建设用地!所在:区域环?境容量和《公共配套设施—的容量?要求
第九条【 调整容积率【按,以下程序《办理
【(一)?建设单?位或:个人:向城乡规《划主管部门提—出,书面申请《陈述调整理由并附】调整后的《。规划建筑设计—方案;
— (?二):城乡规?划主管部门进行【初审并组织有关部门!和专:。家对规划调整的必要!。性和规划设计方案】的合理性进行论证之!后将拟调整规划条件!在本:地,主要媒体进行公【示,并征求?利害:关系人的意见必要】时召开?听证会?;
》 ,(三:)经:专家论证《、公示?、征:求利:害关:系人的意见后—对符合调整条件的】城乡规划主》管部门应当依法【。提出容积《。。率调整意见并附【论证、公示(听证)!等相关?材料报市政府审批】对市:政府审批同》意后:调整的?项,目以书面《形式明?确规划?条件的调整》内容:并抄:告国土?资源:部门、利害关系人】。。等相关部《门;对需重》新挂牌拍卖的按重】新拟定的规划条件】由国土资源主—管部门按招拍挂程】序办:理,;
? (四》。)规划?。条件:调整方案获》批准并依法履行了】相关程序后建设单位!凭国土资源》部门的?缴款通知到财—政部门补缴土地出让!金;国土资源部门在!建设:单位交清应当补缴】的土地出让金后与建!设单位签订 国】有建设用地使—用权出让《合同变更协》议 :;
《 :(五)?。城乡规划主》管部:。门依据 国》有,建设用?地使用?权,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!、土地出让金—及其他相《关规费补缴凭证办理!后续的?规划审?批;
— (六?)将容?积率调整的相关【档案资料归》档备查
《。
第十条 》 调整?。容积率应补交土地价!款计算办法
】 : 以批准变更时日】为土地评估》基,准,日按该宗地新容积】。。率条件下的评估【地价与?原容积率条件下的】评估地?价的差额《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!金即补?交出让金=提高【容积率后评估地价-!原容积率评估—地价
《 对签订 国!有建设用《地使用?权出让合同 【不满:一年(含一年)的】新增加的建筑面【积可以按原成—交地价计算补交土地!使用权出让金即补交!。出让金=成交价÷原!。容积率×(现—容积:率,-原容积率》)
— 涉及两种(含【两种)以《上土地用途》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!应当:明确容积率》调整前?后计算容积》。率各种?用途的建筑面—。积
:
第十一条》 调整容积—率应补交的其—他相关规费按照法律!法规相?关规定缴纳
第】。十二:条 ?本办法实《施,。。以前土地使用权【出让合?同中没有明确容积】率的按以下原则【确,定初始容积率
【
(一)出】让,时,已,有批准的控制性详】细规划的以控制性详!细,规划确定的容积【率为初?始容积率;出让【时无批准的控制【性详细规《。划但已有批准的修】建性详细规划的【以修建性《详细:规划确?定的容积率为—初始容积率;
】 ?(二)受《让时既无《批准的控《。制性详细《规划又无批准的修】建性:详细规划的以宗地】所在地域级别基准地!价设定的容积—率为:初,始容积率
!(三:),以现状挂《牌(拍卖)》的土地按现状挂【。牌,(,拍卖)时核定的【容积率为初》始容积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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