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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》章 法律《责任:
第五十条 !违反本规定第—十九条?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!之一的?由市:政公用设施》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!关部门责《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!2万元以下的罚款;!造成损失的》。应当依法承担赔【偿责任
(!。一)未对设在城市道!路上的各种管线的检!查井、箱盖》或者城市道》路附属设《施的缺损及时—补缺:或者修复《的;:。
(二)未!在城:市,道,路施工?现场:设置明显标志和安】全防围设《施的;
(!三,),占用城市道路—期满:或者挖掘《。城市道路后不及【时清理现场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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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【。依附:。于城:市道路建设各—。。种管线、杆线等设施!不按照规定办理批准!手续的;
】 (五)紧急抢【修埋:设在城?市道路下的管线不按!照规定补办批—准手:续的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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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【未按照?批准的位置、—面积、期限占用【或者挖掘城市—道路或者需要—移动位置、扩大【面积、延长时间未】提前办理变更审批】手续:的
第五十一【。条 擅自在》城市桥梁上设置【广告牌、架设管线】等其他设施》的由市政《公用设施管理部门责!。令限期改正并可【处2万元以下—的,。罚款造成《损失:。的依法承担赔—偿责任
第—五十二条 排水【户有: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!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!给,予警告责令限期【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!以上3万《元,以下:罚款
— (一)《未取得城《市排水许可证书【向城:市排水管网及其附】属,设施排放污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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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(二《)超过城市排水许】可证书有《效期限向城市—排水:管网及其附》属设施排放污—水;
— (三?)违:反城市排《水许可证书规—定的内容向城市排水!。管,网及其附属》设施:排放污水;
【 (四)向城市!排水管网及其附【属设施排放剧毒【物质、?易燃易爆《物,质和有?害气体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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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五)堵塞城】市排水管网或者向城!市,排水:管网及?其附属设施内倾【倒垃圾、渣土—、施:工泥浆等易堵塞物;!
(六【)擅:自占压、拆卸、【移动和穿凿》城,市排水?管,网及其附属设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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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【。擅自向城市》排水管网《及其附属设施—加压排放污水—;
》 (八?)其他损害城市排水!管网及其附》属设:施,正常运?行的行?为
?第五十三条 —违反本?规定在城市排水【管网及其附属设【施,覆盖范围内排水户未!将,污水排入城市排水】管网:及其附属设施的由】排水:管理部门给予警告】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!。以50?00元以上1—万元以下《的罚:款
第》五十四?条 违?。反本规定并有下列】行为:之一的?由市政公用设—施管理部门责令限】期改正?赔偿:经济损?失,并可处以1》000元《以下罚款;有违法所!得,的并:可处以?1万元以上》3万元以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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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擅自!拆除、迁移、—改,动城:市道路照明设—施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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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在】城市道路设》施附近?堆放杂物、挖—坑取土、兴建建筑】物及有碍城市道【路照明设施正常维】护和安全运行活动】的;
(三!)擅自在城市道路照!明灯杆上架》设通讯线(》缆)或者安》置其他设《施的;
》 , (四)私自【接用路灯电源—的;
(五!)偷盗城市道—路照明设施的—;
?。 (六)故意】。打、:砸城市道路照明设施!的;:
(—七)不听劝阻和【制止:非法占用城市道路】照,明设施的
第【五十五条《。 违反本《规定造成市政公【用设施?损坏的应当》依法:承担民事责任—
第五十》。六条 偷盗、—损坏市政设施由【公安机关依照中华】人,民共和国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【处罚;构成犯罪的依!法追究刑《事责任?
第五十七条 承!担市政公用设施【养护、维《修的单位没》有按国家和》省、市规定》的技术规范》和标准对市政公用】设施进行养护—、维:修的:由市政公用设—施管理部门责—令其改?正
【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!门对市政《公用设施的养—护、维修监督不力造!成严:重后果?的对其直《。接负责的主管人【。员和:其他:直接责任《人员依法给予行【政处分
第五十】八条 市政公用设】施管理部门和市【政管理机构的工作】人员滥用职》权、:。。玩忽职守、》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!行,政处分;构成犯【罪的依法追究刑【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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