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【 第七章【 法:律责任 — ,第五十条 》违反本规《定,第十九条规》定或者?有下列行为之一【的由:。市政公用设》施管理部《门或者其他》有关部门责》令限期?改,正并可处以》2万元以下的罚【款;造成损失的应当!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!    (一—)未对设在》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!线的:检查井、《箱,盖或者?城市道路《附属设施《的缺损?及时:补缺或者修复的;】    (—二,。)未在城市道路施】工现:场设置明显标志和】安全防?围设施的; —   ?。 (三)占》用城市道路》期满或者挖掘—城市道路《。后不及时清理现场的!; ?   ?(四)依附于—城市道路《建设各种管线、杆】线等设施不按照【规定办理批》准,手,续的;?。    (五)紧!急抢:修埋设在城市道路】下的:管线不按照规定补办!批准手续的; 【    (六—)未按照批准的【位置、?面积、期限》占用或者《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!要移动位置、扩【大面积?、延:长时间未提》前办理变更审—批手续的 第五十!一条 ?擅自在城市》桥梁上设置广告牌、!。架设管?。线,等其他设施的—由市政公用设施管】。理部门责令限期改】正并可处2万—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!失的依法承担赔【偿责任 第五十二!条 排水户有下列】情形之一《的由市政《公用设施管》理部门给予警告【责令限期改》正并可处以1万【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!款    —(一)未取得城【市排水许《可证书向城市排水管!网及其附《属设施排放污水; !。    (》二):超过城市排水许可】证,书有效期限向城市】排水管网及其附【。属设施排放污水;】    (三)】违反城市排水许可】证,书规:定的内容向城市排水!管网及其附属—设施排放污水; 】    (四)【向城市排水》管网及其附属设【施排放剧毒物质、易!燃易爆物质和有害气!体等;    (!五)堵塞城市排水】。管网或者向城市排水!管网及其《附属设施内》倾倒垃圾、》渣土:、施工?泥浆等易堵塞物;】 ,    (六—)擅自占压、拆【卸、移动和穿凿城】市排水管《网及其附属设—施;    (】七)擅自向城市【排水管网及其附属】设,施加压排放污水【;   》 (八)其》他损害城市排—水管网及其》附属设?施正常运行的行为】 第?五十三条 违反本】。规定在城市排水管】网及:其附属设《。。施覆盖范围内—排,水户未将污水排入城!市排水管网及其【附属:设,施的由排水管理【部门给予《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!可处以500—0元以上《1万元以《下,的,罚款: 第五十四条】 违反本规定并【有下列行为之一的】由市政公用设施【管,理部门?责令限?期改正?赔偿经?。济损失并可处以【10:00元以《下罚款?;有违法所得的并可!处以1万元以上3万!元以:下的罚款  【  (一)擅自【拆除、迁移、改【动城市道《路照明设施的; 】。    (二—)在城市道路设施附!。近,堆放杂物、》挖坑取土、兴建建筑!。物及有碍城市道路】照明设施正常维【护和:安全运行活》动,的,;  《  (三)擅—自在城市道路照明灯!杆上架设通讯线【(缆)?或者安置其他设施】的;   — (四)私自—接用路灯《电源的;    !(五:。)偷盗城市道路照明!设施的;  【  :(六)故意打、【砸城市道《路照明?设施的;  【。  (七)不听【劝,阻和制止非法占【。用城:市道路照明设施【的 ?第五:十五:。条 违反本规定造成!市政公用设施损坏】的应:当依法承担民事责】任 第五》十六条 偷》盗、损坏市政设施】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!人民共和《国治安管理处—罚法:处罚;?构成: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!责任 第五十【。七条 承担》市政:公用设施养护、维】修,的单:位没有按国家和省】、市规定的技术规】范,和标准?对市:政公用设施进行养护!、维修的由市政公】用设施管《理部门责令其—改正 《   ? 市政公《用设施管《。理部门?对市政公用设施的】养,护、:维修监督不力造【成严重后果的对其直!接负责的《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!责,任人员依法给予【行政处?分 第五十八条】 市政公用设施【管理部?门和:市,政,管理机构《的,工作人员滥用职【权,。、,玩忽职守《、徇:私舞弊的依法—。给予行政处》分;构成犯罪的【依,法追究刑事责任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