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7.3? 主电气传动【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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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3.1! 主电气传动系统!宜采用交流变频【调速方?案其变?。频装:置的功率《部分宜采用电压型交!-直-交变频—结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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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3.2— 电动机主回路可!采用变?频器与电动机“【一对一”或多组【“逆变器-电动【机”:并联挂接到“共用】直流母线”的接【线方式电动机主回】路接线方式》的确定宜《通过技?术经济比较择优选用!
7【.3.3 —主电气传动系—统中的变频装置【。宜采用带《有能量回馈功能的整!。流/回馈单元与逆】变单元的组合装置】对于供电系统—容量相?对较:小或制动运行时间短!。的应用场合》可,采用带电阻能耗制动!的变频装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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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3】.4 当承船【厢由多?电动:机驱:动运:行或对调速》、定:位精度要求》高的升船机其主电气!传动系统宜采用带】速度反?馈的磁场定》向矢量控《制或直接《转矩控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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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3.—5 主电气传【动系统宜采用由位置!、,速度及电流反馈【三闭环全数字—。控制的调《。速系统?由机械同《步轴:连接的多电动机传】动系:统应采用具有—抑制轴扭振功—能的出力均衡控制】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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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?.3.6《 主电《气传动控《制系统应《检测:并采集电《。。动机和变《频,装置的电压、电流】和频率制动器及润】滑系统的《工作状态同步轴【扭矩承船厢的水深、!运行速度《。、行程和位》置,。各机构?的位移、位置和【荷,载以及上、下游航】道,。水位、通航口—门处的水深等信【息,
7【.3.7 —。主电:气,传动控制系统的硬】件,配置:宜采用“《传动协调控制站+】主电:气传动系统》。”的两级方案两级之!间宜通过工业以太】网或现场总》线进行互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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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【3,.8: :主电气传动》系统宜?设置:“,。检修调试/集—中控:制”两种控制—方式传?动,协调控制站宜设【置“检?修调试/现地控制/!集中控制”三种【控制方式《控制优先权应为“】检修调试”高—于“现?地程控”“现地程】控”高于“集中【控,制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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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3—.9 主电气传】动系统应具》有下:列主要功能
【
:
? 1 》 按:给定的运行》速度图运《行;
】 , ?2 正常停机【。。、,快速停机和紧急停机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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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3 — 预加力《矩,。;
:
《
4—。 任一《传动:装置故障退》出,无扰动继续运行;
!
— 5《 抑制轴扭—振;
【
6 避!免与建筑物和金属结!构发:生共振
】
7.3.10 !主传:动系统应设置下列保!。护
》。
,
》1 : 失压重启保—护;
】 《2 过《电流保护;
!
? ?3, 过载保》护;
】 4 【I2t超《限保护;
】
? 5 全行】程过速保护;
【
:
【6 ?失速保护《;
:
:
7 ! 多重超《程保护?;
【 : ,。 8 主回路【短路保?护
》
7.《3.:11 交》流变频装置的功【率应与电动机—功率配套选》择并应按电动—。机的:最大运行电》流确定?交,流变频装置》的额定?电,流
7】。.3.?12 ? 主电?气传动系统基本性】能,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!
《
1 】。。 系:统,静特:性,指标速度静差应【小于或等于》0.:。5%;调速范—围应大于或等于【5,0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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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2 系统动【特性指标对位置信】号、速度图给定信】号无超调调节时间】。不应大于1s—;对3?0,%额定负载的突【变负载扰《动其动态速度允许变!化范围为±2—.0%?恢复:时,间应为1s
】
7.》3.13《 电动《机型式应根据承船厢!。驱动机构《的形式和主传—动系统方案选—配电动?机选:型设计应符》合,现行国家标准起重】机,设计规范GB—/T: 3811》的有关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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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7.3.1》。4,。 主电气》传动系统采用交【。流变频传《动时电?动机宜采用》带有独立冷》却风机的鼠笼型【交流变?频异步电动机—并按其?接电率确定》工作:制多电动机》驱动系?统,电动:机之:间,的固有机械》特性差不宜大于【2,.0:%电:动机功率除》应大于或等于按【启动及持续运—行,要求计?。算的功率外》还应兼顾故障条【件下应?急运行?的功率要求当电动】机布:置于承船厢上时外壳!防护等级(IP)不!应低:于,IP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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