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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7,.3 《主电气传动系统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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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3《.,1, 主电气传动系】统宜采用《交流变频调速方【案其:变频装置的功—。率部分宜采用—电压型交-直-交变!频结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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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7.3.2 — 电动机主回路可】采用:变频器?与电动机“一—对一”或多组“逆变!。器-电动机》”并:联挂接到“》共用直?流母线”的接线方式!电动机主回路接线】。方式:的确定宜通过技【术经济比较》择优:选用
》
?7.3.3 【主电:。气传动系统中—的变频装置宜—采用:带有能?量回馈功《能的整流/》回馈单元《与逆变单元的—组合装置《对于:供电系统容量相对】较小或制动运—行时:间短的应用场合可】采用带电阻能耗制动!的变频装置》
》
7.3.4 【 ,当,承船厢由多》电动机驱动运行【或对调速、定位精度!要求高的升》船机其主电气—传动系统宜采用带速!度反馈的磁场定向矢!量控制或《直接转?矩控制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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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—3.5 《 主电气传动系【统宜采用由位—置、速度及电—流反馈?三闭环全数》字控制的调》速系统由机械同步轴!连接的多电动机【传动系统应采用具有!抑制轴扭振功能的】出力均衡控制—方案
7!.3.6《。 主电气传动控】制系统应检》测并采集电动机【。和变频装置的—电压、电流和—。频率制动《器及润滑系统的工】作状态同步轴扭【矩承船厢的水—深、运行速度、【行程和位置》各机构的位移—、位置和荷载以及上!、下:游,航道水位、通航口门!处,的,水深等信《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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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7.3.7 主!电,气,传动控?制系统的硬》件配置宜采用“传】动协:调控制站+》主,电气传动系统”的两!。级方案两级之间宜通!过工业以太》网或现?场总线进行》。互联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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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3.8【 主电气传动系统!宜设置“检修调【试/集中控制”两】。种控:制方式传动协调控】制站宜设置“—检修调试/现地【控制/集中控—制”三种控制方式】控制:优先权应为》“检修调试”—高于:“现地程控》。”“现地《程控”高《于“集中控制—”
7.!3.9 主电气传!动系统应具》。有下列主要》功能
—
—。1 按给定—的运行速度图运【行;
《
,
【2 : 正常停机》、快速?停机和紧《急,停,机;
】 3》 预加力矩;
!。
》 4 任【一传动装置故障退】出无扰?动继续?运行;
—。
:
, 5 — 抑制轴扭振;【
?
【6 ?避免与建筑物—和金属?结构发?生共振
—
7.3.【。10 主传动系统!应设:置下列保护
—
》 :。 1 失压重】启,保护;
! ? 2 过》电,。流保护;
】。
: 3 — 过:载保:护;
《
— 4 》I2:t超限保《护;
! 5 全行】程过速保护;
【
!6 失速保护;】
】 7 多重超】程保:护;
】 8 主】回,路短:。路保护?
,
:
7.3.【11 交流变频装!置的功?率应与电动机功率】。配套选择并应—按电动?机的最大运行电流】确定交?流变频?装置的额定电—流,
《
7?.3.?12 《主电气传动系统基本!性,能指标应符合—下列规定《
?
1】 :系,统静特性《指标:速度:静,差应小于或等于【0.5%;调速【范,围应大?于,或等于50;
!
— 2 系统动【特性:指标对位《置信号、《速度图?给定信号《无超调调节时间不应!大于1s;对—30%额《定,负载的突变负载【扰动其动态速度允】许变化范《围为±2.》0%恢复时间—应为:1s
7!.3.13 — 电动机型式—应根据承船厢驱动机!构的形式和主传动】系统方案选配—电,动机选?型设计应符合现行】国家标?准起:。重机设计规范—G,B/:T 3811的有关!规定
《
7.3【.14 主—电气:传动系统采》用交流变频传动【时电:动机宜采用带有独立!冷却风机《的鼠:笼型交流变频异【步电动机并按其接电!率确定工作制多【电动机驱《动系统电动机之间】的固有机械》。特性差不宜》大于:2.0%电动—机功率除《应大于或等于按启动!及持续运行要求【计,。算,的功率外还》应兼顾故障条件下应!急运:行的功率要求当电】。动机布?置于承船厢上时外壳!防护等级(IP【)不应?低于IP54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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