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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三章 环境卫生!设施建?设和维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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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九:。条 :。 环境卫生》设施按?下列规?定建设
】 ,生,。活垃圾、《粪便处?理厂、建筑垃圾消纳!场、大中型》垃圾转运站、环境卫!生车辆停车场以【及城市主次》干道两侧独立—设置的?环卫设施由市城市环!境和:卫生管?理,部门负?责建设;
】 新建、》改,建、扩建住宅—小区的公共》厕所、垃圾》收集站(点)、【废物箱及环》卫工人作息》站由开发建设单位】负责投资建》设和维护管理;
! , , 车站《、,加油(气《。)站、?机场、广场、—公园、文化体育场所!、商场、商贸物【流与批发市场、【大型停车场、旅【游景:区(:点)等公《共场所内的公—共厕所、《垃圾:收集站(点)、废物!箱由其管理单—位,负责投资建设;【
—建设工程配套附【设,的,环卫设施由建—设工程产权单—位负责?建设和维护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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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【工,。。地内的环卫》设施由?施工:单,位负责投《资,建设;
!各单位(社》区)内部《的,环卫设施由单位(】社区)负《责投资?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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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十条 由建设单位】配套建设的环境卫生!设施项目市规划【部门应及《时将规划设》计要求抄告市—。环境:卫生主管《部门
第【十一:。条 环境卫生设施工!程建设的勘》查、设计、施工【和监:理应当严格执—。行国家有《关法:律法规和技术标【准配套建设的环境】卫生设施应当满【足国家、行业—等城市?环境卫生《设施设置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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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环【境卫生设施应与其】他建:设项目同步》规划、?同步设计、同步【建设、同《步验收?。同时:交,付使用任何单位和】个人不得以》。任,何理由阻挠、—妨碍:环境:卫生设?施建:设不:得擅自改变其使【。用性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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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— 建设单位依法】对城市环境》。卫,生,设,。施工程竣工验收【后向市?城市市?容和:环,境卫生主管部门报送!建设工?程项目档《案未:经验收或者验—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!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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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十四条 对属】于,本办法第九》条,第(一)《项且不?符合规定标准的环境!卫生:设施由市城市—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】提出改造计》划经市城市》市容和环境卫—生主管部门审核后】编制方案、限期改造!;对:其他损坏严重或年】久,。失修的环境卫生【设施责任单位应负】责改造或重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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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【 任何《。单位:。和个人不得侵占【。。。、,损坏、拆除、迁【移、封闭环境卫【生设施因建设—需要拆除的建设单位!须事先提出拆迁方案!经城市规划行政【主管部门和城市【市,容和环境卫生主【管,部门:同意后按“》先建后拆谁拆—谁建”的原则—重建:确有困难《的应采取临》。时措施
【第十六条 人流】量大公厕《数量不足《的地段可暂设流动公!厕流动?公厕管理按市城【市市容和环境—卫生管?。理部门的有关规定】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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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》 公共厕所、垃圾!转运站应全部通【水、通电《供水、供电部门【应保障水、电供应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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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 环!境卫生?设,施设置?应做到造型美观卫】。生适用繁华路段【和公园环境》卫生:设施的周围应植树】、种花、《。栽草以美化环—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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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十:九条 环境卫【生设施?必须设立明显标【志方:便,使用:者查寻?
第二—十条 ? 环:境卫生设施》应采用?新技术、新设备建】设提:高机械化程度改善环!卫工人?的工:作环境和条》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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