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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宣城市》城市容貌标准(【试行:) 》 文号市政府第1】7号令 颁布【日期200》6-04-08【宣城市城《市容貌标准(试行)!。已经2006年3】月30日市政—府第2?次,常务:会议通过现予发布】自20?06年5《月1日?起施行? , 市长 高登榜 】。 》。 二OO六年【四月八日 —第一章 《总 则 第一条 !为加强市容管理塑】造现代、《。文,明、整?洁的:。城市:形象根?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!。环境卫生管理条【例、建设部城市【容貌标准和宣—城市:。城,市总:体规划结合本市【实际制定本》标准 第二条 】本市建成《区内的道路、建【筑物、构筑物、【公共设施、园—林绿地、《环境卫生、广告设】置、:。标志、集贸市场【、居民小区、公共场!所等有关城市容貌】均属:本标准管《。辖范围所辖》各县(市)可参【照执行 》。第二章 城市道路 ! ,第三条 道路—。平整、完好》无积:水、无沉陷》 第?四条: 排水沟(管)【畅通无溢《水无堵塞;各类窨井!盖无破损《、移位或缺失临街各!类建筑物的落水管】、,污水管、《空调排水管与地【下排:水管道接通》无污水溢流 第】五条 道《路铺装率为10【0%:城市街道的》人行道应用彩色地砖!或,其它新型《材料铺?设交通标志、—标线完整、清—晰交通?隔离护栏、隔—离礅:、绿化带护栏保【持完好?、,整洁 ? ,第六条 《。城,区不应新设架—空电话线《、电缆线及》其它管线已架空的】各类管线《要逐步移入地下;不!得在人?行道上?设立压水井》、水池不得沿街【安装自来《。水,龙头 第》七条 ?未经有关《部门批准《不得任意挖掘—道,。。路或占用道》路,从,事加工?、经:营,、堆物、搭》建 第八条 实施!。道路和各类》管线等基础设施施】工的应对《施工区域实行硬【质实体隔离或封闭】隔离或?封闭装置不低—于1.5米并设【置安全标《志,。和警示灯具;施工后!。应及时清理现场恢】复路面 第九条】 主次街道》、,城市:广场、公共场所无占!道经营门面一律【以门沿为界不得出店!经营或摆放》物品 ? 第十条 城市道路!上,。行驶的?各种车辆《应保持车《身完:好、车容整洁、标】志齐全醒目载运容】易散落?、流漏、《飞扬:物品的车辆应—实行密闭运输—不得沿途《飞扬洒漏污染道【。路 第三章 【建筑景观 —第,十一条 现有建筑物!应保持外型完好、整!。洁、美观立》面应:作美化?装饰定期进行清【洗,、维护;破损时应及!时整修或拆》除,新,建、改建、扩建的建!(构)筑《物应讲求《建筑艺术符》合城市区域景观【规划要求其造型、装!饰效:果等:应与:周围环?境相:协调 第十—二条 主要》街道和新建街—道,临街单位的隔离设施!应选用透景围—墙或绿篱、》花坛、花池、栅栏作!。为分界?围栏、围《墙高度?。不,超过1.《。。8米 第十三【条, 临街阳台、窗台、!观景:台,等不得?擅自:改,建,和扩建不得安置外】置式防护栏(网)不!。得吊挂、晾》晒或堆?放有碍市容观瞻的物!品;屋顶不得—乱搭乱建、乱堆【乱放;?。搭建或者封闭—阳,台必须符合主管部】门的有关《规定禁?止破墙开店 — ,第十四条 临街【单位、商场》、,店铺不得《设置遮雨《(阳)?棚     临】街,底楼的空调》外,机、排气《扇等距地面高度应大!于2米不得》有,碍通行?。和观瞻;现有临【街地面空调外机【应设置遮档》并逐步移除 第】十五条 城》市中的建筑物和设施!应当符合规》划要求不得擅—自在:街道两侧、公共【场地、居《住区搭建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不!得在街道两侧、城】区公共场地、—公共设施以》及居住区共用—部位、共用设施上堆!放物料居住》区内堆放物料要【保持整洁堆放高度不!得超过围墙 【第十六条《 在建、待建—及拆:迁工地?应设置不低于2【米的硬质实体围墙】实施:打围作业;围墙【应作美化装饰;待】建工地三个月内不】能开:工,建,设的应对工地—区域进行临时绿化】拆除建(构)筑物】应实行湿法作—业防止扬尘污染环】境工程竣工投入使用!时应同时《拆,除各种临时施工【设施做到工完料尽场!地清 《第,十七条 经批准【设置的公《交车站(台)、邮】箱、:电话亭、画》廊、招贴栏、—宣传栏(窗》。)等设施应与周围环!境相协?调无破损、无脱漆、!无锈蚀、无》污,垢,禁止在护栏、路【牌、电线《杆、路灯《杆等公共设施上吊挂!、晾晒物品》 , 第十八条 鼓励】在主要街道、—重要地段、标志性建!筑物和景观区域【内的建筑物、构筑】物、:其他设施上及地【面科学设置景观【灯光设施各》类景观灯光设—施的设置应当符【合市容环境卫生【行政主管部门的要】求 :。 第四?章 园?林绿化 《 第:十九:条 行道树栽植【。整,齐、美?观树穴无黄土裸露】树穴:盖板及侧石》无缺损行道树—枝干:。应适时修剪不—得影响车辆通行【禁止在?临街:树木上?。悬挂条幅《、,晾晒物品《 :第二十条 临街绿】地、街道游园、【花坛、花池》整洁美?观无废弃物树—木、:花草管护良好无【枯枝、死树、杂草及!。时防治?病,虫害 第二十一条! 绿地围栏、—标牌等?绿化设施《应保持外形美观【并定期维修》、油漆或者拆—除绿化养护作业产】生的垃圾应》及时清除 第【。二十二条 》推广阳台绿》化、垂直绿化、屋顶!绿化等各种绿化形式!造型植?物、攀缘植》物、绿篱等造型美】。观特色鲜明 第】五,。章 广告、标志 !第二十?三条 不得擅自占用!城市道路、》桥梁、广场、河堤】、绿地、街道—游园、建(》构)筑物《等户外空间设—置彩旗、彩》条、充气物、布幅】、霓虹灯、电子显】示屏(牌)、—。标志、标牌、灯箱、!橱窗等或发布户【外广告、张》挂宣传标语》市区禁止悬挂过街】横幅:机关办公区域和学】校从严控制》户外广告牌设置【 :。第二十四《条 禁止在建(【构)筑物、树木和】市,。。政公用设施》。上乱贴、乱写、乱画!、乱刻、乱喷涂【禁止在街头散发广告! 第二十》五条: 经批准设置的【广告牌、标志牌等应!设置:牢,固,、制作精美》、用语准确、—用字规范字迹—、图:案清晰、完整与街】景协调?并保持清洁无破【损、脱?漆、缺字并》。定期维修、油饰或】者,拆除户外《广告的框架》闲置时间不得超【过30天逾》期闲置?的应当拆除或临时设!置公益性广告 【 第:二十六条 》商店招牌应》设置在?商店门楣上方贴墙】面设置其下沿高【度不低?。于2:.5:米正面为立面立【面高度原则上不大】于1米主要街道的商!店招牌应设置为【灯箱式、《霓虹:灯式同一条》街道或?同,一幢房屋设置的商】招、店招《其风格、《体量与主体建—筑相协调《 第二十》七,条 公共汽车及其】他交通?车辆的?车身上设置广告【画面要美观大—方同一?。线路车身广》告的基本色调应相】对统一 》第二十八条 利用城!市道:路设置的各种导向】牌、指路标》志牌和区域》地图等?设施应统一》。设计、合理布局【;,街巷里弄牌、楼房】幢号应?。按相关?国,家标:准设:。置并:保持整齐、醒目和】完好 第二十九条!。 街头宣传、咨询】、募捐、商业—促销等活动按照市】。容和环境卫生—主管部门批》准的场所、时—间进行不《得有碍市容秩序和】环境卫?生 第六章 环】境卫生 第三十】条 街?道、公?共场所、公》共绿地应保》持整洁?不,得随地吐痰、便溺】;不得乱扔》烟蒂、纸屑、瓜【果皮核?、玻:璃瓶(渣《)、:。饮料罐、口香—糖、废电《池,、塑料袋(盒)等废!弃物;?。不得乱倒垃圾—、渣土、污水、污物!;不得任《意,焚烧树叶、枯—草、垃圾《或其它废弃物 【。 第三十《一条: 道路?、广场应《按照责任分》工,。定时清扫保洁洒水】降尘 第三—十二条 沿街—单位、住户应按【。照“门前三包”责任!制要求?保持:环境整洁《农贸市场《、小商品《市场、早市、夜【市、摊点群》等应统筹安排定点】经,营保持?摊位整洁 第三】十三条 生活垃圾日!产日清实行垃圾袋】装、:定点投?放;对生活垃圾投】放点(桶《)、垃圾中转站等环!境卫生设施应定期】清洗、消《毒灭菌保持其完好】、,整洁不污《。染周边环境 【第三十四条 建筑垃!圾,。、工程渣土不得乱】倒应报经市容环【境卫生行《政主:管部门?。批准:后及时清运到—指定地点运输渣土车!辆不得带泥行—驶污:染路面建筑施工【工,地,在主:城区的要对进出车辆!进行冲洗《 第三《十五条 不得—向山体、水域、花坛!、绿化带、下—水道丢置、倾倒废弃!物;:不得向河流、沟【渠、池塘直接排放】污水 第三—。十,六条 临街餐饮门】面必须具《备上下水道不—得临街设《置锅、炉、灶—具和水池不》。得沿街泼《撒污水、倾倒杂物】不得在主次街—道、进出城口—临街进行车辆维【修、冲洗或收贮废旧!物品车辆维修—、冲洗、废旧物品收!贮一律在院内经【营 第三十—七,条 :居住区坚持清扫【保洁垃圾及时收集】化粪池定《期清理无垃》圾堆:放、:无污:水浸漫无《粪便外溢 第三】十八条 《道路、广场、街【道游园?等公共场所及—。居,民小区应按照规定】配备足够的》。环境卫生设施并【。保持设施的完—好,、清洁公共厕所应】。保持地面、墙面、】门窗、蹲位的清洁】卫生排污畅通无蝇蛆!、尿碱、恶臭 第!三十九条 市内禁止!。饲养家禽、》。家畜严格控制饲【养观赏?犬城乡?结合:部的家?禽、家畜实行圈养】保持环?境卫:生 第《。四,十条 禁放区域内禁!放,期间:。禁止燃放烟花爆【竹 第七章 公】共场所 第四十】一条 ?公交站点、停—车场应设施完好、】造,型美观、标志—醒目地面保持—。平整、洁《净 第四十—二条 所《有车辆?应在:停车场或《指定地点或划定的】停放区域有序停放】不得乱停乱放—影响市容和交—通秩:序 第四十—三条 市区停车场】布局合理《场内车辆有序—停放班线客运—车辆不得场》外停车带客公—共汽车正点》行驶到站停靠出租车!在指定站牌停靠任】何车辆不得随意调头!、停车 》第四十四条 集贸】市场:标,。志明显出入口—通畅各类商品进场】经营:有序摆放保》持环境卫生 【第四十五条 车【站、:广场、游园、影剧院!、,体育场、学校、医】院、旅游景点等公共!场,所应保持整洁—无违章?。设摊、无人》员露宿 第—四十六条 经申【。请同意在公共场所(!包括水?域)举办节庆、【。文化、?体育等活《。动应保持环境—整,洁活动结束》后,无废弃物和临—时,设,置的设?施,。 第八《。章 附 则》 第四十七条 本!标准未及部分—按国家、省》有关城市《容貌标准规定执【行 第四十—八条 本《标准具体应用中的问!题由市政府》法制办公室负责解】释 ?第四十九条 本标准!。自,2,006年5月1【日起执行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