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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?宣城:。。。市城市容貌标—准(试行) 【 文号市政【府,第,17号令 颁布】日期2006-0】4,-08宣城市城市】容貌标准(》试行)已经》2,0,06年3月》30日市《政府第2次常务【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!2006年5—月1日起施》行 市长 高登】榜 】 二:OO六年四》月八日 第一章】 总 ?则, 第一条 —为加强市容管—理塑造现《代,、,文明、整洁》的城市形象》根据安徽《省城:市市容?和环境卫生管理条】例、:建,设部城市容》貌标:准和宣城《市城市总体规划结】合本市实际制—定本标?准 ?第二条? 本市建成区—内的道路、建筑【物,、构筑?物、公共设施—、园林绿地》、环:境卫:生、广?告设:置、标志、集贸市】场、居民小区、【公共场所等有关城市!容,貌均:属本标准管辖范【围所辖各县(—市)可参《照执行 第二章 !城市道路 》 第三条 道路【平整:、,完好无积水、无沉陷! 第四条 排【水沟(管)》畅通无溢水无堵塞;!各类窨井盖》无破损、《移位或?缺失临街各类建筑】物的落水管》。、污水管、空调【。排水管与地下排水管!道接:通无污水溢流 】第五条 道》路铺装率为100%!城市街?道的:人行道应用彩色地】砖,或其它新型材料铺设!交通标志《、,标线完?。整、清晰交通隔【离护:栏,、隔离?礅、绿化带护栏保】持完好、整洁— 第?六条 城区》不应:新设架空电》话,线、电缆线》及其它管线已架【空的各类管线要【。逐步移?入地下?;不得在人行道【上设:立,压水井?、水池不《得沿街安装自来水】龙头 第七条 未!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!任意:挖掘道路《或占用?。道路从事加工、经营!、堆物?、搭建? 第八条》 实施道《路和各类管线等【。基础设施施工的【应,对,。施工区域实行—硬质实?。体隔:离或封?闭隔离?或封闭装置》不低于1《.5米并设置安全】标志和警示灯具【;施工后应及—时清理现场恢—复路面 第九条 !主次:街道、城市广场【、公:共场所无《占道:经营门?面一律以门沿—为界:。不得出店《经营:或摆:放物品 第十【。条 :。城市道路上行驶的各!种车辆应保持—车身:完好、车容整—洁,、标志齐《全醒目载运容易散落!、流漏、《飞扬物品的》车辆应实行》密闭运输不》得沿途飞扬洒—。漏污染道《路 : 第三?章 建筑景观— 第十《一条: 现有建筑物应【保持外型《完好、整洁、—美观立面《应作美化装饰定【期进行清洗》、维护;破损时应】及时整修或拆—除新建、改建、扩】建的建(构)筑【物应讲求建筑艺术符!合城市区域景—观规划?要求其?造型、装《饰效果等应与周围】环,境相协调《。 第十二条 【主要街道和新建【街道临街单位的【隔离设施应选用透】景围墙或绿篱、花】坛、花池、栅—栏作为分界围栏【、围墙高度不超过1!.,8米 第》十,三条 临街阳台、窗!台、观景台等—不得擅?自改建和扩建不【得安置外置》式防护栏(网—)不:得,吊挂、晾《。晒或:堆放有碍市容观瞻】的,物品;屋顶不—得乱搭乱建、—乱堆乱放;搭建或】者封:闭阳台?必须符合主管—部门的有关》规,定禁止破墙开店 】 第十四条》 临街单位、商【场、店铺不》。得设置遮雨》(阳)棚  【   临街底楼【的空调外机、排气扇!等距地面高》度应大于2米—。不得有碍通行—和观瞻;现有临【街地面?空调外?机应设置遮档—并逐步移除 第】十五条 城市中的】建筑物和设》施应当符合规划要求!不得擅自在街道两侧!。、公共场《地、居住区搭建建筑!物和其他设施—不得:在街:道两侧、城区公共】场地、公共》设施以及居住—区共用部位》、共用设施上堆放物!。。。料居住区内堆—放物:料要保持《。整洁堆放《高度不得《超过围墙 》 第十六《条 在建、待—建及拆迁工地应【设置不低《于2米的硬质实体围!墙实施?打围作业;》围墙应作美化—装饰;待建》工地三个月内不能】开工建设的应对工地!区域:进行临时绿化拆除建!(构)筑物》应实:行湿法作业》防止扬?尘污染?环境工程竣》工投入使用时应同时!拆除各?种临时施工设施做到!。工,完料尽场地清— 第十七条— 经:批准设置的公交【车站(?台)、?邮箱、电话亭、【画,廊、招贴栏》、宣传?栏(窗)等》设施应与周围环境】相协:调,无破:损、无脱漆、无锈蚀!、无:污垢禁止在护栏、路!。牌、电线杆、路【灯杆等公共设施上吊!挂、晾晒物品 】第,十八条 鼓》励在主?要街道、重要地【段,、标志性建筑—物和景观区域内的建!筑物、构《筑,物、其他《设施上及地》面科学设置》景观灯光设施各类】景观:。灯光设施的设置应】当符:合市: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】管部门的要求— 第四章 —园林绿化 第十九!条 行道《树栽:植整:。齐、美观树穴—无黄土裸露树穴【盖板及侧《石无缺损行道树枝干!应适时?修,剪不得影响车辆【通行禁止在》临街树木上悬—挂条幅?、晾晒物品 — 第:二,十,条, ,。临街:绿地、街道游—园、花?。坛、花池整洁美观】无废弃物《树木、花草管—护良好无枯枝、死】树、杂草及时防【。治,病虫害 》第二十一条》 绿地围栏、标牌等!绿化设施《应保持外形美观并】定期维修、》油漆或?者拆除绿化养护【作业产生的垃—圾应及时清》除 : 第二?。十二条 推广阳【台绿化、《垂直绿化《、屋顶绿化等—。各种绿化形式造型植!物、攀缘植物、【绿篱等造型》美观特色《鲜明 第五章 广!告,、标志 》第二十三条 不得擅!。自占用城市道路【、桥:梁、广场、河堤、】。绿地、街道》游,园、建(构)—。筑,物等户外《空,间设置?彩旗、彩条》、充气物、布幅、】霓虹灯?、电子显《示屏(牌《。)、标?志、:标牌、?灯箱、橱《。窗等或发布户外广告!、张挂宣传标语【市区禁止悬挂过街】横幅机?关办公区域和—学,校从严控制户—外广告牌设置 【 第二十四条 禁止!在建(构)筑物、树!木和市政公》用设施上乱》贴、乱写《、乱画、乱刻、乱】喷涂禁止在》街头散发广告— :第二十五《条 经批准设置【的广:告牌、标志牌等应设!置牢固、《制作精美、用语【准确、?用字规范字迹、图案!清,晰、完整与街景协调!并保持清《。洁无:破损、脱漆、—缺字并定期维修【、油饰?或者:拆除户外广告的框】架闲置?时间不得超过—30天逾期闲置的】。应当拆除或临时设置!公益性广告》 第二十六—条 :商店招?牌应设置在商店门楣!上方:贴墙面设置其下沿】高度不低于2—.5米正面为立面立!面高度?。原则上不大于1米】主要街道的》商,。店招牌应《。设置为灯《箱式、?霓虹灯式《同,一,条街道或同一—幢房屋设置的—商招:、店招其风格、体】量与:主体:建筑相协调 第二!十七:。条 公共《汽车及其《他交通车辆的车身】上设置广告画面【要美:观大:方同一?线路车身《广告的基本色调【应相:对统:一 第二》十八条 利用城【市,道路设置的各种导】向,牌、:指,路标志?牌和:区域:地图等设《施应统一设》计、合理布局;【街巷里?。弄牌、楼房》幢,号,应按相关国家标准设!置并保持整齐—、醒目和完好— 第二十九条【 街头?宣传、咨询、—募捐、商《业促销等活动按【照市容?和环境卫生主管部】门批:准的场所、时间【。进行不得有碍—市,容秩序和环境卫生 ! 第六章 环—境卫生 第三十条! 街道、公》共场所、《公共绿地应保—。持,整洁不得随》地吐痰、便溺;不得!乱扔烟蒂、纸屑【。、瓜果皮核、玻璃】。瓶(渣?)、:饮料罐、口香—糖、:废电:池、塑料袋(盒【)等废弃物;—不得乱倒垃》圾、渣土、污水【、污物?;不得任意》焚烧树?叶、枯?草、垃圾或其它废】弃物: , 第三十《一条: 道路、广场应【按照责任《分工定时清扫保【洁洒水降尘 【。。第三十二条 —沿街单位《、住户应按照“门前!三包”责《。任制要求保持环【境整洁农贸》市场、小商品—市场、早市》、夜市、摊点—群等应统筹安排定点!经营保持摊位—整洁 第》三十三条 》生活垃圾日产日【清实行垃圾袋装、定!点投放;《对生活?垃圾投放点(桶)】、垃圾中转》站等环境卫生设施应!。定期清?洗,、消毒灭菌保持其】完好、整《洁不污染周》边环境 》第三:十四条 《建筑垃?圾、工程渣土—不,得乱倒应报》经市容环境》卫生行政主管部门】批准后及时清运到】指,定地点运《输渣土车辆不得带泥!行驶污染路面建筑】施工工地在主城区】的要对进出车辆【进行冲洗 —第三十五条 不得向!山体、水域、—花坛、绿化》带、下水道丢置、倾!倒废弃物《;不得向河流、【沟渠、池塘直接排放!污水 《第三十六条 临街餐!饮门面必《。须具备上下水—道,不得临街设置锅【、炉、灶具和—水池不得沿街—泼撒:。污水、?倾,倒杂物?不得在?主次街道《。、进出城口临街进行!车辆维修、冲洗或】收,贮废旧?物品车辆维修、冲】洗、废旧物品收贮】一律在院内经营【 , 第:三十七条 居—住区:坚持:清扫保洁垃圾及时收!集化粪池定期—。清理无垃圾》堆放、无污》水浸漫无粪便外溢 ! 第三十八条— 道路、广场—、街道游《园等公共场所及居民!小区应按照规定【。配备足够的》环境卫生设施并保】持设施的完好—、清洁公共厕所应】保持地面、》墙面、门窗、—蹲位:的清洁卫生》排污:畅通无蝇蛆》、尿碱、恶臭 第!三十九条 市—内禁止饲养家—禽、家畜严》格控制饲养》。观赏犬城乡结合【部的家禽、家畜实行!圈养保?持环境卫《生 第《四十条? 禁放区域内禁【放期间禁止燃—放烟花爆竹 第七!章 公共场所 】第四十一条 —公交站点《、停车场应设—施完好、造型美【观、标志醒》。目,。地面保持平整、【。洁,净 第四十二条 !所有车辆应在—停车场或指定—地点或?划定的停放区域【。有序停?放不得乱停乱—放影响市《容和交通秩序 】第四十三条 市区停!车场布?局合理场内车—辆有序停放班线客运!车辆不得场》外停车带客公—共汽:车正点行驶到—站,停,。靠出租车在指定站】牌停靠任何车—辆不得随意调头、停!车 第四十四条】 集贸市场标志明】显出入口《。通畅各类商品进场】经营有序《摆放保持环》境卫生 第四十】五条 车《站、广场、游园、】影剧院、体育场【、学校?、医院、旅游景【。点等公共场所应【保持整?洁无违?章设摊、无人员露宿! 第四《十六条 经申请同意!在公共场所(包【。括水域)举办节庆、!文化、体育等活动】。应保持环《境整洁活动结束后】无废弃物《和临时设置的—设施 第八章 附! ,。则 第四十七条 !本标准未及部—分按国家、》省有关城市容貌标】准规定执行》 第?四十八条 本标【。准具体?应,用中的问题由市政】府法制办公室负责】解,释, 第四十九条 】本标:准自2006年5月!1日起执行 【 :